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注册消防工程师

来源:百科 时间:2018-05-17 09:20:1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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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注册消防工程师篇(一):2017年山东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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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现在开始,考生根据公告中报名时间通过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官网“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相片,完成报名。
友情提示:
1.为保证报名顺畅,推荐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2.注册前请先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正常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
3.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操作。

报名进入:2017年山东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

山东注册消防工程师篇(二):2017年山东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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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从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获悉,2017年山东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现已启动,报名时间:8月22日-9月6日,考试时间:11月11-12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5号)要求,现将我省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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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1月11日
0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12日
0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两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并按要求填涂相关信息;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查询。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三科)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参加免1科报考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9∶00—9月6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8月22日9∶00—9月11日16∶00。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后方能正常上传);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各市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市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资格审核时间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截止时间统一定于2017年9月8日16∶00,各市资格审核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其余应试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材料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留存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复印件备查。
(三)初次报考应试人员可于9月6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在成绩有效年度内报考的应试人员填报信息时,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
(四)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五)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9∶00至11月12日9∶05。
各市务必将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进行公告,确保应试人员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六)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在济南、青岛、泰安、滨州、德州、临沂市设置考区。
六、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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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名称
级别
专业
考试科目
042.消防工程师
03.考全科
01.消防工程师
1.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2.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3.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02.免一科
01.消防工程师
2.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3.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七、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5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文件规定,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9元。
八、考试大纲及用书
有关购买考试大纲事宜,请与中国消防协会发行部联系(010-87792608)。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防范打击考试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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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
方式及途径
报送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审核点信息汇总表
8月10日前
协同办公平台
报送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场资源表
10月23日前

传真至0531-88190514
协同办公平台

报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试卷领取信息表和考试值班信息表
11月7日前
协同办公平台
从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11月9日
专人专车
考试实施

11月11日
11月12日


将答题卡、座次表及第二联考场情况记录单(各考区自行复印留存作违纪处理)、监考人员名单、巡视人员安排表(具体到考场)送至指定地点
11月13日
专人专车
报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情况表
11月21日前

传真至0531-88190514
原件寄送

注:所涉及表格请各市自行从考务通FTP下载使用。

山东注册消防工程师篇(三):2015年山东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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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国家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
  第十八条 公安部消防局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并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初步审查工作。
  第十九条 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册申请,均应当出具加盖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二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成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工作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工作,并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报公安部消防局审批。
  公安部消防局应当自收到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将延长的期限和理由告知申请人。对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注册审批部门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送达相应级别的注册证。
  第二十三条 注册证的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证在有效期内是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消防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第二十四条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
  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和不予注册等注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继续教育是注册消防工程师延续注册、重新注册和逾期初始注册的必备条件。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各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
  第二十六条 注册审批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有关情况,建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诚信档案,对其执业活动实行信用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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