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来源:百科 时间:2017-05-06 12:50:3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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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北京人事考试网:

事业单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

提高人员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

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

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三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

指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 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

进行。

第六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

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

理。

第七条 事业单位可以成立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

成的招聘工作组织,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

第八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第九条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 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 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第十一条 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 制定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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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发布招聘信息;

(三) 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 考试、考核;

(五) 身体检查;

(六)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 公示招聘结果

(八) 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章 招聘计划、信息发布与资格审查

第十二条 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

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

第十三条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年度招聘计划须报人事部备案;国务院各部委直属事

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人事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省(区、市)政府人事行

政部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地(市)、县(市)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

政部门核准。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应当载明用人单位情况

简介、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或组织招聘的部门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

件的人员。

第四章 考试与考核

第十六条 考试内容应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

第十八条 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对于应聘工勤岗位的人员,可根据需要

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第十九条 考试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

部门统一组织。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考试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受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

或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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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

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第二十一条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

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第五章 聘 用

第二十二条 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

员。

第二十三条 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日。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批

或备案。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

系。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

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第六章 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

监督。

第二十九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事

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十条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 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 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 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篇二】:2015朝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218人公告(上半年)

事业单位招聘:2015朝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218人公告

(上半年)

事业单位:2015朝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上半年),报名时间:2015年3月26日(09:00)—4月3日(16:00),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共94家,招聘工作岗位共218个。点击进入朝阳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2015朝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218人报名入口(已开通)》现公告如下:了解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点击事业单位考试网。

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一、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含符合进京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三)身体健康;

(四)具体要求详见各招聘部门规定的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网络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2015年3月26日(09:00)—4月3日(16:00),报考者可以登陆网站,自行注册后进入界面(),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报考岗位的类别分别从相应窗口进行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二寸免冠证件近照,打印报名表。

(二)资格初审

2015年3月26日(09:00)—4月3日(16:00),各招聘单位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报考者需及时关注审核动态,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打印准考证

2015年4月15日—4月17日,经招聘单位初审合格的报考者,登陆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公共基本能力笔试

2015年4月18日报考者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参加公共基本能力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本次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分为A类试卷和B类试卷。A类试卷针对报考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的人员,主要考察其从事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基本能力水平和 知识面。B类试卷针对报考工勤技能岗的人员,主要考察其从事工勤技能岗所需掌握的基本能力水平和知识面。笔试形式及内容可参考《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 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

(五)划定合格线和入围人选

根据考试整体情况分别划定公共基本能力笔试A类试卷和B类试卷合格线,笔试成绩通过合格线的报考者,按各招聘岗位分数从高到低顺序的前5名进入第二 轮专业笔试和(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评)。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各招聘单位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组织专业笔试和(或)面试(或实际 操作能力测评)。

各招聘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六)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于2015年5月上旬登陆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综合能力笔试合格线,登陆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及入围情况。

(七)资格复查

2015年5月15日前,通过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合格线并入围的报考者在报考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专业笔 试和(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评)资格。如资格复查通过人数不满足入围面试规定比例的,各招聘单位应在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 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应届毕业生需持报名表(本人签字)、身份证、户口本、就业推荐信(须校级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统招统分证明(由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需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

社会在职人员需持报名表(本人签字)、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各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地点、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八)专业笔试和(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评)

通过资格复查的报考者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专业笔试和(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评)。其中,报考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的人员将进行专业笔试和(或) 面试;报考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将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评。专业笔试、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合格线均为60分。考试内容、形式、时间、地点、评分标准以及考 试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者。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本单位聘用考评规则,确定报考者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体检

统一组织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体检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察。如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各招聘单位应在同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二)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选统一在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区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对拟聘用人员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并为符合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将不予聘用。2015年应届毕业生,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将不予聘用。

三、事业单位招聘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报考者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不可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监察等岗位。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报考者,不可参加应聘。

(五)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退回原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朝阳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相关考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六)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本人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

(七)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点击下载附件>>>《朝阳区2015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目录》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4296056

考务咨询详见岗位信息目录中各单位联系电话

招聘监督电话: 65094874、65099380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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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公教育北京分校

【篇三】:朝阳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朝阳区2012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我区定于2012年3月份组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共47家,招聘工作岗位共189个。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含符合进京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2年北京市符合定向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三)身体健康;

(四)具体要求详见各招聘部门规定的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络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2012年3月21日(09:00)—3月27日(17:00),报考者可以登陆网站,自行注册后进入界面(),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报考岗位的类别分别从相应窗口进行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二寸免冠近照,打印报名表。

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初审

2012年3月22日(09:00)—3月29日(17:00),各招聘单位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初审。

(三)打印准考证

2012年4月4日—4月6日,经招聘单位初审合格的报考者,登陆网站

()打印准考证。

(四)综合能力笔试

2012年4月7日报考者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参加综合能力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本次综合能力笔试分为综合能力测验A类试卷和B类试卷。A类试卷针对报考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的人员,主要考察其从事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基本能力水平和知识面。B类试卷针对报考工勤岗的人员,主要考察其从事工勤岗所需掌握的基本能力水平和知识面。本次考试无参考用书。

(五)划定合格线和入围人选

根据考试整体情况分别划定综合能力笔试A类试卷和B类试卷合格线,笔试成绩通过合格线的报考者,按从高到低顺序各招聘岗位分数的前5名进入第二轮专业笔试和(或)面试,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各招聘单位也要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组织专业笔试和(或)面试。

各招聘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六)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于2012年4月17日登陆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综合能力笔试合格线,登陆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及入围情况。

(七)资格复查

2012年4月18日-4月19日,各招聘岗位通过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合格线并入围的报考者到本人报考单位确定的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复查。

应届毕业生需持报名表(本人签字)、身份证、就业推荐信(须校级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并

注明培养方式)、统招统分证明(由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需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

社会在职人员需持报名表(本人签字)、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各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地点、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八)专业笔试和(或)面试

通过资格复查的报考者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专业笔试和(或)面试。考试内容、形式、时间、地点、评分标准以及考试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者。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本单位录用考评规则,确定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

(十)体检

统一组织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体检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十一)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察。

(十二)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选统一在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区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为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2年应届毕业生,201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三、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退回原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朝阳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相关考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本人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

(五)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朝阳区2012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目录》

2、《朝阳区2012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信息目录》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10-84409429

考务咨询详见岗位信息目录中各单位联系电话

招考监督电话:010-65090018、010-65094893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篇四】:2014年北京朝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4人公告

来源:中公北京事业单位考试网/beijing/

2014年北京朝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4人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为满足事 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我区定于2014年9月份组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共72家,招聘工作岗位共234个。现公 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三)身体健康;

(四)各招聘部门对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络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2014年9月22日(09:00)—9月26日(16:00),报考者可以登陆网站,自行注册后进入界面,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报考岗位的类别分别从相应窗口进行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二寸免冠证件近照,打印报名表。

(二)资格初审

2014年9月22日(09:00)—9月26日(16:00),各招聘单位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初审。

(三)打印准考证

2014年10月9日—10月11日,经招聘单位初审合格的报考者,登陆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综合能力笔试

2014年10月12日报考者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参加综合能力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本次综合能力笔试试题分为综 合能力测验A类试卷和B类试卷。A类试卷针对报考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的人员,主要考察其从事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基本能力水平和知识面。B类试卷针对 报考工勤岗的人员,主要考察其从事工勤岗所需掌握的基本能力水平和知识面。本次考试无参考用书。

(五)划定合格分数线和入围人选

根据考试整体情况分别划定综合能力A类试卷和B类试卷合格线,笔试成绩通过合格线的报考者,按从高到低顺序各招聘岗位分数的前5名进入第二轮专业笔 试和(或)面试,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各招聘单位也要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组织专业笔试和(或)面试。各招聘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六)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于2014年10月17日登陆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综合能力笔试合格分数线,登陆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七)资格复查

2014年10月20日-10月24日,各招聘岗位通过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合格线并入围的报考者需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本人报考单位确定的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复查。 *各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地点、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八)专业笔试和(或)面试

通过资格复查的报考者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专业笔试和(或)面试。考试内容、形式、时间、地点、评分标准以及考试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者。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本单位聘用考评规则,确定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体检

统一组织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体检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察。

(十二)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选统一在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区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解除聘用关系,三年内不得参加朝阳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相关考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本人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

(五)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4296056

考务咨询详见岗位信息目录中各单位联系电话

招考监督电话:65094874、65099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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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目录.xls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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