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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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证明(共8篇)

个人财产证明(一):

个人资产证明材料准备不齐 用英语怎么翻译

lack of the proof of personal asset

个人财产证明(二):

共有人对共有关系的性质发生争议,无法查明到底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时,应推定为( ).
a按份共有
b共同共有
c个人所有
d公共所有
教科书上是说处理共同共有财产有争议应遵循下面原则:
1,没有约定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的,或者预定不明的,应认定为按份共有.
那么答案是b共同共有,到底是为什么呢?

《物权法》第103条则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除共有人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民通意见》第88条规定:“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新法优于旧法,而且只有存在具有家庭关系的情况下才认定为共同共有,一般认定为按份共有.
司法考试题如果是物权法之前出的,就会出现这个问题.

个人财产证明(三):

戊戌变法的失败,证明资产阶级改良的道路在中国行不通是正确的吗.个人认为是错误的,应该中国现代史行不通
各位给个说法
我的认为是戊戌变法的失败证明.在中国现代史是行不通,就是缺了几个字眼,否则中国现在怎么会发展得好呢,源于资产阶级的改良嘛

历史是记述以前发生的事情,我们在不停的学习历史.目的就是“以史为鉴”.从中汲取教训提高自己.历史也是不容改变的,已经发生的事情是改变不了的.
戊戌变法的失败已经是铁板钉钉的历史事件了,已经永远改变不了了!
资产阶级的改良是戊戌变法中的关键,可惜失败了.谁也没有力量也没有能力去改变历史,失败了就代表这条路走不通,走的通的话就会成功的.所以下这个结论也是绝对有历史依据的!

个人财产证明(四):

李某和刘某二人共同承担一项装修工程,共获得装修劳务报酬6000元,因李某工作时间长于刘某,二人协商李某分得3800元,刘某分得2200元,则二人分别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 ).
A.695元和280元 B.608元和352元
C.659元和381元 D.624元和306元
张某于2012年2月份将其自有的房屋出租给一个体业主作为商店,租期2年,年租金18000元,营业税率3%,2月份张某因房屋陈旧而进行了简单维修,发生维修费用1200元,则张某2012年3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 )元.
A.25.5 B.51 C.55.5 D.111
A

第一题,正确答案应该是600元和280元.
一、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政策法均规: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分析:因李某分得3800元,刘某分得2200元,都没有超过4000元,所以:
李某应纳税所得额为3800-800=3000
刘某应纳税所得额为2200-800=1400
二、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的政策法规依据:
1、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
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份,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份,加征十成.”
分析:因李某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刘某应纳税所得额为1400,都没有超过2万元,所以不需要加成征收,而直接按税法规定的税率20%计算.
结果: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3000×20%=6000
刘某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1400×20%=2800
第二题:正确答案为 A.25.5
一、 财产租赁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政策法规依据:
1、《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所说的每次,按照以下方法确定:(四)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 六、关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问题
  (一)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二)纳税义务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分析:张某于2012年2月份将其自有的房屋出租给一个体业主作为商店,租期2年,年租金18000.那么张某每月取得财产租赁收入为18000÷12=1500元.因张某是从2012年2开始出租房屋的,那么从2012年月份张某就开始具备了纳税义务.
但张某因2月财产租赁收入为1500元,减去就应纳营业税1500×3%=45元,法定扣除费用800元,按(国税发〔1994〕089号)可扣除装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1500×3%-800-800=-145.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也就是说2月份没有应纳税所得额,不需要缴纳个人所.
在计算3月份的应纳税所得额时,3月财产租赁收入为1500元,减去就应纳营业税1500×3%=45元,法定扣除费用800元,按(国税发〔1994〕089号)可扣除装修费用只剩400元.
那么3月份应纳税所得额1500-1500×3%-800-400=255元.
二、个人出租住房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三、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本通知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中重申: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所以张某将其自有的房屋出租,在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0%.
255×10%=25.5
张某3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25.5元
通过上述解释,应该明白了原因了吧.【个人财产证明】

个人财产证明(五):

非公有制经济存在的原因

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讲到:只有高度发达的大工业化的社会化生产,才是建立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想一想我国建立社会主义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这个物质基础,建国后以国家机器为后盾,没收了个人财产试图建立这个物质基础,实践证明强行实行公有制经济是完全失败的,所以才不得不改革、开放,细数这么多年所谓“好政策”,就是放开管制,让人们各自去做,放外国资本进来做,自然就做好了,同时也造就了“官商”这个怪胎.这可以看作是想补足物质基础,但实际作用是造成贫富急剧分化.另外,先把楼盖起来再去夯地基,可想而知这座楼会是什么下场.

个人财产证明(六):

持有信用卡,可集存款、取款、消费、结算、查询为一体 这一句话 为什么不对
23.前几年,张三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个人注册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但由于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当债主向他索债时,他以自己承担有限责任为由,拒绝偿还超过出资额限度的债务.对此,正确的看法应该是
①张三如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则应承担有限责任②张三如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则应承担连带责任③张三注册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理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④张三滥用股东权利,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6.2009年某商品的价值用货币表示为30元.2010年该商品的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 50%,且货币贬值20%.如果其他条件不变,2010年该商品的价值用货币表示为
A.25元 B.16.6元 C.18元 D.24元
15.小张曾在网上看中了标价为5欧元的一件小饰品,那时的汇率为1欧元= 10元人民币.一个月后,欧元升值了5%.此时,用人民币购买这件饰品,小张要比一个月前
A.多支付人民币0.5元 B.少支付人民币0.5元
C.少支付人民币2.5元 D.多支付人民币2.5元

持有信用卡,可集存款、取款、消费、结算、查询为一体,书上写的是使用信用卡可以集存款、取款、消费、结算、查询为一体.,其他题目得向专业的或者是百度团队求助

个人财产证明(七):

瑞鑫国际好像有反担保措施,【个人财产证明】

据我国《担保法》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担保机构对申请为其提供担保的企业,要求申请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包括: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企业或个人的保证反担保、保证金反担保等.担保机构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
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旅行作担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抵押是指债务人获第三人以其确定的不动产或动产不转移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券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担保法及有关解释细则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物权以外的可让与的财产权为标的,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及有关解释细则规定,以该财产或财产权
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保证金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一定数额的现金存入保证人所指定的账户,由保证人占有作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导致保证人代为偿还债务后,保证人可以以该笔现金优先受偿.
一、反担保措施
(一)抵押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1.企业提供抵押物的范围.
(1)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企业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企业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2)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和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申请企业需向担保方提交的抵押反担保资料.
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所有权证明;抵押物评估材料;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抵押声明书’抵押物投保证明.
3.抵押反担保操作程序.
(1)合同当事人就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或者复印件.
(3)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如下:
①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该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管理部门;
②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的部门;
③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④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⑤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⑥以上财产之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合同当事人可向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抵押合同公证.
(4)反担保抵押率:不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值(如60%);可转让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值(如50%).
参考资料:百度

个人财产证明(八):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生,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于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这就是这些殖民地过去逆来顺受的情况,也是它们现在不得不改变以前政府制度的原因。当今大不列颠国王的历史,是接连不断的伤天害理和强取豪夺的历史,这些暴行的唯一目标,就是想在这些州建立专制的暴政。
----—— 美国《独立宣言》
材料二 这份宣言《人权宣言》阐明了关于自由、财产和安全的基本原则,——就人们的权利而论,人人生而平等、自由,且始终如此。法律是公众的意志的表达。最后一个条款表明,资产阶级并没有失去对革命方向的控制:“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除了在有明显的公共需要、法律上得到确定和先前规定的损失赔偿是公正的情况下,没有一个人应当被剥夺这种权利。”这份宣言是革命的基本要旨,用一个法国历史学家的话来说,它相当于旧制度的死亡书。
----——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1)材料一体现了怎样的思想?对北美独立战争产生了怎样的影响?(6分)
(2)根据材料二,说明这份宣言体现的革命的基本要旨有哪些?旧制度是指什么?(6分)
(3)根据材料一、二,美、法革命在指导思想方面有什么共同点?(3分)

(1)思想:人民主权(政府暴政时,人民有权推翻政府)。(3分)

影响:为北美独立战争提供思想武器。(3分)

(2)要旨:自由、平等、法律是公众意志的需要,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4分)

制度:法国的封建制度。(2分)

(3)共同点:两国革命都受启蒙思想的影响。(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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