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作

来源:热点事件 时间:2018-07-06 18:00:0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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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长春工作]2018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网权威发布2018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更多2018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信息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网。
【导语】2018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广大考生在紧张的备考中,不要忘记报名时间,切不要因为记错打印准考证时间而耽误您正常考试,恭祝各位取得佳绩。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5〕9号)文件,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长春市信用信息服务中心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长春市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拟招聘副主任1名(副处级)。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德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9日至2000年1月9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1月9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2018年1月9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ccrs.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1月16日每天9时至16时
报名地点:长春市人民政府1737办公室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至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近期6个月内彩色免冠小二寸正面证件照3张;《2018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拟报考岗位专业相符的学历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除需要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其他条件的相关证明。
(三)面试
招聘面试工作由长春市金融办组织实施;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长春市金融办确定并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按实际人数组织考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ccrs.gov.cn)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4、拟聘人选的确定: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长春市金融办负责。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者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长春市金融办将拟聘人选名单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前有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责任。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不可错填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长春市金融办联系。
3、本次招聘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5、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6、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及电子邮箱的准确,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7、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网站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ccrs.gov.cn),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431-88777643
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0431-89874575、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点击下载>>>
附件:附件1:2018年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一览表.xlsx
附件2:附件2:2018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人员报名表.xls

篇二:[长春工作]2018年吉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100名】


事业单位网权威发布2018年吉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100名】,更多2018年吉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100名】相关信息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网。

【导语】2018年吉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100名】,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2018年3月23日,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长春经开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2018年经开区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职位与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3、要求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部分岗位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4、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聘者,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或相近,可直接进入面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硕士、博士;
  5、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6、已被长春经开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聘用,派遣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工作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聘用人员管理方式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与长春经开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工作。首聘期三年(试用期六个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执行管委会统一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档案由经开区人才中心代管。
  (二)第一年月基本工资硕士研究生2300元、本科生2150元,绩效工资1300元,交通费200元;第二年起基本工资和交通费保持不变,绩效工资提高为1900元。聘用人员参与所在单位的年终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年终绩效奖金。
  (三)聘用人员按照我区相关政策,可通过参与选拔,转变为管委会同工同酬聘用制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2018年3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长春经开区人才中心一楼大厅(临河街3478号)。
  报名时需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开人才网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打印并粘贴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经现场审核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在网上填写信息并上传照片,网上填写信息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2018年3月27日。
  (二)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于3月28日至3月30日之间登陆长春经开人才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相关事项
  1、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对于报考多个岗位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2、报名人数与对应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人数。对于取消报名岗位的考生,允许其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招聘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纲要》为主。笔试试题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程序。
  笔试具体时间在长春经开人才网及长春经开区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3日后,成绩在长春经开人才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面试具体时间在长春经开人才网及长春经开区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拟聘用人选。本科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笔试成绩高者。不同学历者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学历层次高者。  
  (四)体检
  组织面试入围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人员。
  (五)考核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档案审核。
  (六)公示
  在长春经开人才网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长春经开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84644071
  报名咨询电话:84644178  
2018年经开区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职位与条件一览表.xls
7e449d2fcb9b666d8ecc303718412688.rar (6.95 KB)
  
报名登记表.docx
d83ecac26839711701ae13ab763edf58.rar (12.91 KB)

篇三:[长春工作]2017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47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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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5〕9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2017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355家事业单位,提供了957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34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7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公告)》。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7日至1999年4月17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4月17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号公告)》。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2018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7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 //hrss.jl.gov.cn)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http://www.jlzkb.com)
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crs.gov.cn)
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ccrjk.com)
应聘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附件(1号公告)》,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附件(1号公告)》所示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网址:http://www.ccrjk.com)。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9时至21时、
4月25日9时至21时、
4月26日9时至16时。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注册,所报考单位及岗位不能修改。
注册后,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6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20k。个人信息填报完毕后,可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所填报的信息将无法更改。
网上报名时,报名系统未设置资格审查功能,因此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与所报考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是否相符,避免影响应聘。
为避免报名时网络拥堵,应聘人员可错时、错峰报名,具体情况请登录长春市人力资源考试网,查看有关区域划分安排。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4月24日9时至2017年4月27日12时。个人信息及照片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为报名完成,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17年5月10日9时至2017年5月13日9时。
应聘人员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并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
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也须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凭《准考证》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求参加面试。
没有取得《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五)笔试
笔试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9时至11时。
3.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成绩查询:2017年5月19日,可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ccrjk.com)查询笔试成绩。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文件规定,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2017年4月27日9时至16时,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送至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A座408号),逾期未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优惠政策。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于2017年5月4日至5月6日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先报考后审查的原则,且贯穿招聘过程始终。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确定并通知。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报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面试
招聘面试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采取的面试方式均由各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笔试加面试岗位的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5(含)比例确定,1:5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或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人选,报名人数在1:5(含)比例内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超过1:5比例的,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先行初试筛选,最终按1:5(含)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分别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4.拟聘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分别负责。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将拟聘人选名单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分别由长春市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内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17年7月份,即到2017年7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和岗位代码,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
4.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农村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4月26日上午9时至11时,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三楼304室信息科(长春市南关区宾委路91号,市委会堂南侧),审核同意后,免收报名和考试费用。
6.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7.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8.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9.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网站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gov.cn)、长春人力资源考试官方网站(http://www.ccrjk.com),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网络技术服务电话:0431-88776874(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仲裁及监督电话:0431-88521577、89874507、89874575(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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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公告)》.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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