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天读后感4篇

来源:读后感 时间:2016-05-24 10:15:1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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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第七天》读后感》

《第七天》读后感

网上的版本:

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 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

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个人补充:

我觉得网上的版本讲的挺好的,所以关于内涵我就不做过多补充了。这本书实际上是通过一个死人道出了活人世界的丑恶。

第一天,

杨飞去火化,见到了一场车祸。在殡仪馆,发现人世的高低贵贱带来的差别待遇在死后仍然存在。各色人等谈论死亡,炫耀死后的待遇级别。然后杨飞开始回忆自己的死,他死之前发生的事、见到的人,同时为下文做铺垫。他去给人做家教,结果因为强拆,那家人死在楼里,只留下可怜的女儿在人世,揭露政府强拆的种种不人道的行为和

残酷手段。自己到谭家菜馆吃饭,发生爆炸未能逃生而死。同时引出工商部门白吃白喝打白条的行为。需要有墓地才能火化,杨飞只能离开。

第二天,

他见到了同样死去的妻子。并借此回忆了他们之间的故事。他们本是一个公司的同事,妻子美丽异常,常去交际。但本人并不因此而堕落。妻子是因他可靠本分与他走到一起。但在偶遇一个富豪海归之后,找到更广阔的发展天地。移情别恋,与他离婚投向他人怀抱,并与先生共同开创事业。但妻子并不幸福,公司面临危机,富豪独自脱身,她无力解决,自杀身亡。而杨飞正是因关注前妻自杀的消息未躲过爆炸而身亡。两人共同回忆往昔,短暂相聚又分离。

第三天,

杨飞回忆自己的身世,养父在铁轨上捡到他,并为了他舍弃一段爱情。最后终生未婚,与他相依为命,感情深厚。亲生父母来寻亲,但认亲后并不快乐,家庭纠纷使杨飞重回养父身边。因为养父患绝症,杨飞花光了钱,生活艰难。养父突然失踪,不知去向。养父好友之妻即杨飞养母,不幸车祸死亡。其曾揭露死婴被医院当作医疗垃圾处理的事件。并由此揭露官场的遮掩粉饰等各种丑陋面目。

第四天,

来到死无葬身之地,遇到鼠妹刘梅。讲述刘梅与其男友之间艰难悲伤的故事。他们是社会底层艰难求生的人的代表。生活不易,游走【第七天读后感4篇】【第七天读后感4篇】【第七天读后感4篇】

在道德的边缘,最初是洗头工,后来换了许多工作,越活越艰难,搬到地下室成为鼠族。曾为是否要做小姐赚钱争执,彼此相爱。鼠妹最后因伍超——她男朋友,给她买了山寨的iphone手机,感到被欺骗,有联系不上伍超,伤心自杀,其实最后是意外坠楼。同时还讲了警官和李姓卖淫男子之间的恩怨纠葛,再现官场黑暗。但二人死后却成为好友。

第五天

杨飞遇到了熟悉的店主一家,原来他们也死了。还遇到养母李月珍和那群死去的婴儿。两人共同分享了所知的信息,回忆了死前死后的事,政府的虚假面目,假骨灰一事。杨飞得知父亲就是殡仪馆的服务者。他在死无葬身之地见到家教的雇主夫妇,告知他们女儿的事。【第七天读后感4篇】

还有许多人,都讲述了自己在现世遇到的不公事件。

第六天,

伍超的朋友肖庆因车祸而死,来到死无葬身之地告知大家鼠妹死后,伍超的事。伍超伤心欲绝,为了给鼠妹买墓地去卖肾,同时揭露卖肾的黑幕。最后买了墓地,但自己也岌岌可危。死去的人们都很感动,他们一起为鼠妹净身。仪式十分圣洁,死去的人们亲自送她去殡仪馆火化。同时杨飞在殡仪馆见到了父亲,并得知父亲离家后的遭遇。父子互吐真情。

【第七天读后感4篇】

第七天,

等待鼠妹火化之时,再次描绘殡仪馆的现象,并由老者解释,富人们费尽心思建的墓地风水并不好,来世只会不幸,与他们今世的跋扈恰成反讽。就在鼠妹火化之后,伍超来到殡仪馆,杨飞告诉他鼠妹很高兴,虽然未遇见,但来生会幸福。最后他和伍超来到美丽安宁的死无葬身之地。

小结与感受:

这本书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没有余华的其他书那样触动人心。好吧,触动我的心。他的体裁和我以前读过的一本书相似,因此虽然奇特,但却让我反感。不过还是揭示了人世的种种黑暗面,但可能也正是因为短小的篇幅加了太多复杂的内容,所以倒并不显得精彩。而且都是大家人所共知的一些社会问题,挖得不深反而流于俗套。好吧,我讲了太多缺点,只是个人吐槽,反正这本书不想活着会让我哭半天。整体还行吧。室友比较有感觉,很喜欢鼠妹和伍超爱情的那段。认为很感人。

第二篇:《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余华 《第七天》

新星出版社2013年6月版【第七天读后感4篇】

人间的最后一片净土存在于死无葬生之地

——读余华《第七天》有感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旧约 创世纪》

主人公,男,杨飞,41岁,已死。其养父,杨金彪,已死。其前妻,李青,已死。其好友及邻居,已死。

第一天,生命的逝去。杨飞的灵魂游荡在人间,从轰然倒塌的废墟中爬起,看到家门口贴着通知去殡仪馆火化的纸条,带上预约号“A3”,前往殡仪馆。

殡仪馆,分为普通区、贵宾区和VIP区。

分别对应着普通人、有钱人和有权人。

分别陈设着塑料白椅、高档沙发、豪华套房。

分别享有着几百元的骨灰盒和几百元的寿衣和死无葬身之地、几万元的骨灰盒和几万元的寿衣和高端洋气的墓地、价值连城的骨灰盒和价值连城的寿衣和永垂不朽的墓地。

普通人默默低语,走向国产焚尸炉,有钱人大声喧哗,走向进口焚尸炉,有权人昂首挺胸,不需要焚尸。他们需要政府维系着自己是因公事劳碌而死的谎言,确保自己的遗体完好无损流传千古。

杨飞就是没有墓地的普通人。没有墓地,去向何方?

就这样,他从殡仪馆茫然地走出,继续游荡。

第二天,婚姻。前妻李青,白富美,深受上级赏识,经常出入上流社会的应酬场合。但她很是清高,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一无所有老实巴交的屌丝杨飞,心甘情愿地照顾双方父母,死心塌地跟在杨飞身边两年多,正准备要孩子的时候,她心中的野心被一个海归博士给点燃,她一边不断欺骗自己一边填平欲壑,却还是带着愧疚离了婚。

随后被那博士传染上性病,再婚后的生活也极其不幸福,与海归分居后捧着自己破碎的心灵,甘愿被某官员包养,官员出事后,只顾自己逃走,李青落网前在家中浴缸自杀。

游荡在尘世间的李青又回到一开始的出租屋,遇到杨飞,不断地怀念着这个小屋的温馨,杨飞怀抱的温暖,开始眷恋活着。最后,因为要赶去一场为她准备的盛大的葬礼,她很快就离开了。

第三天,亲情。杨飞是从火车厕所里生出来的,生母一个不小心,将他从蹲坑的洞里漏了出去,但他幸运地活在了火车车轮中间的铁轨上。扳道工杨金彪当时21岁,看到了这个刚刚出生不久的孩子,顿生怜爱之情将其抱走,含辛茹苦拉扯大。

当生父生母将其接去北方过好日子时,杨金彪满含笑意爽快答应了。但是,住在那个看似宽敞,却充斥着兄弟姐妹夫妻间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吵架声的房子里,他的心揪得紧紧的,没满一个月就回到养父身边。后来又变卖家产为养父治病,最终养父穿着唯一一套像样的铁道制服,游荡到当年准备丢弃杨飞的地方,默默死去。死后为了等杨飞到殡仪馆,成为了一个阴间引导员。

第四、五、六、七天,人间百态。暴力强拆,群众集体抗议,政府却唆使警察伪装成民众对政府大楼打砸抢,好让政府有理由逮捕他们。在小饭馆里,权贵们肆意吃喝赊账,威逼利诱榨取更多利益。为贯彻计划生育,医院强行引产,将27个未成形的婴儿随意丢弃入河水中,李月珍大妈为伸张正义却被预谋杀害。打工女鼠妹为了让男友承认自己买了部假iphone跳楼自杀,男友为了赎罪给她买块墓地去卖肾,最终也死于黑心诊所的刀下,等等。

这本书里充斥着两个字:绝望。但显然,这些都是曾经发生在社会中的真事,只不过这样极端的例子社会还是较少的,但却的的确确让人觉得荒诞。“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第七天读后感4篇】

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中国这个社会,从对毛泽东一人个人崇拜的单细胞穷王国变成现在价值观混乱物欲横流的社会,用40年时间,就走完了西方国家400年的历程,足见其浮躁,或者说,这本就很荒唐。

或许这个社会,正像这部小说描绘的那样, 正在走向一场盛大的死亡。在道德底线沦丧的背后,我们感动地看到,正是这一群死无葬身之地的平凡人,坚守着人间里最后一片净土,坚守着一种旧式文人的清高甚至是迂腐,坚守着没被强权利益所压垮的最后一份骨气。

荒诞的现实必然会令人嗟叹不已。我们就走在这样的现实里,一边是灯红酒绿,一边是断壁残垣。或者说,我们置身在一个奇怪的剧院里,同一个舞台上,半边正在演出喜剧,半边正在演出悲剧。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要相信,这些可爱的灵魂,正在引领着我们,在这出戏里上演更多幕喜剧。

22120546 高远

第三篇:《《第七天》读书笔记》

第四篇:《《第七天》读后感》

《第七天》--读后感 书里写了七天,在每一天都讲述了不同的人不同的故事,但这些故事并没有在怎么关联起来,这就让这本小说几乎成了一个短篇小说集,如果说有什么关联的话,就是它们所叙述的情感都是关于绝望。他们都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从各个角度走向绝望。走向最后的“死无葬身之地”。余华的之前任何一个小说从来没写这么碎过,其他的书里讲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或者某个年龄的故事,那些故事里有着连续的情感,一点点来渐入佳境,一点点苍老和绝望,情绪是深沉的感伤。到了这里却多是充满了短暂而猛烈的情绪,是通过一个又一个小悲剧来表达的,被贫穷逼死的女人,被不公正逼死的男人,叙述手法的改变我认为是改变得很糟糕。变得肤浅多了,也刻意多了。 我认为这本书最好的地方在于,它表现了那些存在于苦难事件里的人的尊严,而不是只存在于愤怒和冷冰冰的数字以及迅速被遗忘和消遣的热点中。这是体制里的其他小说家和媒体所没有能力去表达的。

小说里也批评了官员和体制,但是仅限于描述了出来和对于官员和社会道德败坏的嘲讽而已。至于深层原因几乎没有任何碰触。既然写政治,本可以写得更好更深刻的,比如村上春树就在小说里表达得好得多得多。反正这不是该对于小说家的期待,这个就不多说了。

第五篇:《读《第七天》有感》

看得清和看不清的世界

——读《第七天》有感

焦博龙 喇叭沟门卫生院 健康教育

有很多人都读过他的书,《活着》《兄弟》《在细雨中呼喊》等。他就是余华,中国现代作家。他的作品题材多以批判为主。说实话,我一直认为批判某件事物的对与错是很难的,因为我们常常不能站在这件事物的角度去考虑一些问题。而一个作家,他作品中的批判往往会引导读者有一些对或不对的价值观产生。所以当一个‘批判作家’,确实很难。 读《第七天》这本书,除了是对余华写作风格的偏爱,也源于《第七天》封面上的两句话: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于是看着看着,《第七天》把我带进了一个看得清和看不清的世界。

浓雾弥漫之时,他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他问什么回去那个地方?因为,他死了。是天灾?是车祸?是他杀?可能是自杀吧。他为什么不好好的活着,享受这人世间的灯红酒绿?我想了很久也没想出他不活着的理由,于是继续读下去。看看死人,如何赴死。 死人去殡仪馆火化居然要排队。

主人公杨飞,他没想到自己就这么死了。在一个喧闹的

城市里,孤独的自己连一件殓衣也没有。没办法他只能穿上衣橱里那件绣着‘李青’两个字的睡衣。这是一个女人的名字。一个为求自己‘发展’甩了他,他还心甘情愿爱着的一个女人的名字。可如今,她又在哪呢?

死去的杨飞,来到殡仪馆,坐在破旧的塑料椅子上。他很想火化,可是要排队。前边有好多人呢。怎么火化也要排队?可以不排,有钱就去摆着沙发的VIP区。这就好比活人办事,有钱就可以一对一便捷服务。没钱…等着。

这里火化炉有两个,有国产的,有进口的。有钱人想用进口的,不料,进口炉子已经留给市长了。金钱在权力面前也有自惭形秽的时候。原来普通人是虾米,有钱人是大鱼,市长才是大白鲨。

我们生不平等,连死也不平等。

既然不能火化,那就四处游荡。可却看见了自己曾至信、至爱的那个人。

李青,杨飞曾经的爱人,年轻、漂亮、事业心强。因为杨飞老实、可靠嫁给了他。可太老实,往往没出息,哪个女人会把自己的一生留给这样一个男人。于是,李青出轨了。爱上了一个有家、有孩子、比她大十几岁的成功男人。

分手时,李青对杨飞说:我仍然爱你。而杨飞却说:我永远爱你。这是怎样的一种心情?五味聚杂。旁人说这女人拜金、见利忘义、水性杨花。可这就是世人,好流言、善蜚

语。把在一起的人当做家人,不在一起的当做仇人。对于李青,杨飞没说什么,因为他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

没想到在这里相聚,谈话中得知李青嫁入豪门过的十分不幸。开始富豪很爱她,可没多久又去找了别人,还害她染了性病。而李青得知杨飞这么多年都没在结婚,因为杨飞总会不自主的拿别人女人去和她比,然后在失望里不能自拔。我们往往开始得到的太好,于是阴天就变成了结束的代名词。我们也不怕得到美好后的心惊胆战,怕的是失去。对于感情,杨飞这么多年都是落拓的,因为心里记着你。你为追求放弃了爱情,他却为你放弃了自己。

时光,是一个怎么也回不去的东西。所以我们才要学会珍惜。岁月如歌,可有些歌却如隧道般深远。

今生若有余,我定会好好爱你。

父子之爱,读着读着,我感到无法承受之重。

主人公继续在冰冷且暗淡的阴雨中行走,走向他记忆中的出租屋,那个和父亲度过最后时光的地方。可是那间屋,却望不可及。我多想对杨飞呐喊,忘了吧,求求你忘了吧,一切都过去了,回不去的。可我无能为力,只能默默地看着这对父子曾经相依为命。父爱如云团般柔软,子孝如泰山般沉重。

杨金彪,杨飞的养父。之所以说是养父,因为当年杨金彪是个扳道工,杨飞是他在铁路旁捡来的孩子。这一捡就是

二十二载。

这二十二年里,他从没把杨飞当做捡来的孩子,那就是他的孩子。小时候没奶喝,杨金彪就找朋友家借奶。上班时,前面兜着小杨飞,后面挎俩包儿,一个放干净尿布,一个放涂满排泄物的尿布。向别的女人学习如何判断孩子是饿了还是渴了。看到这儿我就想,有一天,我也会做父亲,我会怎样?

那年,杨金彪二十一岁。他二十五岁的时候别人给他介绍对象。父亲很喜欢她,可她不想要小杨飞,不是杨飞不招人喜欢,而是女人想,她也要有他们的将来,家庭、孩子。这都没有错。杨金彪也曾试图丢下小杨飞一天,可父爱让他见不到杨飞的那一刻起就毛躁、就心烦意乱,他不能没有这个儿子。于是杨金彪忍住了一个男人的生理反应和心理压力。一个人带着杨飞,从小到大。

杨金彪老了,病了,杨飞倾尽自己所有,辞工作、卖方子,陪伴着爱了他一生的父亲。一个养父,一个养子。我不想多说什么,但我想即使是亲生的也不过如此吧。

有人说,孩子的降临让你既兴奋又害怕。兴奋,是生命有了延续;害怕,是从此有了牵挂。

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伍超、鼠妹,两个外来打工的青年男女。伍超是个好学的孩子,即使是打工也会留心师傅的手艺。他希望将来能给

他女朋友鼠妹一个美好的未来,可现在的他却一无所有。鼠妹,像很多年轻女孩子一样,有着那么一点点的公主病,可她愿意和伍超在一起,即使是每天吃一袋泡面、一块儿面包。

杨飞却在这里碰见她,因为她也死了,是自杀。原因是鼠妹想要iphone4,和小姐妹一样何以炫耀。伍超送了她一个假的,鼠妹知道后自杀了。

我真的不能理解这些物质除了能满足人的虚荣心,还能带来什么?但我们常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如果没有钞票,走在这样一个什么都能和经济挂钩的社会上。确实很难,或可以说寸步难行。

可年轻人有很多的时间可以用来努力工作,不断地提高自己,才会有更好的生活。女孩子应该有公主的傲气。但不该有公主病。想要自己身上散发荣耀的光环,就要自己努力。要知道别人给的随时会丢,自己的才是可靠的。

伍超没钱给女朋友买手机,却卖了一个肾脏给她买墓地。因为穷人买不起墓地。想想也真是可笑,活人、死人,都为一块儿栖身之所发愁。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在经历着这些事儿呢,有些事我们看的清,可还有很多事,我们看不清。因为我们被周围的环境所同化,利益和虚荣就会迷失我们的眼睛。

《第七天》一个死去的人看透了这个世界,也希望给我们活着的人以警醒。

第六篇:《人鸦读后感4篇》

人鸦读后感(一)

前几天老师让我们读了一本书《人鸦》。老师发下书来的时候,我看见这本书的名字叫《人鸦》,我很兴奋。

回到家我就入迷地看了起来,这本书之所以叫人鸦,是因为它写的是一名叫瑞夏德的孩子和一只乌鸦互换角色的故事。他们互换角色后,瑞夏德被保安乌鸦拉尔夫和鲁迪带到了罗高带领的鸦群里生活。 鸦群里有的是保安;有的是发言人;有的是领袖……瑞夏德因为会编故事,讲故事被誉为"故事大王".

瑞夏德很聪明,在捕食的时候,他们的头领受伤了。瑞夏德用他的聪明才智找来了宠物医生,用五天的时间给罗高治好了伤。他还从狡猾的狐狸手里救出来了小矮人。

瑞夏德在鸦群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他想家了。于是白乌鸦给了他一根羽毛帮助他回到了家。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要气馁,我们要勇敢、坚强的去面对!

人鸦读后感(二)

彩乌鸦系列之一的《人鸦》,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人鸦读后感4篇】人鸦读后感4篇

书中讲了一个叫瑞夏德的男孩一次偶然的机会同一只乌鸦交换了角色。变成乌鸦后的瑞夏德在一个乌鸦群里,开始了一次有趣的冒险。乌鸦的生活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乌鸦需要群体生活,有严格的制度,天天要为食物去冒险,为防备天敌而提心吊胆……更糟糕的是乌鸦的记忆力远远不如人类,瑞夏德发现自己对以前做人时的记忆越来越模糊了。他告诉自己决不能忘记过去,因为它还要变回自己。于是它找到占星问卜的夏娜帮他把记忆寄托在云彩上。后来瑞夏德发挥自己讲故事的特长,赢得了鸦群的喜爱;用诚实和热情结交了三个要好的朋友;又凭借他的勇敢和善良,请动物医生救了负伤的头领罗高,化解了乌鸦们对人类的敌视……瑞夏德帮助了鸦群,也帮助了森林中的许多动物,他感到很快乐!终于他明白了自己不是普通的乌鸦,是有智慧的人,他要变回自己。经过不懈的努力瑞夏德找到了回家的路,和那只乌鸦换了回来。到家后的瑞夏德觉得做自己的感觉太好了,他再也不想变成乌鸦了。【人鸦读后感4篇】文章人鸦读后感4篇出自我觉得这本书里,主人公瑞夏德很善良,因为他在族长被人用猎枪打中翅膀时,是"它"叫兽医在七天后治疗完毕,在蝴蝶被蜘蛛网缠住后,还是"它"弄破了蜘蛛网,解救了蝴蝶,在小鸟掉下窝时,又是"它"把小鸟带回了窝。

它教给了我们很多道理,它让我们懂得你改变不了环境和麻烦的事情,但你可以改变自己。 什么事都不是顺利的,但都有走向成功的道路;你需要一个群体,一个群体也需要你,最让我佩服的是瑞夏德那勇于付出。助人为乐。【人鸦读后感4篇】读后感

第七篇:《圣经的故事读后感8篇》

篇一: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圣经的故事,的确不错。

圣经的故事,它讲述了从起初,世界被水覆盖,沉寂在一片黑暗混沌之中,然后耶和华六日创世,又创造了人类,诺亚方舟,和犹太人从古到今的“旅程”。

但也有很多我觉得无法理解的东西,亚当夏娃偷食禁果犯下的原罪,原罪是什么?知羞耻有欲望吗?如果没有撒旦的诱惑,他们是会继续在伊甸园快乐生活吗?除了无忧无虑还有什么在他们的生活中?饿了要吃东西这不也是人最原始的欲望吗?欲望和欲望之间还有区别吗?为什么它就是罪?!

上帝不忍看见人们互相残杀的罪,于是决定重建人界,只有诺亚一家获救,人类互相残杀最差的结局也无非是全部的毁灭,上帝只是一句不忍就把几乎所有人置于洪水暴雨之中,这是何种的不忍?!人们造通天巴比伦塔,想去看看上帝耶和华的家园,上帝担心人们再犯罪,遂让人们语言不通因此不再团结不能再继续造塔,人想参观上帝的家就是罪,上帝偷窥人的隐私就是照顾?!

圣经,几乎把犹太人从古到今的故事都描绘出来了,当热,我从不相信有耶和华,也不相信六日创世。我从不迷信,但是,我觉得,我们也能从一些迷信的事物中找出一些真理。

篇二:

《圣经的故事》这本书和中国、希腊神话一样,都是神话故事,而四大古国的神话我们已经了解了两本。其中,我们还有古埃及和古罗马还未了解,《圣经的故事》是古罗马的神话。

这本书分为两个大故事:旧约故事和新约故事,这两个故事中旧约故事就占了整本书的四分之三,在古罗马,人们把上帝认为是古罗马的神。在没有人的时候,上帝花费了六天的时间创造了日月、植物、动物(不包括人)。

第七天,上帝休息了,他说:“要把这一天定为圣日。”后来他们把星期定为七天,并将一周的最后一天定为星期天。这天人们放下工作,用这一天来休息。

后来上帝发现大地上还缺少一样东西,就是人,于是上帝找了一块泥土捏成了一个人,取名为亚当,又建了一个果园,名叫伊甸园。园内有好吃的果实和一些动物。亚当生活在这里,生活很优闲。几天后上帝发现亚当缺少了一个同伴,上帝麻醉了亚当,从他身上取出一根骨头,造了一个女孩,取名为夏娃。

在伊甸园中的一棵树上,种满了禁果,上帝嘱咐亚当,让他不要吃禁果。后来夏娃听了蛇的话后,他们吃了禁果。上帝知道了去掉蛇的翅膀,将亚当与夏娃赶出了这里。

听了这个故事,大家要守好纪律,违反了将会没有好的下场。

篇三:

《圣经》通常被描述为“最伟大的书”。这是因为它对历代人们的无尽的价值与影响,历史上没有一本书像《圣经》一样对人文有如此影响力。到目前为止,《圣经》已被译成2018种语言,每一年的销售量比任何一本书的年销售量都要高得多。

我读完《圣经故事》的第一感受就是,这是一本历史书,里面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纷繁复杂,只通读一遍是很难完全理清头绪的。但是它所分的《旧约》和《新约》这两个部分是非常清晰的:繁杂的《旧约》就是一部犹太家族史,讲述的是犹太人和“他们自己的”严厉的上帝耶和华;而《新约》则是几个犹太人把“他们自己的”上帝变为全人类的上帝,把一个严厉的上帝变为一个博爱的上帝耶稣的过程。死亡和矛盾无处不在。上帝爱人类,那为什么又一次次只因为违背他或者拜了别的神而摧毁人类?在同一个“博爱”的上帝名义之下,善和恶都在进行着,并且是假以相同的借口。所以我感到这是很矛盾的故事。信仰是一种精神控制,所以我想我永远也不会相信上帝。

读完《圣经故事》我看到教师和同学都缺少的东西—--爱。耶稣在常人眼里早已幻化为万能的上帝,在基督徒的眼里他又似乎无所不在,无所不能.但是,在此书中,我却看到了一个人性化的耶稣,一个充满善良,正直,纯朴,勇敢,智慧的拿撒勒的伟大木匠.现在的教育是缺少爱的教育,在当今社会和媒体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的干扰下,有的同学更自私和没有同情心了。他们不爱父母,老师,更爱变形金刚和明星偶像。

读完《圣经故事》我发现犹太人真聪明。他们不仅发明了控制人精神的上帝,而且当今的犹太人还非常会赚钱,如果说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文明历史,是个伟大的民族,我们中国人都很自豪。那么,无论从整个历史还是现在的世界形式来看,不得不承认犹太民族的确也是一个伟大的民族,这个民族造就了历史上如:亚伯拉罕,摩西.大卫,所罗门和耶稣这样一些伟大的先知和君主;马克思可以说是对现代中国影响最大的犹太人;其次是作为科学楷模与象征的爱因斯坦;又在经历了百般困苦和不公的待遇之后成为当今控制世界经济的强族。《圣经》是世界文化宝库中一部最璀璨的杰作之一。《圣经故事》开卷有益。

篇四:

《圣经故事》分“新约”和“旧约”两个章节。“新约”中的故事比较多,“旧约”中的故事比较少。《圣经》记载了古代亚、欧、非一些国家宗教信仰的传说,由来,和中国的神话故事差不多。还有一些国家的经济、文化、民族风俗等,但不易理解,而《圣经故事》试着利用浅显易懂的故事让人们对《圣经》有一个大致了解。

读完这本书,我懂了一些道理并且认为为人处世要机灵、乐观、一心向善,不可自私自利等。我还知道了一些国家的风俗,一些国家的生活方式、衣着、习惯、节假日等,还知道一些国家名称的由来,一些人信仰上帝,并称之为耶和华上帝。

《圣经故事》中的道理在生活中也有所体现,比如:一个卖菜的人,在称上做了手脚,多收了钱,被人发现后,不仅要负责任,以后去他那儿买菜的人还会越来越少,结果没赚到钱,反而赔了些钱,所以做人老实,真诚,不贪图小便宜,给自己和他人都带来了方便。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年轻的大卫》这个故事。故事讲一个少年,名叫大卫。他很勇敢,他曾经把巨人歌利亚都打死了。【圣经的故事读后感8篇】圣经的故事读后感8篇。而且他只用了五颗石子。扫罗很妒忌他,因为他没有大卫厉害,他便想把大卫杀死。幸亏扫罗的儿子——约拿单保护了大卫,大卫才没有被杀死。还有一个原因,神永远与大卫同在。

我读了这个故事,感想很深刻。我知道了,一个人必须遵守应该遵守的规矩,否则将会受到应有的惩罚。谁从困难中解救了我们,我们就应该相信他的实力,赞美他。不能忘恩负义,应该知恩图报。世界没有神,却全都是神。因为人人都是神,人人都有权力来主管自己。

这位神以仁慈、耐心、宽容、博大、善良的精神来对待每一个人。不管那个人是善良,还是邪恶,神都会宽容他。这使我想起一句话:“宰相肚里能撑船。”

神非常信守诺言。一旦神说的话,神都会信守。一诺千金。扫罗的嫉妒心会使他输给大卫,所以嫉妒心很可怕,我们应该没有嫉妒心。神是由光明和爱组成的。神仁爱慈善,心里不急躁,不厌烦,宽大有气量,不计较或追究,宽广,丰富,心地纯洁,没有恶意。

我们也要做像神这样的人。

篇五:

由于暑假是我要去加拿大了,听说我住所的男主人是位牧师,所以为了更好的与其沟通,我读了《圣经故事》。

这本书分新约和旧约两个部分。新约讲的是上帝创世,挑选子民,子民一次次的堕落以及上帝对他们一次次的拯救;旧约讲的是耶稣和他的门徒在世间布道的故事。圣经总体来说就是上帝教导人们要行善的故事。其中写了许多勇敢、忠诚信徒,同时也写了一些背叛者。

在旧约篇中,讲述了一个永远坚信上帝的人,他叫约伯。天使撒旦想要检验约伯是否真的相信上帝,他让他所有的财产全无,让许多人都背叛他,让他长毒疮,即使这样,约伯从来没有指责过上帝一句,并且每天都诚心相上帝祷告,他相信上帝会拯救他;最后撒旦没办法只放弃。拥有这样坚定信念的人实在少见。向我们,遇到一点小小的失败,就怀疑自己;而约伯遇到那样大的打击仍然坚信上帝,就向我们相信自己一样,约伯对上帝的忠贞不二使撒旦放弃了,而我们要是相信自己也会取得成功。

在新约篇中,由于上帝的儿子耶稣使信徒与日俱增而遭到一部分犹太人的嫉妒,唯恐有一天耶稣会毁了他们,所以一些邪恶的人给耶稣定上许多莫须有的罪名,并最终把他处死;但是,由于耶稣相信真理使耶稣复活了,并击垮了那群邪恶的人。这就是邪不压正。虽然复活这种事情不可能在我们中间发生,但邪不压正倒是经常有的。比如说欺骗、抢劫、偷盗这些事情,在发生后都被一一绳之以法,所以要心中有“正”。

圣经让我看到了善良正义的人们,也揭露了一些充满忌妒的小人。我从中体会到了忠诚,也感受到了邪恶。

由于读了《圣经》,帮助我在到加拿大后,很快与男主人的关系从房客、房东变成了很好的朋友。

篇六:

这些天一直在读美国作家亨德里克.威廉.房龙的《圣经的故事》一书。

本来我是无意去了解这些宗教方面的书籍.可一次偶然的机会有朋友谈到了那部《耶稣受难记》的电影,说那电影观后感触非常深.我也想试着去体会一下电影带来的冲击力,而不巧电影在网络上暂时找不到,我没能看成。

书店是时常会去逛的,前几日去书店时看到这本《圣经的故事》,为了了未看成电影的遗憾,便买了回家。

对于正统的宗教书籍,我是没多大兴趣的,尽管在自己思维混沌迷茫的时候,有个基督教网友也曾经让我去领悟神的指示,接受洗礼,可是自己终归放不下约束自我的那份自以为是的自尊,刚愎自用的认为自己的灵魂决不会受任何宗教的束缚而有所扭曲和压抑。现在想想,这的确有近偏执,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的人在精神世界是需要找个终极的依靠或者信仰,来缓解现实所给予的烦恼,来逃避人生带来的各种各样的厄运和痛苦,无论怎样,我们追逐心灵的崇高是没有错的。

而我的确是个固执的人,到目前为止,由于种种其他学科和性格的原因,对于宗教还都是一直抱着观望的态度。言归正传,自打买了这本《圣经的故事》后,首先我读了作者的自序,房龙在自序里有段话很让我感动,由此更加深了对此书的好感和迫切希望了解的愿望。房龙在他的自序里这样说到:"我不是在向你们说教,我不是在攻击某个观点和行为,也不是在为谁辩护,我只是想告诉你们应该知道的(完全是我个人的观点---而且上帝禁止我强求别人同意),你们的生活中应该有更多的理解、宽容和爱,因为那是善良的,美好的,神圣的"说的真好。我想,也许这本书真的可以带给我某些新的启示。【圣经的故事读后感8篇】文章圣经的故事读后感8篇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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