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来源:创业测试 时间:2018-11-25 11:00:0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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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共10篇)

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一):

英语翻译
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迅速发展起来,重庆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数量在近几年也呈现“井喷式”的增长.房地产经纪行业是房地产市场经济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如今我国房地产市场买卖进行得如火如荼,但是由于经纪机构自身的特点和发展时间不长而存在着一些不可避免但又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此,要完善房地产经纪法规体系,制订相应管理办法,让经纪行为逐步规范化,走集团化、规模化经营管理之路,促使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最终使购房者的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一定不要在线翻译的那种哦,有很多错误.弄好了追加哈,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real estate industry, the real estate intermediary service institutions has developed rapidly, the number of Chongqing real estate intermediary also appear "blowout" growth in recent years. Real estate brokerage industry is an integral part of the economic chain of the real estate market, now China"s real estate market sale is going like a raging fire, but the agency has its own characteristics and development time is not long, there are some inevitable but problems can not be ignored. Therefore, to perfect the real estate brokerage system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formulate corresponding management measures, let the agent behavior gradually standardized, take the group, management scale road, to the real estate brokerage industry healthy development, specification, finally make the rights of property buyers to obtain the practical safeguard.

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二):

经济法 企业破产法
与《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相比较,《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破产的规定有哪些特殊之处?
  A.仅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破产原因
  B.破产宣告前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C.清算组成员须包括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人员
  D.破产清算时应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息

《商业银行法》第71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可见《企业破产法》规定的企业破产的原因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偿债能力,所以A是两者的不同之处;《企业破产法》第107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根据该条规定,企业破产只需要人民法院宣告,而商业银行破产还需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故B是两者的不同之处;《企业破产法》第24条规定:“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所以商业银行破产的清算组的组成和企业破产的清算组的组成是不一样的,故C为两者的不同之处;《商业银行法》第71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可见《企业破产法》中对于破产财产的分配根本就没有设计到本金和利息问题,所以D项也是二者的不同之处。所以本题选ABCD.

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三):

一般纳税人税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每月流程是不是这样的啊:1.月初抄报税  2.报地税,报企业所得税3.月底认证发票
【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填写好所得税报表后,和申报综合税一样交给申报员(二)申报程序
1、为提高为纳税人服务质量,提高纳税人申报质量,我局继续推行申报前预审制度,请年度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亏损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和汇总纳税企业,在2010年4月20日前将汇算清缴资料报予税收管理员处预审,预审后再进行网上申报或手工申报。
特别提示:符合预审条件的企业需在2010年4月20日前将汇算清缴资料报予税收管理员处预审,预审后再进行网上申报或手工申报。
2、网上申报的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3日内将汇算清缴纸制申报表及其他资料报送至税收管理员处;手工申报的企业先将汇算清缴资料报送至主管税务所税收管理员处,再进行手工申报,完成申报后将纸制年度申报表交回。汇算清缴的纸质申报表及各项资料请设置为A4规格纸报送,并加盖企业公章和税收管理码章(七位税务代码章)。
特别提示:汇算清缴的纸质申报表及各项资料请设置为A4规格纸报送,并加盖企业公章和税收管理码章(七位税务代码章)。
3、经税务机关审核后,需办理退税的企业,在完成年度申报后即可向我局提出退税申请,并按照退税要求办理退税手续。
特别提示:需办理退税的企业,在完成年度申报后即可向我局提出退税申请。
(三)报送资料
1、企业报送汇算清缴纸质申报表及资料时,应按照“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资料清单(居民企业适用)”准备提交的相关资料,并提供“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资料清单(居民企业适用)”一式两份(“资料清单”可从我局网站下载)。受理人员进行资料审核并在两份清单上履行接收手续后,将“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资料清单(居民企业适用)”退还企业一份。
特别提示:以上汇算清缴需报送的表、证、单、书,请登录我局网站下载。我局网址:登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www.bjsat.gov.cn),点击“区县分局”中的“直属分局”(请不要直接搜索“直属分局”)。
2、符合条件的企业必需报送中介机构出具鉴证报告
(1)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涉税事项附送中介机构鉴证报告的通知》(京国税发[2008]399号)的规定,凡发生下列事项的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应附送有法定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a.当年亏损超过10万元(含)的纳税人,附送年度亏损额的鉴证报告;
b.当年弥补亏损的纳税人,附送所弥补亏损年度亏损额的鉴证报告,以前年度已就亏损额附送过鉴证报告的不再重复附送;
c.本年度实现销售(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纳税人,附送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鉴证报告。
(2)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切记一定要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3)鉴证报告应注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项目的,应列示包括所得税调整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等内容的调整事项说明,不符合要求的鉴证报告我局将予以退回,重新报送。
(4)鉴证报告应符合《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基本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9]149号)的有关规定。
特别提示: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切记一定要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另,不符合要求的鉴证报告我局将予以退回,重新报送。

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四):

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这表明
A.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B.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同的
C.劳动者的权利得以实现 D.劳动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A




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五):

棚户区改造涉及什么问题【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划》等.

(五)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有关棚户区改造的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的意见》(晋政发[2006]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的指导意见》(试行)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严格控制棚户区改造住宅户型建设标准的通知》(晋建房字[2006]434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07〕23号)、太原市规划局编制《太原市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等.

四、棚户区改造所涉主要当事人及法律关系

   (一)棚户区改造所涉法律关系的主体

    根据棚户区改造的实际情况,其中所涉主体主要有被迁人、开发商及政府.另外还有实施拆迁的拆迁执行人、政府具体负责的主管部门、社会中介机构等.被迁人主要是指居住在城市规划区内属棚户区的居民、房屋承租人、企事业单位以及属“城中村”情况的农民.此种主体不可谓不多,也不可谓不复杂.开发商是指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和资质,具备开发能力,能够提供回迁住房,并在拆迁地址上进行工程重建的开发单位.它的存在形式主要是房地产开发公司,也包括具有建筑资质的其他工程建设单位.政府在棚户区改造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其在改造中的特定职责和身份属性.除了在宏观方面的法规政策制定及资源配置外,整个棚户区改造能否得以顺利实施,政府在微观方面的指导与协调功能也不容忽视.

    由于棚户区改造涉及的主体较多,因此法律关系相对复杂.这其中包括:政府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的行政指导与行政强制法律关系,开发商与政府的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法律关系,开发商与拆迁人的拆迁补偿法律关系,开发商与实施拆迁人的委托法律关系等.在所有的这些棚户区改造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中,起主导或决定性作用的,应该是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法律关系和拆迁补偿法律关系.

(二)棚户区改造所涉法律关系

1、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法律关系

由于确定为棚户区的地块多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区域,加之历史原因,情况较为复杂.按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棚户区改造所涉及到的土地一般都由政府土地收储中心收回,然后或划拨或公开拍卖.而棚户区的土地使用权状况是: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权、无土地使用证但能证明其来源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无任何正规手续的土地使用权、因旧城改造而变为城市居民的农民的原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因此涉及到的土地使用权关系非常复杂,理顺其中的各种关系是保证棚户区改造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但一个总的前提是,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将该土地使用权合法化或者市场化,方能使之进入棚户区改造的范围中.

    2、拆迁补偿法律关系

城市改造的拆迁工作一直以来就是城市化进程的一大障碍.因为一方面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共利益维护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保障.很多棚户区改造项目难以顺利进行,中途搁浅,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拆迁工作未能达到预期目的造成的.由于法律的不完善或执法、守法标准不高,在拆迁中双方有法不依,野蛮拆迁、暴力抗法现象时有发生;在实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拆迁方式时,双方对合同中的约定条款达不成一致或理解不同导致的纠纷层出不穷,这对城市整体规划的实施以及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都造成了很大的破坏和阻滞.

    五、对政府处理棚户区改造中面临的实际问题的建议

    (一)妥善处理被拆迁人与政府间关系

    被拆迁人对政府的拆迁工程不理解,认为政府是为开发商服务的,开发商拿政府的“民心工程”做“挡箭牌”.对于被拆迁人的这种不理解情绪,律师建议:棚户区改造的各个环节“阳光作业”,真正把好事办好.改造的前期准备阶段,要充分调查论证,听取被拆迁人的建议,让被拆迁人选出自己的代表,必要时可举行听证,使政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达成认识上的基本统一,这样就会形成被拆迁人内部之间的相互宣传,使被拆迁人产生确信,从行动上形成统一,有利于后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要及时纠正被拆迁人的片面认识

    被拆迁人往往拿出法律体系中的一部或对自己有利的,一点盖全,过分强调权利,而忽视自己的义务,即被拆迁人只拿《物权法》说话,形成对立情绪.其实政府和被拆迁人的权利义务是统一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作为政府,应该加大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厚此薄彼.律师认为:棚户区改造涉及的法律范围广,涵盖行政法、民法等领域,但其“行政属性”更强,需要政府充分发挥行政效能,采取合理合法的措施,真正取信于民,在棚户区改造中驾驭全局,办成政府的“德政工程”.

    (三)正确处理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

   政府和开发商关系“混同”,拆迁人和开发商是两个法律主体.实践中,政府和开发商关系往往模糊不清,造成被拆迁人误解,开发商的一些不当行为让政府来“买单”,让政府背黑锅.在棚户区改造的工作人员,辛辛苦苦,却落下骂名,我们政府要规范各环节的权利义务,明确责任,避免误会,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拆迁方式方法应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开发商过早介入,形成“越位”,在利益的“博弈”中,被拆迁人感觉到“势单力薄”,形成对立情绪.棚户区改造中涉及的被拆迁人情况复杂多样,有集体的、个人的、建筑有违章的、临建的等等,拆迁方案不可能搞“一刀切”,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比如:“温情拆迁”可以借鉴.

    (五)对落实拆迁政策的建议

    构筑棚户区改造“全面质量控制”体系,政府从质量、安全、成本、利润及和谐指数进行目标控制、监管,制定相关的评估办法,堵塞漏洞,真正把政府的棚户区改造政策落到实处.

    六、律师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

   政府在棚户区改造的全过程中,应该有律师的身影.包括方案的起草、制定、动迁、回迁等,应设立“棚户区改造,律师咨询服务”办公室,接待群众咨询,解答百姓疑问,参与律师见证,帮助起草合同等,架起棚户区改造的法治桥梁.

    1、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有法律专业知识,可以参与政府对棚户区改造前期的规划,方案的起草和制定,避免法律风险.

    2、律师参与,一手牵着政府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一手牵着百姓千万家.可以加强法制宣传,使居民知法懂法,以理性表达合理要求.人常说:无知者无畏,因为不懂法,造成个别被拆迁者的对立情绪,采取一些不理智的过激行为;形成一厢情愿的被动局面.

    3、律师参与,可以让居民感到有主心骨,有了“贴心人”,能够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律师深入到百姓当中,让百姓感觉到法治的温暖,有利于工程的顺利进行.

    4、律师参与,能够及时了解居民诉求,与政府沟通,上通下达,把某些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使政府放心,百姓满意.

    5、律师参与,可以发挥其专业智慧,使棘手的个性问题、特殊矛盾能够顺利解决;比如:小产权房、存在抵押、公房等等.

    6、律师参与,可以帮助百姓解决在拆迁过程中引发的其他民事纠纷,如:子女分家析产、产权认定等,使暴露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和应对.

    7、律师参与,有利于百姓在选择、签订合同等问题上予以引导、支持和把关,防止隐患的发生,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8、律师参与,有利于后期工作的开展,使社区治理能够可持续发展.

   总之,棚户区改造,真正架起了法治的桥梁,彰显了法治的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是我们律师在法治建设中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我们有义务、也有能力让棚户区改造真正成为政府的德政工程,百姓的暖心工程,社会的和谐工程.

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六):

多选题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
A 保险公司 B 农村信用合作社 C 城市信用合作社 D 银行

除了保险公司其他三个.BCD

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七):

某中介服务机构项目所涉及的金额按一定比例收取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1万元(含)以下收取50元;
1万元以上,5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收取3%;5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收取2%,现有一服务项目所涉及金额为10万元,那么,所收取的服务费应:
A、2250 B、2500元 C、2750 D、2000元

1W以下 50
1-5W 40000*3%=1200
5-10W 50000*2%=1000
三项相加,2250,选A

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八):

英语翻译
Channel members
Distribution channels can thus have a number of levels.Kotler defined the simplest level,that a of direct contact with no intermediaries involved,as the "zero-level" channel.
The next level,the "one-level" channel,features just one intermediary; in consumer goods a retailer,for industrial goods a distributor.In small markets (such as small countries) it is practical to reach the whole market using just one- and zero-level channels.
In large markets (such as larger countries) a second level,a wholesaler for example,is now mainly used to extend distribution to the large number of small,neighborhood retailers or dealers.
In Japan the chain of distribution is often complex and further levels are used,even for the simplest of consumer goods.
In Bangladesh Telecom Operators are using different Chains of Distribution,especially "second level".
In IT and Telecom industry levels are named "tiers".A one tier channel means that vendors IT product manufacturers (or software publishers) work directly with the dealers.A one tier / two tier channel means that vendors work directly with dealers and with distributors who sell to dealers.But the most important is the distributor or wholesaler.
The internal market
Many of the marketing principles and techniques which are applied to the external customers of an organization can be just as effectively applied to each subsidiary"s,or each department"s,"internal" customers.
In some parts of certain organizations this may in fact be formalized,as goods are transferred between separate parts of the organization at a `transfer price".To all intents and purposes,with the possible exception of the pricing mechanism itself,this process can and should be viewed as a normal buyer-seller relationship.The fact that this is a captive market,resulting in a `monopoly price",should not discourage the participants from employing marketing techniques.
Less obvious,but just as practical,is the use of `marketing" by service and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to optimize their contribution to their `customers" (the rest of the organization in general,and those parts of it which deal directly with them in particular).In all of this,the lessons of the non-profit organizations,in dealing with their clients,offer a very useful parallel.

渠道成员
分销渠道,从而有一些的水平.科特勒定义最简单的水平,即直接接触,没有中介机构参与,为"零级渠道.
下一阶段,"一个级别"的渠道,功能只有一个中介机构;消费品零售商,为工业产品分销商.在市场规模小(如小国)这是实际将达到整个市场只使用一个和零级渠道.
在大型市场(如较大的国家)在第二个层次,批发商举例来说,现在主要用于扩大分配给大量的小,居民委员会零售商或经销商.
在日本分销链往往是复杂的,并进一步利用水平,即使是最简单的消费品.
在孟加拉国电信运营商使用不同的链的分布,特别是"第二个层次.
在IT和电信行业层面被命名为“三级” .一级渠道意味着厂商的IT产品制造商(或软件出版商)的工作直接与经销商.一层/ 2层通道意味着,供应商直接与经销商和分销商谁卖给经销商.但最重要的是分销商或批发商.
国内市场
许多营销原则和方法是适用于外部客户的一个组织就可以有效地适用于每个子公司,或每个部门的,"内部"的客户.
在一些地方的某些组织这可能实际上是正式的,如货物移交部分之间的单独的组织在一个"转让价格.所有意图和目的,可能的例外的定价机制本身,这一过程可以而且应该被看作是一个正常的买方与卖方的关系.事实上,这是一个垄断市场,造成了"垄断价格,不应该阻止与会者雇用营销技巧.
不那么明显,只是作为实用,是利用"市场营销"的服务和管理部门;优化他们的贡献,他们的"顾客" (其余的组织一般,而这些部分的直接处理与它们在特别是) .在所有这些方面,教训,非营利组织,在处理他们的客户,提供一个非常有用的平行.

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九):

2012年8月22日,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提出“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这表明,政府
①强化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②不应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尊重市场主体权益  ③宏观调控要以经济手段为主,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为辅 ④减少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加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A.①④ B.②④ C.③④ D.①②

A




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十):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更好地提高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的能力和效率,今年两会出台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而不仅仅是像过去一样,简单地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这表明 (  )
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发展的动力      
②不同的立场、观点影响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
③认识具有反复性和无限性            
④正确的认识都是直接从实践中获得的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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