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音乐统考控制线

来源:百科 时间:2017-05-10 12:14:45 阅读:

【www.zhuodaoren.com--百科】

【篇一】:2016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招生音乐专业省统考音乐基础知识试卷

【篇二】:河南省2016年艺术生省统考专业合格线

【篇三】:2016年河南普通高招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公布

2016年河南普通高招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公布

为了方便考生报考,精品学习网整理了2016年河南普通高招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请考生及时查看。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2016年音乐类(含声乐、器乐、舞蹈)专业的河南省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音乐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专业省统考)。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分为笔试和个体测试两部分。考生于2015年12月19日凭《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在省辖市招办、省直管县(市)招办设置的考点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笔试。个体测试分市分批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考试。考生应于2015年12月30日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专业个体测试具体分批时间。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四科,即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20分、10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和视唱为现场个体测试科目。

(一)声乐

声乐考试的曲目要求思想内容健康,可以是中、外各种不同题材,不同体裁,不同风格的歌曲。

考生自选一首曲目(歌曲或戏曲片段),主要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试(通俗唱法考生自备伴奏CD,其他考生自备演唱歌曲五线谱乐谱,统一钢琴伴奏)。

声乐主科考试主要从考生声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二)器乐

乐器品种主要包括各种键盘乐器、各种常见常用的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与电声乐器等。

考试的曲目可以是中、外各种不同题材、不同风格的乐曲及练习曲等。 考生自选一首曲目(乐曲或练习曲,除钢琴以外,其他考生自备乐器)。 器乐主科考试主要从考生演奏姿势和方法、演奏技巧、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三)舞蹈

舞蹈体裁主要包括: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等。 舞蹈主科考试需要进行基本功测试和舞蹈剧目片段表演。

舞蹈基本功测试包括集体测试和个人测试两部分。集体测试内容主要有软开度(下竖、横叉,下竖叉同时搬后腿;下腰)、控制(面向一点分别搬前、旁、后腿并控制)、点翻、四位转。个人测试由考生将舞蹈的基本技巧动作大跳、平转、倒踢紫金冠、串翻、双飞燕,男生另外加旋子等技术技巧组合展示。

舞蹈剧目片段表演是测试学生的肢体艺术表现能力。舞蹈剧目片段表演由考生自选,剧目时间控制在2-3分钟以内,考生自备音乐伴奏CD(考试用舞曲应为A面第一首)。

舞蹈主科考试主要从考生形体条件、基本功、表现能力、选跳作品难度、韵律感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舞蹈基本功测试要求考生必须穿着形体服进入考场。

(四)视唱

视唱即看谱即唱。视唱考试主要从考生音准、节拍节奏、视谱能力、表现能力四个方面进行考核。为了准确地测试出考生读谱视唱能力、音准、节奏、音乐感觉等方面的综合音乐素质,视唱试题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等级视唱题分值及难度标准:最高分为40分。试题为五线谱,难度设置在两升两降调号范围以下的各类调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视唱,两种唱名法分值相同。

B等级视唱题分值及难度标准:最高分为35分。试题为五线谱,难度设置在一升一降调号范围内的各类调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视唱,两种唱名法分值相同。

C等级视唱题分值及难度标准:最高分为30分。试题为五线谱和简谱两种记谱法显示,难度设置在无升降号范围内的各类调式,以规整节奏为主,辅以一定难度的节奏类型,考生可选择五线谱或简谱,分值相同。

D等级视唱题分值及难度标准:最高分为20分。试题为视唱和节奏两部分(两部分都必考):(1)视唱试题为五线谱和简谱两种记谱法显示,难度设置在无升降号范围内的各类调式,以常见简单节奏为主,旋律平稳进行。考生可选择五线谱或简谱,分值相同。 (2)节奏试题为常见简单节奏型,无复杂节奏型。

(五)听音记谱

主要考核考生对音高、音调的听辨和记写能力。

听音记谱采用简谱或五线谱两种记谱法记谱。考生在收听用钢琴弹奏的录音时,根据标准音听辨记写单音、双音、旋律片段等。

河南省音乐统考控制线。

(六)乐理基础知识

乐理是学习音乐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基本理论知识。参考李重光的《基本乐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基础知识考试指南》(河南省教育学会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专业委员会编)及现行中学统编教材。

三、命题原则

(一)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

(二)坚持正确的导向,依据专业考试科目,体现出学习音乐类专业对考生所具备的基本专业要求。不出偏题、怪题。

(三)坚持标准,难易适度。题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客观准确测试出音乐类专业考生的基本素质和技能,有利于高校选拔专业优秀学生。

四、考试要求

(一)声乐

1.声音条件

(1)音质纯净,声带闭合良好,声音转换灵活,音色变化自如,无发声障碍和喉疾病变。

(2)声音具有明暗、浓淡的可塑性,表现能力强。

(3)音域较宽。

(4)音量适中、歌唱性强。

2.歌唱方法正确,歌唱状态良好,咬字吐字准确、清晰。声音转换灵活,音色变化自如。

3.所演唱的歌曲有一定表现力,艺术处理恰当,整体表现效果好。

4.作品的艺术性较强,并具有一定难度。

(二)器乐

1.演奏姿势和演奏方法正确。无论弦乐器、吹管乐器、弹拨乐器,在持弓、运弓、持琴、手形、口形、指法、演奏动作、坐立姿势等方面都比较规范。

2.演奏者对音高和节奏表达准确。

3.有一定的演奏技巧,基本功扎实,各种技巧表现准确,演奏熟练完整。河南省音乐统考控制线。

4.表现力强,对作品风格、速度、力度等方面的把握和处理准确得当,有较强的感染力,整体效果好。

(三)舞蹈

1.形体条件好,身体素质和身高、五官、体形等条件具备学习舞蹈的要求。

2.通过较好的掌握和完成舞蹈上的一些技巧体现自身的柔韧性、稳定性和灵活性。

3.肢体语言表现力强,对选跳作品的风格、思想情感把握较为准确,作品技术与艺术等方面结合的较好。

4.选跳的作品编排合理,各种技巧动作的表现和风格感情的把握有一定难度。

5.选跳作品的动作熟练准确、节奏清晰、舞韵协和。

(四)视唱

1.正确掌握音准、节奏,基本做到视谱即唱。

2.熟练掌握节拍、节奏(二拍子、三拍子、四拍子、六拍子)。

3.正确掌握和表现常用的音乐记号(包括力度、速度、装饰音、反复记号、呼吸记号等)。

【篇四】:河南省2016年艺术统考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河南省2016年艺术统考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

为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所有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高水平运动员),以及高等院校经批准组织的单独招生(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提前单独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提前单独招生简称“体育单招”、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盲聋哑残疾生提前单独招生、保送招生以及少年班招生等),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17日9:00至12月4日18:00,其中:艺术类各专业统考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18:00。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河南省音乐统考控制线。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核准的少年班考生除外);

河南省音乐统考控制线。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点设置 报名点设置一般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县级招办负责设置,也可由省辖市招办统筹安排本市内的报名点设置工作。市或县级招办根据学校分布及考生人数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报名点。报名点应设在当地招办和经教育行政机构审批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学校报名点只接受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应届生报名,不得接受无本校正式学籍的考生报名;往届生和社会考生的报名由招办直接负责,报名点一般应设在当地招办服务大厅。如当地招办委托学校设置社会考生报名点,使同一学校既承担本校应届生报名的任务,又承担社会考生报名任务的,在管理上应视为两个报名点,即“一校两点”,应届生报名点名称为学校,社会生报名点名称为当地招办,其编号、报名对象、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均应明确区分,不得混淆。

各县(市、区)拟设定的报名点须报市招办审核同意,市招办将审定的报名点汇总后报省招办普招处备案。报名点应张贴《报名须知》,配备必要的设备,做好考生服务咨询和帮助。

五、报名地点及手续

(一)我省户籍的应届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如户籍地、学籍地分属不同考区,特殊原因需要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户籍所在地县、市两级招办同意后方可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应届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现就读地与户籍地一致的,可在户籍地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

(二)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及其他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或其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三)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地招办或其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证明。 (四)户籍在我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考生,如在我省报考,须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或其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读学校所在地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档案资料等。

(五)根据《河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精神,在我省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须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随学籍所在的学校参加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在当地的住所和就业证明。

(六)在我省就读的台湾省籍考生,在学籍所在地随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相应的户口簿。

(七)在河南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在定居地县(市、区)招办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暂住证不作为报考的依据。

(八)报考重点大学少年班的考生(含中科大创新试点班),在中学学籍地随本校应届生报名。河南省音乐统考控制线。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招生院校出具的准考手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六、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即:考生通过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向学校或报名点交验报名所需证件,采集照片、指纹、身份证信息(信息采集办法另文下发)。

(二)落实高考报名与普通高中学籍信息“硬挂钩”的办法,报名系统通过考生身份证号将网上报名信息与普通高中学籍信息进行对接,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学籍地报名,必须做到学籍号、报名序号、县区代码相一致,不一致的提出警告信息,提交学籍管理部门进行核查;往届生在户籍地报名,必须做到报名序号与户籍地县区代码相一致,不一致的由报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核查。

(三)为了进一步做好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规范考生资格审核,按教育部要求,户籍地代码采用国家统计局最新的《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替换原有的县区代码,并要求考

生填写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等。考生及家长的户籍地代码含有城乡区分信息,户籍地代码不属于农村而考生类别填写为农村应届或农村往届的,报名系统将提出警告信息;考生类别不属于农村应届或农村往届而申报相应农村专项计划资格的,系统也将提出警告信息。因考生本人报名信息填写差错造成相关专项计划报考资格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同时符合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报名条件的(对口招生报名文件另发),考生只能选择其一报考,二者不得兼报。 (五)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服装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和体育舞蹈类。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至少选择参加其中一类专业省统考,音乐、美术、书法类之间不得相互兼报,但这三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余艺术类兼报,其余艺术类之间也可兼报。

七、报名资格审核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和县(市、区)招办以及报名点学校负责。应届生的资格审查由报名所在学校负全责,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予以督查、复核。往届生等社会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市、区)招办负全责。实行报名工作岗位责任制,报名点资格审查人员负主要责任,报名点负责人和招办主管人员负领导责任。出现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将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各级招办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资格审核办法,严格履行报名手续,严格审核工作流程。考生资格审查一律出示证件原件,同时上交各类证件的复印件,经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县(市、区) 招办留存备查。对需要上报的证明材料原件,应按要求上报。对考生报名信息必须逐项审核,确保内容准确、完整。对考生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要依据户口薄、学籍表等进行比对;考生父母栏填写为其他监护人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已身故的,应明确填写已故;对无故缺项或所填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必须查清。

重点加强对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考生、往届生、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高校退学考生、非学籍所在地报名考生、我省户籍但在外省就读考生、外省户籍随迁子女的报名资格审查,杜绝各类违规报考。对往年已被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考生,如考生未在学校报送的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名单中,考生须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不能提供未报到证明的,须上交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完整的纸介质档案。对于同等学力报考的,应深入了解并切实查清考生接受教育经历,严防弄虚作假。

官网:

对于涉及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警告信息,各地要加强核查,保护农村考生的利益,既要避免符合条件的考生因误填而失去资格,也要防止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得相应资格。

省招办对全省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核验,对核验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反馈给市、县招办逐一查清,并书面报告省招办再次核验、确认,直至全部正确无误。

八、报名信息公示

报名结束后,分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打印考生基本情况表(包含考生的姓名、照片、身份证图像、民族、考生类别等基本信息),由班主任和语文、数学、外语任课教师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分别在学校和班级进行公示;在县(市、区)招办报名的考生的公示信息,由县(市、区)招办负责,在辖区各中学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3月7日至13日,要同时公布省(0371-68101503、68101523)、市、县三级招办举报电话。公示期间,各级公布的举报电话要安排专人接听、记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查清,认真处理。公示期满后,由报名点负责人(中学校长或县、市、区招办主任)分别签字确认。

九、报名收费 继续执行河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价费字

【2000】145号)、河南省财政厅(豫财预外字【2000】21号)、河南省教育委员会(豫教财字【2000】59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08]52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即报名费每生15元、考务费每生每科12元、电子信息采集费每生12元。除上述费用外,其中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每个艺术专业类别的专业省统考考务费100元;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专业体育术科考试费50元;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等单招收费待国家文件明确后我省按规定执行。 考生报名考试费由县(市、区)招办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统一上缴省招办,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服装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的专业省统考考务费由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在考点交纳。

各地要严格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和电子信息采集费,不得多收费、乱收费或搭车收费。

体检费由实施体检的部门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shenghuo717301/

推荐访问:2017河南省音乐类统考 河南省音乐统考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