2016专科高职报名时间

来源:热点事件 时间:2016-11-07 12:33:1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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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2016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考试时间安排表

安徽省2016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考试时间安排表 日期:2016-02-22 浏览次数:

168 来源: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网 视力保护色: 学校名称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淮南联合大学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

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 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 4月9日 4月2日 4月10日、4月16日 4月10日 4月8日、4月16日 4月1、2日 4月10日 4月10日 4月9日 4月10日 4月8日、4月17日 4月10日 4月10日 4月9、10日 4月1日、4月17日 4月11日 4月9日 4月10日 4月3日 4月3日 4月16日 4月10、11日 4月5、6日 4月12日 4月5、6、7日 4月10日 4月8日 4月9日 4月10日 4月10日 4月11日 4月10日 4月12日 4月7、8日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4月9日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4月2、3日、4月16日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4月16、17日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4月12日

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4月16日

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 4月8日

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4月12日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4月7、8、9日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4月10日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3月26.27日、3月30日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4月10日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4月9、10日

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3月27日、4月10日 徽商职业学院 4月10日、4月15日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4月10、11日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 4月7、8日

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4月8日

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 4月7日

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 4月6日

安徽人口职业学院 4月2、3日

黄山职业技术学院 4月12、14日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4月8日

万博科技职业学院 4月8、9日

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4月2、3日、4月9日 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 4月8日www.fz173.com_2016专科高职报名时间。

阜阳科技职业学院 4月9日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4月8、9日

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 4月9、10日 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 4月8日

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4月8日www.fz173.com_2016专科高职报名时间。

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4月6日

安徽旅游职业学院 4月16、17日 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 4月8日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4月11日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 4月17日

合肥科技职业学院 4月9、10日 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 4月9日

文化素质考试:3月20日上午9:00-11:30

【二】:2016高职(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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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川2016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考试时间3月26日

四川2016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时间3月26日

一、2016年在川单独招生高等职业院校名单(共47所)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四川管理职业学院、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长江职业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和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二、2016年藏区“9+3”应届毕业生单独招生高等职业院校名单(共12所)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和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招考委、教育局,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我省决定进一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范围和规模。为做好我省2016年高职单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高职单招工作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院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规范、科学严谨、公开透明地实施好高职单招工作。高职单招是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的重要内容,各院校要积极进行改革探索,进一步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逐年增加考生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别。考试评价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招生院校负责,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

各院校应认真制订本校2016年度单独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本校报考条件、文化测试科目、技能考核或面试办法、录取规则、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咨询方式、收费标准、

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规定要合法、准确、规范、清晰。招生章程须报经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宣传须客观、准确,严禁虚假、不实宣传。

各地要加强宣传,大力配合,及时将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的相关政策、信息传达本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考。

二、招生院校及计划。经批准,2016年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等47所高职院校(名单见附件1)将在我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12所省内高职院校(名单见附件2)进行招收藏区“9+3”应届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

今年首次进行单独招生院校的单招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规模(以2015年下达的原始计划为基准,下同)的20%以内,单独招生考试专业不超过6个。其它院校招生计划数可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规模的30%至50%。各院校应通过单独招生,加大提高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比例。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院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可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时执行。www.fz173.com_2016专科高职报名时间。

三、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四、考试。各院校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省有关要求,加强对单招考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高职单招工作机构,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教务、招生、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门领导小组,统筹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形成过程严密、运作高效、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确保考试工作各环节的安全和顺利推进。

各院校应遵循安全、公平、科学、规范的原则组织考试,认真制定单招工作方案、命题方案和组考方案,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要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单独招生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各环节工作,尤其要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试题保密、考务管理和录取工作。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坚决防范和打击考试舞弊,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26日。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为3月26日9:00-11:30,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各院校可自主确定文化考试中的科目权重组合及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考试结束,学校自行组织阅卷工作。

综合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实行技能考试的专业都应参照《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有关专业类别职业技能考试大纲》要求进行技能考试,其他专业也应尽量实行职业技能考试方式,并逐步加大技能评价的比重,探索科学的职业技能评价办法。

五、录取。招生院校根据本校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高职单招拟录取考生名单要在院校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于4月13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

手续。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微博)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可向相关的高职院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考。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面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所报学校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3)。

六、严格管理。高职单招工作全过程要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关于“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要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本校制定的单独招生方案、报名考生资格合格名单、考试成绩、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招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和院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2016贵州专科升本科考试通知(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高发〔2016〕7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 “专升本” 考试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我省高职(专科)2016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2015年的退役士兵;

3. 身体健康;

4. 思想品德良好;

5. 学业成绩合格。

(二)报名时间

4月14日-15日。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院校报名,毕业院校负责审查考生报名信息以及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同时组织本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到当地市(州)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考生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对其负责。请各高职(专科)院校主动与有关本科院校建立起“专升本”工作合作关系,确保“专升本”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退役士兵凭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到毕业院校办理报名手续,毕业院校负责审查其相关证件和报名信息,具体要求按黔教高发

[2016]74号文件执行。

3、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在毕业院校报名,未参加报名的学生,视为放弃免试资格。

4、 各市(州)招生办于4月29 日前将考生报名信息库、考生照片信息上报省招生考试院。

二、文化考试

(一)考试科类

1. 文化考试分文史和理工两大科类。文史类文化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英语、专业课;理工类文化考试科目为

2. 各市(州)招生办于6月 9 日将考试试卷统一送贵州师大高考评卷基地,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评卷。

(三)文化成绩划线

1.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含退役军人)的文化考试成绩和全省“专升本”招生计划数,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30 %的比例划定最低文化合格分数线,文化合格分数线将公布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上(网址/)。

2. 考生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

三、志愿填报

(一)填报志愿时间:与普通高考自主招生批次同步进行,考生(含退役军人、免试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网址为

(二)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

(三)志愿填报要根据《2016年贵州省“专升本”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代码)表》填报,填报的专业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请仔细阅读各招生院校的招

生章程,按要求填报, 以避免造成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效。

四、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由各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命题、考试、评卷)。4月11日前,各招生院校要将招生章程上报省招生考试院(邮箱:707612359),经审查合格后,于4月13日前在本校网站上向考生公布,同时公布专业课的考试科目、参考书籍和咨询电话等有关内容。

(二)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7月2日持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准考证在报考院校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三)各招生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专业的报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不得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效。

(四)专业考试时间为7月3 日。

(五)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课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专业考试考生人数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30%的比例划定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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