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招聘考试

来源:专题 时间:2018-07-27 11:00:0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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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招聘考试一:2017年浙江宁波市人社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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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年浙江宁波市人社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6人,报名时间:2017年9月23日8:00-14:00,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单位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宁波技师学院、宁波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系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从事公益服务的全民事业单位(公益二类)。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承办全市各类大型人才招聘活动和赴外人才招聘活动,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各类人才配置或人力资源信息化系统服务;开展留学人员回国派遣、就业落户、国内外学历认证、海外人才洽谈引进等工作,承担有关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指导工作,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负责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才派遣、人事外包等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项目,提供薪酬管理、项目外包、人力资源规划、人事诊断等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承担全市人才信息网络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才供求信息、人才市场供需状况的采集和发布;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考试命题评价及相关配套服务;承担宁波市人力资源经理协会秘书处工作及市人事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宁波技师学院系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从事公益服务的全民事业单位(公益二类),是综合性国家重点技工院校,创建于1958年,复建于1978年。校园占地面积240亩,建筑面积9.4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约5000名。开设有机械技术类、电气技术类、机电技术类、汽车技术类、应用设计类和现代服务类六个专业群,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产品造型、模具设计、汽车维修、艺术设计、数控技术、电子商务、焊接、烹饪等近30个专业。有技师班、高级工班、中级工班三个办学层次,以技师、高级工为培养目标的占90%以上。建有数控车间、技师研修工作区等近百个实训场所,置有激光五轴五联动加工中心、五轴五联动加工中心、车铣复合加工中心、卧式加工中心、车削加工中心、快速成型机等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专业设备。
  3.宁波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为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工作职责是:拟订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规程、建设方案及规则;组织全市社保卡信息采集、核对、制作、发放等日常管理和经办工作;组织协调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障各项事务、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合作银行中的拓展应用;组织开展社会保障卡批量个性化制卡和初始化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保障卡宣传及业务培训,指导各县(市)区和基层社会保障平台做好社会保障卡相关工作,配合国家、省人社部门相关机构开展社会保障卡跨地区用卡业务、组织协调各用人单位和街道(乡镇)基层社会保障平台开展信息核对和申领受理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一体化基础设施、应用平台、数据中心基础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承担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和市级有关单位的联系协调以及数据交换工作;承担为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应用系统提供技术指导;承办市人力社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或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4.
  备注:历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境外认证学历)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等同于国内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3日8:00-14:00;
  2.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会展路181号),具体展位见宁波市第19届高洽会参展单位名录。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hrss.gov.cn/)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生证和学校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也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有职称的提供证书或相关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宁波市第19届高洽会招聘单位展位报名(有在专业核心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的请提供刊物原件和复印件),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
  6.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将由招聘学校(单位)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未按通知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应聘者,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人员考试前须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视情况采取“笔试+面试(试讲)”或单独“面试(试讲)”形式进行。如各岗位符合应聘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30:1时,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的形式进行;其中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和宁波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岗位将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宁波技师学院招聘岗位采取“笔试+试讲”的方式。如各岗位符合应聘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30:1时,则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或试讲”环节。笔试、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具体由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或试讲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如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即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条件应聘人数之比小于30:1时),届时该岗位直接进入“面试或试讲”人员名单、面试或试讲的时间和地点,也会同时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3.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专业技能水平、综合素质表现等。试讲总成绩100分,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4.成绩
  先笔试再面试或试讲的岗位,按笔试40%+面试或试讲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在笔试、面试或试讲人员合格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或试讲成绩排序。
  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直接进入试讲环节的岗位,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总成绩、面试或试讲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为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为国(境)外留学毕业生的,应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如届时上述二类人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应认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被录用人员须与单位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解除聘用合同。
  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毛柯辉,联系电话:0574-87165028
  宁波技师学院联系人:王冲,联系电话:0574-88168005
  宁波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刘云辉,联系电话:0574-83867409
  监督电话:0574-89185698

人社局招聘考试二:2017年江苏南通海安县人社局公开招聘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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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年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人社局公开招聘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11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止。在这里恭祝各位考生能够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因工作需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11名,派遣到各区(镇)有关社区(村)空缺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工作。
一、岗位及人数(11名)
劳动保障协理员 11名
二、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2408元/月(以后随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作相应调整),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基本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其他要求:见《招聘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在岗或辞职不满五年(满12个月为一年)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房产证)、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3日17∶00。
报名地点:报考岗位所在区(镇)人社所。
资格审核:相应区(镇)人社所依据招聘公告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处缴纳笔试费100元。
资格公示。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17年10月27日在“中国海安”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an.gov.cn)公示。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2017年 10月31日9∶00-17∶00到原报考所在区(镇)人社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考试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劳动保障方面政策法规常识,招考单位不指定大纲,不指定复习资料。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考人数直至取消招考计划。
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中国海安”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an.gov.cn)进行公告。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三)公示、聘用审批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安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导致该岗位出现缺位时,在该岗位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
如发生某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足的情形,在未被录用的全体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二次自主选岗。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0513-88921579。
咨询电话:0513-88921597。
六、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30日
点击下载>>>
招聘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表.xls

人社局招聘考试三:2017湖北武汉东西湖区人社局招聘公告【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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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湖北武汉东西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广大考生在紧张的备考中,不要忘记报名时间,切不要因为记错打印准考证时间而耽误您正常考试,恭祝各位取得佳绩。
因工作需要,经区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服务用工人员12名。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劳动保障规划财务管理中心辅助工作人员1名;
(二)养老保险管理办公室业务经办辅助人员1名;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局业务经办辅助人员3名(在相关街道工作);
(四)医疗保险中心业务经办辅助人员2名;
(五)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辅助人员1名;
(六)公务员科办公室辅助工作人员1名;
(七)工伤生育保险管理办公室业务经办辅助人员1名;
(八)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业务经办辅助人员1名;
(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业务经办辅助人员1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4、身体健康。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3、其他要求见附件《东西湖区人社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委托武汉天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东西湖分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东西湖区人民政府网(www.dxh.gov.cn)、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rsj.dxh.gov.cn)对外发布招聘公告。
(二)受理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6日-12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武汉天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东西湖分公司
具体地址在东西湖区吴家山七雄路与团结街交汇处 海峡产业园二期一栋二楼(区人才中心内)。
3、咨询电话:027-83268205 / 17798217710
4、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岗位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照等。应聘者本人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格,并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5、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凡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6、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 3。若达不到1 : 3比例的,报经区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批准,可适当放宽比例限制,但不得低于1 : 2。
(三)笔试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由用工单位提出需求,一般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四)面试
1、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 : 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对报考比例1 : 2的岗位,按1 : 2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之前如出现缺额,报经区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同意后,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由招聘组织单位以发放面试通知单或电话通知形式,确保通知到位。
2、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实践能力、心理素质等。
3、面试考官由5人组成,由具有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如有需回避的情形,应主动回避。
4、面试评分:实行5人考官组的,取5名考官的平均分。
5、面试考场按有关规范设置,考场与候考室、候分室隔离,已考人员与候考人员隔离。
(五)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与面试4 : 6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即: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 综合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1、考试结束后,依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安排在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公示
按照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体检合格者按1 : 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对体检不合格者或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实的,取消拟聘资格,并按报考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按报考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书。
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购买服务用工岗位认定手续。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定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第三方提供人力资源代理服务,工资福利待遇按区购买服务用工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新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附: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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