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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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篇一:2017上半年安徽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8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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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现就合肥市2017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合肥市2017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86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合肥市2017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或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报批核准、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9:00至3月17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3月20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各市直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22日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3月23日9: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4月6日至4月7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根据岗位类别如下表:
岗位类别
笔试科目(总分100分)
面试或专业测试形式
科目1
科目2
A类
卫生岗位
《卫生基础知识》占50%
《申论》占50%
结构化面试
其他岗位
《综合知识》占50%
《专业知识(限财会、计算机、法律)》或《申论》)占50%
结构化面试
B类
安徽轻工业技师学院教师岗位;合肥市艺术幼儿园、合肥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教师岗位;合肥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岗位;合肥学院辅导员岗位。
《综合知识》
--
专业测试,详见
后续公告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合肥分校教师岗位;合肥市行政学院教师岗位。
《教育教学理论》
--
专业测试,详见
后续公告
合肥学院教师岗位
《专业课知识》
--
专业测试,详见
后续公告  
《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
《教育教学理论》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教师道德素养等,满分100分;
《卫生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解剖、生理、病理、药理学等,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限财会、计算机、法律)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专业课知识》 大纲请关注合肥人事考试网后续公告,满分100分;
《申论》满分100分。
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其中报考岗位代码010002、010047、010063、010064的考生最低分数线4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科目详见《合肥市201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2、笔试时间:2017年4月8日(周六)上午。
8:00--9:30 科目1
10:00 --12:00 科目2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7年4月10日(8:30?11:30,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政务环路88号,1318室,联系电话:0551-63536115)申报加分事宜。具体要求如下: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4、2017年4月20日16:00前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或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或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A类岗位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B类岗位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面试(或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在面试(或专业测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直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或专业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不超过两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A类岗位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B类岗位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或专业测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或专业测试)
面试(或专业测试)工作集中在5月至6月进行。
1、面试(或专业测试)工作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面试(或专业测试)公告将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
2、面试(或专业测试)工作由各市直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面试(或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并公布所属招聘单位参加面试(或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名次,同时应载明:招聘岗位及数量、程序与规则、考试的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A岗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B岗采用专业测试方式。专业测试可增加专业笔试,与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相结合,着重测试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综合素质及潜能。
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专业测试采取两种方式以上的,按一定比例合成后形成专业测试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其中A类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B类岗位笔试、专业测试成绩按3:7合成(详见岗位表)。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各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A类岗位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B类岗位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市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市直主管部门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A类岗位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B类岗位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体检、考察按人社部门统一的时间要求,实行由市直主管部门等额有效递补方式,累计不超过两次,两次统一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各市直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
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报批
1、拟聘人员统一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报经市人社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由各市直主管部门将有关报批材料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市人社部门对审核通过人员办理批复手续。
3、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手续、待遇
1、根据市人社部门的批复,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待遇:用人单位为所聘人员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在聘期间,与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实行同岗同酬。
四、其它
(一)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二)咨询电话
0551-63509928(合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0551-65879967(合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551-62672758(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0551-82328720、82313767(安徽省巢湖管理局)
0551-63537576(共青团合肥市委员会)
0551-62882734、62882733(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551-62622647(合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
0551-62644403(合肥市体育局)
0551-63538372(合肥市商务局)
0551-62755509(合肥市民政局)
0551-63536173(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1-63538490(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
0551-63538423(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551-62778539、62778774(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0551-63532022、63532021(合肥市财政局)
0551-63538637(合肥市粮食局)
0551-65602671(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0551-66223552(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551-62755888(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551-63859985(合肥市规划局)
0551--62158077(合肥学院)
0551-62640052(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0551-62691031、62691032(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合肥分校)
0551-82341031(合肥市行政学院)
0551-63536115(政策咨询)
0551-63536506(监督)
0551-62669622、62615147(考务)
(三)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
附件:《合肥市2017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7年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篇二:2017年安徽宣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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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7年度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2017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8名,其中安排6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见附件1《2017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服役期满、表现良好的退役士兵也可以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个别岗位招聘对象经批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1《2017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6年4月28日以后出生”。“报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及代码均依照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再审)、公示、报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http://www.xcrs.gov.cn)、宣城先锋网(http://www.xcxf.gov.cn)、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xcpta.gov.cn)等网站发布。
(二)网络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9:00至 5月4日24:00,逾期不予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一寸同底版洗印照片4张),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资格初审时间为4月28日9:00-5月5日16:00。报考人员报名后须于5月5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5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7日18时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和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再于2017年6月3日下午17:00-18:00 期间,凭有关证件、证明到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5楼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563-3036887)。
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须经招聘单位申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放宽至2:1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于5月8日13:00—17:00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放弃改报或改报后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已交费人员由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在网上退费。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采取“1+X”的考试模式,“1”为公共科目,“X”为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5个类别。其中,医疗卫生类又分为6个岗位(括号内为考试分类代码):中医临床(51)、西医临床(52)、药剂(53)、护理(54)、医学技术(55)、公共卫生管理(56)。各类别试卷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合订本,为各类别考生必考科目,由考生按报考岗位作答相应类别部分。
专业科目分为财会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机械类、土木类、建筑类、地质类、水利类、学前教育类9个类别,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选择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将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2017年6月3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14:30-16:30   专业科目
笔试地点:考场设在宣城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5月28日至6月1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公共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笔试成绩:上述3个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公共科目成绩按照应聘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各科加分)各占50%合成确定(按百分制折算后合成);若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模式,则依《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占3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占30%、《专业科目》成绩(含加分)占40%合成确定(按百分制折算后合成)。折算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于2017年6月底统一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请考生自行查询。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招考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考试成绩情况研究确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并在网上公布。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加分: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7年6月3日17:00-18:00 ,携带相关证书到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宣城市梅园路金色阳光大厦七楼,联系电话:0563-3026400)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成绩和专业科目成绩(均为折算前)各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四)资格复审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定为专业测试人选,并上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参加专业测试。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该岗位专业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和退役证件。今年期满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可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方式届时请考生关注宣城市人社局网站和公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五)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部分教师岗位和医疗卫生岗位采取试讲、专业测试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前15日内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专业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
3、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考官人选原则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考官库中统一抽调。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
(六)成绩合成
1、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总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当某岗位专业测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宣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数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确定。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3、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文件规定执行。
4、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或在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已参加专业测试)中,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宣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报送材料包括:拟聘用人员名单、《宣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成绩按岗位排序表》、《宣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叁份)、在编在职人员或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聘用)关系证明”、考察材料、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实际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另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考定向岗位的退役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和退役证件复印件)。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格执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肃招聘纪律,规范招聘程序,认真落实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保密与责任追究等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
(四)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30条、第31条、第32条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3-3026400(市人社局事业科)
              0563-3015839(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考务咨询电话:0563-3036887(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63-3019447(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监察室>)
 
附件:1.2017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2.2017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参考的专业目录

2017年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篇三:2017年安徽安庆市潜山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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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庆市潜山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2017年安庆市潜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8名)》已于2017年4月24日发布,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请考生根据以下安庆潜山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4日8∶30至5月8日17∶30(5月6日、5月7日正常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aqpta.com/
  点击进入:2017年安庆市潜山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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