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来源:热点事件 时间:2017-04-13 10:26:5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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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南通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南通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6]2号)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在江苏省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明显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含)以上;或具有文学、写作方面的特殊才能,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具体赛事名称:“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

4、思想道德品质优秀,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各种思想道德品质类奖励或荣誉、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5、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5门课程成绩达2A2B1合格者。

二、招生人数

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2016年本科一批次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报名程序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请登录南通大学招生网站

2、邮寄书面材料。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于2016年4月17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南通市啬园路9号,邮编226019)。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用A4纸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南通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考生申请表》;

(2)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以及年级排名情况汇总表复印件(经中学教务部门审核盖章);

(3)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经中学教务部门审核盖章);2016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4)个人陈述材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在800字左右;

(5)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材料确认。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适时在南通大学本科招生网上予以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四、选拔程序

学校将通过南通大学招生信息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政策,使中学、考生和家长了解学校综合评价录取的目的、内容、要求和办法。具体程序为:

1、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4月30日前在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报省级招生部门相关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2、缴费与确认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5月10日前缴纳报名测试费6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户名:南通大学,开户行:建行南通

分行营业部,账号:3200 1648 6360 5912 3123,汇款说明: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测试费、考生姓名及考生号。

报名缴费的考生须于6月1日-13日登录“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考生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报到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6年6月18日8:0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汇款凭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南通大学主校区(南通市啬园路9号)办理报到、领取准考证。

4、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6年6月19日上午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学校参加面试(具体安排详见南通大学本科招生网zs.ntu.edu.cn及考场外公告)。考生可根据各自的兴趣爱好,通过提前观看南通大学校情片、登录我校范曾艺术馆、张謇教育史馆、神经再生重点实验室、专用集成电路设计重点实验室、眼科博物馆、蓝印花布艺术馆等具有学校特色的教育教学及科研资源网站查阅资料(南通大学本科招生网将提供相关资料或网站链接)。在此基础上,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人文素养、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5、确定入选考生

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对于参加学校综合评价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面试阶段总成绩由高到低择

优确定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考生面试阶段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生面试阶段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80分)+考生条件分(满分为20分)

“考生条件分”计算方法具体见下表:

【篇二】: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2016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江苏师范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现有87个本科专业,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覆盖11个学科门类。有教育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具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推免权。现有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16758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379人。

在学校发展史上,有著名语言学家廖序东教授,著名诗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专家吴奔星教授,戏剧家、中国古代文学史家王进珊教授,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专家吴汝煜教授,教育家刘百川教授,心理学家张焕庭教授,历史学家臧云浦教授,地理学家罗其湘教授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建校以来,全校师生秉承“崇德厚学,励志敏行”的校训,经过不懈努力,各项事业都有了快速发展。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2004年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2015年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其中一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3项(其中特等奖2项)。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项,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承担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项,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师队伍建设示范项目6项;获批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项,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4项,省级品牌、特色专业24个,省级重点专业类11个。

为深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校创新人才选拔新机制,2016年我校将继续在部分本一批次的师范专业中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旨在通过综合评价的方式,选拔出一批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志于做一名人民教师,具有创新潜质,适教乐教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计划

1.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为60名(不超过本一批次招生计划

的5%);

2.招生专业计划:汉语言文学20名、数学与应用数学20名、英语20名,均为师范专业。

二、报名条件

具有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思想品德优良,热爱人民教育事业,有志于做一名教师,五官端正,身心健康,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2A2B1合格及以上等级成绩的江苏省考生,均可以申请报考。

此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1A3B1合格的考生也可以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3.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

4.思想品德优秀或有突出事迹,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地级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获得市级(地级市)及以上表彰者;

5.中学阶段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文学作品、发明专利(授权)者;

6.对教师教育有浓厚兴趣,立志从事教育事业,尤其是有深厚的教师教育渊源,经中学推荐、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在教师教育领域具有特殊培养潜质者。

三、报名程序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

日报名截止。请考生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注册账号,按要求在线填写电子报名信息,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申请表》,由所在中学核实该表信息后签字盖章。

2.邮寄书面材料

(1)《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申请表》;

(2)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3)个人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4)个人陈述材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对未来职业的设想等,内容不超过800字,要求本人手写并签名;

(5)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用A4纸,并按上面的顺序装订好。)

(6)请考生将书面材料于2016年4月17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材料”。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4月16日—4月30日我校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4月30日在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发布,不另行通知。

2.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于2016年5月15日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人民币60元/人)。

3.面试时间从2016年6月11日开始,具体安排见网站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

4.面试内容

(1)道德品格与职业倾向测评(机测)(测试结果只作参考,不计入总分);

(2)师范生基本技能测试(钢笔字书写、短文朗读)(20分);

(3)综合素质面试(形象、气质、才艺展示以及与中学生认知能力相当的有关问题现场问答)(60分)。

5.面试阶段总成绩认定

总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80分)+学科特长分(满分20分)

“学科特长分”计算方法具体见下表:

6.入选名单公示

按照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的2倍,择优确定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候选合格考生,合格名单将及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入选名单确认及志愿填报2016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6月27日至29日,公示无异议合格考生凭动态口令卡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

五、录取政策

经公示合格考生仍须参加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

对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最低录取控制线且选测科目达到BC等级的入选考生,我校将采取综合评价的方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评价方法:将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折算成标准分(百分制),按50%计入;面试阶段总成绩满分100分,按35%计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必测科目等级A、B、C分别按5、3、2分计量,该项成绩占总成绩5%;选测科目等级A+、A、B+、B、C分别按5、4.5、4、3.5、2.5分计量,该项成绩占总成绩5%;综合素质评价等级A、

2016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B、C、合格分别按5、3、2、2分计量,该项成绩占总成绩5%;五者相加,即为综合得分。

六、激励政策

根据我校敬文书院(卓越人才培养强化部)选拔办法,对综合评价录取成绩优秀的考生(以综合分成绩为依据,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0%),经本人申请,入学后可直接进入敬文书院相同专业学习。

七、监督措施

1.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管理,严格程序,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选拔录取全程进行监督指导并接受申诉,联系电话:0516-83403528,邮箱:jiwei@jsnu.edu.cn。

3.对在综合评价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测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予以严肃处理。

【篇三】:扬州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扬州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属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

[2016]2号)的统一安排,我校将于2016年开展省属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学校将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择优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符合扬州大学人才培养要求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外语语种为英语的江苏省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并经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后可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凡符合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类条件之一的可在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类或农学学科潜质类中任选一类报名,符合农学学科潜质类条件的只能在该类报名。

(一)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类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全国性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3、在语言文学、写作等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在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者;或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优胜者,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含)以上者;

4、我校优秀生源基地学校、江苏省四星级高级中学的考生,综合素质优秀,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年级同科类学生中位于前30%,且在高中阶段不少于1次获得校级“三好学生”称号者;

5、思想道德品质优秀,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各种思想道德品质类奖励或荣誉、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6、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5门课程成绩达3A1B1合格者。 (二) 农学学科潜质类

热爱农学学科类专业,立志服务三农,对农作物、植物、动物等具有浓厚兴趣,化学、生物课程在高中阶段的单科学习中,任意一门成绩有三个或以上学期位于年级前20%的理科考生。

二、招生人数及专业

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5%,约160人。

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类招收专业为:

农学学科潜质类招收专业为:

三、报名程序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缺一不可。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5日。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我校本科生综合评价招生网 ,并根据要求网上填写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

所有报名考生只能在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类和农学学科潜质类中选报一类。

3、邮寄书面材料: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申请表”为封面装订,由考生所在中学将学生报名材料收齐汇总后,于2016年4月15日24时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用A4纸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由所在中学分管教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扬州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申请表》;打印该表的同时,请在报名系统中自助缴纳报名费60元。(表中任何一栏均需填写。填写的数据不得涂改。一所学校仅限一人签名) ②经中学教务部门审核盖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复印件以及年级排名汇总情况表(两件缺一不可);

③经中学教务部门审核盖章的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通知单;

④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2016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⑥考生自己手写的个人陈述材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自身学科潜质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不少于800字。

以上材料均需达到规定要求。材料不全或不达规定要求者不予审核。

四、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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