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专业技术

来源:百科 时间:2018-07-01 08:00:0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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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东专业技术]2018广东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入口:www.21wec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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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入口于2018年1月开通,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须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

【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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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东专业技术]2017年度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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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省直及委直属有关单位: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1日-8日为受理省直、委直属单位申报材料的时间,受理地点:省卫生计生委办公楼南座4楼会议室(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9月12日为受理各市申报材料时间,受理地点:广州市第二工人疗养院(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广州市第二工人疗养院)。逾期不再受理。各市各单位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各单位自定。二、申报途径和范围(一)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医技等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多点执业医师应通过主要执业机构申报。已设有卫生专业高级评审委员会的中直、部属和省直单位的人员,原则上应在本单位所属评委会申报评审,如确需委托我委评审的,须经其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出具委托函。(二)今年起,广州、深圳市卫生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由广州、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广东省人民医院、汕头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广东医科大学等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由单位自主评审。我委不再受理上述地区和单位相关人员的申报。(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资格,按原省人事厅《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因工作变动转换了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才能按现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申报评审同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取得现岗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后,申报比转换系列前高一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的,现岗位技术工作时间至少满2年。资历时间可按变动专业技术工作前后实际从事相应档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加计算,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从取得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后算起。(四)突出贡献人员申报评审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突出贡献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2〕38号)有关规定执行。离退休人员、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评审按原省人事厅《广东省离退休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广东省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粤人发〔2004〕22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审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15〕4号)有关规定执行。(五)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规定,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六)今年起,在我省全面开展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我省县(市、区)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县(市、区)级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16〕14号)执行。三、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执行。(一)按照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对于全面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申报基层或非基层卫生专业评审时,单位均应根据事业单位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等额推荐评审。(二)申报人要按资格条件中“在职在岗”要求,对有执业准入要求的,必须具有相应类别的执业资格并已登记注册。根据执业范围或者专业技术资格类别,申报《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学科专业分类表》(附件1)中相应的专业。(三)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方式的通知》(粤人发〔2005〕311号)要求,凡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先参加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申报,并作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凡申报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进行答辩,答辩成绩作为评审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今年正高级答辩将继续采用PPT汇报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形式,每人答辩时间30分钟。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四)继续推进论文代表作制度,申报人提交的论文代表作原则上应能够在“中国知网”和“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网站检索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4号),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抵制学术不端行为,从今年起,申报人提交的论文代表作将统一委托检测机构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文字复制比一般不应超过30%。检测结果由检测机构直接送交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在国外专业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外国语言类论文代表作,暂不要求复制比检测,但须进行论文检索,外文论文提供中文译文。(五)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146号)执行。申报评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硬性要求。(六)继续教育条件按《专业技术人员继教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时需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七)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工作严格按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实施方案(2013年版)的通知》(粤卫函〔2014〕72号)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2014年1月15日之前已经按规定安排支援工作的,以在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备案情况为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不列入支援基层卫生工作范围:取得医师资格以来,已在县及县以下卫生或教学机构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取得医师资格以来,受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或省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派遣,参加援外、援藏、援疆以及其他救灾、援建、国际救援等特殊援助任务,且已在受援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八)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时,参照我省统一的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执行,但对论文、科研课题要求不做硬性规定,同时应提交能够反应其业绩能力水平的材料,如: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次数、健康档案管理数等。(九)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申报非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应按照我省统一的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执行,原资格条件及相关文件中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倾斜政策不再执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当年不可同时申报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和非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四、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要求(一)个人提交申报材料。2017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我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按照“申报人员须知(2017年版)”要求,如实填报并必须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过后不得补充和更换)。申报人应保证所填网上信息和所提交纸质材料真实、可靠、可溯源,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当年申报(或评审通过)的资格,且自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并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条款处理,同时视情形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申报人需在8月7日至8月21日登录广东卫生人才网,在《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系统》中填写个人申报信息,根据要求上传有关资料,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申报材料相关要求和表格在广东卫生人才网“高级职称评审”栏目中下载。(二)单位审核。单位应组建由人事职改干部、技术主管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审核评价小组”,对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经单位审核评价小组评议,以无记名方式表决获小组到会人数过半通过的申报人,方可推荐评委会评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在召开评价会议前将单位本年度可使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进行公告,且推荐评审总人数不得超过本年度可使用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单位应建立审核评价会议记录备查制度,记录内容包括开会时间、地点、出席会议人员名单、审核评价对象、成员发言要点,投票评议结果等。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可溯源。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凡为复印件的,审核后须注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其它需要审核的材料,均须签名盖章,谁审核谁签名盖章谁负责。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省高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将视申报材料审核情况对单位审核工作进行通报。单位应做好评前公示工作。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卫生版表三)、《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考核表》(申报评审卫生版表四)和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同时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备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被举报的问题,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和其它违规行为的,一律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申报材料先行报送,但不得停止核查,核查结果应及时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在申报至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出现的负面情况,单位应及时上报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各单位应于9月4日前完成网报及纸质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年度可使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对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报送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五、评审收费按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原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卫生厅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粤价函〔2013〕424号)执行。评审费每人收取580元(含各市送审费用),对需要进行论著鉴定和参加答辩的人员分别另收取论著鉴定费200元、答辩费140元。申报人上交的费用缴交财政专户,已提交申报评审材料但因不符合要求而被退回的,一律不予退费。省直及委直有关单位收取的费用全部上交,各市留存的送审费按有关规定执行。六、纪律要求各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守职称工作纪律,严格把好审核关,严厉打击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等违纪违规的行为。要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条款处理,同时视情形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三:[广东专业技术]广东201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统计师考试网权威发布广东201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更多广东201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相关信息请访问统计师考试网。
【导语】广东201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统计师考试频道,祝大家考试顺利!!!
  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7〕1号)和《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我省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由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统考办”)、省人事考试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省统考办设在省统计局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考前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和发放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等考务工作。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初、中级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和制作合格证书。
  各地级市统考办设在各市统计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统计资格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审核、收取考务费及证书发放等工作。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人事考试机构协助本级统计局组织本地区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考务工作。
  二、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考点统一设在广州。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三)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初、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凡初中毕业工作满十年;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初级。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中级:
  1.初中毕业工作满二十年,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
  2.高中或中专毕业,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
  3.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六年;
  4.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四年;
  5.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两年;
  6.获得硕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一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高级: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四、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我省2017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陆“广东省统计考试网”(http://182.92.48.3/gdtjks)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4日9:00至8月6日18:00,报名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等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则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2.电子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除存档外,还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考试合格后,考生无需再次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请先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并对照片进行处理,然后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转换后的照片小于15K。
  3.信息填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考试文件、《考生报考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1),并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4.报名信息确认。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不得进行信息修改。
  5.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传、信息填报和报名信息确认后,请下载并打印《2017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申报表》或《2017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申报表》。
  (二)现场审核确认
  按属地原则,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请携带资格审核材料(详见附件3)于7月31日至8月10日工作时间到所在地市统计局(统考办)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各市统考办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统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7年12月底。
  (三)缴纳报考费用
  通过审核确认的考生持统考办开具的缴费通知单自行到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7〕3466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省统计局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4〕2277号)规定,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130元/人(含上缴全国统计考办考务费30元/人),中级126元/元(含上缴全国统计考办考务费26元/人),高级100元/人。考试收费属政府非税收入,应全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考生请于 2017年10月9日 9:00至10月21日 18:00期间,登陆“广东省统计考试网”(http://182.92.48.3/gdtjks)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计划在2017年12月底前公布,考生可登陆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六、考试大纲
  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2017年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继续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
  七、工作要求
  2017年我省首次实行网上报名,各市统计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宣传发动工作,严格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确保我省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平稳顺利。
  附件:1.考生报考承诺书
  2.统计专业工作简历
  3.资格审核提交材料要求
  4.各地级以上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联系方式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shenghuo773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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