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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科 时间:2018-06-10 08:00:0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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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篇1:2018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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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辛勤耕耘知识地,寒窗苦读数十年。今朝征战上考场,自信饱满书人生。奋笔疾书智慧语,锦绣文章佳偶成。金榜题名必然事,鱼跃龙门花盛放。努力备考,考到理想院校!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 《2018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供您查阅。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其中,满足(3)、(4)的人员报考时必须已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参加单独考试
  我校原则上接受与我校签订省校合作协议或人才培养协议的相关系统内的在职人员报考,详细的报考要求和报考专业见我校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6.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MBA)、工程管理硕士125600(MEM)、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法律硕士(法学)035102的考生还须符合以下相应的条件。
  ⑴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MBA)、工程管理硕士125600(MEM)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大专毕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或者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⑵ 报考法律硕士035101(非法学)的考生,大学学习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
  ⑶ 报考法律硕士035102(法学)的考生,大学学习的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
  7.推荐免试生
  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按照学校要求参加复试。具体要求见“北京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8.我校非全日制招生类别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并且按照相关规定学校不提供宿舍。
   二、报名
  1. 硕士研究生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和照相,北京理工大学考点(1107)的考生必须网上交费,其他考点按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政策执行。报名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2. 报考点选择。网上报名时须按照《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报名的相关规定选择报名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设计与艺术学院的130500设计学、1305J1数字表演、085237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135108艺术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1107北京理工大学报名点,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见北京理工大学2018年招生单位公告)。
  3.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4.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理工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报名前须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阶段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的考生,将影响考试。①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②正式报名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研招网将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③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现场确认结束前未能提交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6.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
  2. 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并对其实验技能进行考查。
  4. 考生须在3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并在复试前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报考登记表,此表需在复试时交给报考学院。
  5.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硕士研究生录取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不转档案(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除外);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需要将档案转至我校。
   六、相关资料说明
  1.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以北京理工大学名义举办的研究生考前辅导班。
  2.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通过网络公布,考生可直接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按照教育部相关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其中,博士的基本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硕士的基本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奖、助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和要求详见《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
  八、其它
  1. 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信息发布。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n)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的初试成绩单、报考登记表将由考生自行从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d.bit.edu.cn)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
  2.为保证录取通知书准确邮寄到考生,请报名时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如拟录取考生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在2018年5月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个人信息修改系统进行更新,具体更新时间见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 强军计划定向考生限报考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领域(不包括085237工业设计工程),报考此计划考生须在报名备用信息中注明考生单位所属大军区名称。
  4.北京理工大学珠海研究生院招收光学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计划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其他详细信息见珠海研究生院招生简章。报考该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在备用信息中注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研究生院”。
  5.录取为全日制125100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的学生,我校不提供宿舍安排。
  6.学制。(1)全日制学制:学术型硕士学制为2年或3年。其中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管理学[12]、人文管理类交叉学科[99J3、4]学制为2年,其余学科为3年。专业型硕士学制为2或3年。其中法律硕士{法学}[035102]、应用统计[0252]、教育硕士[0451]、汉语国际教育[0453]、英语笔译[0551]、软件工程[085212]、工商管理MBA[1251]、会计MPAcc[1253]、工程管理MEM[1256]学制为2年,其余专业领域为3年。
  (2)非全日制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其中工商管理[1251](包括EMBA)、会计[1253]、工程管理[1256]、法律(法学)[035102]、教育学[0401]学制为2年,其余专业领域为3年。
  7.北京理工大学考点现场确认时往届生须提供在京户籍证明,户籍非京籍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及档案均在京的证明,应届生须提供京籍高校学生证。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九、说明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特此说明。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081
  学校主页:http://www.bit.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grd.bit.edu.cn
  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8912286
  传真:010-6894511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众号:BIT_grad_yz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篇2: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2017年北京理工大学录取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高考网权威发布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2017年北京理工大学录取查询入口【点击进入】,更多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2017年北京理工大学录取查询入口【点击进入】相关信息请访问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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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考录取查询陆续开始,2017年北京理工大学录取查询入口是高考考生确认是否被北京理工大学录取的重要途径。
从北京理工大学校官网获悉,2017年北京理工大学录取查询入口将会在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bit.edu.cn/home.html)上开启,高考频道特别整理2017年北京理工大学录取查询入口(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方便高考考生及家长查询录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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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篇3: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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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教育部有关自主招生的文件精神,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 领导机构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 招生对象
  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全国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
  三、申请条件
  全国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良,特长突出,身心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A.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B.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者,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初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C.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者;
  D.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E.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信息安全攻防对抗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具备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及学科特长;或具有文学、语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具有较强的培养潜能者(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符合A、B、C申请条件的获奖者,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示名单为准。
  四、招生专业与计划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办学定位和学科特色,确定《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五、申报程序
  申请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在2017年3月20日—31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上传材料包括:
  1.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或其它证明申请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材料。
  六、资格初审
  1.我校专家评审组负责2017年自主招生申报材料初审工作。
  2.初审工作根据考生的申请条件及个人申报材料,遵循规模控制、突出专长、优中择优,并兼顾生源质量与地区分布的原则进行。
  3.初审结果将于2017年4月底前公布。
  七、综合素质测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通知时间确认参加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在我校规定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综合素质测试将于2017年6月10日—11日在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仅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因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与其他考生测试及认定方式不同,故同时符合申请条件A和其他申请条件的考生,只能自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我校并参加相应选拔测试及认定。
 八、选拔原则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省份分科类确定自主招生各优惠分值认定考生名单及认定专业范围。
  2.认定结果将于6月22日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并报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上网公布。
  九、优惠政策
  1.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经我校认定后,可获得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降60分录取,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特别优秀的最多可降至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
  2.符合申请条件B、C、D或E的考生,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经我校认定后,可获得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降40分、30分或20分录取,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
  3.浙江省获得认定资格考生的优惠政策为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上海市获得认定资格考生的优惠政策为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特别优秀的可降至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浙江省、上海市合格考生认定专业对应高考选考科目见附件。
  4.认定考生的具体优惠分值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另行折算优惠分值。认定考生应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我校确定的认定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专业志愿,并须服从专业调剂,方可享受我校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十、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相关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工作。
  3.考生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的,按照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它说明
  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考生请注意浏览我校本科招生网,我校将在该网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咨询电话:010-68913345,68949926
  监督电话:010-68912257
  本科招生网址:admission.bit.edu.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shenghuo74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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