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的分数线

来源:百科 时间:2017-04-13 11:24:5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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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中国音乐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

本科招生简章

2014

中国音乐学院简介

中国音乐学院于1964年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提议和关怀之下建立。她是我国唯一一所以中国民族音乐教育和研究为主要特色,培养从事民族音乐理论研究、创作、表演和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的高等音乐学府,素有“民族音乐家的摇篮”、“民族音乐殿堂”的美誉。

学校音乐类各学科、专业、层次设置齐全,拥有音乐与舞蹈学博士、硕士学位和艺术学硕士(MFA)授予权,建有“音乐与舞蹈学”博士后流动站,是“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专业分布为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三大类,设有音乐学系、作曲系、声乐歌剧系、中国民族器乐系、音乐教育系、钢琴系、艺术管理系、指挥系、管弦系、音乐科技系、社会科学部等11个教学单位,另设有继续教育学院和附中,形成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结构框架和多层次的办学体制。学校现有教职工383名,其中专任教师228名;在校普通本科生1334人,研究生(博士、硕士)524人,留学生9人。

学校名师荟萃,教学、科研力量雄厚。共有国家级教学名师2位,北京市教学名师7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1个,目前承担国家级

重点科研项目3项;师生共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3项,金钟奖59项,文华奖113项,文化部创新奖1项,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2项。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总占地面积39999平米,所有教室全部实现多媒体化,拥有世界一流的计算机作曲教学设备,和亚洲地区最先进的录音棚;建有两百多间供学生使用的琴房,并配有大批世界一流的钢琴和高品质的民族乐器;2008年建成集艺术教育、创作实践、对外交流、展览陈列于一体,专业化、现代化的多功能音乐演出场所——国音堂,成为京北地区一处重要文化设施。

学校坚持开放性办学方针,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奥地利、俄罗斯、日本、韩国以及港澳台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友好往来和文化交流,并同一些世界一流艺术院校和音乐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每年聘请外国专家数百人来校讲学,为促进中外音乐文化交流,为“民族音乐发扬光大,走向世界”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校五十年来,学校已先后培养了樊祖荫、乔建中、吴文光、吴雁泽、德德玛、彭丽媛、宋祖英、张也、阎维文、张维良、宋飞、吴碧霞等在业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音乐人才,向海内外输送各专业优秀毕业生近一万名,为中国民族音乐的继承、发展和弘扬做出了重要贡献。

面向未来,学校将继续秉承中国民族音乐艺术传统,汲取世界音乐文化的优秀成果,以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等音乐学府为目标,以培养民族音乐人才及弘扬民族音乐文化为己任,励精图治、

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努力把中国音乐学院建设成为具有鲜明中华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中国民族音乐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基地,中国民族音乐科研和信息的中心,中国民族音乐对外交流和传播的窗口”。

目 录

中国音乐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1

附录一 2014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5

附录二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6

附录三 中国音乐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考试

视唱练耳考试大纲―――――――――――――――――――17

附录四 中国音乐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考试

乐理考试大纲―――――――――――――――――――――20

【篇二】:中国音乐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简章

中国音乐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中国音乐学院的分数线。

注:

1、演唱专业方向只招收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的考生。

2、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唢呐、管子、笛子、笙、打击乐、二胡、板胡、琵琶、筝、阮、三弦、扬琴、古琴、柳琴、箜篌等乐器的考生。

3、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萨克斯管、圆号、小号、长号(包括次中音长号、低音长号)、大号、打击乐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一)我院面向全国招生,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

4、所在省市已组织音乐类专业统考的须统考合格(未涉及我院招生专业的除外)。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并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在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不预审录音。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 月 5日——1月15日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日期内自行登录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2、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和交费,否则网上报名无效。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

2月22日:音乐学、音乐教育、作曲、指挥、钢琴、管弦系 2月23日: 声乐歌剧、国乐、艺术管理系 2、现场确认地点:本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时应交以下材料(费用):

(1)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的介绍信,城市待业人员持街道办事处介绍信,农村户口人员持乡政府介绍信,待安排退转军人持县(区)民政部门介绍信,现役军人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介绍信上必须写明考生的出生年月和文化程度;

(2)本人二代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3)凡实行艺术专业统考省市的考生,必须持本省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报名确认并交复印件(户口所在省市无要求的除外);

(4)报名费和专业一试费100元,专业二试、三试另收费各80元; (5)考生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专业);

(6)报考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多声部音乐作品2—3件;报考电子音乐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多声部音乐作品和电子音乐制作作品各1件;报考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音乐作品或电子音乐制作作品2—3件(其中包括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

(7)报考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有关音乐的文章1篇(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8)报考合唱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自选合唱曲乐谱1首(带钢琴伴奏),一式两份;报考乐队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自选考试曲目总谱复印件一份(如指挥系没有该作品的双钢琴谱,考生须自备并提交该作品双钢琴谱一式两份);参加过合唱队或乐队的考生由单位开具证明,与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9)考生所交介绍信、作品、论文等材料和报名考试费,不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退。

四、专业考试时间

2月25日——3月7日

五、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见附录二)

六、文化课考试要求(专业考试合格者参加)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于4月初将专业考试合格证寄给本人。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按当地规定时间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我院文理兼收,考生按当地规定科目参加统一考试。

七、录取

(一)文化课分数线:

参照北京市当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和我院考生的文考成绩情况确定我院录取分数线。

(二)我院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平衡、择优录取。其中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90分,按文化课总分加专业二三试分数的合计成绩排队录取。

考生录取通知书将在8月15日前寄发考生本人。

八、学费、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就业

(一)学费标准: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每学年8000元,指挥、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电子管风琴、管弦乐器演奏每学年10000元。根据学院安排,入住1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750元,入住2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900元。北京生源一律走读。

(二)奖学金及困难学生助学措施:学院将根据国家的有关资助政策实行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等方式解决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国家助学贷款按照规定,每年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元。 (三)学生毕业后,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就业。

九、几项规定

(一)声乐歌剧系新生入学后进行声带检查。

(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区。

(三)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大件打击乐器外)由学生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四)考生考试期间食宿、旅费自理。

十、港、澳、台地区及华侨青年报考办法

考生可到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广州市联合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及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咨询报名,并按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试的报名办法请提前咨询我院招办,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与大陆考生要求相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等同大陆学生。另有来华留学生公寓(港澳台侨学生可提出书面申请,视房源情况安排住宿)住宿费每月人民币2400—3200元。

附录一:《2010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附录二: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附录三:《中国音乐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考试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附录四:《中国音乐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考试乐理考试大纲》

附录一:

2010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1、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部门了解当地对参加全国艺术类高等学校考试的具体要

求,以免影响考试。

2、 考生报考我院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方向(报考艺术管理专业方向的考生在与其它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

的前提下可以兼报其它专业),报名后不得更改。 3、 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和要求见网站公告。

4、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在简章规定的日期内,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考生

无论是否修改报名信息,均需在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现场确认后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试日程。 5、 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电子管风琴、管弦乐器演奏、指挥及音乐学、音乐教育等专业方向的

音乐技能考试,按抽签号顺序进行,考生必须提前候场,过号取消考试资格。考试顺序公布时间见

专业准考证及招办公告。

6、 声歌系民族、美声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因自带钢琴伴

奏原因不能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将取消考试资格),不能使用伴奏带。

7、 音乐教育专业方向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艺术管理专

业方向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自备伴奏带)。 8、 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我院不设考场伴奏人员,二试时考生可自带伴奏。 9、 专业考试期间,我院招办将公布各专业考生考试名单、考试顺序和各科目考试日程,请考生按规定

时间到指定地点看招办通知。如有变化,以招办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注意招办公告。

10、 进入专业二、三试的考生,均须在公布名单后交专业考试费160元(演唱专业二、三试分别收取各

80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由招办在准考证上加盖印章后方可参加专业二试或三试。钢琴专业方向考生同时领取视奏钢琴新谱。

11、 考生考完所有规定专业考试科目后,即可离校。我院将于4月初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可在我

院本科招生网站查询。专业考试合格者按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报名后填报志愿,我院的“院校代码”及“专业代码”请咨询当地高招办。8月中旬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含《新生入学须知》、银行卡、体检通知、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等),考生也可在我院本科招生网站上查询。我院本科招生网站地址:

12、 我院2010年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于7月15日以后在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站

13、 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请了解本省(市)考生档案(含高考文字档案、中学学籍档案、在职人员

人事档案等)递送办法,凡规定由本人自带的,请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自行联系本人档案所在部门领取本人档案,新生入学报到时交学生处。如果考生所在省市高招办负责寄送考生全部档案,则考生可不带本人档案。

【篇三】:中国音乐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招 生 简 章

2013

中国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3年(学院本部)招生简章

业余学习形式

一、专科、本科(270名)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报考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3.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1.文化课统考报名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报名网址或 文化课报名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报名网址或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区县确认。 报名网址:或

报名确认:各区县成招办设立报名确认点,报名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

人办理,未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报名无效。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报名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具体步骤:

①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志愿信息和其它报名辅助信息、选择

确认时间和地点,提交后生成网报号。

② 考生交报名考务费:交费方式全部为网上交费。

③ 考生本人自行选择报名确认时间,到所选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摄像、报名复核、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报名确认手续。

报名期间各区县成招办均设报名确认点。报名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 所有考生均需在北京参加报名。考生应选择本人在京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报名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没有北京市户口的考生,到暂住证所在地的区县报名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报名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无北京户口的考生还需携带暂住证。

2. 专业加试报名时间: 9月11、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专业加试报名地点:中国音乐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一号(教学主楼)

考生在办理完文化课报名确认手续与考生资格审验后,必须由考生本人持文化课考试“报名复核单”原件和复印件(A4纸)、本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专升本考生还需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到我院办理专业加试报名手续。报名时须交近期同一底版正面免冠一寸照片八张,并交纳专业加试报名考务费。

专业加试报名考务费: 150元人民币

四、专业加试时间、地点

2013年9月13日16:00到中国音乐学院教学主楼大厅查看专业加试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

2013年9月14、15日在中国音乐学院进行专业加试。

五、文化课国家统考科目

专科:语文、英语、数学(文) 本科: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考试时间:10月中旬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全国统一文化课考试准考证)

六、录取中国音乐学院的分数线。

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教育部及北京市招办规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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