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来源:个人简历 时间:2016-09-20 11:19:21 阅读:

【www.zhuodaoren.com--个人简历】

【一】: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个人简历

院 校: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专 业: ×××专业学 历:本 科姓 名:杜宗飞 ……………………….…………………………………………………………………

一份菜鸟也修改的简历模板

手 机:

E – mail:

地 址:

唯图设计因为专业,所以精美。

为您的求职锦上添花,Word自荐信

版欢迎下载。

尊敬的领导:

您好!今天我怀着对人生事业的追求,怀着激动的心情向您毛遂自荐,希望您在百忙之中给予我片刻的关注。

我是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的2015届毕业生。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四年的熏陶,让我形成了严谨求学的态度、稳重踏实的作风;同时激烈的竞争让我敢于不断挑战自己,形成了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生活理想。

在大学四年里,我积极参加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学科相关的竞赛,并获得过多次奖项。在各学科竞赛中我养成了求真务实、努力拼搏的精神,并在实践中,加强自己的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动手能力。

在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就读期间,刻苦进取,兢兢业业,每个学期成绩能名列前茅。特别是在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必修课都力求达到90分以上。在平时,自学一些关于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相关知识,并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在工作上,我担任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01班班级班长、学习委员、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协会部长等职务,从中锻炼自己的社会工作能力。

我的座右铭是“我相信执着不一定能感动上苍,但坚持一定能创出奇迹”!浙

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求学的艰辛磨砺出我坚韧的品质,不断的努力造就我扎实的知识,传统的熏陶塑造我朴实的作风,青春的朝气赋予我满怀的激情。手捧菲薄求职之书,心怀自信诚挚之念,期待贵单位给我一个机会,我会倍加珍惜。

下页是我的个人履历表,期待面谈。希望贵单位能够接纳我,让我有机会成为你们大家庭当中的一员,我将尽我最大的努力为贵单位发挥应有的水平与才能。

此致

敬礼! 自荐人:××× 2015年11月12日

1

毕业综合测评成绩

2

【二】: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数学试卷

www.fz173.com_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文化课考试

数学试题

(后面有参考答案)

注意事项: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内容参照浙江省普通高考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同学们在答题前请认真阅读本注意事项及各题答题要求

1.本数学试卷分第Ⅰ卷、第Ⅱ卷和答题卡部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结

束后,请将答题卡卷、试题卷交回,不得带离考场。

2.在正式答题前请您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用0.5毫米黑色笔填写在答题纸上。,

在其它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第Ⅰ卷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有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在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

一项是为正确的选项) ...

1.已知集合A??xx?1,x?R?,B?的是( ) 2?,那么下列关系中为正确...

2.下列函数为偶函数的是( )

3.条件A:x?1,条件B:x2?3x?2?0,那么条件A是条件B的( )

A.充分但不必要条件

B.必要但不充分条件

C.既不充分又不必要条件

D.充要条件

4.复数z??3(cos15??icos15?)的辐角主值是( )

A.15? B.45? C.75? D.225?

5.函数y??x?3的定义域是( )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文化课考试======

模拟试题- 1 -

【三】: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招聘计划表

附件1: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招聘计划表www.fz173.com_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四】: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浙工职行?2013?5号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流动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行政各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经学校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希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流动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月28日

- 1 -

附件1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流动管理暂行办法www.fz173.com_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学校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学校师资队伍稳定健康发展,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规范人才流动的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职在编的员工。

第三条 人才流动分辞职、调离、引进三种。引进又分应届毕业生录用、非应届毕业生调入两种。

第四条 人才流动应按照国家和浙江省关于高等学校编制管理和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事业发展、教学、科研、管理、专业建设等工作需要,在核定的编制数和人员结构比例内,坚持相对稳定、合理流动、专兼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辞职、调离、引进有关规定

第五条 辞职、调离,是指员工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申请终止与学校的任用(聘用)关系。员工要求离开学校,不再担任学校有关工作,可以向学校申请辞职、调离。属于学校引进人才且享受过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并签订服务协议的员工,协议期间,原则上不得辞职、调离。

第六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辞职、调离申请,并书面通知学校: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四)依法服兵役的;

(五)学校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六)学校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

- 2 -

作的。

第七条 与学校签订过服务协议的员工,在未满服务年限期限申请辞职、调离的,须先按学校服务协议的要求缴纳有关费用后再按辞职、调离工作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辞职、调离申请学校原则上每学期末研究一次。有需求的人员必须在学期末放假前两个月提出申请,学校将在放假前给予答复。若申请未能得到学校同意的,又不属于本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情形的,申请人员应当继续在岗工作。

第九条 申请辞职、调离的人员得到学校同意后须按程序办完有关手续,方可正式离岗离校。申请辞职人员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申请调离人员在学校收到商调单位的调令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对于擅自离开岗位或不辞而别人员,学校考勤按旷工处理。同时,校方保留追究离校人有关违约(违规)责任的权利。

第十条 辞职、调离人员不得私自带走属学校的科研成果、内部资料和设备器材等。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责令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引进是指依照上级有关规定及学校人才需求,从高等学校录用应届毕业生或从其他企事业单位调入非应届毕业生,与学校建立任用(聘用)关系。

第三章 辞职、调离、引进办理程序

第十二条 辞职办理程序。

(一)自行从人事处网站下载填写《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辞职申请书》,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学校人事处。

(二)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三)接到审批通过的通知后,从人事处网站下载打印《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离校通知书》,办理离校手续。

(四)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手续由本人办理。

- 3 -

www.fz173.com_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第十三条 调离办理程序。

(一)自行从人事处网站下载填写《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调离申请书》,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二)携带分管领导签字生效的《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调离申请书》及《商调人员审批表》送人事处。

(三)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四)学校审批通过后,人事处将相关材料上报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五)人社局审批通过后,由商调单位向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调令和调档函。

(六)从人事处网站下载打印《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离校通知书》,办理离校手续。

(七)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调离人员开具行政关系介绍信和工资关系介绍信。

第十四条 引进办理程序。

(一)应届毕业生录用办理程序。

1.接到学校人事处录用通知后,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

2.将《就业协议书》的“用人单位联”、就业推荐表原件、体检报告(县级及以上医院)、政审表格、婚育情况表交至学校人事处。

3.填写《绍兴市事业单位接收应届大学生审批表》,人事处将相关材料送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4.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本人携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人事处,并签订《绍兴市大中专毕业生试上岗合同书》。

5.人事处确认本人档案到校后,前往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www.fz173.com_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二)非应届毕业生调入办理程序。

1.接到学校同意调入的通知后,将本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

- 4 -

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上交学校人事处审核。

2.填写《绍兴市市直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并经调离单位及调离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调出盖章后,送学校人事处。

3.学校人事处将相关材料向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并审批。

4.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开具调令。调入人员持调令,送往调离单位主管部门开具行政介绍信和工资关系介绍信。

第四章 相关待遇

第十五条 申请辞职的人员,经学校审批通过后,从次月起停发一切待遇。对于个别人员因学校原因还继续在岗工作一段时间的,按编外人员待遇发放。申请调离的人员,经学校审批通过后,次月起保留发放国家工资,直至接到调令后次月停发。 第十六条 应届毕业生录用人员,经学校人事部门通知正式报到上班起,当月享受正式待遇;非应届毕业生从其他单位调入学校的人员自收到调动(行政关系)介绍信并由学校人事部门通知正式上班起,当月享受正式待遇。其他情况均按编外人员待遇发放。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抄送:学校纪委,工会,团委,党委各部门。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3年1月28日印发

- 5 -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fanwen413183/

推荐访问: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