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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天大校研〔2012〕7号(天津大学对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奖励规定)

天津大学文件

天大校研〔2012〕7号

天津大学对研究生发表高水平 学术论文的奖励规定

各学院(学部),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对研究生发表的被SCIE、SSCI或EI收录的学术论文奖励制定如下规定:

一、奖励文章界定

1. 研究生发表的被SCIE、SSCI或EI收录的学术论文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天津大学;

2. 根据《天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天大校研〔2010〕11号),研究生应完成的被SCIE、SSCI或EI收录的学术论文不予奖励;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在其申请材料中使用过的被SCIE、

SSCI或EI收录的学术论文不再重复奖励;

4. SCIE收录及分区情况和SSCI、EI收录情况以教育部科技查新天津大学站提供的信息为准;

5. 学术论文的界定以《天津大学关于学术期刊论文界定的有关规定》(天大校研〔2010〕13号)为准。

二、奖励额度

1. 对于200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发表并被SCIE或EI收录的学术论文:SCIE收录的论文不计分区每篇奖励人民币1000元,EI收录的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500元;对于同时被SCIE和EI收录的论文,只按SCIE收录论文奖励,不重复奖励;

2. 对于2006年1月1日及以后发表并被SCIE收录的学术论文:JCR(JOURNAL CITATION REPORTS)检索源期刊中的一区期刊收录的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3000元,二区期刊收录的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2000元,三区期刊收录的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500元,四区期刊收录的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300元;

3. 对于2006年1月1日及以后发表并被EI收录的学术论文:不予奖励;

4. 对于2013年1月1日及以后发表并被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1500元;

5. 对于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发表并被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不予奖励。

三、奖励领取人界定

1. 天津大学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毕业生);

2. 本校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不予奖励;

3. 毕业后留本校任教人员,仅限毕业前以研究生身份领取一次,入职后不予奖励;

4. 博士后不予奖励。

四、奖励领取程序和要求

1. 研究生本人自行申请,经导师对成果确认无误后,将申请表、论文首页等相关材料报送学工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学工部和财务处配合完成奖励发放工作;

2. 研究生在2013年1月1日以前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仍不被领取的自动作废,不再发放奖励。

3. 自2013年1月1日起,研究生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在学工部公布的奖励名录中公布超过一年仍不被领取的自动作废,不再发放奖励。

五、其他

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天津大学关于奖励研究生发表被SCIE或EI收录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津大校发〔2005〕64号)同时废止。

2. 本科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奖励参照本奖励规定执行。

附件1.天津大学对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的领取办法

2.天津大学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励领取登记表

3.天津大学研究生领取高水平论文奖励委托书

天津大学

2012年12月31日

(联系人:杨冬;联系电话:27406642)

附件1

天津大学对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的领取办法

为规范研究生发表的被SCIE、SSCI或EI收录的学术论文奖励发放程序,根据《天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天大校研〔2010〕11号)、《天津大学关于学术期刊论文界定的有关规定》(天大校研〔2010〕13号)、《天津大学对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奖励规定》(待确定),对研究生领取论文奖励的办法规定如下:

一、申请办理时间:

每年两次办理论文奖励领取事宜

二、申请材料要求:

1. 需提交材料如下:

(1)《天津大学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励领取登记表》,本人签字和导师签字必须以黑色水笔或钢笔手写签名;除本人签字和导师签字外,其他部分只允许打印;

(2)登记表中列出所有论文的首页,含领奖论文和博士毕业应完成论文;

(3)论文作者的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 请根据学工部通知的领奖时间和地点按期提交材料,过期不补。

三、奖励领取规范:

1. 每名研究生有两次机会领取论文奖励,第一次是在校期间毕业离校学期申请领取,第二次是毕业后两年内申请领取;

2. 额度核算无误后,奖金自动划入与学生学号绑定的银行卡,如毕业后银行卡不注销仍可接受奖金,如已注销则需于申请后一个月左右,根据学工部通知的领奖时间和地点,以现金形式领取。建议需要领取论文奖励的学生暂不办理银行卡注销手续;

3. 如以现金形式领取,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备查,同时委托人需填写《天津大学研究生领取SCI、SSCI和EI奖励委托书》,以传真形式发送至学工部研究生科,传真号码:022-27406409。

四、其他情况说明

1. 检索论文以天津大学图书馆信息咨询部提供的数据库为准,不接受个人提供的检索信息。若确属漏检,请与图书馆信息咨询部联系办理补录。

2. 请如实填写登记表中各项信息,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追回所发论文奖励,并通报领奖人所在单位,后果自负。

【篇二】:转~天大管院海归大战领导

转载:天大管院海归大战领导(好像是OSU FIHSER PHD毕业的)

来源:黎涵夫的日志

天津大学如此对待海龟学者?!

作者:王平

以下是我于6月30日发给张维主任的邮件,请大家分辨一下是否曲直。

张主任,您好!

实在抱歉在您出差期间打扰您。我上个星期四收到袁婷老师的一封邮件,要 求我重新填写续聘表格,我就感觉天大这里又出变故了。前天我和李书记谈了一 下,昨天和马寿峰老师谈了一次,觉得必须和您祥谈一次,可惜您出差在外,只 好通过邮件把我到天大的过程向您叙述一下,也希望周末我们能在电话里交换一 下意见。

1. 回国经过。我 2008 年 10 月份向国内的几所 985 学校提出求职申请, 11 月份便收到了西安交大、西南交大、天大等几所学校的面试通知。西安交大 办理的最快,李垣院长给我的条件是合同制(即双轨制)的助理教授,年薪 30 万,并很快发出了接收函。西南交大的贾院长得知西安交大发了通知后,在学校 办公会上走特批给我发了接收函(后来得知是由于他们要从学校那里为我争取 5 级副教授而耽误了几天的时间)。当时西南交大没有实行双轨制,贾院长给我的 条件是事业编制副教授,年薪不低于 12 万,学院给我租三年的房子(房租 3 万元)和每年一次去美国访问的全部费用(约 3 万元吧),还将一间 50 平米 的会议室改成我的办公室。此外,为了能够通过其他的方式提高对我的待遇,在 我到西南交大报到后一周内便将国际期刊的论文奖励幅度提高了 50% (如 A 类 期刊由 10 万提高到 15 万)。这样,我于 2008 年 12 月初从人事部回国留学 人员服务中心办理了到西南交大的派遣证,到西南交大正式上班。

2009 年 2 月中下旬,我接到天津大学管理学院的电话,通知我已经被天大 接受。当天大得知我已在西南交大上班,管理学院仍然真诚地希望我到天大工作, 并介绍了到天大工作的一些优势和好处。

2. 到天大入职。二月底,我到天津和天大管理学院最后敲定了一些条件, 主要是房子问题。当时,院里的说法是“对你们这样的海归天津市和天津大学是 有政策的,是有住房的,具体可以上学校的网上去查”。实际上,天大当时的网 上也确实有这样的公告。由于天津大学没有实行双轨制,工资是按事业编制的薪 酬体系走,我还向马老师询问了副教授的工资水平,觉得尽管比西南交大少了一 些,但还是可以通过房子来弥补的。事实上,我和天大管院根本就没有在事业编 制上探讨过,因为当时国内的大学对海归的政策,要么双轨制给高工资,要么是 低工资给事业编制。由于房子的吸引力,我决定到天大工作。但由于教育部只能 开一次派遣证,天大对我提出的入职条件是将户口调入天津就算报到。这样,天 津大学向天津市人事部门开了一封接收函,我凭此函换取了户口准迁证,从原户 籍将户口调入天津,凭户籍卡到天津大学报到。

3. 第一次变故:报到时签合同。报到当天,看到天津大学人事处要我填的 合同,我便非常吃惊。合同是劳动保障部门印制的劳动聘用合同。根据我以前在 国内的工作经验,我知道我不应该填劳动合同,而应该填干部聘用合同或教师聘 用合同。我拿着合同,立刻去找马老师,说合同不对。马老师当时给我的答复是 他不知道学校的政策变了;如果这是学校的政策,学院也无法为我一个人让学校 改变制度。但他解释说,三年的时间很快,何况对我没有任何影响,到时转回事 业编就是了。我对此深信不疑,所以我没有在合同上做任何纠缠,当天就签了合 同。入校后不久,马老师又和我签了和管院之间的合同。与管院的合同条件还非 常合理,用马老师的话说,我们没有给那么高的待遇,也没有那么高的要求。他 还解释,合同的各项要求是“或”的关系,完成一项就可以了。事实上,我很快 就完成了合同的几项要求。

4. 第二次变故:房子。入校后,我便办理房子事宜,但这时学院已不再协 助办理任何事情。我从天津大学人事处得知,“海归“的政策性住房要向天津市 申请。我填了表之后便石沉大海,找了市里的几个部门,都是推来推去。为了便 于工作,我又向天津大学房产处申请临时周转房。申请提上去几个月后都没有着 落。向马老师反映困难时,得到的答复还是“这事得找学校”。

5. 第三次变故: 2009 年“十一”的奖金问题。当年的十一、教师节和中 秋节,每项有 1000 元奖金。我事过了一段时间后才听说此事,非常震惊。知道 担心的事情终于是事实了:我确实是劳动合同制下的聘用,无法享受事业编制教 师的待遇。我立即给当时的齐院长及班子成员发了封邮件,告诉他们全国各大学 校真没有这样招海归的,要待遇没待遇、要平台没平台、整个就是二等公民的待 遇。同时,也流露出去意。马老师立刻找我谈话,并告知,齐院长已吩咐为我安 排一间办公室。马老师还再三解释,实在太忙,把这些事情给疏忽了。看着齐院 长和马老师真诚的态度,我便留了下来。

6. 第四次变故: 2010 年的双轨。 2010 年后您担任学部主任,正式开始 学部制改革。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发现天大并不适合我,再生去意。刚巧, 2010 年夏天,西南交大人事处的老师找我,告诉我我的人事关系依然在西南交 大,西南交大对我只是按暂时离职处理。天津大学给西南交大发的调档函调不走 我的档案和人事关系,必须要商调函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得知此事后,我到天大 人事处一查,果然发现没有我的档案,但他们说需要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去查。这 时我才知道,原来按劳动合同聘用教师的档案也不在天大。人事处的解释是合同 期满后如续聘,档案便从人才交流中心取回,否则,就直接留在人才市场了。在 后来的几个月里,西南交大人事处几次催我,要么回西南交大上班,否则离职过 久会被学校除名,失去事业编制,要么办理调到手续,正式调离西南交大,保住 事业编制。天津大学发了商调函后仍然调不了我的档案,这时才得知西南交大的 经管学院一直就没有同意放人。在这种情况下,我便回到西南交大,表示愿意再 回到西南交大工作,报贾黄二位院长的知遇之恩。可是在当天晚上,马寿峰老师 打电话给我,问我在哪里。我说在成都,他说他知道。原来贾院长和您是好朋友, 和您沟通了我要继续留着西南交大工作的情况。马老师当时对我说,“张主任还 是希望我留在天大,做些事情。如果是待遇问题,学部马上实行双轨制,可以解

决。如果还有其它要求,可以回来再谈”。在那一刻,我真的很感动。原来张主 任也知道有我这个人在。第二天,黄院长代表贾院长签署了学院同意调出的意见, 并告诉我一些他们为了招我留我所做的感人事情,令我至今难以释怀。 7. 第五次变故:合同期满。按原来的合同,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我合同期 内是否合格,告诉我要么留下来转成事业编制,要么是解聘。 2012 年春节后由 于一直没有接到学部的“死亡通知”,加上春节后看到我办公室的名牌终于改成 了我的名字,我还觉得我转事业编制的事情已经办完了呢。这时,我也就把自己 当成真正的天大人了,加紧和国外的学校联系国际合作的事情。可是,没过多久, 到了 2012 年三月初,袁婷老师通知我填一份续聘的合同。看到合同,发现并不 是教师聘任合同,而是一份带有“是否申请转为事业编制”选项的续聘申请合同。 为此,我约马老师谈一下,没有回音。我只好再次找到人事处,向他们解释我的 情况不应该再填续聘申请。我向他们强调,我最后是正式调入天大的,我不应该 还是合同制的教师。人事处的解释是,按系统里的信息,我是合同制进来的,而 且,现在天大所有进来的老师都是合同了。我解释到,就算是按合同制进来的, 结果也应该是在合同到期后要么直接转为事业编制,重新签订教师岗位聘任合同, 要么是在规定时间内收到解聘通知。人事处的解释是,为了简化程序,对教师任 职期间的评审意见、申请续聘和转为事业编制的申请都放在一个合同里了。如果 学院考核结果是没有同意申请人转为事业编制,但仍同意续聘,申请人有机会选 择是接受还是不接受。当时,我向人事处解释,如果我填了续聘申请,就表示对 我对我的非事业编制已经认可,可人事处说,我除了填申请书,别无其它选择。 这时,我只能寄希望学部能够履行当时管理学院马老师对我做出的“三年后转成 事业编制”的承诺。

8. 第六次变故:再改合同。上个星期四袁老师发给我的新合同中,已经没 有了是否转事业编制的选项。三月份到人事处咨询时,我已经得知这类合同是为 根本就不考虑转为事业编制的人准备的。发现这个变化后,我便和李书记交换了 意见,李书记建议我找马老师谈一下,毕竟他还分管人事,而且对我的情况也熟 悉一些。但和马老师谈了以后,我觉得很失望。他还在和我争辩,在我入校前他 就向我清楚地介绍了天大的合同条款。而且,解释合同条款应该是天大人事处的 事情,不是他的事情。他还再次向我强调,在我入职过程中,他没有任何失误和 错误。我和他再三说明,我们要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现在不是计较谁对谁错的 时候,我也不想看到计较谁对谁错的事情发生。毕竟入校时我们两个人之间的谈 话没有录音,就算找一个两个天大的老师做所谓的旁证,证明他的工作没有任何 过错,也是没有意义的。只要看一下我现在的结果,不了解情况的人都能看明白 事情的关键:我在国内转了一圈,没有挣到合同制的钱,没有了事业编制,也没 有得到海归的待遇。

张主任,抱歉写了这么多,但不把细节写出了,恐怕您不知道具体的过程, 毕竟我入校时您还没有来。从西安交大和西南交大给我的待遇,您应该能够判断 出,当时如果天大告诉我,我是合同制的编制,挣的是事业编制的钱,没房子, 没平台,我会到天大吗?当时西安交大的经管全国排名第一,李垣院长和我母校 的老师们还非常熟悉。就这样的平台,我都情愿一年少挣 10 万,选择了给事业 编制的西南交大。如果让我放弃西南交大的事业编制,选择到天大来,天大给的

会是什么样的条件呢?年薪 30 万? 40 万?坦率地说,天大吸引我的地方就是 房子。我没有去西安交大,我的一个朋友就不理解,为什么那么好的平台不去。 我向他解释说,我需要一个有房子的事业编制,我的老父老母都需要我有一个稳 定的地方照顾他们,我不想让他们看到我还在合同制上飘荡。

我昨天在和马院长谈时,我也非常直率地讲,我用了我一生最好的时光,花 了上百万的学费,在全球本专业最好的学校跟最牛的导师读了最热门的工商管理 博士,学成回国无非就是实现一个男人的事业梦想,尽一份孝心。我是不会为了 贪图天大一年的 10 万工资而碌碌无为一生的。本来我对前几年想不通的一些事 情已经看开了,已经“无需扬鞭自奋蹄”了,可天大又在出新招。

请张主任和大家商量一下,把我的事业编制还给我,于情于理,我毕竟到天 大后失去了很多,我毕竟是给天大管理学部做了至今别人都还无法做的贡献,我 毕竟按那份和学院签订的合同完成了工作。

另外,张主任,我不想在天大再等您实现学部制改革成功的那一天了。相信 您能说服其他人,妥善解决我的事业编制问题,同意我离开天大。

如果您方便,请告诉我时间和电话号码,我可以打到您的座机上。

祝张主任工作愉快。

王平

张老师,您好!

天津大学tju。

你能给我回这封邮件,我很高兴,至少你还想解决这个问题。但是,看一下 你回信中的三段内容,我真的有些替你感到悲哀。我已经站出来在学部范围内挑 开了这个事情,就是想还给你留点余地,承认自己领导下的学部在我的问题上是 犯了错误的。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句话你应该知道。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伟大, 就是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勇于改正自己的错误。我昨天已和李书记通话,以一 个民主人士( 20 年党龄的民革党员)和归国华侨(本人拿了美国绿卡,侨居美 国,也算是个华侨吧)的身份,建议学部党委召开会议,从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 政策的角度出发,重新把天津大学管理学部在对待海归人员的一系列工作检讨一 下。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肝胆相照,融入与共”,鼓励民主人士“参政议政,

监督执政党的工作”,我想我该站出来,以我特殊的身份,替我自己说句公道话, 更替学部的全体同仁说句公道话了。如果我不站出来,恐怕学部没有会站出来了。 我希望能抛砖引玉,帮助张老师提高认识,悬崖勒马,改正错误,做一个知错就 改的好党员,好干部。

首先谈一下你回给我的邮件。

第一段,“你的来信已经收到,我目前正在台湾访问,在这里有很多的日程

安排,与国内的交流也并不太方便。不过,我已经给马老师和书记写信说明了我 的一些观点,也请他们认真梳理一下历史上的一些过程事实、以及学校和学部的 有关管理规定,请他们进行有关的讨论以后再有结论。”

从面上看,你是把工作交代给马老师和李书记了,但谁心理都明白,你是把 问题推给了历史,推给下属,推给了党组织,无非是想把自己摘干净。但是,你 作为学部主任,对上一任班子制定的政策不坚持、不执行,先以人事制度改革的 名义屡次向学校提建议,置“老人老政策”这句俗话于不顾,再以在台湾访问, 与国内交流不方便为由推卸责任,在我看来,难免有失职之嫌。

第二段,“无论是你或者还是学部于此有关的管理人员,我们大家都需要对 历史的情况和管理框架先有一个共识再寻找问题的解决方案,而不是意气用事。” 你说我是意气用事,我不同意。三年前老齐院长在位时,我发邮件给全体班子成 员,抱怨我是二等公民,十一、中秋和教师节的奖金没有我的份。那是意气用事, 因为那时我对管理学院的领导班子还有一份爱,用我的话说,我是对那个班子 “一见钟情”了。今天,我不是意气用事,是正气用事。浙大和人大的海归自杀 是意气用事,原因我不说大家都清楚,就是有你这样的领导用你对我的方式对待 他们。我不是,我今天头上顶的是正义之剑,不是个人恩怨。

第三段,“另外,我不能保证我的每一句话都能够兑现(比如我可能计划 某天会面某人,但因故可能调整时间或者取消会面),但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 从来没有言而无信。所以,我并不是“口是心非”、“连最起码道德都坚守不了 的”“小人”。不好意思,本人无法同意你的观点。”这段话的问题就更大了。 张维老师,你我都算是学者,把承诺“取消会面的时间”和承诺“年底我给你双

轨制”的概念做替换,你还能坚持说你是正人君子?你的结论我也不同意。不过, 我可以肯定,你还不算是十足的小人。至少,你已经默认,你曾经通过马老师向 我承诺过“年底给你双轨制,其他要求可以回来谈”。

只不过,你认为你的这个承诺不是“大是大非”问题,只不过就是和“计划 某天会面某人”的承诺一样。这也就不难理解,你领导的学部认为你的“双轨制” 曾诺,就和三年前学院曾诺的“三年之后给你转事业编”,“天大对你们这样的 海归有政策,有房子,有其它待遇”一样,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和“今天 没空和你吃饭,改天我做东”这样的毁约一样嘛。

庆幸的是,你还不是个十足的小人,还是可以教育的。你要是的话,就会干 脆就对我说,“哎呀,王老师,我想你真的是冤枉我了。我根本就没有让马老师 给你打这个电话。我回到学部的时间不长,学部制改制的事弄得我是焦头烂额, 还没有抽时间去了解每个老师的情况呢。我本想等学部制该完之后,和每个老师, 尤其是你这样有代表性的老师,好好谈一下,看看学部能为你们做的什么。其实 呀,你的情况我一点都不清楚,他们几个主任没有和我说过。你想想,当时你准 备回到西南交大,我怎么可能会知道呢?这样吧,你先别生气,别着急,我和齐 院长商量一下,看看当初他是怎么答应你的。然后,我俩一起找学校商量一下, 看看能不能把你的问题作为一个特例解决了。你说这个马寿峰,也真是的,怎么 大的事也不和我商量,就敢以我的名义给你许这个愿?如果真有这事,我一定严

【篇三】:天大校发〔2014〕25号(天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天津大学文件

天大校发〔2014〕25号

关于发布《天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天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学校制定了《天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经2014年第6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shenghuo715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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