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护的具体工作内容

来源:工作计划 时间:2016-08-12 10:16:4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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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护的具体工作内容(一)
土地管理岗工作职责

土地管理岗工作职责

格尔木社区管理中心土地岗负责格尔木社区管理中心土地管理工作, 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制定中心的土地管理实施制度;

二、组织编制中心土地利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中心所管辖区域内土地管理和保护、监督检查,发现违章用地和非法占地行为立即制止,并向规划计划处和企管法规处汇报,协调处理土地权益争议;

四、负责对所管辖区土地的统计、档案管理和土地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

五、负责新增建设用地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申报报表的填报工作,组织及协助规划计划处办理新增建设征用地手续;

六、协助规划计划处完成所管辖区土地权属的变更、登记等管理工作;

七、负责与所在地各级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

【土地管护的具体工作内容】

八、完成上级土地主管部门交给的其它土地管理工作。

土地管护的具体工作内容(二)
土地管理部工作流程1

【土地管护的具体工作内容】

土地管护的具体工作内容(三)
土地管理工作汇报

土地管理工作汇报

(2011年4月6日)

近年来,**国土资源局全面贯彻落实土地管理基本国策,面对经济发展环境陡然严峻、资源供需矛盾不断加剧、行政问责更加严厉的新形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力构建国土资源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正确处理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关系,认真做好土地利用监管这篇大文章,改革创新,精细管理,有效破解土地供需矛盾难题,推动了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近年来的土地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土地管护的具体工作内容】

一、**国土资源局基本情况

现有干部职工203人,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监察室、地籍股、用地股、规划股、信访股、法制股、耕保股、测绘股、服务大厅等12个股室;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地产交易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地价评估事务所等6个二级单位15个国土资源所。除13人(含局班子)为行政编制以外,全部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在编制没有理顺、工资经费紧张、干部选拔任用不畅的情况下,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然带着对国土资源事业的无限热爱,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扎实工作,先后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完成综合目标工作先进单位”、“信息公开暨**政务网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先进单位”、“内审工作先进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六创一迎集中活动先进单位”、“农村公路通达杯竞赛先进单位”、“支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单位”;被市国土资源局评为“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信访【土地管护的具体工作内容】

稳定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政府评为“全省粘土砖瓦窑厂整治工作先进集体”等。其中2010年度县政府被市政府评为“耕地保护先进单位”;**国土资源局被市国土资源局评为“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被省爱卫会评为“卫生先进单位”;新甸铺国土资源所被省国土资源厅党组评为“国土资源系统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

二、工作亮点

(一)强力推进以“三项整治”为重点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置换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约6800亩,目前,已使用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约3427亩,尚节余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约3373亩。

(二)探索实施土地储备,2009年、2010年储备土地均在1000亩左右,超过了市本级储备规模,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土地资源支撑。【土地管护的具体工作内容】

(三)科学出让土地,土地出让收益逐年攀升,2008年实现超亿元突破,2009年超2亿,2010年超3亿,为城市建设积聚了巨额资金。

(四)结合实际,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拓展乡村发展空间,解决乡村建设用地指标难题,已取得初步成效,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测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充分发挥违法违规用地及建设行为集中整治指挥部案件查处组织协调机制作用,严格执行《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和建设规划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严查违法违规用地及建设行为,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认真做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零约谈”、“零问责”,探索出了一条由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共同负责,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及建设行为的新路子。【土地管护的具体工作内容】

(六)研究政策,做好准备,瞅准时机,积极争取国土整治项目,

国土整治项目接连落户**,投资额不断增加,2007年总投资1050 万元,2008年总投资1105万元,2009年总投资2000万元,2010年总投资4600万元。

(七)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国土资源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分别被确定为省级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县、省级集体建设用地价格评估体系试点县、省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县、省级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县、省级基本农田划定试点县和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县。

三、重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耕地保护。一是坚守耕地红线。从维护粮食安全角度出发,通过采取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行为;强化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选聘村级协管员,构建县、乡、村、组四级保护网络;完善基本农田档案资料,更新保护标志,做到表册面积、空间布局、实际地块“三对照”和保护指标、保护地块、保护标志、保护档案、保护措施、保护责任“六落实”等措施,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持续稳定在67860.98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保持在61120公顷。二是加大补充耕地力度。2008年实施前高庙乡等土地开发项目补充耕地300.95公顷;2010年实施新甸铺镇等土地开发项目补充耕地41.15公顷;2010年实施以“三项整治”为重点的土地开发复垦项目补充耕地438公顷。2008年以来共补充耕地780.1公顷,连续12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为全县粮食生产连年增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报批用地。坚持“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把省、市定用地指标调控分配权交由县政府掌握,指标随项目走,好钢用在刀刃上。2008年以来共上报审批用地428个项目35个批次

519.3438公顷(已批准394个项目30个批次466.7489公顷),上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228.45公顷(3426.75亩)。2010年上报审批用地91个项目9个批次72.0471公顷(1080.7065亩),其中正常报批征用土地52.5976公顷(788.964亩),违法占地补办用地手续19.4495(291.7425亩)公顷,有力的保障了全县重点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和产业集群区建设用地需求。

(三)土地出让。根据城市建设要求,坚持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优化城市土地出让利用结构、保障经济建设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土地供给原则,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公开出让制度。2006-2010年共出让土地约123公顷(1845亩),实现出让总收益6.26亿元。其中2008年出让土地约12.9公顷(193.5亩),实现出让总收益0.35亿元;2009年出让土地约53.1公顷(796.5亩),实现出让总收益2.27亿元;2010年出让土地约35公顷(525亩),实现出让收益3.17亿元,比2009年年增加近1亿元,既增加了土地供应量,维护了土地市场稳定,又增加了土地收益。

(四)土地储备。从2007年起开始探索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尝试将土地储备作为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调控土地供应的重要手段,探索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乡村配合”的土地储备模式。2008年土地收购储备实现了零突破,收储土地8.77公顷(131.55亩)。在此基础上,借鉴外地经验,成立了高规格的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并拟订了《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实施办法》(草案),规范土地收购储备行为,自此土地收购储备工作驶入了快车道。2009年收储土地71.28公顷(1069.2亩),2010年收储土地64.51公顷(967.65亩),三年来累计实现收储土地144.56公顷(2168.4亩)。

(五)“三项整治”。抓住有利时机,全面推进以“空心村”整治为重点的“三项整治”工作。2009年出台了《全县空心村、砖瓦窑场、工矿废弃地“三项整治”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各乡镇要大力开展空心村、砖瓦窑场、工矿废弃地“三项整治”工作,兑现奖惩。截止目前,通过“三项整治”整理复垦耕地453.33公顷(6800亩)。

(六)国土项目。紧紧抓住国家大规模开展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支持新农村建设,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的有利时机,以提高耕地质量为核心,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国土整治项目。2010年,高标准完成了2007-2008年争取的两个省级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整理项目各项工程任务,通过了省市验收;争取项目3个,总投资4600万元;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村项目(投资额250万元);**乡土地整理项目(投资额3560万元)。

(七)土地执法。土地执法难一直是一个困扰土地管理的大难题,特别是近二年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如果通不过检查,将被问责。严峻的现实逼迫我们必须正确处理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探索建立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2007年**县成立清理整治违法违规用地指挥部,对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所有违法违规用地进行了集中整治。2008年**县又对全县违法违规用地进行了拉网式全面清理整治。2009年5月6日县委、县政府又调整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国土、规划、建设、房管、公检法等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高规格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用地指挥部,并且印发了《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和规划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清理以前、管住现在、着眼长远”的工作思路,对全县违法违规用地进行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通过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全县违法违规

土地管护的具体工作内容(四)
浅谈国内土地整理与建后工程管理

  【摘要】近几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整理项目和一级土地市场在全国各地正在全面展开,我国目前对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施工过程中的生态效益和项目后效益评价问题研究较多,但对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后管理与建设实施方面重视不足,从而使建后工程管理环节普遍薄弱,影响了土地开发整理的整体效益。

  【关键词】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管理对策
  前言:土地整理项目作为一项能够设计到各个方面的系统性工程,为我国的土地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都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也是实现农村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一个立足点。笔者从事相关工作,对此有着较为深刻的认识,就土地整理与建后工程管理,谈谈自身一些看法,以求取得抛砖引玉之效果。
  一、我国土地管理的问题及土地整理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人口不断增加、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地矛盾愈来愈尖锐。目前我国每年的建设用地在逐年增加,耕地面积在逐步下降,而中国的人口却以每年近 1000 到 1200万人的速度在增长,人均耕地只相当于世界人均的 43%。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中国采取了“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资源的占用受到了严格的控制。为实现有限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一般有两种方式:
  1、开垦宜农荒地,直接增加土地面积;
  2、开展土地整理,利用现有存量土地,通过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变用地结构而腾出土地。
  第一,长期以来,我国土地利用十分粗放,浪费严重,通过土地整理增加土地资源的潜力很大。土地整理作为落实我国基本国策、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战略、解决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土地供求矛盾、协调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关系的主要手段,已在我国各地蓬勃开展起来。
  第二,城市土地整理手段作为土地整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全国各地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但由于一方面,城市土地整理还是新生事物,人们对其理论认识的深度不够;另一方面,人们的风险意识普遍不强,还没有充分意识到城市土地整理过程中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其带来的损失,更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致使在实际中城市土地整理的风险不断发生,既影响了城市土地整理收益的实现,也阻碍了城市土地整理事业的发展。
  因此,为保证我国的城市土地整理事业的顺利发展,防范风险的发生,迫切需要对城市土地整理模式进行全方面的研究。正是基于上述理论和现实的需要,探寻城市土地整理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整理项目顺利实施、影响预期收益实现的各种风险因素,对这些风险因素的种类、特性、风险发生机率以及风险损失等方面加以分析研究,构建恰当的风险分析模型来评估城市土地整理风险,并针对分析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为城市土地整理的顺利开展提供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借鉴意义,将显得十分重要。
  二、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
  土地整理作为促进土地资源重新配置、增加土地利用效益和提高土地供给能力的重要途径,对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土地整理事业的发展,人们对土地整理的作用和意义的认识也不断深入。现阶段,土地整理项目对项目前可行性研究、施工过程中的生态效益问题和项目后效益评价问题研究较多,而对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与实施方面却缺乏重视,从而使建后工程管理环节普遍薄弱, 影响了土地开发整理综合效益的发挥。
  1、根据实际调查分析,目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后期管护主体基本上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项目承担单位委托的当地政府。工程后期管护落实情况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 要求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承担单位制定项目工程后期管护方案,并提交有关协议以及相关设备移交证明等材料,但项目验收后各种后期管护的方案、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却不尽如人意。 .
  2、目前,各地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验收时制定的各种方案、措施没有很好的落实,造成部分工程被破坏、设施丢失、工程闲置。由于工程后期管护的问题,导致工程设施丢失、损毁,直接影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整体效益的发挥, 失去了土地整理应
  有的意义。
  3、我国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基本由国家、政府专业部门负责管护与运行。这种产权类型单一、权能模糊的管理体制,往往造成除新增耕地外的工程设施出现所有者缺位、经营权模糊、工程有人建无人管、年久失修、运行效率低下等问题,难以支撑土地整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4、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中还存在如工程产权主体不明确、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活、管理体制和市场经济原则相背离、建后管护经费缺乏、工程后期管护的制度没有有效建立等问题,而后期管护资金的筹集与落实是实现有效管理的关键。土地整理项目完成后,按照现行的管理程序,一般移交给当地政府进行后期管护。由于后期管护是个长期的过程,资金的筹集也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当地政府必须设立专门账户管理土地整理的后期管护资金。建议:建立土地整理后评价制度,能检查土地整理投资的宏观目标实现程度和资源配置的优化度, 不断调整土地整理决策和政策机制, 提高土地整理投资项目的整体效益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保证土地整理工作的持续发展。通过后评价不仅可以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水平和工程实施管理水平,更能促进对项目的后期管理和维护。
  三、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的新模式
  1、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是巨大的,生态效益是明显的,经济效益是显著的,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才符合土地整理的目标。“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国家投资土地整理事业,即使是公益投资,名义上也享有投资后的收益权,这部分收益应该还之于民,调动民众的积极性,最合理的方式由街道或村一级的单位代为实现这部分的收益权,并规定其投向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的管护费用。由土地管理部门协助监督这部分收益的收取、管理与使用。
  2、提供制度激励,健全管理体制,强化工程管理,吸引私人、私人联合体和民间团体加入到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中去,并有一系列制度来保障这些人或团体的权益。具体可采取承包、拍卖、股份合作等方式来进行。项目竣工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项目的工程设施移交给项目的管护主体,并签订移交协议,制定养护标准,由管护主体将工程设施管护落实到个人,同时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交管护方案、管护预算及管护协议等材料。
  3、具体使用管理模式,可以采取承包与拍卖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工程设施有偿使用制度。这样不仅解决了工程设施的管护,又保证了工程管护的资金问题,从而保证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的可持续运行和使用。
  结束语:综上所述,土地整理和后续管理工作不仅提升了区域发展和社会经济,还关系到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利益保障和长治久安的问题,国家和相关部门只有加强土地整理和建后工程管理的深入研究,才能更好的让土地整理工作得到行之有效的发挥。国家和相关部门应共勉之。
  参考文献:
  [1]张正峰,赵伟. 土地整理的资源与经济效益评估方法[J].农业工程学报,2011,27 ( 3) : 295-299.
  [2]杨庆媛,冯应斌,杨华均等.土地整理项目空间分异及其与经济发展的耦合关系[J].农业工程学报,2010,26( 3) : 323-331.
  [3]高明秀,张芹,赵庚星等. 土地整理的评价方法及应用[J]. 农业工程学报,2011,27 ( 10) : 300-307.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dangzheng32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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