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音乐教育

来源:百科 时间:2018-07-24 18:00:0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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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音乐教育]声乐基础音乐教育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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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音乐是一种非语义的信息,音乐的这种自由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特征给人们对音乐的理解与表现提供了想像、联想的广阔空间。音乐艺术的创作、表演、欣赏等各个环节均体现了鲜明的创造意识并伴随着独特的创造行为,因此,音乐是创造性最强的艺术之一。音乐艺术的这一特质,使音乐教育在发展孩子们的创造力方面表现出了极大的优势,这无疑为学生发散性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心理基础。声乐基础音乐教育的基本特征是什么?一起和来看看!
  声乐教学基本特点意义
  声乐教学以学校声乐教育为主导,以社会和家庭声乐教育及其声乐活动为辅助教育手段,在自觉与非自觉的声乐活动中吸取教育的滋养,并在不同的施教结构的整体中相互协调影响与作用。在统一的审美导向与寓教于乐中完成审美教育的任务。声乐艺术的构成是一个综合性的创造集体,它集词作家、曲作家、歌唱家及其演出传媒、出版、比赛以及各种声乐活动场所为声乐教育提供了一个广阔的领域,在统一审美意识与教育发展中需要有明确的认识,以便提高声乐教育质量。
  宏观上讲,声乐教学总体上与其他学科的教学基本一致,有共同的教学规律、原则和方法。微观上说,声乐教学又有它独到的、特殊的一面,大致可分为三个方面。
  1.声乐教学侧重演唱技能的培养。声乐教学不像一般人认为的那样,“声乐课就是学唱几首歌”,而侧重演唱技能的培养是声乐教学的特点。声音既看不到又摸不到,而技能是通过肌体动作来完成的。动作可以反复训练成自然的习惯状态,要想形成稳定良好的声音状态.必须通过积极准确、协调统一的动作训练来达到训练声音的目的。它的训练方式是不断循环反复的过程,好像天天都是一样的内容,没完没了地练习。然而就是要通过这些看似“简单”甚至“枯燥无味”的训练过程达到科学方法的形成、加强和巩固的目的,继而变成学生良好的演唱习惯。这正像许多著名歌唱家所说的,“这一‘简单’甚至‘枯燥无味’的不断循环反复的声音训练过程,又是一项不可轻视的、终生为之奋斗、必不可少的智慧工程”。
  这并不是说声乐教学就可以忽略对知识的传授。如在音乐知识方面。在歌曲分析、艺术处理方面等,声乐教师都必须认真而细心地讲授,这方面属于知识传授。在嗓音的训练和运用方面,主要是技能的训练和演唱习惯的培养。声乐课所训练的内容是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在音域、音量、音色以及演唱的风格性、发声技术适用的灵活性等方面的扩展、加强和完善是无止境的,也是需要终生为之追求和奋斗的。
  2.声乐演唱具有很强的时间概念。在表演中,歌唱和其他的音乐表演一样。都具有很强的时间概念。其他学科的学生在考试时,可以对疑难问题反复思考并进行修改,而在实际的声乐演唱中,不允许随意地停下来,演唱过程中的某些声音不理想、不规范乃至“开破”也不允许再进行加工修改,如考试和演出中有类似的情况发生,则被视为“重大事故”。因此,歌唱的发声方法和演唱技能都必须训练成自然表达的、下意识的、甚至本能的条件反射状态,才能在实际演唱中如鱼得水、游刃有余。
  3.声乐教学的“乐器”是声带和与其相关的发声器官。发声器官中有些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隐藏在身体的内部,这是声乐教学与其他学科教学本质上的不同。另外,在声乐教学和实际演唱中,歌唱者本人的主观听觉与客观实际难以统一,有时歌唱者觉得声音很大,而别人觉得很小;有时自己觉得声音很小.可别人反而觉得大。这是什么原因呢?主要是声音分两个渠道传播:一是向人的内耳道传送;二是由口腔向体外空气传送。声音经过内耳道时觉得很大,经过口腔向体外传送时,自我感觉好像小了,这就是大多演唱者最易犯的“主观主义”。这两点也是声乐教学与其他学科教学最为不同的特点,更是声乐教学中最令人头痛和棘手的问题。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声乐教学在很大程度上受这两个特点的制约和影响,而且声乐教学水平的高低,也常常取决于教学双方对这两大特点的具体认识和所采取的解决方法是否行之有效。
  所以.声乐教学既要遵循一般学科的教学原则和规律,又不能忽略其自身的教学特点。
  声乐教育学的教学意义
  1.学习声乐教育学是从事声乐教育的前提学习声乐教育学是从事声乐教育的前提,可以使我们更好、更全面地掌握声乐教育的教学规律,从而提高教学质量。不仅了解其教育系统的关系,并把握和协调相互的作用,从而更好地推动声乐教育的发展。
  2.学习声乐教育学有助于提高施教者的教育理论水平。学习声乐教育学可以使施教者掌握教育的理论、原则和方法,是当好一名教师或准备当教师或从事相关的声乐教育工作的必备条件。不仅有正确的教育思想,还善于运用正确的教育方法把自己的知识有效地传授给学生。
  3.学习声乐教育学有助于树立新的教育思想,促进声乐教育改革。随着现代化教育事业的推进,以及声乐教育的发展,在教育实践中必然会出现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这就需要进行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这必须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基础,并树立教育改革的创新观念.以适应声乐教育发展的需要。
  4.声乐教育学是贯彻正确审美导向的理论基础。声乐教育学全方位地概括了声乐审美教育的系统结构,并充分解析了施教与受教者的学习、研究的具体内容,规范了声乐审美教育的基本方向,是进行声乐审美教育的理论基础。
  三、结束语
  从声乐教学内容的总体构成来看.宏观中总体把握的过程注入了多学科的因素,但并不意味客观存在教育的具体施使中要开设如此众多的学科。就是说在微观深入中要把握相关学科的内容.从而提高声乐教育在理论结构上的广度与深度。
  基础音乐教育培训的任务
  l.音乐教学内容的审美因素
  音乐教学内容是音乐教学的依据,是学生获得音乐审美感受和体验的客观条件。因此,选择具有欣赏价值,能够唤起美感的歌曲和乐曲作为音乐教材是极其重要的,它是实现音乐教学审美为核心的基础和前提。
  音乐教材的审美因素包括:立意美、情境美、音韵美、曲调美、配器美、伴奏美等。比如一首好的歌曲教材总是贴近学生的生活,表达孩子们的心声:或是蕴含着一个美好的寓意,或是抒发一种温馨的心曲,或托出一个美丽的梦幻,或展现一片炽热的情怀。这种立意与情境之美对学生有着深刻的感染力,会使之心灵萌发美的种子。同时,好的歌曲教材还应具备“动听”、“耐唱”的特点,只有优美的曲调,才能产生动人、感人的艺术魅力,使学生听了还想听,唱了还想唱,百听不厌,百唱不烦。这种曲调和音韵美磁石般地吸引着学生,久而久之,自然就形成了“润物细无声”的审美功效。音乐欣赏教材要体现经典性与文献性,展示人类音乐文化的精萃,展示美的结晶。器乐教材“美”的着眼点则在于简洁、洗练地编配方面,通过配器,显示其音色、织体的丰富之美,变化之美、和谐之美。
  音乐教师要善于发现和挖掘音乐教材的审美因素,将自己的音乐审美体验积极地溶入对教材的分析、处理之中,形成强烈而浓郁的音乐审美动力和审美渴望。
  2.音乐教学方法的审美原则
  音乐教学作为审美教育的一种方式和手段,有着与一般学科不同的教学方法。主要体现为:从感性入手,以情动人,以美感人,重视教育的潜效应。概括地说,它遵循着下面一些原则:
  (1)参与性原则
  音乐教学的参与原则的基本涵义是: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教育者创设良好的音乐艺术与教育氛围,尽可能地激发学生积极主动地、全身心全方位地参与音乐实践活动,从而使他们获得音乐审美体验。
  对于中小学生而言,在一定程度上,音乐艺术主要还不是一门知识,而是一种内心体验,一种音乐审美愉悦的体验,而没有亲身参与到音乐活动之中的人,是不可能获得这样一种体验的。因此,音乐教学过程应该是一个在教师启发和指导下学生参与体验音乐的过程,没有学生主体的参与,就难有真正的音乐教学。
  音乐艺术在很大程度上说就是那种“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仅凭教师口头传授,而没有学生的亲身参与和体验,哪怕是音乐知识、音乐技能技巧,学生也是很难真正理解和掌握的,更不用说对音乐作品的欣赏与再创作了。只有当学生参与到音乐活动之中,与音乐融为一体,自己主动地去探寻、领悟、体验时,对音乐知识技能的真正理解和掌握,特别是对音乐的欣赏与创造,才会成为可能。
  贯彻参与原则进行音乐教学,要求教师尽量地把音乐教学过程设计成一个个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的音乐活动,包括音乐鉴赏活动、音乐表现活动、音乐创作活动等,同时将有关的音乐基本文化知识内容融进音乐活动之中,让学生顺带地学习。在音乐教学的活动中,要确保学生在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学生是活动的主角而不只是观众,教师是策划人和欣赏者而不是裁判员或评委。教师应为学生的参与活动创造良好的物质环境,把学生从那种听讲式、没有多少移动余地的座位中解放出来。
  (2)情感性原则
  音乐是情感艺术,音乐给人情感的移入比其他艺术有力得多,能更直接更有力地进入人的情感世界。审美教育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情感教育。情感,是音乐审美过程中最活跃的心理因素,是音乐审美感受的动力和中介。在音乐教学中牢牢地把握住情感性原则,不时点燃学生的情感火花,会有效地打开学生的心灵之窗,使其在情绪的勃发与激动中,享受美感,陶冶淑性。
  师生之间和谐的情感交流是音乐教学优化审美功效的重要标志。艺术不能容忍说教,审美不能依靠灌输,施教者与受教者凭借音乐审美媒介交流审美信息,这里没有智力教育和道德教育那种权威性和强迫性,教学双方完全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建立这种良好教与学的关系的关键在于施教者,音乐教师应把感情的纽带首先抛向学生,创造一种平等民主,相互交流的教学气氛。
  (3)愉悦性原则
  音乐作为人类最主要的精神食粮,人们之所以需要它,是因为它能够给人以愉悦,以享受,能使人在精神上产生愉悦和美感。可以说,审美愉悦性,是音乐艺术的本质特征之一。正是因为音乐具有愉悦性,人们才可能在心情舒畅的前提下去主动参与音乐审美活动。所以说,保持学生的良好心境,使学生充分感受音乐的愉悦,这既是音乐教学能否获得成功的一个前提条件,也是音乐教学的目的之一。
  音乐教学的愉悦性是审美教育发生情感体验和优化效应的心理机制。当学生处于愉悦状态的时候,最有利于形成优势兴奋中心,使“学习是一种艰苦劳动”披上一层乐于主动接受的色彩。这种变“苦学”为“乐学”的状况,最适于在音乐教学中体现,这就是所谓“乐(音乐)即是乐(快乐)”的道理。音乐教学方法的趣味化和游戏化,不仅给学生带来极大的快乐,而且会使他们对音乐发生浓厚的兴趣,使“要他唱”变为“他要唱”,进而产生持久的音乐学习动力。
  3.音乐教学环境的审美特点
  音乐教学环境的审美特点,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听觉环境和视觉环境的优美,二是两者间的和谐。这是创造良好音乐教学气氛和情境的外部条件。
  音乐是声音艺术,音乐教学的基本手段之一是聆听。音响美,是创造良好听觉环境的关键因素。音质清晰、悦耳的音响给人的听觉带来快感,并诱发美感的产生。而糟糕的音响则使人生厌、烦躁。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应力避不良的音响产生,诸如录音机的音量过大,音质过尖,或不等音乐结束就“啪”的一声中断放音,弹奏音律欠准的钢琴、风琴,让学生吹奏由于簧片腐蚀而噪音叠出的口琴……等。
  一个美好的视觉环境对音乐教学也是重要的。音乐教室的布置应优雅、艺术化。座位的安排与乐器的摆放应富有新意,诱人遐想。歌片、挂图应具有视觉欣赏的意义。其他教学手段(幻灯、录像、多媒体等)的运用无不应遵循努力创设一个审美气氛与情境的原则。

二:[基础音乐教育]基础音乐教育为什么要把培养兴趣作为重要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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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音乐是一种非语义的信息,音乐的这种自由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特征给人们对音乐的理解与表现提供了想像、联想的广阔空间。音乐艺术的创作、表演、欣赏等各个环节均体现了鲜明的创造意识并伴随着独特的创造行为,因此,音乐是创造性最强的艺术之一。音乐艺术的这一特质,使音乐教育在发展孩子们的创造力方面表现出了极大的优势,这无疑为学生发散性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心理基础。基础音乐教育为什么要把培养兴趣作为重要理念?一起和来看看!
  基础音乐教育培养兴趣作为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第一,正确处理模仿与创造的关系。中小学生的音乐创造活动常常是从模仿入手的,模仿是音乐创造的必经之路。通过模仿,可能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地进行创造学习。
  第二,分清即兴创造与创作的异同。即兴创造是指学生根据当时的感受而产生的一种音乐创造行为,是事先不必做准备的临时创作,它往往与即兴表演联系在一起。而创作或改编乐曲则需要经过准备孕育,在酝酿创意之后再进行的加工塑形,最终成为一部音乐作品。即兴创造与创作是音乐创造教学领域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教学中缺一不可,不能偏废。
  第三,注意在音乐创造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内心听觉,启发学生想像自己的创造效果,先描述,再与实际音响对照,如此反复练习,使学生的内心听觉与创造能力同时得到发展。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关注对学生创造力培养的同时,更要关注音乐教育方式的创新。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首先需要一种创造性的音乐学习。虽然,作为一个学科,音乐某些规律性东西需要向学生传授,但音乐“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特殊性质只能靠想像力去再创造。那种传统的我教你学、我讲你听的师徒式教学方式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背道而驰,音乐课堂上,学生可以说不,强化学生的“问题”意识,允许质疑,鼓励探索,尊重学生对音乐的不同体验与独立思考。如果从更深的层面上来说,那么音乐教育方式的创新则应体现较强的民主意识,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维护学生在音乐学习方面的自尊心与自信心。基础音乐教育是义务教育,无论学生是否具有音乐天赋,都有接受音乐教育的权利,使每一个学生的音乐潜能得到开发并终生享有音乐乐趣,是基础音乐教育的崇高责任。
  基础音乐教育培养兴趣作为的重要性
  兴趣是人对事物或活动所表现出来的积极、热情和肯定态度,并由此产生参与、认识和探究的心理倾向。兴趣是引起和维持注意的重要因素,对感兴趣的事物,人们总会主动愉快地去探究它,使活动过程或认识过程不是一种负担。因此,兴趣是学习的巨大动力,是学生主动进行学习和研究的精神力量。
  兴趣对于学习的重要意义,应该说早已被人们所认识,爱因斯坦的“热爱,是最好的老师”即是一句至理名言。在基础音乐教育中,把学生的音乐兴趣培养作为音乐教学的首要任务和目标,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就教育现状而言,音乐教育由于没有升学考试的外力推动,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就成为了学生学习音乐的主要动力甚至是惟一动力,学生没有音乐学习兴趣,音乐课程就有可能成为虚设;就音乐教学而言,作为基础教育阶段的中小学音乐教学,其基础性主要不是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而是音乐学习兴趣,或者说音乐兴趣是基础中的基础,因为,没有兴趣做基础,包括传授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内的音乐教学的基本任务就难以完成;就终身教育而言,音乐兴趣是学生在音乐方面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即是学生在人生旅途中不断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发展自身音乐能力的动力催化剂。学校教育只是人生的一个学习阶段,已经步入终身学习时代的当今学生,掌握学习方法比掌握学习内容更为重要。“学会音乐”为“会学音乐”,更需要把学习兴趣归还给学习者。因此,把音乐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孩子,让他们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变接受学习为探索学习,便成为音乐学习中的首要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能使学生热爱音乐,对音乐产生感情。如果通过九年义务教育连个音乐兴趣都没有在学生心中建立起来,那就不能不说我们的音乐教育在某种意义上是失败了。如果我们的音乐课不能使学生喜爱,不能成为发自学生内心的需求,那么任何所谓“音乐学习”对孩子们来说都没有意义。
  基础音乐教育对音乐兴趣培养的关注,必将带来音乐教学内容、方法、评价等方面的革新与变化。诸如改革教学内容过分强调学科体系严密性,过分注重经典知识的倾向,加强音乐教学内容与现代社会、科技发展及学生生活之间的联系;改革教学过程中过分注重接受学习,被动模仿的倾向,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交流合作、探索发现等多种音乐学习活动;改革教学评价过分偏重知识、强调选拔的倾向,建立既关注结果更加重视过程的评价体系等等。这种围绕着兴趣培养的音乐教学改革,无疑会展现出一个音乐教学的新天地。让学生每每带着浓郁的兴趣走进音乐课堂,让学生时时保持一种对音乐学习的积极心态和愉悦体验,孩子们更学会“学海无涯‘乐’作舟”,音乐课堂便成了学生精神上的家园,音乐将真正走进孩子们的心中,成为其心灵里美好的东西。
  基础音乐教育培训的任务
  l.音乐教学内容的审美因素
  音乐教学内容是音乐教学的依据,是学生获得音乐审美感受和体验的客观条件。因此,选择具有欣赏价值,能够唤起美感的歌曲和乐曲作为音乐教材是极其重要的,它是实现音乐教学审美为核心的基础和前提。
  音乐教材的审美因素包括:立意美、情境美、音韵美、曲调美、配器美、伴奏美等。比如一首好的歌曲教材总是贴近学生的生活,表达孩子们的心声:或是蕴含着一个美好的寓意,或是抒发一种温馨的心曲,或托出一个美丽的梦幻,或展现一片炽热的情怀。这种立意与情境之美对学生有着深刻的感染力,会使之心灵萌发美的种子。同时,好的歌曲教材还应具备“动听”、“耐唱”的特点,只有优美的曲调,才能产生动人、感人的艺术魅力,使学生听了还想听,唱了还想唱,百听不厌,百唱不烦。这种曲调和音韵美磁石般地吸引着学生,久而久之,自然就形成了“润物细无声”的审美功效。音乐欣赏教材要体现经典性与文献性,展示人类音乐文化的精萃,展示美的结晶。器乐教材“美”的着眼点则在于简洁、洗练地编配方面,通过配器,显示其音色、织体的丰富之美,变化之美、和谐之美。
  音乐教师要善于发现和挖掘音乐教材的审美因素,将自己的音乐审美体验积极地溶入对教材的分析、处理之中,形成强烈而浓郁的音乐审美动力和审美渴望。
  2.音乐教学方法的审美原则
  音乐教学作为审美教育的一种方式和手段,有着与一般学科不同的教学方法。主要体现为:从感性入手,以情动人,以美感人,重视教育的潜效应。概括地说,它遵循着下面一些原则:
  (1)参与性原则
  音乐教学的参与原则的基本涵义是: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教育者创设良好的音乐艺术与教育氛围,尽可能地激发学生积极主动地、全身心全方位地参与音乐实践活动,从而使他们获得音乐审美体验。
  对于中小学生而言,在一定程度上,音乐艺术主要还不是一门知识,而是一种内心体验,一种音乐审美愉悦的体验,而没有亲身参与到音乐活动之中的人,是不可能获得这样一种体验的。因此,音乐教学过程应该是一个在教师启发和指导下学生参与体验音乐的过程,没有学生主体的参与,就难有真正的音乐教学。
  音乐艺术在很大程度上说就是那种“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仅凭教师口头传授,而没有学生的亲身参与和体验,哪怕是音乐知识、音乐技能技巧,学生也是很难真正理解和掌握的,更不用说对音乐作品的欣赏与再创作了。只有当学生参与到音乐活动之中,与音乐融为一体,自己主动地去探寻、领悟、体验时,对音乐知识技能的真正理解和掌握,特别是对音乐的欣赏与创造,才会成为可能。
  贯彻参与原则进行音乐教学,要求教师尽量地把音乐教学过程设计成一个个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的音乐活动,包括音乐鉴赏活动、音乐表现活动、音乐创作活动等,同时将有关的音乐基本文化知识内容融进音乐活动之中,让学生顺带地学习。在音乐教学的活动中,要确保学生在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学生是活动的主角而不只是观众,教师是策划人和欣赏者而不是裁判员或评委。教师应为学生的参与活动创造良好的物质环境,把学生从那种听讲式、没有多少移动余地的座位中解放出来。
  (2)情感性原则
  音乐是情感艺术,音乐给人情感的移入比其他艺术有力得多,能更直接更有力地进入人的情感世界。审美教育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情感教育。情感,是音乐审美过程中最活跃的心理因素,是音乐审美感受的动力和中介。在音乐教学中牢牢地把握住情感性原则,不时点燃学生的情感火花,会有效地打开学生的心灵之窗,使其在情绪的勃发与激动中,享受美感,陶冶淑性。
  师生之间和谐的情感交流是音乐教学优化审美功效的重要标志。艺术不能容忍说教,审美不能依靠灌输,施教者与受教者凭借音乐审美媒介交流审美信息,这里没有智力教育和道德教育那种权威性和强迫性,教学双方完全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建立这种良好教与学的关系的关键在于施教者,音乐教师应把感情的纽带首先抛向学生,创造一种平等民主,相互交流的教学气氛。
  (3)愉悦性原则
  音乐作为人类最主要的精神食粮,人们之所以需要它,是因为它能够给人以愉悦,以享受,能使人在精神上产生愉悦和美感。可以说,审美愉悦性,是音乐艺术的本质特征之一。正是因为音乐具有愉悦性,人们才可能在心情舒畅的前提下去主动参与音乐审美活动。所以说,保持学生的良好心境,使学生充分感受音乐的愉悦,这既是音乐教学能否获得成功的一个前提条件,也是音乐教学的目的之一。
  音乐教学的愉悦性是审美教育发生情感体验和优化效应的心理机制。当学生处于愉悦状态的时候,最有利于形成优势兴奋中心,使“学习是一种艰苦劳动”披上一层乐于主动接受的色彩。这种变“苦学”为“乐学”的状况,最适于在音乐教学中体现,这就是所谓“乐(音乐)即是乐(快乐)”的道理。音乐教学方法的趣味化和游戏化,不仅给学生带来极大的快乐,而且会使他们对音乐发生浓厚的兴趣,使“要他唱”变为“他要唱”,进而产生持久的音乐学习动力。
  3.音乐教学环境的审美特点
  音乐教学环境的审美特点,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听觉环境和视觉环境的优美,二是两者间的和谐。这是创造良好音乐教学气氛和情境的外部条件。
  音乐是声音艺术,音乐教学的基本手段之一是聆听。音响美,是创造良好听觉环境的关键因素。音质清晰、悦耳的音响给人的听觉带来快感,并诱发美感的产生。而糟糕的音响则使人生厌、烦躁。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应力避不良的音响产生,诸如录音机的音量过大,音质过尖,或不等音乐结束就“啪”的一声中断放音,弹奏音律欠准的钢琴、风琴,让学生吹奏由于簧片腐蚀而噪音叠出的口琴……等。
  一个美好的视觉环境对音乐教学也是重要的。音乐教室的布置应优雅、艺术化。座位的安排与乐器的摆放应富有新意,诱人遐想。歌片、挂图应具有视觉欣赏的意义。其他教学手段(幻灯、录像、多媒体等)的运用无不应遵循努力创设一个审美气氛与情境的原则。

三:[基础音乐教育]基础声乐教育培养兴趣作为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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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声乐是一种非语义的信息,声乐的这种自由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特征给人们对音乐的理解与表现提供了想像、联想的广阔空间。音乐艺术的创作、表演、欣赏等各个环节均体现了鲜明的创造意识并伴随着独特的创造行为,因此,音乐是创造性最强的艺术之一。音乐艺术的这一特质,使音乐教育在发展孩子们的创造力方面表现出了极大的优势,这无疑为学生发散性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心理基础。基础音乐教育为什么要把培养兴趣作为重要理念?一起和来看看!
  基础音乐教育培养兴趣作为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第一,正确处理模仿与创造的关系。中小学生的音乐创造活动常常是从模仿入手的,模仿是音乐创造的必经之路。通过模仿,可能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地进行创造学习。
  第二,分清即兴创造与创作的异同。即兴创造是指学生根据当时的感受而产生的一种音乐创造行为,是事先不必做准备的临时创作,它往往与即兴表演联系在一起。而创作或改编乐曲则需要经过准备孕育,在酝酿创意之后再进行的加工塑形,最终成为一部音乐作品。即兴创造与创作是音乐创造教学领域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教学中缺一不可,不能偏废。
  第三,注意在音乐创造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内心听觉,启发学生想像自己的创造效果,先描述,再与实际音响对照,如此反复练习,使学生的内心听觉与创造能力同时得到发展。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关注对学生创造力培养的同时,更要关注音乐教育方式的创新。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首先需要一种创造性的音乐学习。虽然,作为一个学科,音乐某些规律性东西需要向学生传授,但音乐“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特殊性质只能靠想像力去再创造。那种传统的我教你学、我讲你听的师徒式教学方式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背道而驰,音乐课堂上,学生可以说不,强化学生的“问题”意识,允许质疑,鼓励探索,尊重学生对音乐的不同体验与独立思考。如果从更深的层面上来说,那么音乐教育方式的创新则应体现较强的民主意识,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维护学生在音乐学习方面的自尊心与自信心。基础音乐教育是义务教育,无论学生是否具有音乐天赋,都有接受音乐教育的权利,使每一个学生的音乐潜能得到开发并终生享有音乐乐趣,是基础音乐教育的崇高责任。
  基础音乐教育培养兴趣作为的重要性
  兴趣是人对事物或活动所表现出来的积极、热情和肯定态度,并由此产生参与、认识和探究的心理倾向。兴趣是引起和维持注意的重要因素,对感兴趣的事物,人们总会主动愉快地去探究它,使活动过程或认识过程不是一种负担。因此,兴趣是学习的巨大动力,是学生主动进行学习和研究的精神力量。
  兴趣对于学习的重要意义,应该说早已被人们所认识,爱因斯坦的“热爱,是最好的老师”即是一句至理名言。在基础音乐教育中,把学生的音乐兴趣培养作为音乐教学的首要任务和目标,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就教育现状而言,音乐教育由于没有升学考试的外力推动,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就成为了学生学习音乐的主要动力甚至是惟一动力,学生没有音乐学习兴趣,音乐课程就有可能成为虚设;就音乐教学而言,作为基础教育阶段的中小学音乐教学,其基础性主要不是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而是音乐学习兴趣,或者说音乐兴趣是基础中的基础,因为,没有兴趣做基础,包括传授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内的音乐教学的基本任务就难以完成;就终身教育而言,音乐兴趣是学生在音乐方面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即是学生在人生旅途中不断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发展自身音乐能力的动力催化剂。学校教育只是人生的一个学习阶段,已经步入终身学习时代的当今学生,掌握学习方法比掌握学习内容更为重要。“学会音乐”为“会学音乐”,更需要把学习兴趣归还给学习者。因此,把音乐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孩子,让他们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变接受学习为探索学习,便成为音乐学习中的首要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能使学生热爱音乐,对音乐产生感情。如果通过九年义务教育连个音乐兴趣都没有在学生心中建立起来,那就不能不说我们的音乐教育在某种意义上是失败了。如果我们的音乐课不能使学生喜爱,不能成为发自学生内心的需求,那么任何所谓“音乐学习”对孩子们来说都没有意义。
  基础音乐教育对音乐兴趣培养的关注,必将带来音乐教学内容、方法、评价等方面的革新与变化。诸如改革教学内容过分强调学科体系严密性,过分注重经典知识的倾向,加强音乐教学内容与现代社会、科技发展及学生生活之间的联系;改革教学过程中过分注重接受学习,被动模仿的倾向,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交流合作、探索发现等多种音乐学习活动;改革教学评价过分偏重知识、强调选拔的倾向,建立既关注结果更加重视过程的评价体系等等。这种围绕着兴趣培养的音乐教学改革,无疑会展现出一个音乐教学的新天地。让学生每每带着浓郁的兴趣走进音乐课堂,让学生时时保持一种对音乐学习的积极心态和愉悦体验,孩子们更学会“学海无涯‘乐’作舟”,音乐课堂便成了学生精神上的家园,音乐将真正走进孩子们的心中,成为其心灵里美好的东西。
  基础音乐教育培训的任务
  l.音乐教学内容的审美因素
  音乐教学内容是音乐教学的依据,是学生获得音乐审美感受和体验的客观条件。因此,选择具有欣赏价值,能够唤起美感的歌曲和乐曲作为音乐教材是极其重要的,它是实现音乐教学审美为核心的基础和前提。
  音乐教材的审美因素包括:立意美、情境美、音韵美、曲调美、配器美、伴奏美等。比如一首好的歌曲教材总是贴近学生的生活,表达孩子们的心声:或是蕴含着一个美好的寓意,或是抒发一种温馨的心曲,或托出一个美丽的梦幻,或展现一片炽热的情怀。这种立意与情境之美对学生有着深刻的感染力,会使之心灵萌发美的种子。同时,好的歌曲教材还应具备“动听”、“耐唱”的特点,只有优美的曲调,才能产生动人、感人的艺术魅力,使学生听了还想听,唱了还想唱,百听不厌,百唱不烦。这种曲调和音韵美磁石般地吸引着学生,久而久之,自然就形成了“润物细无声”的审美功效。音乐欣赏教材要体现经典性与文献性,展示人类音乐文化的精萃,展示美的结晶。器乐教材“美”的着眼点则在于简洁、洗练地编配方面,通过配器,显示其音色、织体的丰富之美,变化之美、和谐之美。
  音乐教师要善于发现和挖掘音乐教材的审美因素,将自己的音乐审美体验积极地溶入对教材的分析、处理之中,形成强烈而浓郁的音乐审美动力和审美渴望。
  2.音乐教学方法的审美原则
  音乐教学作为审美教育的一种方式和手段,有着与一般学科不同的教学方法。主要体现为:从感性入手,以情动人,以美感人,重视教育的潜效应。概括地说,它遵循着下面一些原则:
  (1)参与性原则
  音乐教学的参与原则的基本涵义是: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教育者创设良好的音乐艺术与教育氛围,尽可能地激发学生积极主动地、全身心全方位地参与音乐实践活动,从而使他们获得音乐审美体验。
  对于中小学生而言,在一定程度上,音乐艺术主要还不是一门知识,而是一种内心体验,一种音乐审美愉悦的体验,而没有亲身参与到音乐活动之中的人,是不可能获得这样一种体验的。因此,音乐教学过程应该是一个在教师启发和指导下学生参与体验音乐的过程,没有学生主体的参与,就难有真正的音乐教学。
  音乐艺术在很大程度上说就是那种“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仅凭教师口头传授,而没有学生的亲身参与和体验,哪怕是音乐知识、音乐技能技巧,学生也是很难真正理解和掌握的,更不用说对音乐作品的欣赏与再创作了。只有当学生参与到音乐活动之中,与音乐融为一体,自己主动地去探寻、领悟、体验时,对音乐知识技能的真正理解和掌握,特别是对音乐的欣赏与创造,才会成为可能。
  贯彻参与原则进行音乐教学,要求教师尽量地把音乐教学过程设计成一个个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的音乐活动,包括音乐鉴赏活动、音乐表现活动、音乐创作活动等,同时将有关的音乐基本文化知识内容融进音乐活动之中,让学生顺带地学习。在音乐教学的活动中,要确保学生在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学生是活动的主角而不只是观众,教师是策划人和欣赏者而不是裁判员或评委。教师应为学生的参与活动创造良好的物质环境,把学生从那种听讲式、没有多少移动余地的座位中解放出来。
  (2)情感性原则
  音乐是情感艺术,音乐给人情感的移入比其他艺术有力得多,能更直接更有力地进入人的情感世界。审美教育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情感教育。情感,是音乐审美过程中最活跃的心理因素,是音乐审美感受的动力和中介。在音乐教学中牢牢地把握住情感性原则,不时点燃学生的情感火花,会有效地打开学生的心灵之窗,使其在情绪的勃发与激动中,享受美感,陶冶淑性。
  师生之间和谐的情感交流是音乐教学优化审美功效的重要标志。艺术不能容忍说教,审美不能依靠灌输,施教者与受教者凭借音乐审美媒介交流审美信息,这里没有智力教育和道德教育那种权威性和强迫性,教学双方完全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建立这种良好教与学的关系的关键在于施教者,音乐教师应把感情的纽带首先抛向学生,创造一种平等民主,相互交流的教学气氛。
  (3)愉悦性原则
  音乐作为人类最主要的精神食粮,人们之所以需要它,是因为它能够给人以愉悦,以享受,能使人在精神上产生愉悦和美感。可以说,审美愉悦性,是音乐艺术的本质特征之一。正是因为音乐具有愉悦性,人们才可能在心情舒畅的前提下去主动参与音乐审美活动。所以说,保持学生的良好心境,使学生充分感受音乐的愉悦,这既是音乐教学能否获得成功的一个前提条件,也是音乐教学的目的之一。
  音乐教学的愉悦性是审美教育发生情感体验和优化效应的心理机制。当学生处于愉悦状态的时候,最有利于形成优势兴奋中心,使“学习是一种艰苦劳动”披上一层乐于主动接受的色彩。这种变“苦学”为“乐学”的状况,最适于在音乐教学中体现,这就是所谓“乐(音乐)即是乐(快乐)”的道理。音乐教学方法的趣味化和游戏化,不仅给学生带来极大的快乐,而且会使他们对音乐发生浓厚的兴趣,使“要他唱”变为“他要唱”,进而产生持久的音乐学习动力。
  3.音乐教学环境的审美特点
  音乐教学环境的审美特点,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听觉环境和视觉环境的优美,二是两者间的和谐。这是创造良好音乐教学气氛和情境的外部条件。
  音乐是声音艺术,音乐教学的基本手段之一是聆听。音响美,是创造良好听觉环境的关键因素。音质清晰、悦耳的音响给人的听觉带来快感,并诱发美感的产生。而糟糕的音响则使人生厌、烦躁。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应力避不良的音响产生,诸如录音机的音量过大,音质过尖,或不等音乐结束就“啪”的一声中断放音,弹奏音律欠准的钢琴、风琴,让学生吹奏由于簧片腐蚀而噪音叠出的口琴……等。
  一个美好的视觉环境对音乐教学也是重要的。音乐教室的布置应优雅、艺术化。座位的安排与乐器的摆放应富有新意,诱人遐想。歌片、挂图应具有视觉欣赏的意义。其他教学手段(幻灯、录像、多媒体等)的运用无不应遵循努力创设一个审美气氛与情境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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