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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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材料》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材料

(2015年5月18日)

按照高检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查摆。在我身上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大小不

一、形式多样,有的还比较严重。现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 对专项整治活动的认识

通过学习,我深深地认识到,规范司法行为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特别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新变化,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处在法律监督的前沿阵地,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有的检察官一些干警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依然存,对上级检察院有关规范执法的要求和部署落实不到位,规范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执法方式简单粗糙,违法违纪办案现象屡禁不止,干警违法犯罪时有发生,给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带领了不良影响。针对这些问题,我充分认识到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们群众的新期盼,做好工作,不断规范司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

受到公平正义。

二、 本部门执法活动的现状和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政治处工作总的来说,离办案一线较远,执法规范的问 题没有出现大的纰漏,但也不是一块净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主要问题如下:对照自身情况,发现自己也存在在政治学习上投入的时间还不够多,对政治理论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到位。没有很好地执行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没有做到既要严于律己管住自己,也要严格要求管好部下,做到自己不出事,部下也不能出事。管理工作拓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必须延伸到哪里执行不到位。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执行的不好。没有形成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在工作中没有克服形式主义,没有脚踏实地地工作,没有能够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坚持反对官僚主义,没有主动团结同志,和队员融在一起;没有保持艰苦奋斗,勤奋工作,以饱满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去;在生活上没有做到勤俭节约,没有能远离享乐主义思想,抑制奢靡之风,没有自觉抵制不健康思想和价值观的影响。没有能够较好处理好家庭关系、朋友关系、同事关系。

三、 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

一是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

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二是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参与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的现象没有及时进行纠正;三是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的现象偶有发生,做为一名党级成员,没有进行及时的提醒,四是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没有发生,但这种错误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没有引导和教育干警加以澄清;五是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弄虚作假,违规办案的思想有时也存在,虽然没有弄虚作假,但这种意识也存在;六是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的现象不存在,但也有模糊认识;七是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的现象没有,但有时也对社会不公存在漠视心理;八是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在自身不存在,但也有一些观念也执法规范有一定距离。

工作不实,工作不力。受领工作任务后,首先想到的是到时别误事,粗枝大叶求速度,而不是精益求精求质量,在处理速度与质量的关系上,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僚草应付代替严谨作风。创新意识不强,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例如局限于上级布臵什么做什么,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遇到问题时“傻子过年看邻居”,先看别只是怎么做的,先想过去是怎么处理的,较少用创新的办法解决困难。

与群众接触的机会少了,缺少与群众之间的勾通了解,与群众之间的感情也随之淡漠。不能很好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察民情、解情忧、保民安、帮民富做得不到位。 思想不再像刚入党时那么精纯,追求也不再那么高尚。例如看到社会上有些人不是靠正当手段,不是靠自身刻苦努力而得来不义之属,心理也会产生不平衡。认为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抓的比较紧,谁往枪口上撞,谁找死。只要自己不搞,其他人愿意怎样搞就怎样搞,与己关系不大,在思想上也会放松对自己的约束,艳羡那些有钱人、有权人过着的豪华、享乐、奢靡的生活。没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我身上存在的问题,表现在工作、生活上,说到底,根源还是思想问题,党性问题,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没有拧紧。【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材料】

(一)理想信念不坚定。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应有的位臵,凭兴趣、凭爱好、凭自觉,被动接受要我学的要求,而不是我要学的主动进取。理论与实践隔离,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不能

用马列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问题,不具备用邓小平理论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

(二)党性修养不强。 社会转型时期,传统的价值观受到很大冲击,权力和金钱崇拜逐步成为更多人的价值取向,也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了自己。存在着轻重不同的问题的,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有放松,有时也考虑个人的荣辱进退了,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减弱。左顾右盼,上下比较,还是自我感觉良好,比不上好的典型,但也还不算太差,安于现状,精神懈怠,不思进取。

(三)宗旨意识不牢固。对执法规范专项整治认识不深,对坚持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党的宗旨意识淡化,逐步远离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对自己人民公仆身份产生的模糊认识,颠倒了党和群众的关系。在工作上群众观念淡薄,看不到群众的首创精神,指导工作主观意志成份多,为群众想的少、做的少,服务群众,缺乏真功夫。

(四)担当意识不强烈。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现象。还没有牢固树立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把时间和精力更多投入于事务性工作,把学习当作“软指标”,因而放松了对理论的再学习、对理想的再坚定、对革命意志的再锤炼。把上

第二篇:《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材料》【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材料】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上级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本人认真细致的进行了查摆,并逐步领会了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自我剖析。现将有关情况检查剖析汇报如下:

第三篇:《规范司法行为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规范司法行为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2015年1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高检院、省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我院也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相关活动方案,分阶段扎实稳步地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了最高检、省、市检察院的活动方案,重点理解市院华风检察长在市院干警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通过结合我院现阶段工作情况,对我院及我自身存在的不规范司法问题,进行认真查摆,深刻剖析,把纪律作风方面和司法不规范的问题找准找全,确保活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现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材料】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检察机关要积极引导干警树立现代司法理念,进一步强化人权保障意识、程序公正意识、规范监督意识、执法为民意识、公开透明意识。真正把人权保障理念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方面,把公开公正体现到执法办案活动的每一个细节,使执法为民理念真正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把规范司法、提升公信贯穿检察工作的始终。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牢固 1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材料】

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坚实,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这与华风检察长在市院干警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是契合的。尤其是*检在讲话中提到“要明辨是非”,“ 在个人修养方面,善的诚的东西要坚持,恶的虚的东西要抛弃,在为人处世方面也是这样。在工作中勤奋、廉洁、敬业,好的方面要发扬、努力,懒、散、贪等方面要抵制、斗争。”这是对检察工作人员在规范司法的基础上的更高要求,值得广大检察干警认真学习领会其精髓。【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材料】

二、对存在司法不规范问题查摆情况

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院司法规范方面没有出现大的纰漏,但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亟待解决。1、对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态度不够好,对案件存在的问题推脱逃避,不注重释法说理,不注重矛盾化解,特权思想仍然存在。2、执法办案不讲策略效果,不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不能充分考虑到案件当事人人格尊严。3、办案程序性有待提高,有打擦边球、钻空子的嫌疑,对一些未做要求的程序性的问题处理不严谨。请示汇报不到位,有擅自决定处理案件的情况。4、办案制度执行不严格,证据保全有待2

进一步加强。5、不注重听取律师或当事人的意见,律师或当事人所提意见不按规定附卷或在相关文件中予以体现,对律师合法要求不能依法及时办理,造成律师、当事人和办案人员沟通交流不畅,有意见不能及时有效反映和表达。6、考核数据有水分,把有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多报,不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不报、少报或者迟报。7、没有认真履行流程监控职责,重办案期限监督,轻办案活动监督,发现和纠正浅层次问题多,重大问题少,在违法违规办案监督方面存在“盲区”。8、组织、监督案件信息公开不力,选择性公开、延迟性公开、不规范公开的情况仍然存在,没有形成以公开倒逼规范司法行为的态势,等等。

下一步我院将结合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上述重点环节和问题,在继续深入细致地讨论和学习**检察长讲话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实际,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整改纠正。注重问题导向,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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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照检查材料

自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把专项整治活动做为加强检察业务学习,增强检察工作能力的契机,通过认真学习有关领导讲话、会议精神、学习篇目,观看有关警示教育专题片,认真学习和把握检察机关执法规范的基本要求,同时组织好分管部门的专项整治活动。按照活动第二阶段要求,通过自己找、互相帮等方式,把自己的政治思想、司法理念、职业良知和司法作风进行了深刻反思,深入查摆了自身存在的与八个不规范司法行为不符合的问题5条。现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司法理念和司法行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

过去自己长期在政工部门工作,没有直接的参与检察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中,在思想上确实存在司法行为规范与否与我无关的思想,对我院部门和干警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执法问题没有关注和思考,对司法行为规范的复杂性认识不足。通过活动开展以来的学习和查摆,发现在检察工作发展的同时,规范司法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必须引起重视,加以改进,使每一个案件,每一个执法环节都在法律和制度的规定下完成。自己在这

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对执法规范化在主观思想上认识不够。参加检察工作二十多年来,大部分时间是在综合行政部门工作,不直接办案,不接触当事人,所以在思想上一直存在“规范司法、公正执法”与己无关的思想,虽然近期年先后参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学习,对法治理念、司法工作的方向性、指导性、宏观性的要求有正确的认识,但思想中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范意识没有真正牢固树立,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配合轻监督、重保密轻公开。

二是为追求考核指标的完成,要求业务部门弄虚作假。在过去的几年的目标考核中,政工科做为考核工作的综合指导部门,为了使院里在考核中取得好成绩,每年都要求科室对一些考核项目提供证明材料,对于实际没有完成或开展的工作,也作假材料应对考核,目的只为了在考核中评得一个好成绩。这实际是一种不实事求事的工作态度,助长了工作中不求实求严的不良作风,做为政工科长,我认真反思了这个问题,今后一定要在工作中贯彻“三严三实”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对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

三是法警执法中存在不规范的实际问题。主要是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对一些规定变通执行,不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具体表现在自侦部门办案中不

申请用警,办案工作区内的犯罪嫌疑人看管由办案的检察人员管理,法警队不能及时掌握工作区使用情况,为办案安全留下一定的隐患。办案工作区在使用中没有严格执行看审分离制度,大部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审讯中由审问的检察人员看管,有时处于一人看管的情况。有时存在后补执行警务交接手续、法律文书的问题。

四是对上级院有关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规定抓落实的力度不够。近年来,高检察院、省院和市院都分别制定下发了一系列规范司法行为方面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对一些制度往往是照搬照转上级院的文件,没有做到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制定出的有关执法规范方面的制度规范过于原则或繁琐,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在制度的执行方面检查的不够。

五是检察队伍管理和要求不严。有时对干警在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没有进行严格的教育和要求,只要求干警完成工作任务,而对过程和程序没有进行部署和过问,有时明知存在不合规范不够真实等问题,但心中认为干警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人员又少,完成工作任务不容易,没有进行更多的要求,时间长了,在干警心里也就养成习惯。

二、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

1、业务学习抓的不紧,对规范司法的认识不够。学习是一个人前进的动力,疏于学习,一个人就会停滞不前,甚至出现倒退,就难以做到持续良好的保持工作动力。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材料】

坚持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更新,是做好检察业务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往我在学习中存在一定的现用现学的思想,没有将法律和检察业务学习放在首要位置,存在学习主动性不足,学习内容较为片面的现象。更多时间忙于政工工作,对政治理论、思想建设、干部管理等政工业务的学习多上些,而对检察业务的学习抓的不紧,做的不多,对司法理念和执法环节中的问题思考和不多。

2、工作存在急功近利思想,有时责任心不强。有时认为形式主义等积弊是当前工作中不可避免的存在,自己一己之力也没有能力改变现状,没有很好地面对工作认真谋划,采取措施,找到完成任务的最佳方法和途径,而是急功近利,避繁就简,在“工作为谁”,“对谁负责”的问题上出现了思想认识方面的偏差,存在工作让领导和上级看到就行,没有达到应有的成效,这些都说明自己的政绩观发生错位,没有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本职工作做好。

3、工作思维方式与法治思维不相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国的决定。对于领导干部提出要学会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思考问题,开展工作,但自己在思想观念中还没有完全、准确的树立法治的思维方式,思想因循守旧,行为遵照习惯,没有在思考处理问题时把法律和规范做为思考的基本依据。

三、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规范司法行为是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必然

要求,也是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抓手。针对司法行为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特提出以下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学习意识,加强自身素能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努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高度重视改造主观世界,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同时,系统地学习检察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领导科学等相关知识,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领导艺术水平。

二是以强化以流程监控促进规范司法。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入运用为规范司法提供了有利的技术条件,高检院自去年开始全面应用的统一业务应用软件使规范司法的要求更加完备。今后的执法活动中,要发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监督作用,解决现实中制度执行时紧时松、深层次问题纠而复发等现象,对分管的检委会议事决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加强业务应用系统的监督检查,做到需要自己审核的必须亲自审核,并将执法规范的检查做到经常化、常态化。

三是加强对法警队工作的支持力度。法警工作力量薄弱,规范化执法程度还有不小的差距,加强法警执行警务规范化,需要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希望通过这次活动,院党组能将法警工作存在的问题加以重视和解决,我将带领法警队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使司法警察在工作中职责明

第五篇:《【荐稿】2015年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材料两份》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材料】

2015年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材料两份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材料一

按照高检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查摆。在我身上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大小不一、形式多样,有的还比较严重。现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 对专项整治活动的认识

通过学习,我深深地认识到,规范司法行为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特别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新变化,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处在法律监督的前沿阵地,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有的检察官一些干警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依然存,对上级检察院有关规范执法的要求和部署落实不到位,规范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执法方式简单粗糙,违法违纪

办案现象屡禁不止,干警违法犯罪时有发生,给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带领了不良影响。针对这些问题,我充分认识到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们群众的新期盼,做好工作,不断规范司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 本部门执法活动的现状和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政治处工作总的来说,离办案一线较远,执法规范的问 题没有出现大的纰漏,但也不是一块净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主要问题如下:对照自身情况,发现自己也存在在政治学习上投入的时间还不够多,对政治理论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到位。没有很好地执行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没有做到既要严于律己管住自己,也要严格要求管好部下,做到自己不出事,部下也不能出事。管理工作拓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必须延伸到哪里执行不到位。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执行的不好。没有形成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在工作中没有克服形式主义,没有脚踏实地地工作,没【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材料】

有能够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坚持反对官僚主义,没有主动团结同志,和队员融在一起;没有保持艰苦奋斗,勤奋工作,以饱满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去;在生活上没有做到勤俭节约,没有能远离享乐主义思想,抑制奢靡之风,没有自觉抵制不健康思想和价值观的影响。没有能够较好处理好家庭关系、朋友关系、同事关系。

三、 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

一是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二是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参与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的现象没有及时进行纠正;三是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的现象偶有发生,做为一名党级成员,没有进行及时的提醒,四是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没有发生,但这种错误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没有引导和教育干警加以澄清;五是为追求考评成

绩而弄虚作假,违规办案的思想有时也存在,虽然没有弄虚作假,但这种意识也存在;六是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的现象不存在,但也有模糊认识;七是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的现象没有,但有时也对社会不公存在漠视心理;八是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在自身不存在,但也有一些观念也执法规范有一定距离。

工作不实,工作不力。受领工作任务后,首先想到的是到时别误事,粗枝大叶求速度,而不是精益求精求质量,在处理速度与质量的关系上,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僚草应付代替严谨作风。创新意识不强,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例如局限于上级布臵什么做什么,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遇到问题时“傻子过年看邻居”,先看别只是怎么做的,先想过去是怎么处理的,较少用创新的办法解决困难。

与群众接触的机会少了,缺少与群众之间的勾通了解,与群众之间的感情也随之淡漠。不能很好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

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察民情、解情忧、保民安、帮民富做得不到位。 思想不再像刚入党时那么精纯,追求也不再那么高尚。例如看到社会上有些人不是靠正当手段,不是靠自身刻苦努力而得来不义之属,心理也会产生不平衡。认为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抓的比较紧,谁往枪口上撞,谁找死。只要自己不搞,其他人愿意怎样搞就怎样搞,与己关系不大,在思想上也会放松对自己的约束,艳羡那些有钱人、有权人过着的豪华、享乐、奢靡的生活。没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我身上存在的问题,表现在工作、生活上,说到底,根源还是思想问题,党性问题,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没有拧紧。

(一)理想信念不坚定。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应有的位臵,凭兴趣、凭爱好、凭自觉,被动接受要我学的要求,而不是我要学的主动进取。理论与实践隔离,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不能

用马列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问题,不具备用邓小平理论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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