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取得执业资格后如何领取证书

来源:申请书 时间:2016-10-02 11:51:29 阅读:

【www.zhuodaoren.com--申请书】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领取介绍信

介绍信

××市职称处:

兹有我单位同志,前往你处办理申领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事宜。

请予以接待。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介绍信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初始注册相关规定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初始注册相关规定

注册周期

注册周期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 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初始注册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受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受理单位: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责任:

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其所签署的工程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变更注册

注册周期

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 初始注册期满

变更注册条件: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期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133*1955*0927 在线:230*3523*168

变更注册(单位)流程图:

法律责任:

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

元以下的罚款。

延续注册

注册周期 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 初始注册期满

延续注册条件: 注册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www.fz173.com_二级建造师取得执业资格后如何领取证书。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增项注册

组织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 增加专业考试合格后

增项注册条件: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所需资料(参照初始注册):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www.fz173.com_二级建造师取得执业资格后如何领取证书。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不予注册相关规定

组织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不予注册条件: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www.fz173.com_二级建造师取得执业资格后如何领取证书。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法律责任: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来电咨询:133*1955*0927 在线:230*3523*168

注销注册

组织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注销注册条件: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www.fz173.com_二级建造师取得执业资格后如何领取证书。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受理程序:

注册建造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

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撤销注册相关规定

组织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撤销注册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建造师的注册:

(一)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www.fz173.com_二级建造师取得执业资格后如何领取证书。

(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

法律责任: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依法应当撤销注册的,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报注册机关。

【三】:建造师领取证书流程

二级建造师考后领取证书、注册相关流程

一.建造师证书领取流程

1办理日期:成绩公布后登陆查看“尽快前来

后两个月内办理;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周五上午(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

午2:00—4:30;

4、提交材料地址:四川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

民路21号 四川建设人才大楼)

5、提交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登记表》一式两份,在下载,或者直接到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

人才大楼领取;表中所填工作单位须与现工作单位一致,并在相应栏加盖单位印章;

(2)准考证原件;(优先身份证)

一张贴在表的右下角(三张照片必须为同一版本且用正规相纸制作);

6、领证通知:证书办理完毕将在四川建设人才网()“最新

消息”“通知”栏中“关于考试通过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领取的通知”中公布,请注意查看 。

7、领证手续:在四川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证的人员,凭证书持有人身份

证原件或申报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

【四】:吉林2013年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

www.fz173.com_二级建造师取得执业资格后如何领取证书。

吉林2013年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

123建造师网温馨提示:根据往年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预计,2013年证书领取时间是从2014年1月开始,请大家敬请关注123建造师网,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公布证书领取相关信息。

成绩和证书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三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二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准考证原件。

准考证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fanwen441394/

推荐访问:二级建造师资格后审 二级建造师证书查询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