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改革

来源:百科 时间:2018-08-08 11:00:0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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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改革篇(一):2015年一级建造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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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有话】针对最近大家比较关心的2015年一级建造师改革这一问题,本站为各位更新整理了如下相关内容:

近日,国务院及各部委连续出台了关于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决议,随后关于 “2015年全面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审批事项”等传闻就网络上漫天飞舞开来,引起建造师考生相关从业人员的紧张热议。

  “建造师注册制度这下不会要取消了吧?”
  “以后还能挂靠吗?咱这证儿怕是不值钱了吧?”
  “什么?难道说要取消建造师考试?”
  ……
  如果考生们心中一直充满着这方面的疑虑,脑海中还不时闪现羊驼驼的身影,那对我们最后的冲刺备考肯定是有很大负面影响的。
   先看我们得出的结论,吃个定心丸。
  第一, 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对建造师资格制度无影响。
  第二, 准入类资格的取消对建造师资格制度无影响。
  第三, 指望通过一建证书奔小康的同志,你的选择依然正确。
  接下来,我们就现从政策内容和工程实践等方面予以深入解读,望有助于各位考生理解政策走向,打消疑虑,排除干扰,全力备考。
  一、政策内容深度解读
  (一)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对建造师资格制度不产生影响
  依据2013年《国务院机构2015年一级建造师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办发【2013】22号)我们的政治体制2015年一级建造师改革已经步入深化阶段。环球网校名师、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委员李素贞副教授谈到:“行政审批是行政许可理论制度的现实管理手段之一,而行政权力来源于行政许可。十八大后,我国的政治体制2015年一级建造师改革逐步深入,主要改革方向为简政放权,首当其冲的就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行政审批制度的对象为行政审批项目,2003年出台《行政许可法》之后,行政审批项目即以此可以分为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即为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调整范围进行规制的审批项目,非依《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进行归类即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当然,二者在理论上还存在其他方面的区别,在此不再赘述。
  通过此改革方案,我们可以进一步理解和预测政策走向。首先,严格控制行政审批事项,今后一般不新设许可。换言之,未来几乎不会再新设其他资格考试类项目,因此现在已经保留的建造师考试的含金量会更高。其次,2015年基本完成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代之以政府部门内审或后置审批。对此,环球网校名师、知名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恒副教授谈到:“从2013年起,我国就开始规范这类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今年开始分批取消,按照十八大2015年一级建造师改革方案的要求,到2015年基本完成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但是,一级建造师考试则属于国务院确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后,对水平类资格考试的相关管理工作,由国务院部门转移至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其实,这一转变主要是针对于政府部门间的权力博弈与运作而设置的,对建造师资格制度运作本身则不会产生影响。
  2013年9月河南省政府决议提出取消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注册作为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而在最终执行环节,仍按照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信息,请各位予以关注,具体见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关于注册的相关信息。
  一级建造师属住建部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法律依据为《建筑法》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不经法律修订,不得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所以,不会取消一级建造师的注册管理。
  二级建造师不属于住建部的审批事项,而是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事项,在没有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不得调整审批事项的性质。因此,不会取消二级建造师的注册管理,同时也不会降低建造师的市场价值。
  (二)部分准入类资格的取消对建造师资格制度不产生影响
  目前,我国考试乱象问题亟待进一步规制。从职业考试的体系角度来讲,职业考试分为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职业资格考试有区分执业资格考试和准入资格考试。执业资格主要针对社会通用性强、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事项而言,准入资格主要针对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事项而言。同时,职业水平考试则与行业准入和执业准入无关。
  上个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议,涉及到行政审

一级建造师改革篇(二):一建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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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建造师的去与留,建造师是否会取消: 回答是:不会 理由:大家所引用的住建部的简报的文地址是:http://www.pqrc.org.cn/show.aspx?id=1571&cid=27里面核惊心的内容是“推进企业资质与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并轨,企业资质逐渐淡出 ”,“建议加强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立法工作,建立类似《注册会计师法》、《执业医师法》的上位法的立法工作,完善我国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法律体系,提高法律效力,满足市场经济体制下对执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的要求。”,从这里不难看出,建造师不会取消,只会加强。 大家正引用的一份文件是质量工程师取消了,是的,质量工程师取消的通知已经发布了,如果建造师要取消,就会一起发布,不会分二次发布,所以考试是绝对不会取消的。 因此,建议正在备考的朋友,不要气馁、再接再励,迎难而上,把握好最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争取一举过关!二级建造师该备考的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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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改革篇(三):据说是一级建造师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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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后一级建造师改革在即 2014年 4月29日,住建部组织的建造师及相关制度探讨会议,住建部建管司和注册中心领导与会并传达了建造师改革的相关资讯:
1、下放一级建造师的注册管理权限至省一级,目前已由广东、山东、云南试点,下半年至明年会全国推广;
2、推动建造师管理上升到法律层面,即形成《建造师法》或《建筑师条例》,提升建造师在项目管理中的核心地位;
3、搞好建造师制度顶层设计。 一是扩大建造师的定位:把建造师由目前的主要施工阶段用扩大至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把目前仅仅是项目经理用建造师扩大到项目管理的关键岗位都用建造师,如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部经理等,这样一个项目由原来的需要一个建造师扩大到需要3-5个建造师;二是合并建造师考试专业,初步方向是由10个专业合并成3个专业(建筑、土木,机电),注册的时候再根据所从事工作的具体业绩再细分注册专业(类似于监理)。 4、从2012年,公安部从考前20天起即通过监管网络关键词查处建造师考前、考中、考后不法交易,去年湖南查处的几家在一建考试中通过无线设备作弊的培训机构就是在网上发现的线索。
5、进一步平衡好考素质+实践能力与减轻阅卷工作量的关系。通过客观题主观化(题干为案例描述的选择题)来强化对素质+实践能力的考察,通过主观题标准化来减轻阅卷工作量,这在要求学员在提升知识学习层次的基础上,掌握答题的要领:即有问有答,答题尽量条理化(写个1、2、3、.....)。阅卷有多难,去年一建实务有100余试卷,每卷5道题,每道题两个老师独立阅,相当于要阅1000万次(100*5*2),连续阅20多天,相当疲惫并且不易保证质量,2014年起,拟缩短至10天阅完,这就需要主观题尽量标准化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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