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分类

来源:百科 时间:2018-07-01 08:00:0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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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务员分类]公务员分类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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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二:[公务员分类]2018公务员考试职位专业分类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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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时光如梭,转瞬已是8月了,不少考生都在为2018年公务员考试准备着。相应的考生关注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如若这些问题不能得到完美的解决不仅会让考生难以静下心来备考,甚至会影响到职位的选择。在此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考生常见问题,并加以解答,希望以此助考生一臂之力。

一、专业设置要求  (一)对于一般的职位,按照宽口径设置,应填写“不限”或者选择1个及以上“×××类”专业。  (二)对部分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专业具有不可替代性,确需设置具体专业的职位,专、本、硕、博每个学历层次原则上须至少设置4个及以上专业。  二、专业的资格审查原则  (一)专业选择“不限”的职位,则任何专业均可报考。  (二)专业选择1个及以上“×××类”的职位,原则上按照大类所列专业进行资格审查。  对大类中某些明显不适合职位需求的专业,招录机关可视情排除该专业考生报考,例如某职位文字综合岗,专业设置为“历史学类……”,对该大类中的“考古学”专业,招录机关可视情排除该专业考生报考。  对目录未收录进来或者未归入该大类的某些专业,专业背景与该专业大类又相关相同,由招录机关根据职位实际需求和专业所学课程的匹配性,自主决定该专业能否报考。如职位设置“新闻传播类”,而“广播电视学”专业未归入该类,招录机关可根据职位实际需求决定“广播电视学”专业能否报考。  (三)设置4个及以上具体专业的职位,考生严格按照一一对应的原则报考,超出所列具体专业之外的其他专业不能报考。如设置“专科:英语,应用英语,实用英语、商务英语,外贸英语”,则“应用日语”等其他专业均不能报考。

三:[公务员分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框架已基本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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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2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近日审定通过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框架的基本确立。
  据李忠介绍,职位序列上,两个规定结合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职位特点,着眼于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为两类公务员建立了不同于综合类公务员的职务序列。职务晋升上,突出对基层公务员的持续激励,畅通职业发展通道,以更好地调动工作积极性。工资待遇上,在两个规定出台后,相关部门将研究出台配套的工资政策。日常管理上,将针对两类公务员的特点,进行分类录用、分类考核、分类培训,通过精细化的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李忠指出,下一步,我国将依据两个规定,结合不同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职位特点,依法、有序、平稳地推行公务员分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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