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学分确认

来源:百科 时间:2018-08-06 08:00:0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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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学分确认篇一:浙江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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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执业药师协会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规定赋予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职责,组织制定了《浙江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经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并于二0一六年一月起施行。《浙江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赋予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的职责,为建立科学有效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体系,提升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质量,按照中国药师协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继续教育的目的是使执业药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执业技能,切实履行职责,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第三条 接受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的权利和义务。执业药师应选择参加中国药师协会或者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组织的培训学习,并完成规定的学分。第四条 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注册和保留其资格的必备条件。省执业药师协会及办事处(工作处)、联络站应当为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和执业注册提供服务。执业单位要支持和鼓励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第五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在中国药师协会和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及监督下进行。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第六条 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负责全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负责全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统筹规划,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和制度;(二)确定和管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并报中国药师协会备案;(三)制定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计划,组织课程立项和教材编写;(四)组织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估;(五)负责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确认,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系统;(六)总结上报全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年度工作情况及统计年报。第七条 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设立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其职责是:(一)开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理论和应用研究;(二)研究制定全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规划方案;(三)负责省级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课程立项和评审工作;(四)组织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五)承担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和学术交流相关工作。第八条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办事处(工作处)、联络站负责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有关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组织辖区内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协调执业单位支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二)协助施教机构开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面授培训,跟踪检查培训质量;(三)负责辖区内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工作,并为执业注册提供相关服务。第九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负责继续教育培训及质量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根据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计划和项目,组织实施培训;(二)确保师资质量,负责培训服务保障;(三)承办学员考核合格后的学分授予和登记;(四)总结年度培训工作,按时报送下年度继续教育遴选项目和培训计划。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第十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应当适应执业药师岗位职责的需求,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继续教育形式要体现有效、方便、经济的原则。第十一条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应以药学服务为中心,以提升执业能力为目标,包括以下内容:(一)药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二)药师职业道德准则、职业素养与执业规范;(三)药物合理使用的技术规范;(四)常见病症的诊疗指南;(五)药物治疗管理与公众健康管理;(六)与执业相关的多学科知识与进展;(七)国内外药学领域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八)药学服务信息技术应用知识等。第十二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形式和手段可灵活多样,采取面授、网授、函授等方式进行。探索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拓展培训渠道,提高培训效率。第十三条 鼓励执业药师参加各种在职学历教育学习。攻读药学专业的大专、本科、研究生、双学位课程者,在读期间可视同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由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负责确认相应学分。第十四条 执业药师参加相关学术会议、论文交流、讲学授课、论著教材、业务培训、调研考察、阅读专业期刊等,可作为自修项目的学习途径。第四章 学分管理第十五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执业药师每年应当参加不少于15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参加中国药师协

浙江省学分确认篇二:2016年国考浙江考区网上报名确认须知


国家公务员网权威发布2016年国考浙江考区网上报名确认须知,更多2016年国考浙江考区网上报名确认须知相关信息请访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欢迎您使用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网上报名确认系统。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一、您目前进入的是浙江省考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确认系统。
  二、使用网上报名确认系统的考生应符合三个条件:
  (1)已于10月15日—10月24日期间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了网上报名,并通过了资格审查;
  (2)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考试地点为浙江省(请注意:考试地点与你报考的职位没有任何关系,报名确认是在你参加考试所在省份的网站进行);
  (3)已准备好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jpeg)格式,20KB以下,宽度×高度最小为80×110像素,最大为200×280像素,宽度和高度最佳比例为1:1.4)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银行卡 (或支付宝帐户);
  (4)非特困人员。
  三、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证、他人照片进行确认,否则造成其他考生无法实现报名确认等情况而引起纠纷的,需承担全部责任。
  四、考生在报名确认时不能再以任何方式修改报名信息。
  五、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2日9:00—7日16:00,考生请在网上报名确认结束前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系统以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作为登录的依据,报考人员请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报名序号,否则他人误用造成的后果,本网站及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网上报名确认的基本操作程序:

  第一步,考生仔细阅读本须知后,点击"已完全了解",后填写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
  第二步,阅读、熟悉考场规则和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并做出承诺:本人已经周知考场规则和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有关规定;考试当天,保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第三步,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
  第四步,上传照片成功后(请注意:上传的照片不进行审核,此照片作为准考证及面试的凭证,请按照规定上传标准证件照,否则,责任自负。),网上支付考试费用人民币80元 (报考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考生为120元),网上确认结束。
  八、确认成功的考生请于11月23日10:00—11月29日12:00期间登录本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九、贫困考生须先在网上上传照片,再办理如下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将家庭所在地区(市)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将家庭所在地县扶贫办(部门)开据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本人身份证于11月6日16:00前传真到到0571-88395085。

  请注意:传真之前务必先上传照片,在传真件上请写上本人报名序号及姓名! 传真之后第二个工作日的12:00之后,请上网查询本人的交费状态,如还显示未交费,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十、如果您在网上报名确认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我们。
  你可以使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等银行的银行卡 或支付宝帐户进行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银联咨询电话:95534-6
  支付宝咨询电话:95188-1
  网上确认网络咨询电话:0571-88396761、88395097
  附:
  1、照片处理帮助
  2、常见问题解答
  3、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

浙江省学分确认篇三:浙江省高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到28日结束


高考网权威发布浙江省高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到28日结束,更多浙江省高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到28日结束相关信息请访问高考网。
3月26日至28日,今年高考生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工作。根据规定,申请体育加分的考生需要领取《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登记表》,再到所在学校与当地县级体育主管部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所有申请加分的考生均须参加认定或测试,认定或测试未通过的考生不能加分。非应届毕业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认定测试。
那么,今年哪些考生可以申请加分呢——
认定测定对象有这些
根据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正式公布的《2012年浙江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测试通知》,认定对象为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得前六名以及二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证书,或是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应届考生。
其中,国际重大比赛和全国体育大会取个人前6名,其他全国重大比赛(不包括全国分区赛)取个人前3名,全省重要比赛取个人第1名且需同时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
测试对象是除认定对象外,在其他全国性比赛中获得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运动、无线电测向、无线电通信、电子制作、航海(建筑)模型、航空航天模型、车辆模型、藤球、健美操、艺术体操、体操、举重、拳击、柔道、摔跤、跆拳道、射击、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水上运动、武术等项目前六名,或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应届考生。
今年仍有部分考生可享受“三模三电”(航海建筑模型、航空航天模型、车辆模型与无线电测向、无线电通信、电子制作)加分。作为过渡,在2010年1月6日前,除规定范围以外,已在列入国家体育总局年度竞赛计划赛事中获得相应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考生,仍有申请加分的资格。2010年1月6日后,除规定范围以外,获奖获证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在2010年12月31日以后获得各项目奖项者,体育类高考加分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项目,执行加分的赛事共30项,省级赛事12项,国际、全国赛事有18项。
认定、测试对象参加的比赛必须是国家、省和地市体育部门计划内赛事,非计划内赛事无认定、测试资格。
认定测试于4月底举行
考生资格经审查后,重大国际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的获奖获证者,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体育局进行统一认定,其他获奖获证者由省体育局会同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测试。
符合测试条件的考生凭“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号”、身份证于4月28日到指定测试点领取《准考证》、缴纳报考费,了解本人参加项目的具体测试时间、场地安排等情况,按规定要求参加测试。测试时间为4月29日至30日,各项目测试内容和要求届时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和省体育局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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