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百科 时间:2018-06-10 11:00:0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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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省直事业单位招聘]2018年福建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0名】


事业单位网权威发布2018年福建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0名】,更多2018年福建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0名】相关信息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网。
【导语】2018年福建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0名】,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9日-12月28日12:00,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福建省气象局系中国气象局驻闽直属事业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2018年拟招收大气科学类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0人,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2016、2017、2018届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届别认定时间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份为准,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网址:www.fjrs.gov.cn)、福建气象网站(网址:www.fjqx.gov.cn),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网站(网址:www.jyb.nuist.edu.cn),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网站(网址:www.cuit.edu.cn)等高校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9日-12月28日12:00,其他时间段的报名不予受理。报名期间,我们将在福建气象网站定期公布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请在报名时间段内将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统一编写为“报考岗位-姓名-学历-专业-届别”,如:“福建省气象台-王琳-硕士研究生-气象学-2018”,不接受其它格式的报名材料。  2016、2017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材料(所有扫描件均以图片形式添加在《登记表》word文件里,所有报名材料打包后总大小不超过5M):  (1)《福建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个人简历电子版;  (3)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扫描件(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原件扫描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省气象局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2018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材料(所有扫描件均以图片形式添加在《登记表》word文件里,所有报名材料打包后总大小不超过3M):  (1)《福建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个人简历电子版;  (3)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应真实清晰,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按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每位应聘者须交纳80元报名费,在考试报到时交纳。  五、考试  1.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专项面试结构化测评的办法,面试内容主要包含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的相关题型。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面试前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省气象局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3.在不低于面试合格线的情况下,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最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报到、面试、考核、体检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密切关注福建气象网站(www.fjqx.gov.cn)公告栏,不再另行通知个人,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用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气象局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具体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从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处于产假的女性新聘用人员,根据产假占用试用期的时间,相应延长试用期。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108号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  邮编:350001  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0591-87113062  十一、监督  进入面试人选及成绩将及时在福建气象网站上公布。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实施,福建省气象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3327834(省气象局纪检监察)  0591-83351559(省气象局人事处)  点击下载>>>2018年福建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岗位表.docx  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  2017年12月15

篇二:[省直事业单位招聘]2017河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62人】


教师招聘网权威发布2017河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62人】,更多2017河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62人】相关信息请访问教师招聘网。
【导语】2017河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62人,报名时间:12月11日9:00至12月15日17:00,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省省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17年部分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招聘(以下简称统一招聘)方式,笔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等工作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招聘名额
参加本次招聘的有81家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81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河北省部分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应聘人员可通过河北人社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www.hbrsw.gov.cn/a/kaoshizhaopin)或者用人单位网站查询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所应聘单位的《招聘公告》,了解所应聘单位的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对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河北省部分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查询。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和各招聘单位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7日至1999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7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河北省部分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2月7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12月7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复审等具体事项由考生查询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报名时间:12月11日9:00至12月15日17:00。
交费时间:12月11日9:00至12月16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并通过招聘单位《招聘公告》了解并牢记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须使用支付宝或微信(二者任选其一)在报名系统中的交费页面扫码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2月20日9:00至12月22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00前,考生到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录用聘用考试处(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由省人事考试局退回原交费账户。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面试一般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周六)上午,具体安排为:
8:00-9:30《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于2018年1月3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查询。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河北省部分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确定的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在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专业岗位,将适当予以政策倾斜。
(二)面试
面试一般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中未明确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的,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前,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毕业生提供《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见招聘单位《招聘公告》。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根据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确定进入人选。
考察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组织。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事业单位实施。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七、公示、聘用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选情况在河北人社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www.hbrsw.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311-12333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88616769
点击下载>>>
1.2017年河北省部分省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q.xls
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q.doc
3.2017年河北省部分省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各招聘单位公告(详见各公告)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2月7日
 

篇三:[省直事业单位招聘]2017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省直第八期)【67人】


事业单位网权威发布2017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省直第八期)【67人】,更多2017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省直第八期)【67人】相关信息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网。
【导语】2017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省直第八期)67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日至11月8日每天8:30至18:00。在这里恭祝各位考生能够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和工作需要,甘肃省省直12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毕业生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于2017年11月2日至11月8日每天8:30至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www.rst.gansu.gov.cn )提交报名申请。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有效。其中所学专业应与毕业证上标注的一致。
2.查询报名序号。应聘人员在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并保存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修改报名信息、查询审查结果和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并注意保密。
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在一天内审查完毕。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成功提交报名申请一天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截止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应聘申请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5.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17年11月10日18:00前每天8:30至18:00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准考证。
准考证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印制、发放,领取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其网站通知。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公告,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考生应关注招聘单位网站,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
五、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见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列表,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其网站公布。
六、面试。
是否面试由招聘单位决定,决定面试的,实行百分制。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其网站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 〕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 〕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 2013 〕58号)文件执行,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考察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成绩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布,招聘单位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
九、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未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本科生、未取得“毕业证” “学位证”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招聘公告在甘肃日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www.rst.gansu.gov.cn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具体岗位招聘条件(岗位列表)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931—8726702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960193
网上缴费易宝支付客服咨询电话:400—150—0800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电话:0931—8826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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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肃省直第八期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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