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困难申请书

来源:申请书 时间:2018-09-14 08:00:0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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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困难申请书(共7篇)

法院困难申请书(一)

民法学案例分析
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鱼,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一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一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一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的孙某.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赵某的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赵甲的监护人,理由是钱某作为赵甲的监护人对其不利.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请回答下列问题:
1.赵某的父亲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赵甲的监护权?为什么?
2.赵某是否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的一间房屋?为什么?
3.赵某是否有权要求孙某返还摩托车?为什么?
4.如果钱某对赵某仍然有感情,赵某与钱某的婚姻关系能否自动恢复?为什么?
5.赵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夫妇解除与赵乙的收养关系?为什么?
【法院困难申请书】

答案来自:《民法总论》试卷(一)及参考答案
(1)赵某的父亲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赵甲的监护权?为什么?
〔答案〕父母是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只有父母确实无能力履行监护职责,以及确实明显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情况下,才可能取消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本案中,钱某改嫁是其应有的权利,不构成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情况,因此,赵某的父亲无权要求改变钱某担任赵甲的监护人.
(2)赵某是否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的一间房屋?为什么?
〔答案〕被宣告死亡的人回来后,因继承法而取得其财产的自然人应返还所取得的财产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因此,赵某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的一间房屋.
(3)赵某是否有权要求孙某返还摩托车?为什么?
〔答案〕无权.如果原物已经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可不予退还.孙某取得摩托车是合法取得,因此,赵某无权要求其返还.
(4)如果钱某对赵某仍然有感情,赵某与钱某的婚姻关系能否自动恢复?为什么?
〔答案〕不能.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已经再婚的,即使再婚后配偶他方又死亡的,其与配偶的婚姻关系不能自动恢复.但可通过再次登记而缔结婚姻关系.
(5)赵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夫妇解除与赵乙的收养关系?为什么?
〔答案〕无权.被宣告死亡人的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被宣告死亡人不能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无效,要解除收养关系应与收养人协商解决.

法院困难申请书(二)

一个大学生 花销吃紧 向农民父亲写了一封信 信中写了三个字“爸:钱.儿.”以这个材料以大学生的同学写一封信的作文

……作文,你希望大家给你搜一篇范文么,既然你希望,小心被老师发现.
"爸钱儿"与"儿钱爸"
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篇》
意译:孔子说:“现在人们所谓孝顺,总说能够奉养父母就可以了.(但做到这些确是很不够的,因为)对狗对马,也都能做到饲养它.如果对父母(只做到奉养)而不诚心孝敬的话,那和饲养狗马有什么区别呢?”
生儿育女,孝敬父母,是中国家庭传承了几千年的道统.这种家庭伦理文化,在现代社会里,仍然闪烁出无与伦比的光芒和力量.也正因此,一个家庭乃至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才能生生不息,繁荣昌盛. 但是,这种中国家庭伦理在受到以金钱与物质为核心的商品经济浪潮冲击之下,渐呈溃败之势.
不是吗?报载:一学子在外地读书,父亲定期寄钱供读.儿子唯恐父亲会推迟寄钱,总是提前几天提醒.起初,发短信“亲爱的爸爸,快没钱了,别忘寄哦,谢谢!你的儿子”;后短信内容愈发愈短,从“爸爸,没钱了,儿子”直到最后只有三个字“爸、钱、儿”.对这个“爸钱儿”,我想也许有人会这样解读,一则现代年轻人,学习生活节奏快,凡事图个简单明了;另则,供子读书,天经地义,无可厚非,勿须繁文缛节.
草木知春,人孰无情? 人之所以为人,之所以与一般动物有区别,在于人是一种有丰富情感,而且有着强烈的情感需求.如亲情、爱情、师生情、同事情、朋友情等等,人同此心,事同此理.当父子之间,只剩下“爸钱儿”三个字的时候,人与人之间这种亲情伦常无疑随之打破.在形式上讲,父亲接到“爸钱儿”三字短信,无异于接到银行的催债通知单,父子之间关系转而成了欠债还钱的关系;实质上讲,父子之间的道德伦常已上升到“欠债当还”的法律规范层面.
此种情形,也有人形象地喻为父子关系实际已进入按揭投资的新时代.父母生了小孩,就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债,从小孩嗷嗷待哺、到供读幼儿园、小学、中学、读硕、读博,一直就是还债,而且是按揭投资式的还债.债的大小、多少,与父母对这笔投资期望值的大小成正比,期望越大、支付额度越大,当然,可能回报越大.
但是,这种投资也有回报归零的.这种回报在表现形式上,就谓之孝道.孝敬父母,赡养老人,人之伦常.但是,当“爸钱儿”这类恶质之风膨胀之时,孝敬、赡养父母必然由道德伦常层面上升到法度约束的层面.据报载:2006年1月,家住武汉江岸区的单婆婆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决定向3个儿女索要生活费.今年77岁的单婆婆,有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大儿子龚威在襄樊上班后,就在襄樊落了户,爹爹婆婆和两个女儿龚莉、龚桦一起留在了武汉.1986年,爹爹去世,单婆婆和尚未出嫁的小女儿龚桦一起生活,龚威、龚莉每人每月支付给婆婆50元生活费.眼看自己年事已高,去年5月30日,单婆婆将3个子女都叫到了一起,经过家庭会议后,与3个子女签订了一份赡养协议.协议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了划分,由龚桦单独继承自己和丈夫名下的房子,房子位于解放公园附近.同时,龚威、龚莉不再承担婆婆的赡养费用,单婆婆的生活费和生老病死均由龚桦负责.不久,3个子女先后下岗了,生活开始困难起来.为了不给孩子们添麻烦,单婆婆自己在外租房住,生活越来越困难.没有办法,她开始找小女儿,但龚桦说自己很困难;随后,婆婆又找到儿子和大姑娘,两人却拿出家庭协议,说他们不该再管.2005年8月,无奈的单婆婆以自己年岁已高,无生活来源为由,将3个子女一起告上法院,索要赡养费.法院一审认为,子女赡养扶助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父母是法定义务,必须自觉履行,母子母女间达成的协议约定龚威、龚莉不承担赡养义务,违反法律规定,属无效协议.法院判决从2005年8月起,3子女每人每月支付单婆婆赡养费120元,另外补齐部分拖欠的赡养费.判决后,单婆婆认为每月120元的赡养费太低,而龚威、龚莉认为自己放弃了财产继承权,协议书应该有效,双方均不服而向武汉市中院提起了上诉.随后,武汉市中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基本属实,子女不能因为放弃权利而不履行应尽的义务.而每月120元赡养费确实偏低,遂判令3子女从2005年8月起,每人每月支付母亲赡养费180元.生效后,单婆婆的钱还是到不了位,她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孝之道在于敬.当今社会,老人为了向儿女讨几个得以养生活命的赡养费而对薄公堂的事例屡见不鲜.在这种意义上,儿女对父母的孝敬、赡养关系也就成了一种“欠债当还”的法律关系,孝敬父母、赡养老人就是作为儿女的在还债.前面这个案例中的单婆婆终于依靠法律的强制力如愿拿到了每月180元的赡养费.但是,可以想象,这个单婆婆心里是啥滋味了.原本,这些钱是该由儿女们双手奉送的!从法的层面讲,单婆婆已经依法履行的孝的义务!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老夫子之言,告诫人们的是:孝之道在于敬,不敬无以为孝.我想,当单婆婆的子女们按法的约定每月向单婆婆支付180元钱的时候,这和她们向宠物犬扔去食物有何区别?
一直以来,本人总是认为:法的健全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但是,当完全是人之伦常的东西需要用冰冷的法来强力规范的时候,却又是社会进步的悲哀.可以想象,当儿子要钱时用“爸钱儿”,当年迈的父母向儿女要钱时必然也会用“儿钱爸”来表达诉求.这有啥不可以呢?

法院困难申请书(三)

贫困生申请书怎么写?

敬爱的学校领导:



本人是
06

IT
班学生
XX
,因家庭经济困难,特申请贫困生.


我来自湖南的一个偏僻农村.
是一个生活简单中小城市,
本来父母都凭读书跳出农门,
在棉
纺行业两个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多年.
但国有体制改革不稳定的几年中,
母亲因企业倒闭几
度调换工作,
最后才得以在一家也不甚景气的国企办理内退,
保证一百五十到两百元退休工
资(有时拖欠不能按时发放)
.而父亲虽也曾从技术员干起直至成为一个众所称赞的厂内领
导,
但清廉如他不喝酒不抽烟不打牌我们家也一直积蓄单薄.
去年无力扭转企业由来已久的
不良资产与负债,
他也只能投入了失业大军.
此后虽也有外出务,但收入很不稳定.
此时更
加雪上加霜的是,
不到半年前,
母亲生病,
医生建议静养并且长期服用药物,
每月药费在两
百元以上.父亲也只得辞工回家,暂时照顾,准备等她情况好一些再寻找工作.


在校期间:我始终以“奉献学院,服务同学”为宗旨,真正做到为同学服务,代表同学们行
使合法权益,为校园建设尽心尽力
,
工作中大胆创新,锐意进取,虚心向别人学习,做到有
错就改,有好的意见就接受,同时坚持自己的原则;在学生利益的面前,我坚持以学校、大
多数同学的利益为重,决不以公谋私.在班级,积极参与院里的各项活动.最终,我连续两
年被授予“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所在支部连续两年被授予“校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


我们班的贫困生是比较多的
,
我想有贫困生也不是什么坏事
,
贫困能更磨练我们的意志
.
我是
一名贫困生
,
我有我自己的经历
,
我的经历使我认识到
,
贫困不能给我们带来什么阻碍
,
我们最
大的阻碍在我们心中
,
只有你克服了自己的贫困心理
,
你才能做的更好
,
”人穷志不穷”
,
‘穷
且益坚”
,
这么一句古语已经告诉我们了
,
我想我自己不会被贫困击倒
.
而且会更加努力
.
来改变
我们的现状
,
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摆脱贫困
,
否则我们会一直贫困下去
.
贫困不是我们的绊
脚石
,
相反塌实我们的动力
.
我会更努力
!

因此希望能够得到学院的补助,
缓解一点经济压力.
但如果有更需要的同学,
请把补助留给
他们,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X

X

X

X

法院困难申请书(四)

贫困生申请书100字

申请书 尊敬的校领导: 我叫XXX,来自山西长治xxx,现在就读于xx专业.我因家庭贫困,特申请膳食补助. 来自于农村的我生活在一个6口之家,有两个哥哥正在读大学,母亲平时待业在家,全家的生活压力都落在了体弱的父亲身上,终日为生活而奔波,不满50岁的父亲早早的就白了头发.为了减少家庭的负担,哥哥们很早就开始打工,平常都很节俭.我虽然是家里最小最受父母疼爱的,吃得苦也是最少的,但我也很想分担家庭的负担,让父母可以活的轻松一点. 平时为了减轻家中的负担,我也是尽量的不多话一分钱,能省则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学习上,希望校领导可以考虑,假如我有幸获得,一定会好好使用,不乱花.此致敬礼 申请人: XXX 希望能帮到你

法院困难申请书(五)

贫困申请怎么写?
1500字的,要写些什么?我主要是凑不足这么多字数

随便写,又没人看.把家乡说穷点,家境也说穷点.家庭人员也说穷点.总之一句话,穷的没吃没喝就OK了.

法院困难申请书(六)

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向下列哪个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向下列哪个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A .申请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B .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C .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D .凡涉及合同纠纷的,为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C .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法院困难申请书(七)

诉前保全申请人,在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
A.可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B.应当驳回申请
C.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D.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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