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报告

来源:各类报告 时间:2016-04-29 11:50:2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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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审计调查方案》

烟台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全市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审计调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审计局:

现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审计调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请及时与市局派出三处联系。

二OO九年六月二日

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运行情况审计调查方案

为搞好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审计调查,根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2009年度全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制定审计调查方案如下:【关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报告】

一、审计调查目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002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中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因患传染病、地方病等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返贫问题。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2003年以来,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建立了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本次调查,以完善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效解决农民看病问题,提高农村人口健康水平为目标,重点调查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建设及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各级政府补助资金预算安排及到位情况;农民个人缴费到位情况;补偿方案完善情况;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农民受益情况;建立医疗救助制度情况等,通过调查,揭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我市新【关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报告】

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发展,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

二、审计调查范围

由市局组织13个县市区审计局,对全市2008年至2009年6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关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报告】

三、审计调查对象

主要调查筹集、拨付和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卫生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民政部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有关医疗机构、部分乡镇、村和农户等。

四、审计调查内容与重点

(一)组织机构及经费落实情况。是否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是否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落实了人员编制,成立了由农民代表参加的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乡镇是否设立经办点;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将经办机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经办机构开展业务所必需的经费,有无经办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不落实等问题。

(二)补偿方案完善情况。是否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现状、农民疾病发生状况、就医用药及费用情况、农民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愿等进行了基线调查,基线调查方案是否完善;方案中的补偿模式以及补偿就诊医疗机构的层次;门诊就诊和住院的详细补偿比例;最终方案中门诊及住院的起付线、封顶线;基金统筹模式,门诊统筹、住院统筹和风险基金的分配比例,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等。

(三)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

1、基金筹集方面:

(1)政府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调查贯彻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政策执行情况,看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是否足额安排落实应由本级财政负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并保证按规定及时拨付到位,有无滞留、截留、挪用、迟拨、平衡财政预算、虚假配套及虚报参合人数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问题。各级政府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是否按照中央和省要求达到了规定的标准,2008年人均是否不低于60元,2009年人均是否不低于80元,有条件的地区是否提前达到标准。调查落实中央、省、市、县和乡五级财政应拨付和实际到位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情况,重点调查市、县、乡三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金额及到帐情况。

(2)农民个人缴费情况。调查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是否坚持自愿原则,有无强迫农民参加,硬性规定参合指标,强制收取农民参合资金,强迫机构、个人垫资代缴参合资金,虚报参合人数等弄虚作假的行为;农民个人缴费是否按照中央和省要求,以家庭为单位缴费,农民个人缴费标准2008年每人是否不低于10元,2009年每人是否不低于20元,调查农民个人缴费是否达到了上述标准;征缴机构收取农民缴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时,是否开具由省级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是否做好参合农民登记、注册与换发证工作,加强对参合农民基础资料的管理。

(3)农村医疗救助资助情况。重点调查对具有本地农村户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家庭和残疾人,是否由政府资助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标准2008年是否达到了年人均10元的标准,

2009年是否达到了人均20元标准。资助经费是否从民政救济款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由相关部门按年度一次性划拨到县级合作医疗基金帐户,使参合的贫困家庭和残疾人享受与其他参合农民相同的医疗保障待遇。

同时,对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贫困家庭是否实施了医疗救助,对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或遭遇意外事故的家庭,医疗救助是否达到了每年救助1000至3000元的标准,是否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扶贫和医疗救助等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发展。

(4)集体扶持资金情况。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集体出资部分有无违反规定向农民摊派等情况。

(5)其他渠道资金筹集情况。接受捐赠的药品、器械等非货币性资产,是否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单独建立捐赠物资备查簿,依据原始单据或中介机构评价入帐,对不宜储存、运输和超过实际需要的,是否采取公开招标、公开拍卖形式及时变现计入基金收入。

2、基金使用方面:【关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报告】

(1)在资金使用上,是否采取了以补助住院(大额)医药费用为主、兼顾门诊(小额)医药费用补助的办法。2009年门诊统筹基金、住院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在年初是否进行科学合理分配,其中门诊统筹基金和其他基金占当年基金筹集总额的比例是否不高于35%,住院统筹基金和当年提取风险基金占当年基金筹集总额的比例是否不低于65%。实行家庭帐户的县市,2009年是否不再设臵家庭

第二篇:《对长治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审计调查报告》

第三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的思考》

第四篇:《调研报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

贫困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统筹 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农民负担, 解决“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问题, 具有重要作用。 从近几年对新农合基金的审计情况来看, 新农合制度自推行以来各项制度逐步完善、管理逐步规范,参合率逐年提高,覆盖面不断扩 大, 提高了农民群众医疗服务的可得性和公平性,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 “因 病返贫”的问题,提高了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但在审计过程中也发现,新农合基金在运行 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总结存在问题的经验教训,对于促进新农合良性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新农合基金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㈠管理落后,监管不力 一是由于培训的不到位和业务知识的匮乏, 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管理人员对当地农户 的实际情况缺乏了解,识别假单据能力不高的问题,在实际操作当中难免出现问题。 二是对乡镇新农合要害部位人员实施监督的主体仅是上级主管部门, 缺乏完善的法规和 系统的监督体系。 三是参合农民利用政策漏洞套取新农合基金。个别地方参合农民出租(借)合作医疗证, 如有的将合作医疗证转借给未参合的亲友使用, 在农村拿着别人的就诊卡冒名顶替去看病开 药的大有人在。 ㈡违规使用药品及药品价格偏高现象依然存在 首先是“以药养医”的普遍存在。由于存在体制上的问题,国家财政投入少,自身运转经 费不足,再加上乡村医生工资待遇、养老保险等问题没有妥善解决,个人收入主要来源于药 品的差价收入,医院只能靠药品来维持自身发展,本来是福利性质的医院成了营利型、创收 型的单位。“以药养医”的现实影响了农村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使农民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 利益很难保障到位,从而也影响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其次是药品的流通体制问题。药品具有特殊属性,它的终端用户病人没有自主选择权, 只能被动接受医生建议,因此药品价格出现“逆调解”现象,竞争越激烈,药品定价越高,其 中间环节可实现的回扣就越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就越强。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传统模式、 现行药品定价机制和流通体制的不完善造成药价偏高以及存在违规报销目录外药品的情况, 导致医药费用增长过快,农民就医负担加重。 ㈢新农合的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筹资水平不高,因而补偿水平也不高,造成农民实际保障水平偏低。当前平均较低 的住院费用补助率以及

相对较低的补偿封顶线,对于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作用有 限, 再加上相当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被列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之外, 难以保证农民得到优 良的基本医疗服务, 许多参合农民一旦患了大病仍然会因为无力支付数千甚至上万的医疗费 用而得不到应有的医疗保障。目前,新农合主要是对住院进行补偿,受益面窄,对门诊和慢 性病考虑较少,不利于疾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也不利于新农合的持续发展。 ㈣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匮乏,难以适应新农合发展 乡镇卫生院承担着新农合的大量技术服务, 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的作用, 可减轻基金的 压力和患者的费用负担。目前,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得到加强,但人才匮乏,技术落后,很 多农民把小病拖成大病,目前的乡镇医疗服务水平与农民的健康需求差距很大。 ㈤没有形成一个长效的筹资机制 新农合按照个人缴费、集体扶持、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筹资。从农民缴费角度看,现阶 段农民收入水平还不高,投保能力不强。从集体扶持角度看,中西部贫困地区资助很少,甚 至没有资助。从财政补贴角度看,现阶段财政用于支持新农合的资金有限,而且财政采取后 续性的补贴方式, 只有当农民缴费之后, 地方财政才给与配套资金, 地方财政资金到位之后, 中央财政才给予补贴, 从而使一部分低收入农民不能享受补贴, 财政有困难的地方不能获得 中央补贴,从而人为地造成群体间、地区间的医疗保障水平的差异。 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对策 ㈠建立合理的长效筹资机制 中央财政应逐渐加大对新农合的支持力度, 特别是中西部地区。 财政应改变后续性的介 入方式,不论农民缴费与否,地方财政资金到位与否,财政都应主动首位进行介入注资,这 样做一是有利于提高农民的参合意愿,二是能使新农合基金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 ㈡提高新农合经办机构的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 新农合经办机构是新农合基金的组织和管理者, 其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 到基金的运行状况。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一方面要足额保证经办机构的公用和专项经费, 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试行预算、财务单列,提高工作、生活待遇,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 另一方面对现有人员还应就专业知识和服务意识方面加大培训力度, 提高对违规行为的鉴别 能力。在内部控制方面,严格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在技术保障层面,要投入足 够的财力和人力,打造区域网络系统,精心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 ㈢加大对医疗机构行为的监管力度 由于医疗服务信息的不对等, 决定着医【关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报告】

疗消费的被动性, 患者的医疗消费支配权大多被 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所代替。推行新农合后,医疗机构可能诱导需求,如果不加强医疗机构 行为的监管,就势必出现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攀升,使农民参合后不能真正受益,进而对新农 合失去信心。从一定程度上讲,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决定着新农合的成败。 ㈣逐步提高新农合待遇水平,积极探索新农合补偿机制 随着经济的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资源用于新农合,在此基础上,应逐步提高新农合补 偿水平,使新农合对广大农民更有吸引力,切实减轻农民的疾病负担,彻底扭转“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状况。 ㈤依法加大查处违法违规现象的力度 对新农合基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的审计等项监督。对违反收费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巧立名目乱收费等行为从严查处,对屡查屡犯,从重处理;坚决禁止和严厉打击商业贿赂, 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为新农合提供和创造健康的发展环境。 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 国家应尽快出台新农合基金管理专项法律法规、 完善针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高效运行的法 律法规。应明确以下法律关系:政府行为的法律责任;资金筹集的法律责任;医疗服务提供 及相关部门的法律责任;保障对象的法律责任、权益及义务;执法监督与奖惩等。通过立法 建设,规范政府行为和应承担的责任,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范运作,持续发展。 虽然由于我国部分贫困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 国家财政不充裕和一些基础性因素 的制约, 新农合在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的限制了新农合所 应发挥的作用, 对新农合的健康持续发展造成了威胁。 但相信随着中国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 的发展,新农合发展的经济基础会更加牢固,制约新农合发展的因素会逐步得到解决。广大 农民群众从新农合中的受益会更多,中国的卫生不公平现象逐渐得到改善。

第五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关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报告】

第六篇:《关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和201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要求,XX县审计局于2015年7月7日至7月23日对XX县2015年至2015年5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下辖14个乡镇,493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7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2万人。2015年成立了由县长为主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制定了《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规范》、《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管理程序的规定》等一系列新农合管理制度,完善了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核和监督,发挥了基金的使用效益。

(一)经办机构设立情况

2015年4月设立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农合办公室),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XX县卫生局管理。核定编制6人,现有人员7人,下设综合室、审核室、督查室、结算室、网络中心等五个科室。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新农合医疗制度和报销补偿实施方案,监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等工作,县财政每年安排办公经费20万元。14处乡镇单独设立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参合农民个人资金的筹集及监督新农合资金运行情况,办公经费由乡镇财政支付。

(二)定点医疗机构情况

XX县现有定点医疗机构211家,其中:县级定点医疗机构3个,乡级医疗机构17个,县外定点医疗机构191个。县级和乡级医疗机构都实现了网上审批报销结算,村级443处卫生室未设立新农合报销定点医疗机构。

(三)参合及筹资标准

2015年全县新农合参合人数620,452人,参合率为99.63%。人均全年筹资标准100元,其中:个人筹资20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80元(中央16元,省级20元,市级24元,县级20元)。

2015年,全县新农合参合人数614,235人,参合率为98.63%。人均全年筹资标准120元,其中:个人筹资20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100元(中央省级44.08元,市级24元,县级31.92元)。

(四)基金收支余情况

2015年筹资总额62,240,671.30元,其中:个人筹资12,409,040.00元,各级财政补助49,640,040.00元,利息收入191,591.30元。2015年度基金支出70,470,119.52 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67,184,952.08元(住院支出66,563,885.84 元,门诊支出621,066.24 元),家庭账户基金支出3,285,167.44 元。截至2015年底,统筹基金累计结余25,590,845.04 元,家庭账户基金累计结余2,777,871.58 元。

2015年1-5月筹资总额55,167,248.13 元,其中:个人筹资12,284,700.00元,各级财政到位资金42,748,021.20 元,利息收入134,526.93 元。2015年1-5月基金支出30,528,848.19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29,475,258.88 元(住院支出29,178,762.03 元,门诊支出252,496.85 元),家庭账户基金支出1,053,589.31 元,其他支出44,000.00 元。截至2015年5月底,统筹基金累计结余51,282,834.29 元,家庭账户基金累计结余1,724,282.27 元。

(五)参合农民受益情况

2015年度,全县新农合受益为125,120人次,其中:住院补偿47,945人次,门诊补偿77,175人次。补偿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有787人,有20人报销金额达到封顶线(3万元)。全县住院补偿比例达到53.01%,比2015年增长了近17个百分点。其中乡镇卫生院补偿比例达61%以上,县级医院补偿比例达55%以上,农民受益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5年1-5月份,全县新农合受益为43,490人次,其中:住院补偿26,485人次,门诊补偿17,005人次。补偿金额一万元以上的有219人,三万元以上的有5人。

二、审计调查实施情况

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进行。【关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报告】关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报告

在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工作是在进行充分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明确了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进点时,召开了由XX县卫生局、财政局、新农合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讲明了本次审计调查的目的、范围、内容和方式,与以上部门有关科室进行了多次座谈。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要求该单位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审计的责任是对其提供这些资料发表审计意见。重点审计调查了新农合管理、监督、经办等机构建设及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新农合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及其效益情况,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监督管理、医疗服务收费、药品政策执行情况,有关政策执行和制度运行及效益情况等。同时延伸调查了县人民医院、次丘中心卫生院、康驿卫生院等定点医疗机构。调查中采用了审查、座谈、走访、监盘等方法进行。在审计终结阶段,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地分析评价和建议。

三、审计评价

从审计调查的情况看,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合工作,把新农合制度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国家和省新农合制度的各项政策规定基本得到贯彻执行;各项制度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健全,体制运行比较平稳有效;基金的筹集、管理、拨付、使用进一步规范;农民参合率保持了较高水平;推动了农村卫生资源的整合利用,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经延伸审计调查次丘中心卫生院、康驿镇卫生院两个乡镇定点卫生院得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增加了定点卫生院的患者,扩大了业务规模,提高了定点卫生院的造血功能,缓解了乡镇卫生院在卫生系统中逐渐边缘化的倾向,使其步入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 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在机构建设、制度执行、基金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普遍性和突出性的问题。

四、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财政部门存在的问题

市级配套资金拨付不及时。2015年市级配套资金14,891,000.00元,于2015年4月7日全额拨付到位;2015年市级配套资金14,741,640.00元,于2015年5月13日全额拨付到位。此行为不符合《山东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调整中央和省级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社[2015]3号)“……市县两级财政当年补助资金要于3月底前足额拨付到位……”之规定。建议财政部门及时拨付。

(二)新农合办公室存在的问题

1、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过大

截至2015年底统筹基金累计结余25,590,845.04元,占当年筹资总额的41.24%,而国家规定的最高结存比例为25%,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比例16.24个百分点,超最高结存额10,078,575.04元 。不符合《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案的实施意见》(鲁卫农卫发〔2015〕8号)“……当年筹集的合作医疗统筹基金结余不得超过15%(含提取的风险基金),累计结余不得超过25%(含提取的风险基金)……”之规定。建议新农合办公室应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基金结余数额。

2、医疗诊疗项目报销范围过大

经抽查部分患者病案,发现将部分医疗诊疗项目全额纳入了新农合统筹范围。如:ct费不予补偿的项目全额纳入了统筹范围;人工关节未执行“国产的个人先自付30%,进口的个人先自付60%,其余费用纳入新农合基金补偿范围”的规定,而是全额纳入了统筹范围; icu病房费未剔除个人负担20%的部分,而是全额纳入了统筹范围。此行为不符合《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试行)>的通知》(鲁卫农卫发〔2015〕10号)“二、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诊疗项目》,加强诊疗项目审核和监督,不得擅自增减诊疗项目”之规定。责令新农合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予以报销。

3、一、二级医院用药范围扩大

经抽查部分患者病案,发现部分一、二级医院用药范围按照三级医院执行,未按照医院级别区分用药范围,存在超医院级别使用药品并予以报销的情况,扩大了一、二级医院用药范围。2015年共越级报销5,734,181.62元(其中:一级医院越级报销药品214种,应报4,937,156.82元;二级医院越级报销药品1种,应报797,024.80元);2015年1-5月份共越级报销3,647,446.58元(其中:一级医院越级报销药品204种,应报3,268,146.00元;二级医院越级报销药品2种,应报379,300.58元)。此行为不符合《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

第七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年监督工作安排,四月下旬以来,县人大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成立调研组,由县人大副主任陈光兴带队,对全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听取了岚下乡、仁寿镇、埔上镇、桥下村、大布村、县卫生局、县农村医疗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等有关乡镇、村、部门开展新农合工作汇报,实地考察了县乡新农合工作机构和医疗单位,走访了农村居民、医务工作者,发放调查问卷400份,通过随机查阅农村居民看病报销情况等有关资料、召开各类座谈会等形式收集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县调研组未到的乡镇,安排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对各乡镇开展新农合的现状、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了调研总结,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新农合发展现状和主要成效

我县于2015年10月被列为全省新农合第二批示点县。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新农合累计筹集基金10313.15万元,基金共支出9702.92万元,截止2015年底累计结余610.23万元;根据初步统计,2015年全县参合农民164677人,每人筹资290元(其中个人50元,政府240元),筹资额达4775.63万元;2015、2015、2015年农民参合率分别达96.9%、98.5%、97.1%。新农合基金运行安全,新农合筹资水平和参合率逐年提高。新农合开展以来,已经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医疗保健意识,进一步缩小了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差距,提升了农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水平,使农民活得更有尊严,使农民的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

在工作上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县委县政府把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普惠性民心工程,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成立了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及监督委员会,各乡镇(街道)村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新农合领导小组,县里还整合成立农村医疗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隶属县政府办,具体负责全县新农合日常业务管理,为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和发展提供了组织领导保证

(二)农民群众的认识不断提高。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把提高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认知度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多种渠道,积极宣传新农合的宗旨、特点、重要性、筹资方式、补偿范围、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每年都召开全县新农合工作动员大会,签订县乡参合率目标责任书,各乡镇(街道)还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和以会代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宣传,把新农合惠民政策普及到千家万户,加深了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了解,提高了他们的参合积极性,增强了农民群众的互助共济意识,参合人数和参合率逐年提高,为广大农民抵御疾病风险和缓解因病致贫返贫奠定了基础。

(三)医疗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全县15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从2015年6月起开始使用全省统一药品目录,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补偿范围;配备了专用电脑、安装了医院收费管理系统和新农合操作系统,2015年底开始,参合对象到全省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就诊,出院时就能进行即时结报,方便了群众就医报销;2015年起实现新农合补偿与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2015的上半年完成16万参合对象“一卡通”个人基础数据采集工作,为提高新农合信息化水平打好了基础。

新农合启动以来,县里通过抓改造、强基础、引人才等措施,积极改善就医环境和条件。先后投入212万元改造中医院医疗设施,投入658万元配备常规检验设备、b超机、x光机、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水平;实行大型医疗设备资源共享制度,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患者到县医院进行ct、核磁共振、彩超等检查费用,列入新农合住院补偿范围,避免参合对象在医疗机构住院重复检查,维护了参合对象的利益。

(四)参合农民受益程度逐年提高。一是新农合补偿范围进一步扩大。建立了新农合普通门诊、特殊门诊、住院补偿以及重大疾病补充补偿等多种形式补偿。2015年以地级市为单位,每人每年提取15元,建立重大疾病补充补偿、参合农民当年住院费自付超过2万元的,超过部分按70%比例补偿,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我县当年有74人受益,补偿总额达57.97万元,患者最高补偿额达14.35万元。二是补偿比例不断提高 。普通门诊补偿从20%提高到50%,特殊门诊不设起付线,从零增加到26个病种,补偿比例为50%,最高年封顶线从原来8000元提高到2万元。三是住院补偿大幅提升。乡级、县级、市级、市外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95%、80%、60%、55%;起付线分别降到50元、300元、500元、600元;参合对象医药费用补偿年封顶线从2万元提高到8万元。

(五)新农合基金监管逐步规范。一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立了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和基金支出账户,对基金实行县级统筹、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二是建立了新农合基金支付三级审核制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即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复审、县财政部门终审后,将补偿款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严防基金违规支出。三是实行了医疗服务监督制约机制。把新农合工作纳入年度各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屡教不改的医疗机构给予暂停下拨新农合基金、通报、警告直至取消定点医疗资格的处理;确定费用控制目标,对定点医疗机构次均门诊费、次均住院费用等指标进行量化管理,超出部分由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扣回;开展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控制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的使用数量,在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建立新农合补偿信XX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够深入细致。一是宣传不到位。在调研过程中,有关人员反映,乡镇村两级主要任务是按县里下达收缴任务筹资,一些具体的新农合政策如报销的病种、报销的比例、报销程序等他们也一知半解,所以他们在农户收钱时也给群众说不清楚。实施新农合的主要“窗口”--医院,对新农合政策宣传更少,只是按照上级文件执行有关政策,导致了看似都在宣传,可效果并不理想,使老百姓对新农合政策含糊不清,给新农合工作的开展带来诸多不利因素。二是宣传形式单一,力度不够。在走访座谈时农户普遍反映,只是在收钱时才给他们讲新农合政策,往往群众在就医时想问没地方问。部分群众对补偿办法和补偿标准了解不够、报销期望值与实际情况有时不相符,致使产生怀疑,抵触情绪,影响了继续参合的积极性。在问卷调查的农户中,只有一半的农户认为是自愿参合的,30%的农户认为是上级政府规定要参加才参加的,还有20%农户认为是乡村干部硬压才参加的。三是部分农民对新农合的政策不够了解。没有真正了解新农合制度的意义,对“以保大病为主”和“体现互助共济”的宗旨理解不够,掌握不透,一些青壮年家庭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参合积极性不高。四是在外农民工新农合资金收缴不方便。我县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他们往往要春节过年才回家,新农合政策宣传无法到位,也影响了参合率的提高。

(二)政策保障目标狭窄、农民总体受益面小。新农合运行六年来,累计有112.5万人次参加新农合,直接补偿受益者11.14万人次,受益面仅占9.8%,大部分没有得到实惠。存在原因有:

一是定点医院就诊少、个体诊所就医多。走访查阅大干、埔上、洋口等镇今年1-5月群众看病情况,大干卫生院月均102人(其中住院21人)、富文村卫生所月均800人;埔上卫生院月均1347人(其中住院145人)、埔上村卫生所月均达1500人;洋口卫生院月均200人(其中住院仅11人)、沙墩村卫生所月均1200人,仅到城关南北街康复小药店看病买药者月均就在2500人次以上;从问卷调查分析,村民看病有40%的人选择在没有报销的村卫生所就医,有40%的人选择在乡镇卫生院诊治,有20%的人选择在县级及以上医院看病。在调研中,群众普遍反映,偏远村庄农民群众到定点医院看病路途远、车费贵,额外费用高,不划算,平时头疼脑热都是在本村卫生所开药,不愿意去有补偿报销的定点医院看病。二是定点医院费用高、吸引力小。据查2015、2015年1-4月份,定点医院次均普通门诊费用分别为141.78元和105.43元,而村级卫生所、个体诊所次均门诊仅15-20元。一些常用新药没有列入补偿目录,有的医生常开药品目录之外的药,新农合虽然有补偿报销,但实际花费仍然比村卫生所、个体诊所高,因此,定点医院对农民群众吸引力不大。新源村冯佳荣小朋友今年三月感冒发烧在县医院住院治疗花费1716.79元,补偿范围内费用1124.78元,仅占65.5%,实际补偿660元, 范围内费用补偿比58.6%,实际补偿比仅38.3%,治一个感冒除了报销还要花一千多元。三是门诊补偿额度小、所占比例过低与政策设计不符。今年1-4月,全县新农合住院补偿8167人次,基金支出1360.8万元占99%,而普通门诊补偿6031人次,基金支出13.87万元,仅占住院补偿额1.0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除少数未录入因素外,最多不超过3%,按政策设计人均100元门诊补偿上限,应该要达30%左右,与实际差距甚远。

(三)新农合补偿不能满足特殊群体看病需要。一是在外农民工新农合补偿受益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文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出自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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