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务处

来源:百科 时间:2017-05-05 09:35:2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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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6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高校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探索创新本科人才培养模式,2016年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总计划数为50名。招生专业及各专业计划数如下:

二.报考对象

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高中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5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不含自选综合科目,共11门,下同),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均为C等(含)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并符合以下专项特长之一者(均限高中阶段获得):

(1)学科竞赛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

(2)科技创新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文学和语言特长类: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以第一作者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获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项目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网站,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每位考生可填报二个专业,根据书面评审由学校确定考生最终报考专业,文理科不得兼报。

2.材料递交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办公室(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583号 ,邮编:310018),并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只接受邮政特快专递即EMS,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快递;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

料寄到情况,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表;

(4)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5)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手写或打印均可)。

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书面评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各招生专业综合测试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

(1)符合本章程公布的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文学和语言特长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等相关专项特长的考生,经审核通过的直接进入其填报的第一专业综合测试名单。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务处。

(2)其余考生按其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等第折算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满分按100分计)根据其填报专业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专业综合测试名单。若报名人数未达到专业招生计划数5倍,所有考生直接进入综合测试名单。

3.综合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试重点考核学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潜质等,成绩满分为100分。各专业综合测试分组和测试顺序由抽签决定。

综合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专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务处。

六.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篇二】: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章程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章程

目 录

序言………………………………………………………4

第一章 总 则…………………………………………4

第二章 学校主要职能…………………………………5

第三章 内部治理结构…………………………………7

第四章 教学与科研……………………………………15

第五章 教职员工………………………………………17

第六章 学生……………………………………………19

第七章 学校与社会……………………………………2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务处。

第八章 资产、经费和后勤………………………23

第九章 学校标识与校庆日……………………………24

第十章 附则…………………………………………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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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是一所工科类普通高等学校,前身为1953年建立的杭州水力发电学校和1956年建立的浙江省杭州市水利学校。1960年在两校基础上组建浙江水利电力学校。1984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2013年学校升格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4年12月,成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水利部共建高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博学求实”的校训,弘扬“自强、务实、尚德、求真”的学校精神,致力于建成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其行政主管部门为浙江省水利厅,业务主管部门为浙江省教育厅。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自主办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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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学校名称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简称为“浙江水院”,英文名称为Zhejiang University of Water Resources and Electric Power,缩写为ZJWEU。

第四条 学校法定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号大街508号。

学校网址为

第五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行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尊重学术自由,坚持依法治校,实行党务、校务等信息公开制度并接受监督。

第六条 学校实行校、学院(教学部)两级管理体制。学校设定战略目标、制定公共政策、提供公共服务、协调公共关系、实施目标管理;学院(教学部)在学校的授权范围内履行教育基本职能,自主行使相应职权。

第二章 学校主要职能

第七条 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自主办学,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创新;坚持发展战略引领,科学编制和实施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以举办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适度发展继续教育,促进留学生教育。学校依法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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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制定招生章程,实施招生计划;依法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全面推行学分制;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持续提高办学质量。

第十条 学校立足水利,服务浙江,面向全国,以工学学科门类为主体,水利水电学科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和水利行业发展需要的应用技术型人才。

第十一条 学校坚持服务社会、开放办学原则,重视与社会的融合,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推进产学研用一体,不断加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实施开放办学。学校鼓励科技创新,大力推动应用学科建设和科技服务。

第十二条 学校坚持质量、规模、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的原则,着力提高质量,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注重效益。

第十三条 学校坚持立足水利、特色兴校原则。发挥学校已有学科优势,做强水利学科,发展海洋相关学科,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传承、培育与发展办学特色,提升学校综合竞争力和办学水平。

第十四条 学校鼓励和保护学术探索、科学研究,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推动学术进步、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不断提升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和水利行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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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学校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大力弘扬先进文化,积极推进文化传承创新,为中华文化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作贡献。

第三章 内部治理结构

第十六条 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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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2014年度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二0一五年十一月

目 录

一、学校基本概况 „„„„„„„„„„„„„„„„„„„„„„„„1

二、本科教育基本情况 „„„„„„„„„„„„„„„„„„„„„„1

(一)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 „„„„„„„„„„„„„„1

(二)立德树人,贯穿育人全程 „„„„„„„„„„„„„„„„1

(三)专业设置,适应社会需求 „„„„„„„„„„„„„„„„2

(四)总量控制,本科生比例逐年提升 „„„„„„„„„„„„3

(五)生源质量好,报到率高 „„„„„„„„„„„„„„„„3

三、师资与教学条件 „„„„„„„„„„„„„„„„„„„„„„„3

(一)强化师资队伍,提升整体素质 „„„„„„„„„„„„„3

(二)骨干教师授课,确保教学质量 „„„„„„„„„„„„„4

(三)教学经费增长,保障教学建设 „„„„„„„„„„„„„4

(四)教学设施建设,满足教学需要 „„„„„„„„„„„„„4

(五)完善实验(训)条件,创良好育人环境 „„„„„„„„4

(六)丰富馆藏资源,服务师生 „„„„„„„„„„„„„„„5

四、教学建设与改革 „„„„„„„„„„„„„„„„„„„„„„„5

(一)专业建设,持续培育特色 „„„„„„„„„„„„„„„5

(二)课程建设,推进课堂教学创新 „„„„„„„„„„„„„6

(三)实践教学,强化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7

五、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8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务处。

(一)坚持教学中心地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8

(二)强化教学监控体系,推进教学创新 „„„„„„„„„„„8

六、教学效果分析 „„„„„„„„„„„„„„„„„„„„„„„9

(一)学生学习满意度高,教学评价好 „„„„„„„„„„„„9

(二)学生综合素养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增强 „„„„„„„„„9

七、特色发展 „„„„„„„„„„„„„„„„„„„„„„„„9

(一)教学改革,软硬技能融合培养 „„„„„„„„„„„„„9

(二)推进“教学开放月”,合作育人„„„„„„„„„„„„„10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措施 „„„„„„„„„„„„„„„„„„11

附件 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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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一、学校基本概况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的工科类普通高等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53年的杭州水力发电学校、1984年的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2013年升格更名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经过60多年的不断进取,学校的各项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在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科研科技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2014年12月1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水利部签订共建协议,学校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2015年2月,学校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游览胜地——浙江省杭州市。在校普通本专科在校生9000余人,其中本科生近2500人。高级职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2.89%,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总数的71.58%。有全国模范教师1人,浙江省优秀教师2人,省教学名师4人,省教坛新秀5 人,全国水利职教名师6人,省“151人才工程”人选12人。现有9个教学院3个教学部,13个本科专业和26个专科专业,初步形成了以工学门类为主体,以水利水电为特色,土木、机械、电气、管理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教育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新兴特色专业4个、省重点专业1个、省优势专业2个、省特色专业6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8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7门、省级精品课程28门。国家规划教材(主编)16本,浙江省重点教材(主编)35本。近年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奖、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及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奖项共17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项目共50余项。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务处。

二、本科教育基本情况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务处。

(一)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

坚持“人格本位”教育思想,以现代教育理念为先导,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重点,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根本,强化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实现“传授知识、培养技能、塑造人格”紧密融合,增强学生应对市场变化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基础实、能力硬、素质高”的一线工程师。

学校立足水利,服务浙江,面向全国,以工学门类为主体,水利水电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立德树人,贯穿育人全程

1.立德修身,活动载体全程化

学校实施大学生“立德修身”德育教育工程,设计不同育人载体,通过

“品德修养、人文素养、身心素养、科学素养和职业素养”等五大模块、共二十多项主题活动,实现了日常思政教育“内容模块化、载体项目化”。工程实施坚持“分段设置贯全程,分步实施呈常态”,每年有重点,逐年推进,依次深化,使教育覆盖到全体学生,贯穿学习生活全过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

2.传承行业精神,以水育人以文化人

学校紧密结合行业办学优势,将“弘扬水文化,培育水利人”作为学校育人的有效载体,坚持校内校外、理论实践相结合,以水育人,以文化人。围绕“五水共治”,积极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调研行千里、宣传进千村、采访百名校友、走进百家企业的“双千双百”主题实践等活动,激发广大学生的历史使命感、自豪感和工作责任感,明确自己的发展目标,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

(三)专业设置,适应社会需求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行业的需要,紧紧围绕“适应需求、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强化特色”的原则,构建专业数量与办学规模相适应、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相适应、专业结构与学科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扩大本科专业比例,减少专科专业,力求形成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现代水利适应的专业体系。

现设有13个本科专业(见表1),涵盖工学、管理学、文学等三大学科门类。教学条件优良,各个专业的师资力量能较好地满足教学要求。现有省新兴特色专业4个,校SWH-CDIO试点专业6个。

表1 现有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四)总量控制,本科生比例逐年提升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人数8967人,普通本科生人数2459人,专科生人数6508人,本科生所占比例 27.42%。2015年本科招生1401人,本科生所占比例逐年提升。

(五)生源质量好,报到率高

2015年我校面向浙江、江苏、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福建、河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16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本科生1401人(理科1271人,文科130人),实际录取1401人。

生源质量是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也是学校社会声誉的反映。近年来,录取生源质量相对稳定,整体生源质量较好。我校浙江省理科首轮投档分排名比上一年提高3000名左右。新生报到率继续保持在98%以上。

三、师资与教学条件

(一)强化师资队伍,提升整体素质

1.内培外引,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学校实施“名师培育工程”和“青年教师能力提升工程”。一方面根据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引进高学历和高职称人才。另一方面采取“正确引导,定向派出,注重实践,奖励优秀”的激励措施,组织教师参加相关的专业培训和工程实践锻炼,鼓励教师到大学或科研机构访问(进修)或合作研究,促进师资队伍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整体上升。本学年脱产实践锻炼54人,经学校培养后认定的“双师”教师超过专任教师的50%。支持11名教师赴国外访学进修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学校还首次与台湾师范大学合作,投入100余万元,选送22名骨干教师赴台进行为期3个月的访学进修。近年来,我校引进博士年增长幅度超过40%,引进企事业单位有实践经验的高级人才和有国外留学、工作背景的教师数量也大幅增加,为我校建设应用技术型本科提供人才支撑。

【篇四】: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4级新生入学须知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4级新生入学须知

添加人:招生就业处 添加时间:2014-8-2 点击率:8625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4级新生入学须知

亲爱的同学:

祝贺你考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欢迎你来我校深造!

为了更好地做好入学服务工作,现将有关报到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日期

2014年9月11日(全天),请按规定时间报到,不要迟到。

二、报到地点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二号大街508号、学林街583号)。

三、报到时请随带下列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2014年普通高考准考证。

3、身份证。

4、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或团员证(团员证需经中学团委转出组织关系并加盖公章)。

5、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12张。

6、交款回单。

7、个人纸质档案:凡规定档案自带的省份,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所在地县(区)招生办、本人毕业学校或档案管理单位提取,由本人带至我校。档案需用专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密封章。

8、户口迁移证明:新生户口迁移根据自愿的原则,可迁可不迁。

户口需迁至学校的新生,请在报到前,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在入学报到两周内请及时将户口迁移证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所在学院辅导员处,逾期未上交迁移证者将不能办理。学生户口迁入学校后必须在毕业或者退学时才能迁出。

户口迁移证中的迁往地址务必写明“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户口迁移证必须盖有当地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出生地、籍贯必须到地级市一级(如:浙江省杭州市);迁移证上局部手工修改的,杭州市公安局不予认可。

入学时不迁户口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再将户口迁入学校。新生中不迁户口而属农业户口的学生如需办理“农转非”的,需持《录取通知书》、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农转非”手续。

四、交通路线

2014年9月11日上午8:00至下午5:00,学校在杭州城站火车站、杭州火车东站、杭州汽车南站、杭州九堡客运中心站设有新生接待点,由校车接你到校。在杭州汽车北站、汽车西站下车的同学可乘坐车站班车至城站火车站或九堡客运中心站换乘。

未在接站时间内到杭的,请自行来校。在城站火车站、杭州火车东站、杭州汽车南站、杭州九堡客运中心站乘坐地铁至文泽路站下车,换乘公交171路到二号大街绕城高架站下车即可。

自行驾车到校的,属宁波、温州、绍兴、台州、丽水、金华等杭州以南市、县的可从绕城高速公路东线至下沙出口直达学校;杭州以北和以西市、县的可从绕城高速北线到下沙出口直达学校;地面交通请关注路口的指路牌。

学校位置示意图如下:

五、报到路费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新生来校路费自理,但可凭入学通知书购半价火车票。

六、新生生活用品

为方便学生和公寓管理,学生的床上用品、日常用品由学校统一招标订购,学生自愿购买。订购的物品有:1.5kg云丝被一条、3kg棉胎一条、全棉床单二条、云丝枕芯一只、枕巾一条、全棉枕套二个、2kg垫胎一条、全棉被套二条、涤纶蚊帐一顶、草席一张、牛筋包一只、塑料保温瓶一只。新生报到后凭交款单到各自所住公寓值班室领取。

七、困难学生资助

为帮助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实施“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政策;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在生源地或学校所在地银行申请贴息助学贷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提供乡、街道以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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