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大学STERN商学院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的EB-5融资分析报告

来源:各类报告 时间:2017-01-16 11:38:1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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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大学STERN商学院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的EB-5融资分析报告【一】:EB-5项目选择 风险控制

美国EB-5项目选择 及 风险控制

孟繁辉 北京加中寰球公司 总裁

自1990年,根据《移民和国籍法》(INA)第203(b)(5)节(即8USC 1153(b)(5)), 美国EB-5移民法案诞生以来,涌现出越来越多的EB-5 项目。 尤其是最近的一两年,EB-5 项目如雨后春笋,遍及美国的各个州。 在琳琅满目的EB-5 项目面前,投资人感到眼花缭乱,似乎感觉到机会到处都是,又似乎感觉到手足无措,无法选择。 大家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有EB-5 项目,不意味着就是遇到了机会。 因为,很多项目带有不容易发现的缺陷,并且可能隐藏着极大的风险。

美国移民法规定,EB-5 项目申请人要自己承担投资风险。在过去的历史实践中,也确实有若干项目出了很大问题。除了投资风险以外,还有EB-5 项目不合乎移民法的要求,导致移民申请不被批准(或不能转正)的风险。最严重的后果就是,绿卡没有得到,伍拾多万美金也打了水漂。所以,申请人需要审慎选择风险相对小的EB-5项目进行投资。 无论如何,在决定对一个项目投资之前,申请人需要慎重研究分析其风险,是非常重要的。

如何选择项目? 如何规避风险? 这是所有准备申请美国EB-5移民的人都非常关心的问题。“行家看门道,外行看热闹”。我们在此希望与大家一道,分析一下EB-5 项目风险方面的“门道”。

当然,如果对一个项目进行评估,一定要深入调查此项目各个方面的背景信息,包括涉及到的所有支持性证据和法律文件。最好组织一个专业调查组,包括行业方面、投资、管理、法律方面的各类专家。 最好能去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当然,很多项目只是一纸《计划书》,不能接受考察)。

北京加中寰球 对EB-5项目进行了多年的研究,总结出了自己评估EB-5项目的经验,供大家参考。 我们选择EB-5项目的考虑因素如下:

1) 项目方的管理团队应该是有经验的。

事是人做的。 而做事的人如果没有丰富的经验,就很难把握住项目的发展结果。

在琳琅满目的项目群里,不乏一些项目是由一些人拼凑起来,为了“圈钱”的目的而设立的项目。所谓的项目,不过是用投资人的钱去做实验,碰运气。成功了,自己当老板,不成功,反正不是自己的钱,可以拍屁股走人。 那么,项目方管理团队过去经验、能力、业绩,就是非常值得关注的了。 如果不是具有丰富经验的行业精英来领导、运作这个项目,就值得怀疑了。 但是,现在的项目都明白大家的心思,通常在宣传材料中列出一连串名字,照片,光彩历史。 但这些东西的真实性也必须在尽职调查过程中逐一核实。 不能光凭看看宣传彩页就轻信,一定要深入接触这个管理团队。 至少,应该与这个管理团队的主要成员面对面进行考核,管理团队应该向调查的专家组做系列的专题 Presentation , 讲述整个的项目的运作思路,并且对专家组进行质证答疑。 对

任何一个项目,这都是必不可缺的内容。 但据我们了解的情况,大多数的中介代理,对项目做“调研”都是蜻蜓点水,任凭项目方忽悠。

当然,有些项目是连锁加盟的(franchise),有历史、有经验的“名牌企业”。从表面上看,这些项目受名牌企业的管理,似乎没有什么风险。其实不然。 因为,加盟商(franchisee)只要肯支付加盟费和管理费,只要达到了一些基本标准,就可以加盟,就可以使用其品牌。但加盟商自己要承担全部风险,而特许经销商(franchiser)只是收取费用,而不承担任何风险。 所以,不要轻易相信名牌的连锁加盟项目。 如果要考察,一定要对项目的实际运作的管理团队进行考察分析。

要注意,加盟和直营是不同的。 即使是名牌,如果是加盟商,用的只不过是名牌的商誉,其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每年给加盟总部交款即可。 在北美,知名品牌的加盟商倒闭的也不少。

项目的管理团队应该存在了较长时间,应该在本行业有丰富的经验,其以往的工作应该经历过长期的商业实践和市场考验。 这样,您才不会被别人当“大白鼠”做了实验品。

2) 项目的市场需求应该比较明确、稳定,投机性小。

有些项目的市场需求不是很明确,客户群体的大小都是臆断或猜测出来的。 例如:“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其将来开业后的客户群体都是靠想象,缺乏对潜在客户群的调查研究,也缺乏对(直接、间接的)竞争对手进行分析,就贸然做出财务预测。 对项目进行调查时,一定要看相关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尤其是对市场需求和客户群体的调研,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另外,市场需求的稳定性也很重要。一些受政策、法规影响比较大的行业,可能更带有投机性。 如果市场稳定,哪怕利润低一些,也能排除一些风险。 项目可以不是暴利,但不可以风险太大。

3) 项目的盈利、运作模式清晰。

除了市场需求明确、稳定以外,项目的上下游环节都应该清晰。 如:供应商、服务商的清晰、稳定性;技术的成熟度;技术支持的把握;工程项目的审批、授权等的完备程度;融资渠道的把握性;融资形式的透明度。。。。。等等,都需要让人能看透或理解。 而有些项目,说起来术语一套一套的,听起来很专业,但隐藏了太多的陷阱。

好的项目,应该避免弯弯绕,避免让申请人雾里看花。 当然,如果是已经运行的项目,应该更好些。 可以排除了用自己做市场实验的风险。

4)项目的规模。

一般而论,小型或中型的项目控制起来比较容易。 大型或者是巨型项目,运行、把控起来的难度会直线上升。 常言道:“船大了不好掉头”。 项目如果巨大,其项目审批、后勤运作和准备、工程技术的支持、承包商和服务商的支持和配合,包括对工期进度的把控,难度都会加大很多很多。

另外,如果项目巨大,融资难度也会随之上升。 工程最怕的一点就是资金链断裂。 哪怕就是一个小小的百分比,都可能是一笔可观的数目,工程进展的脆弱性随着规模的加大而增加。

再者,项目如果巨大,需要的投资人也成倍增加。 我们经常看到,一个项目需要的投资人有上百人,甚至几百、上千人。 我们睁开眼睛看一看,目前的项目这么多,而每年的移民配额又这么少,项目之间对投资人的竞争可谓白热化。 每年全美国才有大约一万人(按照人头,包括了配偶和子女),如果按照投资人算,也就是三千多个申请案例。 如果你一个项目就需要几百、上千个投资人,你怎么能保证大家都投资给你,而不投资给其他项目呢? 在项目之间竞争白热化的今天,巨大的项目真的不能保证吸引到足量的投资人。 如果吸资能力不足,项目很可能中途流产。

还有,EB-5的模式多数是采用借款的方式运作的。项目越大,借钱越多,债务压力越大,将来还款的保障程度越低。 试想,一个企业(项目),如果背负着巨额债务,您作为债权人(或股东),一路走五六年之久,您能放心吗?

相比之下,小型或中型的项目,操作起来容易很多,压力也会小很多。 当然,还要看项目的各个方面,不是说中小项目都好,只是相对而言。

5) 项目的合法性和创造就业的能力。

EB-5项目必须满足一些特殊要求。 简言之,作为50万美金的投资额,项目必须满足其在目标就业区(TEA)范围内。如果项目隶属于某区域中心,必须有政府审批的有效资质。

EB-5项目的英文全称是(Employment-Based 5th Preference),即“基于就业的第 5 类优先”项目。 必须有稳定可靠的雇佣需求平台,保证有足够的就业,不但要保证在I-526申请时顺利通过,也要保证在I-829绿卡转正时不至于造成就业争议而卡壳(最好有较多的直接就业岗位)。所以,创造就业的能力,是移民局审核申请时所考虑的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一般而论,劳动密集型的行业适合EB-5的要求。

谈到创造就业机会,不得不谈到一些建设项目。如果建设过程超过两年,则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就业可以算作创造的就业。 但如果建设周期不到两年的,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就业就不能算数。 只有企业运营中创造的就业才算数。主要依赖建设就业的(如住宅楼开发),在计算就业的时候,需要用投资额来计算就业人数。 这里需要关注的是,项目如果是房地产租售类的项目,如,建设商业房地产,租售给第三方(酒店、办公楼、商场)的,第三方创造的就业很难算作项目创造的就业,非常容易引发争议而导致项目不合格。

6) 项目方最好有比较大的投资比例。

如果项目主要依赖申请人的投资,项目就比较危险。如果项目方本身有比较多的投资, 项目方与投资人的利益才能捆在一起。这样,项目方和EB-5投资人才能面对同样的投资压力和风险。

再者,如果项目主要是投资人的钱,那么,需要创造就业的人数就相对比较多,才能解决足量的移民申请人配额。 这样,就比较难以达到就业人数。 如果项目方自己也有比较多的投资,而这部分创造就业的贡献也可以算到投资人身上。 因为,逻辑上是说,虽然EB-5投资人的钱只占了一部分,但正是由于EB-5 投资的进入,才使得整个项目得以进行。否则,项目是不能实施的。 基于这种考虑,可以说,如果有项目方自己较多的投资,EB-5 申请人就占了便宜。纽约大学STERN商学院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的EB-5融资分析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在EB-5项目林立,竞争激烈的今天,为了吸引投资人,一些项目不惜胡编乱造数据,说“本项目方投资比例XX%”。 可以说,这种“忽悠人”的情况不少见。 很多项目方

提供信息时打擦边球,把将来可能借到的贷款说成是自己掏腰包的投资。 您千万不要以为,借款也是开发商来借,也就相当于项目方的投资了。 这可完全不一样!!! 如果是项目方从银行贷款,银行永远都是第一顺位的债权人。 而您的投资,只能屈尊于此债权之后。 如果是项目方自己掏腰包的钱(不是银行贷款),在退款时,一般都是在EB-5投资人之后的顺位。 您不要小看这一前一后,如果有亏损,或有财产缩水等等危机,前边的可能能拿到钱,而后边的只能给别人垫底。 为了弄清楚事实,建议投资人一定要严格审查项目方在此项目中投资的原始证据(或即将投资的财务准备)。这些东西,也应该体现在正规的法律文书里边。 对项目考察时,一定要有美国本土的专业会计师和专业律师参加。 否则你就容易被忽悠了。

7) 项目最好有较多的有型资产做为还款抵押物。

无论是由于项目本身的运营失败,还是项目方的信誉风险,都可以通过财产抵押来减轻甚至排除风险。抵押物可以是房地产,也可以是其它固定资产等。 但是,一些大型或巨型的商业房地产项目,一旦投资失败,即使有这些东西当抵押物,它们也可能一钱不值。

美国的房地产市场不同于中国,危险系数大。 中国地少人多,房地产相对值钱;而美国地广人稀,房地产的行情差了很多。 大型商业房地产项目,属于生产资料(不像居住用房,属于生活资料),一旦这些项目的财产没有产生足够的造钱能力,这些生产资料就不值钱。 这类房地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做精细的评估,但一般而论,风险普遍很大。纽约大学STERN商学院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的EB-5融资分析报告。

还有一点就是,美国移民法不允许项目方100%排除了投资人的风险。 如果项目方用一些方法,100%保证还款,移民申请可能得不到审批。 当然,即使有房地产或一些其它资产做抵押,在一些情况下也是可以的。 这也需要专业的有经验的美国EB-5律师把关。

8) 有比较清晰的退出机制和较充分的还款准备。

还款渠道可能包括几种。常见的有: 1)将来的盈利预期,2)资产抵押银行贷款,3)其它渠道再融资手段等等。

当然,企业将来的盈利能力是最重要的。 因为,无论是银行还是其它渠道,如果大家看不到项目的盈利预期,融资将变得不可能。

在目前阶段,满足以上选择标准的项目真的不多。 能基本上排除风险的项目非常难得。 ☆ ☆ ☆ ☆ ☆ ☆ ☆ ☆ ☆ ☆ ☆ ☆ ☆

与之相反,一些项目的特征需要引起关注,并尽可能躲避。 “外行看热闹”。 对于以下一些现象,一定要剖开现象看本质。

1)对美国房地产的理解

很多项目给大家的印象是:项目以房地产为支撑,即使钱没有了,房子还在。

这可能是中国人经常容易产生的错觉。

美国的房地产市场,与中国不同,不见得都能保值增值。 对于房地产的评估,一定要就事论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上来就偏爱房地产。 房地产是否值钱,一方面取决于地理位置,另一方面取决于用途性质。 如果是商业房地产,一定要看它的盈利能力。

与中国相比,一般而论,美国地广人稀,房地产不太值钱。 很多时候,为了维护建筑物的正常运转,需要花很多的物业维护费用、管理费和财产税。

一大类房地产项目是高级酒店项目。 不是说酒店项目都不能做,但一定要知道:在美国,地广人稀,酒店业的竞争极其激烈。经常有酒店入住率很低的情况出现。如果没有稳定、充足的收入作为保障,谈何还款? 但往往申请人会被项目方提供的数据和指标搞的神魂颠倒。

以开发、出租/出售大型房地产为基础的项目( ① 不见得都能保值增值;② 这种形式创造的就业机会有时被政府质疑或否定);

虽然以前此类项目也有“成功案例”,但政府对此类项目的审核要求日趋苛刻。

2) 把“政府支持”作为重要噱头

首先,对于“政府支持”应该有一个客观的判断。 一般来说,EB-5项目,只要符合基本要求,政府是都会支持的。 但政府一般不会参股进入某个项目(因为政府不可能参与私人的项目投资或运作)。

把“政府支持”作为重要噱头进行推广的项目,即使政府允许,或以批文、信函的方式认可或批准,并不意味着政府就保证申请人投资的安全。

过度的,或不恰当的用政府做广告的做法是不诚信的。 有些项目的宣传材料里,拉大旗,做虎皮,大肆把政府当做宣传的工具。 甚至有些项目的宣传册中使用了政府的徽标,这些都是不合适的。因为,对于政府的徽标,如果没有授权,你是不能用于商业目的使用的。

总之,不要把政府是否支持当做一个评价指标。 即使真的有政府支持,也不能保证这个项目不失败。 你还是要凭借对项目本身的分析和把控来判断是否选择这个项目。

3) 投资人的控制权

一种误区就是认为人多力量大。

项目投资人过多,很难形成合力。 投资人分散在世界各地,形不成团体的力量,每个单个的投资人都没有实质性的话语权,不能对公司运作有明显的制约作用,对申请人不利。

投资人不仅要选择项目,同时,代理也要与项目方进行深入谈判,要让投资人有话语权,有对公司的控制权。 因为,绝大多数的情况下,EB-5投资人都是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出现的,他们不参与公司管理,在公司里没有控制权。 至少,在发生了问题的时候,或者在退还投资款出现障碍和困难时,有限合伙人能够把握住对公司的控制权(如,是否有权对违约行为提起诉讼等)。否则,在出现问题时,投资人有心无力,只能坐以待毙。

4) 老牌区域中心的成功经验

区域中心虽然是一个EB-5项目的管理者,但它本身并不是政府机关,而是一个企业。 它的存在,它对下属项目的管理,都要遵从市场化的规律和原则。同时,区域中心是一个区域概念,在

纽约大学STERN商学院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的EB-5融资分析报告【二】:【美梦网】美国纽约大学商学院MBA录取数据

美国纽约大学商学院MBA录取数据

纽约大学的斯特恩商学院是美国顶尖的商学院,优越的地理位置成为纽约大学商学院的最大卖点。下面为大家介绍纽约大学商学院MBA项目的最新录取情况,给希望申请的申请人一些参考。美国教育联盟留学专家介绍,纽约大学于1900年建立商学院,是全美成立的最早商学院之一,美国四大金融领域名校之一。

--Stern商学院主要方向包括:金融、统计和数据管理,领导和团队,市场,战略,世界经济,创业和创新,营销,供应链管理。

--Stern商学院:校友80,000,包括约500名CEO;学费$47,956(国际学生);正职教授160人

--Stern商学院两年MBA项目规模:390人(2010年)

--Stern商学院录取数据(2010年):录取率13%、GMAT平均分

718(670~760)、GPA3.1-3.8、平均年龄28.2工作经验4.7年、国际学生35% --Stern商学院就业数据(2009年):85%就业美国,平均工资$100,190

--Stern商学院位于世界经济文化中心,华尔街旁,是全美首屈一指的就业市场,主要集中在金融和商业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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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大学STERN商学院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的EB-5融资分析报告【三】:世界著名商学院排名

世界著名商学院排名

世界著名商学院排名情况,详见下文:

美国商学院排名

1 哈佛大学 Harvard University

2 斯坦福大学 Stanford University

3 西北大学凯洛格商学院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Kellogg)

4 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Wharton)

5 麻省理工学院商学院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Sloan)

6 芝加哥大学 University of Chicago (Booth)

7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商学院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Berkeley (Haas)

8 达特茅斯学院商学院 Dartmouth College (Tuck)

9 哥伦比亚大学 Columbia University

10 耶鲁大学 Yale University

11 纽约大学商学院 New York University (Stern)

12 杜克大学商学院 Duke University (Fuqua)

13 密西根大学-安娜堡分校商学院 University of Michigan--Ann Arbor (Ross)

14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Anderson商学院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Los Angeles (Anderson) 15 卡内基梅隆大学商学院 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 (Tepper)

16 弗吉尼亚大学商学院 University of Virginia (Darden)

17 康奈尔大学 Cornell University (Johnson)<

18 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商学院 University of Texas--Austin (McCombs)

19 乔治城大学 Georgetown University (McDonough)

20 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Chapel Hill (Kenan-Flagler) 英国商学院排名

1 牛津大学 Oxford

2 剑桥大学 Cambridge

3 帝国理工 Imperial College

4 巴斯大学 获得双重认证EQUIS, AMBA

5 艾克塞特大学 Exeter

6 伦敦经济大学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7 拉夫堡大学 Loughborough

8 华威大学 获得三重认证AACSB, EQUIS, AMBA

9 圣安德鲁斯大学 St Andrews

纽约大学STERN商学院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的EB-5融资分析报告。

10 兰卡斯特大学 获得双重认证EQUIS, AMBA

11 阿斯顿大学 获得三重认证AACSB, EQUIS, AMBA

12 斯特拉斯克莱德大学 获得三重认证AACSB, EQUIS, AMBA

13 国王学院 King's College Lo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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