洒水车租赁合同

来源:合同范本 时间:2018-09-15 11:00:0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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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水车租赁合同(共10篇)

洒水车租赁合同(一)

法律合同问题,房屋租赁合同修改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之房屋座落于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室内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上述房屋友好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赁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二、租赁期限:暂定______年,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_____应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每次租金必须提前_____天内交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押金,待不租或期满费用算清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押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并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六、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归还房屋,并赔偿违约金壹个月。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灾、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在此例。
 
 七、乙方要遵守____的暂住条例,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八、租赁期间内,乙方如中途让给他人转住(用),需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 □电话费 □卫生费 □管理服务费。
  
十、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原状,无法恢复的应酌情赔偿。
  
十一、 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将视其为废弃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二、 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为______,水表底数为______,煤气表底数为______.
  
十三、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工商壹份,叁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问题:请根据本合同的内容,结合所学的合同法知识,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
帮帮忙啊 没人会吗

1,承租人(乙方)应补充乙方的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依照房屋租赁的相关规定,出租房有权利也有义务要求乙方提供真实详细的个人信息
2,租赁期限要求明确(本合同系固定期限的租赁),同时应约定房屋交付日期及交付方式,以及交付情形,例如:
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3,租金及押金的交付方式要明确,支付方式:现金_____(□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每月_____日前支付
4,合同主协议抬头应明确适用的法律规范,在第一条之前应加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这样的条款,明确该协议适用的法律
5,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而不是工商部门,工商部门不受理这种备案【洒水车租赁合同】

洒水车租赁合同(二)

能不能看一下我这份合同是否有什么问题
房屋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XXX 身份证:XXX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XXX 身份证:XXX
姓名: XXX 身份证: XXX
姓名:XXX 身份证: XXX
姓名: XXX 身份证: XXX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烟台 市 福山 区 永安 街 福海阳光004号002单元902室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2014 年 7 月 8 日至 2014 年 10 月 8 日,计 3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三个月结算。
三、乙方预交  2000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甲方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宽带、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五、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
  七、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乙方应在期满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若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八、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九、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十、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共 2 页,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审核合同是收费服务,请见谅。

洒水车租赁合同(三)

律师请进,长期出租和出兑是一个意思吗?
暂时租的是一个大商场的柜台,商场已把20节柜台租给张某,我从张某手中已兑的价格把6节柜台兑下来,但是双方签订合同的时候,张某说此柜台在签合同时只能写出租,如果写出兑需要在商场改合同,(注:改合同需要一定费用,如果不改直接签出兑给我他说他是违法的,其次租给张某20节商场价格优惠一些,所以我们从张某手里兑也就便宜一点,另外租和兑的区别在于,租他可以在柜台到期后不租给我们,兑的话这个柜台的承租人和续租人永远是我.)
签合同的时候张某写的是出租合同,但是他在结尾的时候写的是“长期出租”他说这个长期出租的意思就是承租人和续租人以后就是你了.想问是长期出租和续约权和使用权有关系吗?

  1、出兑是北方习惯用语,意思是出卖、转让.但并不是法律术语,因此具体合同中出现的“出兑”到底是什么意思,还应根据交易习惯或双方约定确定.
  2、你的合同:
  (1)没有写出兑、只写是长期租赁:你和他是租赁关系.
  (2)至于他和商场是出兑关系、还是租赁关系,你也应查清一下:
  A、如果他和商场是出兑关系、他取得了这些商铺的产权,你和他之间的租赁关系合法有效;
  B、但如果他和商场是租赁关系:你和他之间的租赁合同,属于你转租,转租合同在没有得到原出租人__商场的追认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也就是说:他和商场是租赁关系时,你和他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商场是否同意,除非你能拿到你签租赁合同时商场的同意他转租的证据.
  (3)他和你写“长期租赁”、却没有写明租赁期限: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视为约定不明,如果不能补充约定租赁期限的,可能做为不定期租赁处理,那样的话,他有权在提前通知并给你合理期限后随时解除合同,更别说什么“承租人和续租人以后就是你了”.
  第二种情况可能视为租赁20年.但到时如果判,要看具体情况了,总之还是有不确定因素.
  3、建议:
  (1)再去找他,弄清他和商场的关系、他是否有商铺的产权或转租权.如果他没有产权或转租权:要求他去找商场拿到同意他转租的书面证明给你,或者是让商场在转租合同上签字认可.
  (2)关于租赁期限:和他约定明确是租赁几年,到期后你有优先续租权也必须明确无误地写到合同是.

洒水车租赁合同(四)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约定租期3年,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A.如果承租人乙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甲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B. B.房屋租金由甲乙自愿协商确定,法律并无最高数额限制
C. C.甲将房屋卖给他人后,若新房主不愿继续出租,则其有权要求终止租赁合同
D. D.该租赁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应该选B.
A,《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所以当乙不支付租金时,甲必须以适当方式要求乙支付.在逾期不支付时,甲才可以解除合同.所以A错.
C,《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这就是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房屋所有权转移,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D,《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甲租赁房屋给乙3年,应当要订立书面租赁合同.
关于租金问题,法律没有数额限制,只要甲乙双方通过约定达成合意即可.
所以,应该选B.

洒水车租赁合同(五)

如何理解租赁合同中押金条款的性质

【问题】在租赁合同实务中,出租一方常常会在合同中提出制定这样的条款;“承租一方须向出租方交付××元押金,如承租方逾期××天不支付租金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该押金.如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出租方退还承租方押金”.对于此类押金条款,实践中对其性质存在不同的认识.有一种观点认为该种押金的性质为定金,尽管合同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但从押金条款的内容,押金实质上具备与定金相同的功能,如承租人违约逾期交付租金,出租方可以适用定金罚则没收押金;如出现出租方违约情形,承租方也可以适用定金罚则要求出租方双倍返还押金.【实务解析】如何看待上述押金的性质,还得从合同当事人设定押金条款的功能和法律对于定金的规定进行分析.一、出租人要求承租人交付押金,不外乎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1、租赁期间,承租人对房屋造成了不当的损害,可以将押金用于损害赔偿;2、租赁期间房屋的水电费、物业费一般都由承租人承担,押金可以担保承租人不拖欠支付上述费用;3、承租人违约逾期支付租金,押金可以用于冲抵拖欠的租金.出租人设置押金条款的目的是让承租人以金钱形式提供一定的担保.但这种担保能否等同于法律所规定的定金?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定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定金,应当采取这样的识别标准:1、如当事人采取“定金”的表述,条款中也约定了定金罚则的适用情形,则可以明确判定为属于定金;2、如当事人没有采取“定金”的表述,但条款中约定了定金罚则的适用情形,从而能够判断属于定金性质的,也应当认定为定金,不能因为没有“定金”表述而予以否定;3、如当事人既没有采取“定金”的表述,条款中也没有约定定金罚则的适用情形,从而难以判断其性质的,不能认定为定金;三、租赁合同中的押金条款,对于“押金”并没有采取“定金”的表述,条款内容也没有定金罚则的适用情形,且“押金”仅仅单方指向承租方,而没有指向包括出租方在内的双方,因而,“押金”并不能判断为属于定金.以上述分析为基础,笔者认为:这里的“押金”具有违约金的性质,一方面针对承租人可能发生的对租赁物的损害,另一方面也针对拖欠的租金,“押金”就是承租人对出租人违约的担保.因此,这类租赁合同的“押金”属于双方约定的违约金.

洒水车租赁合同(六)

买卖合同有效?是否可居住?
张先生租用王先生私房多年,于1990年1月正式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10年,房租每月250元,1995年1月王先生因女儿出国急需巨款,便向朋友丁先生借款20万元,借期一年,并以自己出租给张先生的私房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并通知了张先生。1995年4月至12月张未交房租,王多次催促无效,告之再不交房租将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张不理。1996年1月,王先生无力还丁先生借款,向丁先生提出,愿将抵押的房屋作价25万元以抵20万元借款,丁先生补足5万元,产权归丁先生所有。丁同意买房,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此后,丁通知张,房屋我已买下,我不再出租,请你腾屋,张提出,租期未到,出租房买卖承租人具优先购买权,你们买房未通知我,我未表态,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双方发生争议,丁诉至法院,要求张搬出自住。
  问:(1)王与丁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张还可居住此屋吗?为什么?

王与丁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抵押权优先购买权。
由于王没有解除租赁合同,张可以居住。
顺祝吉祥于西宁【洒水车租赁合同】

洒水车租赁合同(七)

印花税额不足1元的处理
税法规定:(1)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经计算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2)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
问题1:若某财产租赁合同的税额是0.5角,那么是按规则(1)处理应纳税额1元还是按规则(2)处理免税呢?
问题2:若某财产租赁合同的税额是1角,那么是按规则(1)处理应纳税额1元还是按规则(2)处理应纳税额1角呢?
问题3:对于财产租赁合同的税额是1.3角,那么是按规则(1)处理应纳税额1元还是按规则(2)处理应纳税额1角呢?
问题4:什么情况下使用规则(1)?什么情况下使用规则(2)呢?

购买相关的印花税票,按照要求贴在相关的合同上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印花税票的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分为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九种。

洒水车租赁合同(八)

会计财务题.1 .
某项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为7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100万元,承租人担保的资金余值为50万元,与承租人有关的A公司担保余值为20万元,租赁期间,履约成本共50万元,或有租金20万元.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为30万元,未担保余值为10万元.就出租人而言,最低租赁收款额为( )万元
A:800
B:2100
C:780
D:350

  A
  答案:A
  解析:最低租赁收款额=100×7+50+20+30=800万元.
  某项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为7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100万元,承租人担保的资金余值为50万元,与承租人有关的A公司担保余值为20万元,租赁期间,履约成本共50万元,或有租金20万元.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为30万元,未担保余值为10万元.就出租人而言,最低租赁收款额为( )万元
  解析:最低租赁收款额=100×7+50+20+30=800万元.
  15、某项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为8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100万元,承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为50万元,与承租人有关的A公司担保余值为20万元,租赁期间,履约成本共50万元,或有租金20万元.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为30万元,未担保余值为10万元.就出租人而言,最低租赁收款额为( )万元.
  A、900 B、2200 C、880 D、450
  答案:A
  解析:最低租赁收款额=100×8+50+20+30=900万元.
  会计学中: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有什么区别?
  会计学中: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有什么区别?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有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符合下列义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是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限制,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承租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做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最低租赁付款额,是指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加上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额.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是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的,购买价款应当计入最低租赁付款额.
  或有租金,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销售量、使用量、物价指数等)为依据计算的租金.
  履约成本,指租赁期内为租赁资产支付的各种使用费用,如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最低租赁收款额,指最低租赁付款额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对出租人担保的资产余额.
  经营租赁者只是租用别人的资产,定期赴租赁费,就像我们租别人的房子只需要付租金一样.资产的保养、维护都归出租方,因为他们才是资产的主人.
  融资租赁者却是由于种种原因无法一次性支付购买资产的费用.于是向出租方提出融资请求,先将资产拿来用,在约定的租赁期内分期支付资产的价款.对出租方来说,他相当于提供了给承租方一笔贷款,不过贷款的形式是资产形态,在每一个收租的日子收取的租金包括两个部分:资产的本金、出租方垫付资产本金而要求的利息.融资租赁实质上是一种融资行为.好像我们向银行按揭贷款买房子一样,我们是承租方,银行是出租方,房子就是租赁资产.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有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符合下列义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是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限制,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承租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做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最低租赁付款额,是指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加上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额.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是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的,购买价款应当计入最低租赁付款额.
  或有租金,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销售量、使用量、物价指数等)为依据计算的租金.
  履约成本,指租赁期内为租赁资产支付的各种使用费用,如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最低租赁收款额,指最低租赁付款额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对出租人担保的资产余额.
  经营租赁者只是租用别人的资产,定期付租赁费,就像我们租别人的房子只需要付租金一样.资产的保养、维护都归出租方,因为他们才是资产的主人.
  融资租赁者却是由于种种原因无法一次性支付购买资产的费用.于是向出租方提出融资请求,先将资产拿来用,在约定的租赁期内分期支付资产的价款.对出租方来说,他相当于提供了给承租方一笔贷款,不过贷款的形式是资产形态,在每一个收租的日子收取的租金包括两个部分:资产的本金、出租方垫付资产本金而要求的利息.融资租赁实质上是一种融资行为.好像我们向银行按揭贷款买房子一样,我们是承租方,银行是出租方,房子就是租赁资产.
  主要区别在于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
  融资租赁是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的一种租赁
  而经营租赁则是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未转移给承租人的一种租赁
  此外,融资租赁租赁期长,基本涵盖其使用年限;而经营租赁租赁期则较短等【债务重组过程中债务人、债权人发生的相关税费的处理】
  为什么最低租赁付款额中不可能同时包含担保余值和优惠购买价?
  (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加上由
  承租人或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如果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且购买价格特别优惠,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必定会行使这种购买权,则
  担保余值,就承租人而言,是指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在租赁合同中
  没有规定优惠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构成
  承租人最低租赁付款额的一项内容.因为承租人没有优惠购买选择权,所以承租人应保证租赁期满时出租人收回这部分资产余值.这里所指的“第三方”是指与承租人有关的第三方,即在业务经营或财务上与承租人有关的各方,如母公司、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主要原料供应商、主要产品承销商、租赁资产出售方等.
  就出租人而言,担保余值是指就承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这里的“第三方”相当于中介担保人,是指与承租人和出租人均无关,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各方,如担保公司,财产保险公司等.
  为了维护出租方的经济利益,如防止承租方过度使用资产等,出租方在出租资产时要求承租方对融资租入资产到期时的资产余值提供担保.因此产生了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两个概念.
  担保余值的设置,是出租人为了束缚承租人、保障自己利益而限定的一个条款.如果没有限制条款,承租人过渡使用租赁资产,那么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达不到其余值,这样出租人就吃亏了,所以在合同中规定这样的条款.
  比如,假设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对资产余值进行担保,担保金额为10万元,而租赁期满资产余值只有5万元,那么说明承租人过度使用资产而使资产损耗过大,此时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差额5万元,所以这个担保余值应计入承租人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如果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且购买价格特别优惠,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必定会行使这种购买权,不出意外租赁期结束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属于承租人,即使使用过渡账面价值过低损失也由承租人自己承担,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就不会在合同中要求承租人对资产余值进行担保了,故
  债务人在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税费,以及债权人发生的运杂费、保险费等,如何处理?
  债务人在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税费,如资产评估费、运杂费等,直接计入转让资产损益.债权人为受让资产发生的运杂费、保险费等,应计入相关受让资产的价值.

【洒水车租赁合同】

洒水车租赁合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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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水车租赁合同(十)

甲有一房屋欲出租给乙,丙为阻止甲的出租行为,称其愿意以高价租用甲的房屋,致使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没有订立,随后丙借故说不能租用甲的房屋。对此,下列说法中( )符合合同法有关规定
A.因为甲与丙并未签订合同,甲无权要求丙承担合同责任 B.甲可以要求丙承担缔约过失的合同责任 C.甲可以要求丙承担侵权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 D.甲可以选择其一
请高手简单点明理由

选b
合同未能订立不能产生违约责任,由于丙违反了诚信原则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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