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脑粉是什么

来源:百科 时间:2016-09-02 10:47:4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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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林特产品加工》

林特产品加工

一、名词解释

天然色素:是存在于自然界的有色成分,可用于食品、药物、化妆品等的着色。包括动物色素、植物色素、微生物色素。

香精:按一定的方法将两种以上乃至几十种香料(有时也加入适宜的溶剂或载体)混合,调制得到调和香料叫香精。

芳香油: 又称香精油或挥发油,是植物的根、茎、叶、花、果、籽及树脂中所含的具有特殊香气的挥发性油状物质,它与植物油不同,是由萜烯、倍半萜烯、芳香族、脂肪族和脂环族等多种有机化合物组成的混合物,为天然香料中植物性香料的主要品种。

色素:是天然物质中或从人工合成的物质中具有颜色的物质,能用于染着其他物质的有色物质,包括天然色素和合成色素。

生漆:又称为国漆、大漆。是从漆树韧皮部割流出来的乳白色粘稠液体,是漆树的一种生理分泌物,是我国特产的一种天然树脂涂料。

林特产品:林产品种类繁多,主产是木材,其余根、树皮、枝叶、果实、种子是副产品,而许多副产品中如:樟脑、橡胶、桐油、白蜡、山苍子油等,因为它的经济价值高,而且具有地方特产的性质

油脂:油和脂肪都是高级脂肪酸甘油酯,统称为油脂。一般把常温下是液体的称作油,而把常温下是固体的称作脂肪。油脂的主要成分是各种高级脂肪酸的甘油酯。

调香:把各种香料调制成香精的过程

二、问答题

1、什么是香精?根据作用不同精油组分可分为哪几个部分?分别起什么作用?

答:按一定的方法将两种以上乃至几十种香料(有时也加入适宜的溶剂或载体)混合,调制得到调和香料叫香精。

按作用不同分主香剂、前味剂、辅助剂、定香剂、稀释剂。

主香剂:代表香精香型,构成其香气的基本原料

前味剂:给使用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以突出主香剂的香型 辅助剂:弥补主香剂的不足,使香气变得清新幽雅,或使强烈的香气变得适中,使主香剂更能发挥作用

定香剂: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使各成分挥发度均匀,并保持应用中香精香型不变,有一定的持久性

稀释剂:可适当将香气稀释变得适中

2、芳香油的提取方法有哪几种?选择提取方法的依据是什么?举一实例说出它的名称、特点、加工方法及加工方法选择依据。

答:

1)提取方法有:水蒸气蒸馏法 浸提法 压榨法 吸收法

2)选择依据:芳香油的化学成分、性质、所处植物的部位及含量而定。

3)如柑桔皮精油的生产:方法——压榨法。用此方法得到的芳香油能保持原有鲜果香味,质量远比水蒸气蒸馏的好。此法用于精油含量高且遇热易变质的原料。

3、天然樟脑、樟油净制的目的是什么?一般采用什么方法精制?

答:天然樟油——精制的目的:是将樟油内所含的樟脑、桉叶油素、芳樟醇、松油醇、黄樟油素等分离、提炼出来(这些成分是医药、香料、化工的珍贵原料)

精制方法:真空减压分馏

天然樟脑----精制目的:为了除去粗樟脑中的水分、油份和杂质,以得到纯度高、质量好的精制樟脑粉。

精制方法:加热升华。

4、生漆的主要化学组成由哪些?生漆有哪些优良性质?有什么优缺点?为什么我国的生漆性质比较优良?有什么方法可以扬长避短?

答:生漆是一种天然的水乳胶漆,其主要的化学组成是:漆酚、漆酶、树胶质、水分及其它有机物质。

生漆的特性:生漆和空气接触后迅速氧化而颜色逐渐变黑,涂在器物上干燥后结成光亮坚硬的漆膜,在显微镜下观察为漆酚形成的网状高分子立体结构,针孔甚少,密封性很强。

优点:耐久、耐磨、耐油、耐光、耐溶剂、耐水、耐化学介质、耐土壤腐蚀,绝缘、硬度高、短时抗高温可达250℃,长时间抗高温可达150℃,附着力强。能抵抗任何浓度的盐酸、硫酸和20%以下的硝酸及氯气、氯化氢气体、二氧化硫和氨气。

缺点:漆膜色深、性脆、粘度高而不易加工;含水过多不易久存,不耐苛性碱和强氧化剂(结构中油酚羟基);并且具有使人体皮肤过敏的漆毒。

我国的生漆组成成分中漆酚(成膜物质)含量高,有50~70%,而且其中的己烯漆酚含量较高占漆酚中量的90%以上,是漆酚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说,漆酚含量较多,生漆质量越好,漆酚中共轭双键越多,生漆的质量越好,所以我国的生漆性质较优良。

对生漆进行精制和改性精制漆有:熟漆、广漆类、推光漆类、清酚清漆;改性生漆有:漆酚缩醛环氧涂料、漆酚乙烯类涂料。

5、用蒸馏法提取芳香油时,根据设备及工艺不同有哪几种生产方法?分别适合怎样的原料类型?

答:用蒸馏法提取芳香油时,有水上蒸馏、水中蒸馏和直接水蒸汽蒸馏、连续式水蒸汽蒸馏等生产方法。

水中蒸馏——适合细小的粉末及在蒸汽中易于粘着成块状的鲜花,不适于含有容易皂化水解或含高沸点成分的原料,如玫瑰花、橙花等。

水上蒸馏——适用于枝叶之类的原料,如山苍子、八角茴香等。

水蒸汽蒸馏——除细小的粉末易被蒸汽“穿孔短路”外,其它的原料均适用,种子、根及木质原料尤宜。

总的来说,选用蒸馏法时要注意,均不适应用于含有易水解或高沸点成分的原料。

6、油脂的主要化学组成有哪些?油脂的提取加工方法有哪些?写出压榨法制取油脂的生产工艺步骤。

答:油脂的主要化学组成是脂肪酸甘油酯。植物体内的油脂主要属于各种由甘油和脂肪酸脱水生成的脂肪酸甘油酯的混合物,还有少量的非甘油酯类化合物,如 粘蛋白、淄醇、色素、蜡、维生素、磷脂、游离酸等。

提取加工方法:压榨法、浸出法、水代法。

采用压榨法制油的工艺流程为:原料---清理---破碎---软化---轧胚---蒸炒---做饼---压榨---毛油过滤---精炼

7、用浸提法提取芳香油时,溶剂选择的条件有哪些?

答:1.无色无味;2.应不溶于水3.选择性强4.不可有化学活性5.常温下不易大量挥发,而又能在较低的加热温度下蒸发浓缩6.对人体的健康危害较小7.溶剂本身是较为安全的,不易燃烧、爆炸8.要有较小范围的沸点,特别是蒸发后不能有任何残留物。

据以上条件看,乙醇、苯、氯仿、丙酮、乙醚等均不够理想,而石油醚较为理想。

8、天然色素的来源有哪些?天然色素的提取一般用什么方法?

答:来源于动物色素、植物色素、微生物色素

提取方法:粉碎法、萃取法、酶反应法、培养法、浓缩法。

9、天然香料加工方法的选择依据有哪些?

答:1)天然香料的热敏性 2)香成分的挥发性

3)精油在组织中存在的部位和结构 4)酶的生理作用

5)含量的多少

9、用水蒸汽蒸馏提芳香油时,水蒸汽蒸馏同时会发生哪些现象?

答:水散作用—精油及热水透过植物细胞壁的扩散渗透作用

水解作用—水和精油中的酯类化合物成分起水解作用

热解作用—精油中的一些成分在蒸馏温度下发生的分解作用

在蒸馏过程中,三种作用同时发生且相互影响

10、浸提法提取芳香油时的生产方法有哪些?有什么特点?

答:固定浸提——花与溶剂处于静止状态,花层全部浸在溶剂中,效率较低,可采用溶剂循环加强扩散

逆流浸提——花和溶剂按逆流方向移动,整个过程始终保持较大的浓度差,同时进行两相运动,鲜花不易损伤、碰撞

转动浸提——两相运动充分,增强和加快了溶剂渗透力合芳香物质的扩散速度,溶剂使用量少,但易损伤和碰坏鲜花

搅拌浸提——搅动使花与溶剂充分接触,适用于花瓣很小、呈颗粒状、针状花朵,如合欢、树兰花

11、香花浸提生产工艺过程中,为什么需要先进行初步浓缩再进行真空浓缩?

12、谈谈你对林特产品利用的想法

13、天然色素的类型有哪些?天然色素的提取方法有哪些?写出五种天然色素

答:答:天然色素是由天然资源获得的食用色素。主要从动物和植物组织及

微生物(培养)中提取的色素,其中植物性着色剂占多数。天然色素不仅具有给食品着色的作用,而且,相当部分天然色素具有生理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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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色素的类型有:动物来源色素、类黄酮化合物类、多酚类化合物、醌类化合物、叶绿素类、二酮类化合物、吲哚类化合物、胡萝卜素化合物、微生物发酵色素、其他植物来源色素。

天然色素的提取方法有:粉碎法、萃取法、酶反应法、培养法、浓缩法。 如栀子黄、柑橘黄、胭脂虫红、紫草红、红曲红、红花黄

篇二:《穆斯林的丧葬习俗——马英俊》

穆斯林的丧葬习俗

(马英俊)

一、穆斯林对待死亡的态度

人生中有很多事都是可以变通,唯有死亡是不可更改的。“死”是人生最严肃也是最重大而又恐怖的问题,生与死俱来,任何人都不能避免。面对死亡来临的时刻,绝大多数人肯定重视“生”,而忽略于“死”。对“死”的不解、担心、焦虑、恐惧是人们的普遍心理。而穆斯林却因拥有了自己的信仰所奠定的“生死观”。因此大大缓解了这种恐惧和焦虑。一般都能坦然地对待死亡。穆斯林还特别注重“死亡关怀”,而且也渗透了自然、朴素的品质,便于操作,具有积极的意义。伊斯兰教的根本,是建立在包括前定在内的“六信”基础上,由于前定是真主的安排,《古兰经》说:“不得真主的许可,任何人都不会死亡,真主已注定每个人的寿限了”。(3:145)穆斯林的死亡观就是由“前定”的信仰所支持的,每个人的生命的长短是由安拉定夺的,任何人都无法更改,真主给予生命,也是生命的唯一主宰者,任何人都不能给自己或他人以生命。穆斯林把死亡看成是生物的必然现象、人的必然归宿。《古兰经》说:“每一个有生命之物都要尝到死的滋味”(3;185)。死亡是连接今世和后世的桥梁,安拉“使人生,使人死”。(50:

43)穆斯林把死亡称作“归真”,意为人生的复命归真,如《古兰经》所说;“我们确实是真主所有的,我们必定只归至依他”。(2:156)无论富贵贫贱,凡归信真主并行善者将获得永居天堂的入场券。因此,穆斯林对待死亡的态度是欣然的、无怨的、犹如视“死”如归,相当坦然。这就是穆斯林在信仰基础上所面对的“死亡观”。

正由于穆斯林相信人的生死都是由真主所定,如何死,何时死,都是真主的意欲,因此,穆斯林对死亡的态度是即恐惧又坦然,恐惧的是,由于他生前可能做了违背真主的傻事、恶事,当他死亡之前,由于尚未来得及“讨白”(向真主悔罪),唯恐受到火狱的惩罚。坦然的是,他坚信真主的一切定然是实的,从古到今,任何人都要走死亡这一关,多少伟人、多少聪明人都曾想尽一切办法要长寿,要寻求不死的良药,都未得逞,都已经走了这一关。由此,穆斯林更进一步相信真主的定然是实的。自从他懂事起,就觉得自己将来必定要死,要归于真主的定然。因此他一直是惧怕真主,一直拜着真主,时刻聆听真主的召唤——死亡。正由于这种信仰的存在,穆斯林对待死亡是比较坦然的。

当然,死亡是世界上最重大、最真实而又是最恐怖的事实。每个人无论愿意与否,都要经历这一残酷的事实。只有已步入死亡、开始尝试死亡滋味的人,才能亲身体验和目睹死亡的实质。而对我们活人来讲:死亡只是属于“幽玄”事务,这些事物只有通过经文传述才能信仰。当死亡降临时,真主会派遣取命的天使“阿孜拉伊勒”来取他的灵魂。穆斯林的灵魂出体比较容易,一生行善做好事者,天使对他格外照顾,灵魂告别久恋的肉体,轻松而去;至于作恶多端者,取命的情况就大不一样。灵魂是稀薄细微的精神妙体,它有感觉、知觉、理智、意志等。人死了,灵魂脱离肉体,人也完成了今世的旅途,人的一切归于真主,我们并不像佛教那样死后再投胎,再次来到这个世界上,有来有去,来去无常。因此,穆斯林对死亡只能说“归真”,切不可说“无常”。真主对人的死亡有如下明文: “每一个有气息的,都将尝死的滋味,然后你们将被归昭在我”。(29:57)(注:死亡肯定要抓住他,然后,你们为赏罚被召归于我。凡结果遮掩过的让你,应该继续努力)。

“你说:奉命主管你们的生命的死神将使你们死亡,然后你们将被召归于你们的养主”。(32:11)(注:天使取走你们的生命,他计算着你们的寿期。然后,你们为清算、赏罚而归于真主。)

“待死亡降临你们中的任何人的时候,我的众天使,将使他死亡,他们毫不疏忽”。(6:61)(注:取命的天使及部下在取命的过程中,毫不怠慢、拖延。他们不超越法度,不增加也不减少。)

“真的,灵魂达到锁骨”,“有人说:’谁有回天之术?”、“他确信那是离别。”“(死时)胫与胫相缠结。”(75:26-29)(注:临终前,灵魂到达肩膀与喉卡之间的锁骨时,在场的人或有这种经历的人说:“谁能通过给他念护佑词来治疗他”?他们为他找来的很多医生也都束手无策,或取命天使说:你们谁让他的灵魂升空?是仁慈的天使?还是惩恶的天使?灵魂达到锁骨的人确信自己要离别今世,以及所喜爱的事物。)“(死时)胫与胫相缠结”,临死时两腿缠绕在一起,动摇不得,双脚失去感觉。而以前,他靠双脚走遍大地,此刻两小腿无法支撑和料理他的躯体,准备他的后事,天使们忙着料理他的灵魂。

“(你们)怎么不在灵魂到将死者的咽喉的时候——那时候,你们大家看着他,我比你们更临近他,但你们不晓得,如果你们不是受报应的,——你们怎不使灵魂复返于本位呢?如果你们是说实话的”。(56:83—87)(注:那时候,你们看看你们的情况。呼唤对象是临终者周围的亲戚朋友。我(指真主)比你们更了解临终者。用“临近”是因它了解的最有力途径。如果你们不是受管制、受报应的,正如你们否认真主的行为,否认他的迹象所证明的那样,那么你们怎不使灵魂在其到达咽喉之后而让它复返躯体呢?如果你们在自己的妄言中是诚实的。)“你确忽视此事,现在我已揭开你的蒙蔽,所以你今日的眼光是锐利的”。(50:22)

死亡后,灵魂在他自己已僵化了的肉身之上飘荡不去,目睹周围景象,耳闻各种声音,但不会与在场的人交流感情。 亲朋好友来哀悼,众人来来去去的脚步声,死者的灵魂都能清晰地看到。至于以前是作恶的人的灵魂。那么灵魂周围的一切都能听到他的惨叫声(除了人类),如果真让我们活人听见,我们当场就会晕过去。

二、如何对待临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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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穆斯林对病人归真前应做的事是以下四件:

1、静听病人留下遗嘱。穆圣说:“凡身负重病的穆斯林,只要他还能活两天的时间,就把遗嘱留下来”。病人亡故前,在清醒时应叮嘱家人为自己偿还债务,分配遗产和施舍,请求人们原谅他以往的过错,讨咐“口唤”等。病人自己临终前也可以请阿訇提念“讨白”,向真主悔罪求得饶恕;

2、病危时,守候的人要依据圣训,时刻给病人提念“清真言”,务必使病人记念真主,勿留恋尘世,千万不可使病人因临终时的痛苦而伤其诚信;

3、诵读《古兰经》“雅辛章”。该章概述伊斯兰教信仰的三大原则,即作证真主,承认先知和信仰复活日。为临终的病人诵读,使其从容死去归主,同时使活人受其教诫和回赐;

4、病人绝气后,脱去衣服,合其口齿,闭其双眼,顺其四肢,整理容发,使亡人面向“克尔白”天房,覆盖白布单。

(二)、病人去世后后应做以下四项主要工作:

1、准备亡人的殓衣(即卡凡)。根据圣训、教法规定,卡凡要用白棉布,不宜用色、丝绸(无白棉布时,妇女可通融使用)。男卡凡有三件。

2、净礼(俗称“洗埋体”或“抓水”),就是为亡人冲洗大净。一般由三人操作,其顺序是先净下,后洗头部,用白布或棉花沾水擦口齿和鼻孔,以代替漱口,呛鼻,再洗脸和两手至肘,然后按从头至足、先右后左的顺序冲洗全身三遍,擦干后可为亡人涂抹天然香料,如麝香、樟脑粉、冰片末等,礼浴即成。

3、殡礼。即站“者那则”。教法规定举行殡礼是“副天命”。穆圣说:“你们为亡人做礼拜时要竭诚地为他作祈祷”。每个穆斯林均有参加站“者那则”的义务,尤其亡人的亲属更应参加。凡参加站“者那则”的人,都须沐浴净身、洗衣,其仪式全跟随“伊玛目”,但不同于拜主礼拜,只有举意、抬手、大赞而不躬、不叩、不跪坐(详见本书第三章第二节“礼的功修”)。

4、埋葬。穆斯林都有积极抬送亡人的传统美德,因为参加送葬是圣行,抬送“埋体”为应尽的义务。

一般埋葬亡人的坟坑宜深,在中国是南北向,长为6尺,宽3尺,墓深5~6尺,墓坑里再偏穿穴,有的直穿穴,以区别非穆斯林的直坑埋葬。穆斯林对战争时期牺牲的将士,可免去洗礼、穿卡凡等规定,允许保留原血衣举行殡礼而埋葬。将亡人置入坟坑时应诵念;“谨奉安拉之名与钦差的圣行”。然后解下亡人的腰带,坟墓中不准有随葬物品。一般将坟墓用土筑为长方马背形。禁止以水泥、石灰等物修饰。最后诵读《古兰经》章节,参加者作“读哇”(即祈祷辞),为亡人求赦宥。

三、关于哭丧

亲人去世,固然是一件悲痛、伤心之事,免不了哭泣或流泪。但是,在一部分人中间,还存在着蒙昧时期所遗传下来的恶风陋俗,那就是哭丧——过分的表现出忧伤和绝望的样子。伊斯兰教认为,死亡仅仅是从这个世界走向另一个世界的过渡时期,并不是绝对的灭亡。然而,悲哀和忧伤并不能是死者再生,也不可能使真主对死者的判决,收回诫命。所以,穆斯林应该正确面对死亡,任何时候都要服从真主,正如无所畏惧地面对一切可能遭遇到的其他其他事件一样,我们应当牢记真主所言:“我们确实是真主的,我们必定只归依他”。(2:156)

穆圣曾说:“哭丧拍颊,撕衣捶胸,呼天叫地等等搞蒙昧时期的遗风者,不是我们的教胞。”——(《布哈里圣训实录》)所以说,伊斯兰教只允许人们在亲人去世后的悲痛和哭泣,但不是嚎啕大哭,更不能撕扯自己的头发、撞头、打脸,以示极度悲伤,也不能一边哭泣一边诉说自己的悲哀或对死者美好的记忆。这些都是教法所不允许的。据艾布.马里克传述,“穆圣说‘我的教民里还残存愚昧时代的四种恶俗仍未铲除:夸耀门第、诽谤血统、占卜及嚎哭。嚎哭的女人如果死亡前没有悔过,到复生日她将穿着燃烧的火裙和带癞疮的污衫而站起’”。据伊本.欧穆尔传述:“当欧穆尔遇刺昏迷时,有人嚎哭。他醒来时说:难道你们忘记了穆圣的教导吗?穆圣说过:‘亡人因活人的嚎哭而会受到刑法'”。因此穆斯林主张人死后尽量克制悲哀之情,接受来自于真主的定然。实在无法控制感情时,可以低声哭泣但不能嚎啕大哭。

四、埋葬的仪式

穆斯林实行土葬。真主说:“凡有血气者,都要尝死的滋味,我以祸福考验你们,你们只被召归我”。(21:35)穆斯林认为死亡是一个人最后的必然归宿,是肉体的消失和精神的升华,是人生的复命归真,不是生命的终结。穆圣说;“你们宜速埋亡人,如属幸福者,宜早使其获福,如系不幸者,亦当尽快使其远避火狱之灾”。“如早晨死了,不可停放过午,黄昏死了,不可过夜,”一般主张早亡午葬,晚亡早葬。因故滞留的,也不得超过三日。教法规定速葬为“穆斯泰哈

布”(即嘉许的行为)。教法还规定善葬亡人,是活人的善举义务。在亡人待葬期间,不宴客,不服孝,禁止袭用非教法规定的烧香磕头、下跪等一切陋俗。

综上所述,穆斯林的丧葬主要有一下三个特点:

1、土葬。所谓土葬就是把尸体直接放入土中而不用棺椁,尤其在坟的底部更不许用石板、铁板等土以外的物质。从道理上讲,土葬不失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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