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来源:热点事件 时间:2016-12-03 09:22:0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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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西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广西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广西师范大学2016年音乐舞蹈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广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大学,坐落在世界著名山水旅游名城、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学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学校现有22个教学学院(含独立学院——漓江学院),在职教职员工2222人,全日制本科生23330人,硕士生5899人,博士生137人,各类留学生1600多人,函授、业余等学员近14000人。建校80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尤其是广西培养了30多万名教师和其他专业人才。

二、音乐学院概况

音乐学院拥有国内一流的教学条件和办学环境,教学面积近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1500多万元。目前,学院建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硕士、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音乐)四个硕士专业和全日制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学三个本科专业,现有本科学生800多人、硕士研究生100多人。是广西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点和区外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到广西单独组织非美术类专业考试的“唯一”考点。 学院下设声乐系、舞蹈系、键盘系、器乐系、理论与作曲系,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65名,其中教授8名、副教授19名,具有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教师41名,学院还聘请了伊恩·霍普森、留比莫夫、樊祖荫、王耀华、王安国、赵塔里木、赵晓生、徐沛东等一大批学术造诣深厚的国内外艺术家为客座教授。

学院的交响乐团、民乐团、筝乐团、弦乐团、合唱团、舞蹈团积极参加各类艺术实践、创作与表演的节目连续四届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广西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三次荣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音乐学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团体三等奖以及个人全能二等奖、三等奖6项;获第八届和第九届全国“桃李杯”舞蹈三等奖、获第九届中国舞蹈“荷花杯”舞蹈大赛银奖;师生在金钟奖、青歌赛、孔雀奖、金芦笙民族器乐大赛、国际青少年钢琴公开赛等专业大赛上获奖50多次。

学院先后承办全国音乐学跨界问题高层论坛、全国艺术教育论坛、全国钢琴教师邀请赛、广西大学生艺术展演等大型活动,多次和美国、澳大利亚、德国、俄罗斯以及泰国、越南等东盟各国的艺术团进行互访和合作演出;学院有“独秀之声”、“乐群杯”等学生专业技能大赛和新年音乐会、毕业音乐季等系列活动品牌,历年就业率高达95%以上,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均得了突出的成绩。

三、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广西师范大学 (二)学校代码:10602 (三)收费标准:

1.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均每年预缴学费:12000元/学年; 2.音乐表演专业每年预缴学费:12000元/学年。www.fz173.com_广西师范大学。

注: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收费标准最终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批的标准执行,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分学年预收,毕业时按照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结算学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清算学费。

(四)报考须知:

1.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2.报考条件: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有一定艺术专业基础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者,且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体健康,发育正常的考生均可报名。

3.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持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交纳专业考试费、填写表格、领取专业准考证,参加报名考试。广西籍考生文史类和理工类均可报名。非广西籍考生只招收文史类考生,不招收理工科类考生;不允许跨省报名考试。

4.报名所需材料:www.fz173.com_广西师范大学。

(1)本人18位数字的身份证;

(2)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提供的普通高考准考证或报名号; (3)按各省考点报名要求办理。

5.考试成绩查询:我校将于4月中旬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提供考试成绩查询,专业考试合格者,可以通过查询平台自行打印合格证。合格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五)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与内容

注: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所有考试科目全程录像,回校由校内外的权威专家组集体评分。

(六)2016年招生专业及计划 1.音乐学 普通本科 130人 2.音乐表演 普通本科 20人 3.舞蹈学 普通本科 70人

注:①音乐表演只面向江西、江苏、湖南、山东、广东五个省招生; ②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七)录取:

在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通过所在省艺术类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此外,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参照志愿,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八)招生范围:

音乐表演面向江西、江苏、湖南、山东、广东五个省招生,其余专业面向广西、广东、湖南、河南、甘肃、山东、山西、江西、贵州、江苏、陕西、安徽、福建等省、自治区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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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联系方式:

1、广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招生咨询电话: (0773)5818532(兼传真) 联系人:廖老师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邮编:541004 学校网址:http:// 2、音乐学院专业考试咨询电话: (0773)3699656 18107737536 杨老师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邮编:541004 音乐学院网址: /retype/zoom/2f3264e20066f5335b8121b2?pn=4&x=0&y=1268&raww=498&rawh=64&o=png_6_0_0_153_65_431_55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61.6867469879518&md5sum=db76516e0f6e71db10ea54866798ca76&sign=70b10bd588&zoom=&png=92586-123425&jpg=37365-37365" target="_blank">【二】:【广西师范大学专业】广西师范大学招生网站-广西师范大学分数线

【广西师范大学专业】广西师范大学招生网站-广西师范大学分数线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师范大学,部标代码为10602,英文名称为“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注册地址为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学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省属重点大学,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及外国留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长和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等。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招考投诉及有关招生违纪事件。 第三章 招生条件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第九条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分五个批次进行,其中体育类专业(不含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艺术类专业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在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录取;其他专业(不含中外校际交流项目类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执行本科第二批次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www.fz173.com_广西师范大学。

院校的投档分数线并择优录取;中外校际交流项目类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民族预科生在本科第二批次预科批录取。 广西区外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 第十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各省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 我校设定的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12之内,具体比例依据生源情况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情况制定。 第十二条 根据师资情况,学校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学生的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对生源比较充足的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在适当调整增加招生计划的同时,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市、区)招生办提出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十四条 关于文史、理工类专业的录取,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专业志愿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第一、二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第二、三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三、四志愿级差为1分;四、五、六专业志愿视为并列志愿,不设级差分。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高的进档考生和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十五条 关于几类特殊专业的录取。 (一)        体育类专业录取:

1.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体育高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体育高考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5%+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实行提前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3.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经我校独立组织体育专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项测试合格,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1.美术学、绘画(含方向)、动画、环境设计(含方向)、视觉传达设计(含方向)、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工业设计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此外,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8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70cm;4.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此外,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三)汉语言文学(国家中文基地班)专业录取,要求考生总分必须达到本科第一批次(重点本科批)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同时要求语文和英语的单科成绩原则上原始分不低于120 分。 (四)学前教育和学前教育(职教师资班)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乐曲、舞蹈、绘画、朗诵等方面的文艺基础。 (五)外语类专业的录取要求英语口试成绩“及格”以上;(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考生有较好的英语基础,考生外语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 (七)旅游管理和旅游管理(职教师资班)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八)关于中外合作办学和中外校际交流类专业的录取。 1.学前教育(中英合作办学)专业实行"2.5+1.5"双学士学位模式进行培养。 前2.5年在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按2.5万元/年收取,后1.5年在英国学习期间,学费约7000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英镑/年。 对无法去英国学习的学生,符合学校相关规定条件可申请分流到校内相应的学前教育本科专业学习,学费按分流进入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2. 中法校际交流项目。 该类专业与法国佩皮尼昂大学合作办学,实行"2+2"双学士学位模式进行培养。 该类专业前两年在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按20000元/年收取;后两年在法国学习期间,学费全免,只收取注册费。 对无法(或无意愿)去法国学习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分流,经济学(中法校际交流)专业学生分流到经济学(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学习,旅游管理(中法校际交流)专业学生分流到旅游管理(职教师资班)专业学习,学费按分流进入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3. 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该类专业与英国格林多大学合作办学。 实行"2+2"双学士学位模式进行培养。 该类专业前两年在国内学习期间,外语类学费按18000元/年收取,艺术类学费按22000元/年收取;后两年在英国学习期间,学费约7000英镑/年。 对无法(或无意愿)去英国学习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分流到校内师范性专业之外的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习,学费按分流进入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4. 中美校际交流项目。 该类专业与美国威斯康星拉克罗斯大学合作办学。 实行"2+2"双学士学位模式进行培养。 该类专业前两年在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按18000元/年收取;后两年在美国学习期间,总学费约3万美元。 对无法(或无意愿)去美国学习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分流到校内师范性专业之外的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习,学费按分流进入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5. 中加合作办学类专业。 该类专业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瑞尼森学院合作举办中加人才培养项目,在国内全程学习。 该类专业培养社会急需的"英语+专业"能力结构的高级复合型人才,前两年学费按18000元/年收取;两年后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分流到校内师范性专业之外的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习,学费按分流进入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九)我校的民族预科班分为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普通民族预科班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 1.少数民族预科班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A类录取。 该专业面向广西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招收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高中毕业生,要求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80 分。 预科阶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段免交学费,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补习一年高中文化,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直升我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 2.普通民族预科班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录取。 该专业面向广西区内的少数民族高考考生,要求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80 分。 预科阶段学费标准为3200元/年,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补习一年高中文化,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直升我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 第十六条 各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学校建议身材过于矮小,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因素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性专业。 第五章 其   他第十七条 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外)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收费标准最终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批的标准执行,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分学年预收,毕业时按照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结算学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清算学费。 学费预收标准为:(一)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4400-5000元/学年。 (二)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5000-5500元/学年。 (三)艺术类专业:①工业设计专业8700元/学年;②其他专业12000元/学年。 (四)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7700元/学年。 (五)应用型人才培养类专业:文史、管理类6100元/学年;外语7100元/学年;工科类7600元/学年;艺术类11000元/学年。 (六)职教师资班专业:文史类6100元/学年;理工类7600元/学年;艺术类11000元/学年。 (七)中外合作办学类项目专业:1. 学前教育(中英合作办学)专业前2.5学年按25000元/学年收取(其中半年12500元);2.5年后在国外学习者,学费按国外相关学校学费标准收取;继续留在我校学习者,学费按转入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2. 第一、二学年,中法项目和中英项目的艺术类专业按22000元/学年收取,经济学、旅游管理专业按20000元/学年收取,其它类专业按18000元/学年收取;两年后,在国外学习者,学费按国外相关学校学费标准收取;继续留在我校学习者,学费按转入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八条 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的有关介绍、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今年招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三】:2013年广西师范大学报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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