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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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职业学校一:山东高校名单:本科院校67所 高职专科73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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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了2016年山东省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其中,普通本科高校共有67所,高科(专职)院校73所。具体如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高考频道。  一、普通本科高校(67所)  (一)公办学校(44所)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青岛科技大学  济南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  山东建筑大学  齐鲁工业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  青岛农业大学  潍坊医学院  泰山医学院  滨州医学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  济宁医学院  山东师范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聊城大学  德州学院  滨州学院  鲁东大学  临沂大学  泰山学院  济宁学院  菏泽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  山东体育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枣庄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青岛大学  烟台大学  潍坊学院  山东警察学院  山东交通学院  山东工商学院  山东女子学院  山东政法学院  齐鲁师范学院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山东管理学院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二)民办学校(12所)  齐鲁医药学院  青岛滨海学院  烟台南山学院  潍坊科技学院  山东英才学院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青岛黄海学院  山东现代学院  山东协和学院  山东华宇工学院  青岛工学院  齐鲁理工学院  (三)独立学院(11所)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二、高职(专科)院校(73所)  (一)公办学校(60所)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威海职业学院  山东职业学院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潍坊职业学院  烟台职业学院  东营职业学院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滨州职业学院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淄博职业学院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济南职业学院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临沂职业学院  枣庄职业学院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菏泽职业学院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二)民办学校(13所)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青岛求实职业技

山东职业学校二:山东职业学院2015年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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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328。第五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高专。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第八条 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第九条 学院概况:山东职业学院(原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山东省教育厅唯一直属高校,也是山东省唯一具有铁路行业背景的高职院校,2014年以优秀等级通过国家100所骨干高职验收。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51年的济南铁路机械学校,1958年至1963年曾为济南铁道学院,2000年改建为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由隶属铁道部交由山东省教育厅直属管理,2010年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学院更名为山东职业学院。学院位于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校园占地1242亩,校舍面积36.68万平方米。设有铁道车辆与机械工程系、铁道机车与机电装备系、铁道供电与电气工程系、铁道信号与信息工程系、铁道工程与土木工程系、铁道运输与财经管理系、城市轨道交通系、生物工程系等8个教学系,招生专业40余个,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2715人。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恪守“知能共进,德道同优”之校训,坚持“为学生的学习和就业服务”的办学理念,秉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的人才培养特色,坚持“以育人为核心,以服务为基础,以管理促发展”的教育理念,毕业生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在“山东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和“山东高校就业工作评估”中均被评为优秀,获得由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荣誉称号,获得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颁发的“学生资助先进单位”称号。学院重视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拥有完善的实习实训条件,拥有60余个校内实验实训室,14个“管理企业化、学习工作化”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52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其中有国家财政支持的“电工电子及自动化实训基地”、省财政支持的“数控技术实训基地”等重点项目。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可对48个工种独立开展高级工技能培训和鉴定,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的同时,可以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为顺利就业、零距离上岗提供了保障。学院传承“德育化春雨、润物细无声”的育人风格,重视传统文化教育,成立学生科技、文化社团近48个,结合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形成文化育人与实践育人相结合的良好氛围,学生综合素质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十二五”期间,学生在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共获得国家级一等奖13项、二等奖25项、三等奖16项,省级一等奖50项、二等奖45项、三等奖37项。截至2015年3月专利数目达到275项,被授予“济南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    学院实施“个案式就业指导”,指导学生科学合理进行就业与职业生涯规划。常年来我院招聘的企业480多家,包括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轨道交通车辆集团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中铁十局、十四局、十六局集团、青岛港务局、烟台港务局、济南第二机床集团、北车风电有限公司、吉利汽车(济南)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徐工集团、东方道迩数字数据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中电装备山东电子有限公司、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等社会名优企业。济南、北京、太原、郑州、成都、西安等十多家铁路局和各地地铁公司招聘我院2015届毕业生1645名。学院积极推行订单式培养,先后与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几家企业合作开办了“北京局动车班”、“唐山机务段司机班”、“太原局司机班”、“四方动车班”、“齐鲁制药班”、“中石化十建班”等订单班。2015年将继续与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合作组建订单班,开展定向培养。中央财政及山东省政府为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投入一亿多元资金,重点扶持师资队伍及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山东职业学院迎来职业教育发展更加美好的明天。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山东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山东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四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五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并最大程度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考生所在省政策要求必须按照该省录取原则录取的除外。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所有学生入校后要统一编入英语教学班学习(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第十九条 男女生比例,铁道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通信信号、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限招女生比例为10%;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限招女生比例为20%;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没有男女生限制。企业在我院“订单班”的招生性别比例遵从企业要求。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我院普通专科(高职)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为:理工类专业5000元,文史类专业(会计电算化、国际贸易实务、旅游管理)4800元,艺术类专业7000元,校企合作办学类专业8000元,中外合作类专业12000元。第二十四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第二十五条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帮困助学”与“育人成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实施“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缓资助政策,形成了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奖、助学金为重要辅助,以勤工助学为主要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和优厚的校内奖助学金。建立了融多种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十六条 具有学籍的普通专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盖“山东职业学院”印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   邮编:250104通信地址: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网址:http://www.sdp.edu.cn           联系电话:0531—66772233、66772211、66772188、66773226、66772199(传真)
 

山东职业学校三:山东职业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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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328。  第五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  第九条 学院概况:山东职业学院(原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山东省教育厅直属管理和省内唯一具有铁路行业背景的高职院校,2014年以优秀等次通过国家骨干高职建设项目验收。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51年的济南铁路机械学校,1958年至1963年曾为济南铁道学院,2000年改建为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由隶属铁道部移交山东省人民政府管理,2010年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更名为山东职业学院。  学院位于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校园占地1209亩,校舍面积38.18万平方米。设有城市轨道交通系、铁道机车与机电装备系、铁道车辆与机械工程系、铁道供电与电气工程系、铁道工程与土木工程系、铁道信号与信息工程系、铁道运输与财经管理系、生物工程系等8个教学系,招生专业28个,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5425人。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恪守“知能共进,德道同优”之校训,坚持“为学生的学习和就业服务”的办学理念,秉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的人才培养特色,坚持“以育人为核心,以服务为基础,以管理促发展”的教育理念,毕业生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在“山东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和“山东高校就业工作评估”中均被评为优秀,获得由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荣誉称号,获得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颁发的“学生资助先进单位”称号。  学院重视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拥有一流的实习实训条件,拥有60余个校内实验实训室,14个“管理企业化、学习工作化”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52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其中有国家财政支持的“电工电子及自动化实训基地”、省财政支持的“数控技术实训基地”等重点项目。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可对48个工种独立开展高级工技能培训和鉴定,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的同时,可以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为顺利就业、零距离上岗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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