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访对策

来源:专题 时间:2016-08-16 09:07:4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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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访对策(一)
近年来涉检群体访的特点、原因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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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涉检群体访的特点、原因及对策分析 作者:王凤升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31期

【群体访对策】

摘 要 近年来,涉检群体访数量多,反映问题多,行为激烈,不仅给检察机关带来压力,也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试就涉检群体访的特点、原因及对策进行探讨,以期对此类问题的解决有所裨益。

关键词 涉检群体访 特点 原因 对策

作者简介:王凤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控申处检察员,信访接待员。

中图分类号:D6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1-080-02

一、近年来涉检群体访反映的主要问题及直接原因

一是反映社会焦点问题较多。比如反映某些征、占地、拆迁、补偿方案不透明、不合理、补偿低等,尤其是农村征、占地、拆迁过程中村干部弄虚作假,贪污、侵占公款等问题。这一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随着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征、占地、拆迁活动大量增加,一些拆迁补偿方案应进一步科学、透明;另一方面是有些信访群众追求利益最大化。 二是反映农村财务公开问题较多。农村村民群体访,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就是村务不公开。来访反映,有的村没有村务公开栏,有的村则敷衍了事,未按规定公开,引起村民不满,增加了对村干部的不信任感,进而引发诸多矛盾。这一问题的原因,经过了解,部分村确实存在村务公开不规范、不到位问题。

三是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群体访问题凸显。随着近年来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增多,众多案件被害人,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同时到司法机关群体访,要求严惩犯罪嫌疑人,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造成这种群体访的原因,主要是案件涉及面广,涉案金额高,被害人损失较大等。

二、近年来涉检群体访的特点

通过对近三年群体访的处理分析,发现这些群体访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组织性

有些群体访有明确的组织者,农村党支部或村委会干部带领部分村民集体上访。如来访人李某某,身为村委会主任,为实现其独揽村内大权的目的,意图“告倒”村书记,于是组织、煽动村民群体访。也有信访人之间相互串联的群体访,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被害人群,为了相

群体访对策(二)
有效预防群体性上访的对策建议

积极有效预防群体性上访的对策建议【群体访对策】

群体访是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要不断完善有利于化解群访事件工作体制、机制,就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对策,有效遏制越级群体性上访的上升势头,对“症”下药。【群体访对策】

(一)把信访工作重点在整体上向基层倾斜。基层既是信访源头,又是解决信访问题,减少或避免群体性越级上访的关键。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责,将压力向基层单位传递,压实责任主体积极稳控化解责任。因此要把信访工作的重点在整体上向基层倾斜,全方位加强基层信访工作。首先要健全机构和网络,配备人员,建立健全制度;其次是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督促和检查指导;再次是加大培养信访干部力度,为信访干部成长搭建平台。对信访干部真正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建立起有利于优秀信访干部成长的激励机制。我省已建立起三级国土资源信访场所和信访机构,配备了专门的信访工作人员,增加了必备的软硬件设施,形成了系统网络。为充分发挥我省国土资源信访机构职能作用,监督检查基层工作扎实开展,落实各项工作制度,2009年我厅出台《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考核办法》。近年来,厅机关共选拔任用了4名信访干部到处级岗位,推荐了1名信访干部参与省委组织部的选调考试并被录用,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也积极选拔推荐信访干部到领导岗位,较好地调动了各级信访干部的工作热

情。

(二)只有抓好标本兼治,搞好综合治理。在治本上,要制定完善政策,要科学民主,必要时进行风险评估,切实保护好弱势群体的利益,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消减信访源。信访工作机构要及时从群众信访中分析掌握有关政策的贯彻实施情况,提供信息反馈,当好参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不断扩大公开内容,丰富公开途径。在治标上,加强群体信预防维稳机制建设;科学统筹安排,实现执法监察与信访工作有机结合,将案件办结与信访矛盾化解管理衔接;加强信访事项的交办、督办,重要案件直查。目前,我厅正在研究制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明确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建设用地置换、农村土地整治、城市范围土地收回等国土资源重大管理事项,建立科学的维稳风险评估机制,避免和减少因决策失误或处置时机不当引发的国土资源矛盾纠纷,努力维护全省社会稳定大局。2009年下半年以来,我省相继出台《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安徽省征地补偿准备金管理办法》、《关于切实加强征地管理维维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和、《进一步完善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强调土地征收、安置补偿的进一步规范化管理和建立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现在,我厅信访办被赋予信访反映事项现场核查责任,经现场核实为违法违规,直接移交查处。

(三)要做好超前排查、防范工作。加强群体性上访情报信息工作,提高分析研判水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形成一套权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有效的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

切实做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提前制定预防和化解预案。【群体访对策】

(四)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加大解决群体访问题力度。推行信访大案要案领导包案责任制,避免扯皮、推诿,拖而不决。改革领导接访制度,变领导定期接访为领导按分管工作接访,探索建立由接访领导牵头、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信访案件处理协调会制度,提高信访案件办理效率。在“事要解决”上用真劲,求实效。

(五)加强信访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群众依法有序逐级上访。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公民的民主与法制意识,把学习宣传信访法规当作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对组织策划越级群体性上访并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极少数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创造一个群众依法、有序、逐级上访的良好社会氛围。

群体访对策(三)
不同年龄段人群的心理特点及调查访问策略

【群体访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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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访对策】

不同年龄段人群的心理特点及调查访问策略 作者:叶子豪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05期

摘 要 调查访问是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发现侦查线索,收集犯罪证据而向有关人员和知情群众了解、查证有关问题的一项侦查措施。这项措施贯穿于整个侦查过程的始终,对于全面深入地分析认识案情,发现和甄别犯罪嫌疑人,收集和审查证据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从调查访问的概念与分类入手,阐述了调查访问的意义及重要性,对于不同年龄阶段的被访对象的询问策略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能对提高调查访问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有所裨益。

关键词 不同年龄阶段人群 心理特点 调查访问策略

作者简介:叶子豪,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刑法专业犯罪心理学。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2-179-02

调查,即通过一种手段,方式来了解或者熟悉所想知道的事情或者东西;访问,即拜访,有目的地探望,通过交谈获取资料。访问作为手段,目的是调查。调查访问作为一种为查明犯罪情况、发现侦查线索、获取犯罪证据,对有可能知道案件情况的人进行走访询问的侦查措施,其在刑事案件侦查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调查访问的实质是一种特殊的人际交往,要想充分地发挥调查访问的作用则必须了解访问对象的心理特点。根据发展心理学的理论,不同年龄的人在智力水平、感知和认知水平以及道德水平各有不同,在被询问中的反应也不同,因而询问的方法也应有差异。针对调查访问对象年龄的差异性,有必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人群的心理特点采取不同的调查访问策略,以达到调查访问的目的。

一、儿童的心理特点及调查访问策略

童年期的年龄范围在6、7岁至12、13岁,属于小学阶段,该时期的儿童已经开始有简单的道德观念,对自我和他人的评价系统开始萌发,儿童的自我意识、自我控制能力在榜样作用、家庭教育等影响下开始向不同的方向发展,这时,成年人的言语或态度,对他们至关重要。这一年龄段的孩子虽然开始评价自我和他人,但是由于尚未掌握准确的标准,没有足够的识别和判断能力,所以对许多事情的判断,都唯成年人的意见是从。他们既具有分享、合作、帮助、救助的亲社会行为,也具有针对他人的具有敌视性、伤害性或破坏性的攻击行为。 针对上述心理特点,对儿童开展调查访问工作的策略为:首先,要与其建立友谊关系。侦查人员态度要和蔼,提问应注意单层次和儿语化,对于儿童的言语要给与足够的支持和尊重,切忌表现出不耐烦和不满的情绪,多对其进行鼓励和表扬,以长者的关怀与其建立朋友关系。其次,儿童的记忆具有夸张性,且易于和现实混淆。在询问时让其主动自由地陈述,要注意分

群体访对策(四)
环境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原因及应对策略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保问题日趋严重,由此引发的群体事件不断增加,且呈现复杂性、反复性、效仿性和目的性等特点。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当前环境问题不容乐观、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缺乏公信、群众环境诉求机制不完善和新闻媒体作用发挥不够等。为此,本文提出相应的对策:全面提升民众的环保自信度、切实增强环评的社会公信力、加快建立环保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实施受害民众救助机制、发挥新闻媒体正面宣传的作用。

  关键词 环境群体性事件;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公益诉讼制度
  中图分类号G320 文献标识码A
  作者简介 孙毓蔓,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四川成都610059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深入发展,资源环境矛盾日益突出,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日趋增多,已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新诱因。有效防范和化解环境群体性事件,事关我国长远发展大局及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形象,非常重要和紧迫。
  一、当前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现状及特点
  环境群体性事件是指因环境问题而引发的由众多人员参与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十一五”期间,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年增29%,2011年达到120%,尤其是重金属和危化品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高发态势,个别事件还上升为暴力冲突,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综观近年来发生的环境群体性事件,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复杂性。相对其他群体性事件,环境群体性事件矛盾性更加复杂。环境污染给当地居民造成环境权益损害的同时,可能带来影响人体健康或生物生长等其他损害。环境污染,如河流污染涉及不同地域性利益问题,可能引发区域性的矛盾。环境事件往往与安全生产、拆迁补偿等其他敏感事件紧密相连,进一步增加了矛盾的复杂性。
  二是反复性。环境治理难度大,恢复十分缓慢。对居民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如化工厂周围居民血铅、血镉超标,治疗时间漫长。若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很好地排解矛盾,很容易造成群体性事件多次反复出现,事态不断升级、恶化。
  三是效仿性。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其负面效应往往会加剧扩散。一定区域内一家企业出现严重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该区域内相似企业周边也容易激发矛盾,引起新一轮冲突。
  四是目的性。对环境问题的担忧和危机感是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能够聚集在一起的基础,也因此更容易引起共鸣,同气相报,同声相应。当感觉到政府决策有问题,环境权益无法保障时,一些群众往往认为纠正问题最快速也最彻底的办法就是搞暴力示威,它会鼓励人们拒绝相信政府,采取激进方式实现利益诉求。
  二、引发环境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分析
  环境群体性事件正不断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制约经济发展的一大重要因素。分析其形成原因,从环境保护本身的视角看,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当前环境问题现状不容乐观。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极大改善,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尽管国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实施了一系列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环境污染得到有效遏制,但现实中的环境问题仍然不容乐观。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是世界上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国家之一,年排放量达4300余万吨(其中烟尘约2万吨、二氧化硫约1460万吨),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治理很不彻底,部分地方过度开采、开发严重破坏了生态,一些突发性较大污染事件不断发生,导致大气、海洋、淡水、土壤均不同程度地受到污染。环境污染和破坏不仅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据有关方面测算,约占当年工农业生产总值的14%;而且严重危害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引发群众普遍关心与担忧,尤其是“癌症村”现象群众十分恐惧,害怕遭到类似伤害。因此,一旦遇到可能造成污染的环境事件,群众很容易产生抵触情绪和抗议行动,这是导致环境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增多的重要原因。“十一五”期间我国环境信访达30多万件,2005年以来国家环保部直接接报处置的事件达927件(其中重特大事件72件),说明当前环境问题比较严重。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缺乏公信。我国高度重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02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我国境内的规划和建设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否则不能获得批准。理论上讲,除极个别未评先建项目外,目前全国所有开发建设项目均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我们的环境应该是安全的,尤其是预防和治理措施是到位的。但从发生的环境群体性事件看,群众对环评的作用和结果是不完全信任的。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不够公开,没有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其中,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制定的预防措施没有及时有效公之于众,不少的项目环评论证会、听证会流于形式。一些环评机构和专家理解地方政府抓发展的迫切愿望,只要不会造成比较大的环境影响就不会断然否定项目建设的现象在现实中也比较普遍。同时,一些投资者在项目启动后对环评确定的防污治污措施没有认真落实,项目一启动就发生了污染,环评失去了应有作用。以上种种原因,导致群众对环评的结果不知晓、作用不认可,环境影响评价缺乏公信力。
  (三)群众环境诉求机制不够完善。就目前而言,群众对环境问题的诉求渠道主要有举报、信访和诉讼三种。举报、信访对部分企业、投资者具有一定的制约力,但对政府确定的重要规划和重大项目等事项就失去了作用。诉讼本应是最有效的方式,但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不健全,环保官司难打是社会公认的问题,原告起诉难、举证难、法院审判难十分突出。“十一五”期间,我国环境信访30多万件、行政复议2614件、行政诉讼980件、刑事诉讼30件,通过司法诉讼渠道解决环境纠纷的不足1%。因此,群众对环境问题,除通过举报、信访途径解决外,目前没有其他更有效的渠道。一旦遇到政府决策事项,举报和信访遇到阻力时,群众只有选择集访或采取过激方式给政府施压,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这就引发了群体性事件。   (四)新闻媒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由于项目过程不公开,更没有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作用,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可行性和相关环保情况向社会宣传报道,影响项目的认可度和知晓度。
  三、有效防范和化解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对策
  居住优美环境、呼吸清新空气、饮用合格水源、吃上放心食物逐渐变成人们对幸福生活的追求,环境问题已成为与人们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密切关联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政府高度重视,完善机制,加大力度,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深人维护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才能从根本上有效防范和化解环境群体性事件。
  (一)全面提升民众的环保自信度。目前,我国环境问题还很多,有的还很严重,需要各级政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原则。按照全国“一盘棋”的思路,制定环境污染防治和保护规划,并与区域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相衔接,用规划指导发展,保护环境。二是坚持走低碳发展之路。在发展中保护和在保护中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坚持污染大的产业必须淘汰,不环保的项目坚决不上,从源头上预防新的污染产生。三是坚持治理从严理念。树立保护环境也是政绩的观念,把环境保护纳入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每年各级政府必须拿出一定的资金投入环境保护,推进污染治理技术和机制创新,逐步改善环境质量状况。四是探索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中央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区域环境保护与开发地区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让保护环境的地方同样能够共享发展的成果,过上富裕的日子。只有把清新的空气和优美的环境还原给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政府重视环保的决心和努力,群众才会自觉消除对我国环境的过分担忧和恐惧,增强对我国环保的自信力,实现民众与政府同心。
  (二)切实增强环评的社会公信力。提高环评的社会公信力,关键要做到“三个公开”。一是公开环境质量指标,让民众放心。政府要及时将涉及日常民生的环境质量指标和相关标准告知于众,如大气、水等主要环境指标,让民众知道自己目前生存环境的实际状况,既是提醒他们重视和关心环境保护,更是让他们知道目前的生活环境是否安全,让他们生活得更踏实,更放心。二是公开项目环评过程,让民众参与。必须将项目环评过程及相关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让项目所在地的群众参与论证,政府要主动与群众对话,对群众提出的有关环境问题如实答复,对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将项目环评结果在当地及时进行公示,确保群众主动和乐意接受项目的落地。三是公开措施落实情况,让民众监督。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把住新上项目环境建设环节,敦促项目建设者必须将环评提出的预防与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否则不得交付使用或投入生产,防止项目建设无视环评,失信于民;把住项目环评结果验收环节,发现按照环评实施预防和治理措施后未能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必须依法追究环评机构及专家的责任,让民众看到环评的重要性、公正性和可行性。
  (三)加快建立环保公益诉讼制度。环境保护诉求最有效的渠道是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即通过司法的方式来解决环境保护问题。当前重点要推进“四项改革”,促进环境保护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是改革主体资格认定。大力普及环境保护知识,激发民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激情。只要是环境保护问题,不管是否与本人有无厉害关系,均可以原告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改革举证办法。对环境保护案件举证可以实行被告举证或原告、被告共同举证,不能仅限于原告举证,切实解决举证难的问题。三是改革诉讼费缴纳办法。各级政府要安排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经费,所有环境保护公益讼诉费一律由政府交纳,减轻原告经济负担。同时,政府要设立环境保护诉讼奖励资金,鼓励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四是改革诉讼时限。对环境保护案件实行无限期追诉,只要发生了污染和破环,不管时限长短,均可起诉。四项改革可以全面启动,也可以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步推进,只有不懈地探索和实践,就能推进制度的创新。群众诉求渠道畅通了,有了说理的地方,就会走依法依规解决问题之路。
  (四)探索实施受害民众救助机制。各级政府要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环保救助机制,对因环境问题受到伤害的民众实施及时救助。一是开展疾病预防,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防止重特大疾病发生,对生病群众要无偿为他们医治;二是解决生活困难,对个别困难户,要妥善解决好他们的吃、穿、住、行,让他们衣食无忧。三是完善环境保险,全面推行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立环境污染风险企业分担机制,及时保障污染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只有现已受到伤害的民众生活幸福了,群众才会相信政府保护环境的决心与能力,群众就会相信政府、理解政府,才能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矛盾,也就会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报道,对项目实施将起到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新闻媒体对项目的推动作用,从科研论证到立项实施,让新闻媒体全过程参与,并随时向社会报道,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又可向社会正面宣传项目实施的安全性,从而起到推进和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2][3]王姝 中国环境群体事件高发年增29%[EB/OL].http://money.163.com/12/1027/02/8EPP4IHP00253BOH.hmal,2012-10-27.权威媒体.平凉热线《多地现癌症村,多地现癌症村曝光各地区18个癌症村纵览》,http://www.p358.com201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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