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队伍正规化建设

来源:电脑网络 时间:2016-08-19 09:50:2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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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队伍正规化建设(一)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第八章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概述

1、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涵义

“要格局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依据《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勤务机制、管理方式、教育训练、监督制约、警务保障等方面实现标准化、程序化、法律化和科学化,使公安机关指挥畅通、内务规范、工作高效、保障有力。”这就是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的内涵

2、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容

按照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的要求,当前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点是“四统一”、“五规范”即:“统一考录制度、统一训练标准、统一纪律要求、统一外观标识”;“规范机构设臵、规范职务序列、规范编制管理、规范执法执勤、规范行为举止”。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

(1)加强制度体系的正规化建设

(2)加强机构设臵的正规化建设

(3)加强编制管理的正规化建设

(4)加强职务序列的正规化建设

(5)加强教育训练的正规化建设

(6)加强人事管理的正规化建设

(7)加强执法形象的正规化建设

3、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途径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

(2)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

(3)坚持科技强警战略,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

(4)贯彻“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思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5)坚持从优待警,从政治、思想、生活上关心爱护民警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素质和职业道德

1、人民警察的素质

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具备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征、身体状况诸方面条件的总和。

(1)人民警察应具备的素质【基层队伍正规化建设】

a、政治素质

b、业务素质

①岗位专业能力

②分析综合能力

③应变决断能力

④群众工作能力

⑤表达能力

c、法律素质

d、文化素质

e、心理素质

f、身体素质

(2)牢固树立人民警察意识

a、大局意识

b、政治意识

c、忧患意识

d、群众意识

e、法治意识

2、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职务活动中所遵循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鲜明的阶级性、广泛地人民性和行为的表率性,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三个最显著的特征。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和要点:

(1)对党忠诚。

其要点:坚定信念,听党指挥,维护宪法,忠于祖国

(2)服务人民

其要点:热爱人民,甘当公仆,爱憎分明,除害安良

(3)秉公执法

其要点:不循私情,不畏权势,严禁逼供,不枉不纵

(4)清正廉明

其要点:艰苦奋斗,克己奉公,防腐拒贿,不沾不染

(5)团结协作

其要点:顾全大局,通力协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

(6)勇于献身

其要点:忠于职守,业精技强,机智勇敢,不怕牺牲

(7)严守纪律

要要点:服从领导,听从命令,遵守制度,保守机密

(8)文明执勤

其要点:谦虚谨慎,不耍特权,礼貌待人,警容严整

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1、人民警察的义务

人民警察义务,是指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

(1)人民警察义务的特点

a、人民警察义务主体的特定性

b、人民警察义务具有平等性

c、人民警察义务直接决定于国家的任用行为

(2)人民警察义务的主要内容【基层队伍正规化建设】

a、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b、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c、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d、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2、人民警察的纪律

(1)人民警察的纪律与义务的联系与区别

纪律的规定侧重于对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影响,是保证人民警察履行职责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义务的规定则侧重于对警民关系的影响,是对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的几簇花上提出的进一步的要求。纪律的作用不仅在于它是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保障,而且也是人民警察履行义务的基础。

(2)人民警察纪律的内容

a、政治纪律

b、组织纪律

c、工作纪律

d、保密纪律

3、“五条禁令”

为严明纪律,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2003年1月22日,公安部发布了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的“五条禁令”。其内容:

(1)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基层队伍正规化建设】

(2)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

以开除

(3)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4)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人事管理

1、人民警察的录用

(1)人民警察的录用条件

a、年满十八岁的公民

b、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c、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d、身体健康

d、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2)、录用人民警察的程序

a、发布报考公告

b、进行资格审查

c、考试

d、考核

e、审批

(3)、录用人民警察的原则

a、公开原则

b、平等原则

c、竞争原则

d、择优原则

2、人民警察的辞退

(1)人民警察辞退制度的特点

a、辞退公安民警是公安机关的法定权力,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按照法定程序辞退公安民警,无需征得被辞退人员的同意 b、辞退公安民警必须有一定的法定事实,无法定事实,公安民警不得被辞退

c、辞退公安民警必须遵循必要的法定程序,不符合法定程序的辞退没有法律效力

d、被辞退的公安民警享有法定待遇,即可享受待业保险

(2)建立人民警察辞退制度的意义

a、实行辞退制度是公安机关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 b、实行辞退制度有利于在公安机关形成竞争机制

c、实行辞退制度是保持公安队伍活力,提高公安队伍素质的重要措施

3、人民警察的警衔制度

(1)实行警衔制度的意义

a、实行警衔制度是完善人民警察队伍管理制度的重大措施 b、实行警衔制度有利于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

c、实行警衔制度有利于人民警察队伍的集中统一指挥

d、实行警衔制度有利于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感、荣誉感

【基层队伍正规化建设】

(2)授予警衔的范围

评定警衔的人员必须是人民警察建制的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

(3)警衔等级的设臵

警衔等级的设臵是警衔制度的核心。警衔设五等十三级: a、总警监、副总警监

b、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c、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c、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d、警员:一级、二级

【基层队伍正规化建设】

其中警监以上的是高级警官,警督是中级警官,警司、警员是初级警官。

(4)授予警衔的标准

a、部级正职:总警监

b、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c、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d、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e、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f、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g、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h、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基层队伍正规化建设(二)
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

如何提高学院正规化建设水平

加强学院正规化建设,对公安队伍实行统一、规范、严格管理,既是公安性质、任务所决定的,也是促进形成良好的警风,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确保未来警官能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前提。

正规化是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和保证。为适应世界新军事变革的时代要求,确保我军完成新时期的使命与任务,这就要求我们用新的战略眼光审视和研究我军的正规化管理问题,增强我军建设的正规化水平。

习主席曾鲜明提出:“为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而奋斗,是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这是对我军治军理念和治军方式的丰富和发展,是科学发展观在军队建设中的具体体现,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强军队建设的必然要求。

【基层队伍正规化建设】

以下是我对新时期军队正规化管理的目的和职能的深刻认识:

一.要深刻理解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思路,大力加强学院正规化建设 ,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会上所提出的议案深刻反映出我们党依据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这对于我们公安院校的建设有了更深层次的要求,同时对加强与改善公安院校队伍建设,指明了努力方向和具体要求。但有时我们也会对学员管理的认识出现不大不小的偏差,从而影响部队的整体发展。我们需坚决按照习主席的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使广大学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依法从严治军,严格按照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管理部队,建立正规化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保持部队的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发扬我军的优良传统,

二.是以依法管理为纲。依法管理要求管理理念先进、管理活动严密、管理状态规范,是正规化管理的纲要。要做到依法管理,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以条令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官兵的法规意识,确立法规制度是基本依据、依法办事是基本要求、知法懂法是基本素质、落实法规是基本职责的观念。努力使官兵自觉遵纪守法,用条令条例规范言行。

三.认识管理工作的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从提高部队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高度,切实加强管理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管理教育工作做细、做实、做好。要积极适应形势的变化,从当前学院反映最迫切、最棘手的问题入手,逐一解决。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把功夫真正下在解决实际问题上。

四.改进部队思想教育工作方法,打牢理论根基。种种实践表明,管理工作离不开思想教育。离开了思想教育,学员自觉是不可能搞好的,只有把思想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始终,把管理工作当作培养人、教育人的过程,使广大官兵理解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知道怎么做,懂得为什么做,才能使条令条例得以贯彻落实。一是从全局把握整体教育。要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置于学院建设的首位,强化思想政

治教育,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多层次进行基础理论教育。要考虑到学员认识发展的渐进性,循序渐进地实施教育。认识管理工作的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实行多种辅助形式并举。在学员间开展读书演讲、知识竞赛等,寓教于乐,达到增长知识,提高觉悟的目的,增强教育的渗透力。

基层公安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为出发点,以培养学员为着力点,以树立公安队伍正确的荣辱观、权力观和政绩观为切入点,以全力打造一支具有自身特色的公安精兵学院为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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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队伍正规化建设(三)
加强基层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的思考

加强基层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的思考

基层公安机关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是公安机关全部

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党和政府形象展示的重要窗口。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须以基层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为重点,以点带面,从而实现队伍正规化的整体推进。自2007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以开展“三基”工程建设为契机,以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主线,继续狠抓《2004—2008年全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和《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建立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长效机制,成为各地公安机关面临的新的课题。在此,笔者结合县级公安机关的现状,就基层公安机关在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中所遇到的问题谈几点体会。

一、推进基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

原因

(一)基层民警认识不一。一是概念模糊。有的民警片面地认为队伍正规化就是形成统一的标准、统一的要求和统一的操作模式。仅仅只是做一些表面功夫或形式,简单地概括为硬件设施或标识标牌的统一,外观整齐划一就行了。二是工作偏差。有些基层领导对队伍正规化建设大会小会强调,看似干劲很足,什么都往队伍正规化建设上套,什么都

往里面装,实行胡子眉毛一把抓,缺乏针对性,泛泛而谈,逐一解决不到位。三是责任心不强。有的民警从根源上思想认识不高,“为民行政”的工作责任心上不去,日常工作中未按法定程序和规范要求履职,有法不依,有令不行,“忽悠”群众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民警得过且过,存在怕麻烦的思想,导致工作绩效低。

(二)基层执法监督机制不完善。一是一些民警的法制

观念和群众观念淡薄。有的民警只经短期公安业务岗前培训仓促上岗,缺乏系统培训,执法经验欠缺,法律意识较低;有的民警对执法的规范性认识不足,在执法中存在不作为或滥作为等随意性,缺乏规范性。二是大量非警务活动牵扯了公安机关大量的警力和精力。在基层,警察成为政府部门屡试不爽的“万精油”,从征地拆迁、河道整治、纠纷调解、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到计划生育等,以及配合国土、城管、环保、安监等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执法,民警都不得不被安排早早披挂上阵,甚至成为部分群众发泄不满的“替罪羊”,这些不仅牵制了基层公安机关大量的警力和精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民关系。三是不同程度受腐败丑恶现象的消极影响和侵蚀。在当前,基层公安机关借势“三基一化”工程东风,工作环境和待遇较以前有了很大飞跃。但不少民警总是通过横向和本地其他党政机关来比较自己的政治经济待遇,和其他地方公安机关比较自己的工作环境和经济收

入,得出“待遇不高,工作强度与待遇失衡”的判断,对民警的人生观、价值观构成了不小的冲击。四是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有些民警对内部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抱有“只要大事不出,小事自己解决”的想法,在执法监督中存在临时性、应付性监督检查多而经常性监督检查少的现象。加上现有的监督制约措施与日常执法工作结合得不紧密,使监督措施未能有效渗透到各个执法环节中。

(三)民警个人素质参差不齐。一是民警素质存在结构

性差异。由于民警在年龄结构、工作和社会阅历等方面的个体差异,使得当前基层公安民警队伍素质参差不齐。老民警有工作经验,老成持重,处理工作问题沉稳。但对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办公技术则接受较慢,明显跟不上公安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和要求。新民警思维活跃、工作积极性高,接受现代信息技术快,但工作经验欠缺,尤其是群众工作的技能技巧差,处理问题简单粗糙。二是自我学习的积极性不高。随着公安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治安形势的复杂化,对公安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的要求,对基层公安民警的素质要求不仅要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还要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才能有效履行好职能。据笔者了解,在派出所等基层所队中,部分民警学习时间比较少,看问题缺乏深度,在处理和解决一些具体问题时,往往是束手无策,更谈不上运筹帷握了。一些民警的学历通过培训是提高了,但学历与实际工作水平

不成正比,也由于自身“底气”的不足,在日常工作中,往往是只求过得去,不求“有功”,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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