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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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人力资源篇1:2017河北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131人】


教师招聘网权威发布2017河北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131人】,更多2017河北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131人】相关信息请访问教师招聘网。
【导语】2017河北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31人,报名时间:9月6日9:00-9月10日17:00,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用人急需,拟为市直部分事业单位(保定外国语学校、保定铁路第一中学、保定市青年路幼儿园及市直属第一、第二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31名(中学及幼儿教师30名、医务人员1名),并代为莲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代为竞秀区招聘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26名,总计157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保定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应聘市直属第一、第二幼儿园及竞秀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岗位为保定市(含定州和雄安新区)户籍或生源地〕;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其中教师资格证《岗位信息表》中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明确要求的按照平行或下行原则掌握(不含高校、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如: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者可应聘中学或小学教师岗位,但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者不能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等。专业审核以毕业证所标专业为准。
5、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无年龄要求的掌握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即:1981年9月6日(不含)至1999年9月6日(含)之间出生的。计算年龄、任教期限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6日。具体计算方法为:从2017年9月6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时间为准)人员不得应聘或不在本次应聘范围之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
(1)应聘市所属及莲池区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3:1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
(2)应聘竞秀区所属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医务工作人员的,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不足3:1时,经竞秀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为2:1,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空出的指标,根据工作需要可在所有医疗技术岗位内调剂,具体做法是:分岗位递补结束,在所有医疗技术岗位取得有效成绩但未被聘用的人员中,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依次确定调剂拟聘用人员(即:同一岗位1次只递补1名成绩最高的,所有医疗技术岗位最好成绩递补后若仍有空余指标时可循环进行),拟调剂岗位将适时公布。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调剂聘用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3)网上初审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进行。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bd.lss.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3、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9月6日9:00-9月10日17:00。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保定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并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缴费后请考生再次登录系统查看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报名考试。
(6)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且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考生可以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交费: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12:00。缴费成功需要开具发票的,请于2017年9月17日笔试结束后12:30分前到考点办公室凭《笔试准考证》开具发票。
(7)特殊情况报名考务费可予以减免,减免对象及办法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2017年9月17日笔试结束后12:30分前到考点办公室审核并办理减免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等,及时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面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交费成功后,于2017年9月12日 9:00—9月13日17:00,从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7年9月17日9:00-11:00,共12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需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携带《笔试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参加考试,但在考试结束后必须即时到考点办公室照像备查,拒不照像备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更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5、笔试科目:①教师类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②医务类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其中,①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②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中小学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③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等。
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各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分别约占卷面分值的50%左右。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
6、笔试分别按教师类(不分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医务类设置最低分数线,其数值为同类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取消后续资格。
7、考试结束后请考生于9月18日左右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1、市直所属和莲池区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竞秀区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暨进入面试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且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程序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无论哪一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2、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
时间:2017年9月20日-21日 9:00-17:30。
地点:保定市人才大厦一楼大厅(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东二环与七一路交口东南角。参考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7路、客运中心乘56路;市内乘29路、22路等,东二环七一路口下车)。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户口本、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7年9月26日9:00-27日17:00登录“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9月29日;
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法:
(1)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面试方法为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整)天、试讲同一内容。应聘此类岗位所有专业的所有考生均不得也不需要将乐器、体育器材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2)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面试方法为说课加技能展示,时间共25分钟。方法、时间及所占分值分别如下:说课(50分),考生进入此环节后面试前有14分钟的准备时间。说课内容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技能展示(50分)。其中,①情境主题画(15分)。应聘此类岗位的考生统一集中进行,考生根据出示的情境进行绘画,时间10分钟。招聘方提供绘画纸,考生自备其他绘画用具(注:考生只能在画纸上填写顺序号,署名者该项内容不计成绩);②即兴弹唱(20分)。弹唱曲目在中国幼儿歌曲中随机选取1首,用边弹边唱的形式展示。③形体体操(15分)。考生表演自选舞蹈,自备以优盘为载体的乐曲(同时在自己电子邮箱内备存一份);④特长展示(不设分值,只作为评委打分的参考)。在即兴弹唱、形体体操中的某一环节中,每名考生可附加展示一项特长,所需乐器等器材由考生自备。除情境主题画在10分钟内集中完成外,其他环节总计15分钟,各环节间的转换由考生自行掌握,但总体不得超时。
(3)应聘医务类岗位(包括市直及竞秀所属)的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时间8分钟,需回答3道题(所有考生上午一次性入闱)。
3、面试时,所有面试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
4、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或同一专业面试结束后公布一次面试成绩。其中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得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个人有效总成绩=笔试得分×50%+面试(试讲)得分×50%。
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有效总成绩。
四、体检
(一)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有约定的首先按其约定,其它的按学历层次高的、面试成绩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者。2017年9月30日左右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合成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
(二)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三)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五、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其中,不合格者要详细说明原因。考生自接到考核通知起无特殊情况,最迟15个工作日内应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无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 公示、聘用等
(一)公示
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办公地点和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二)递补
1、应聘市直所属及莲池区所属事业单位:因体检不合格而取消聘用资格或在体检期间自动放弃而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考核期间自动放弃及考核不合格的、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竞秀区事业单位的:在考核、体检、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或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应聘该岗位或调剂岗位考生的有效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
(三)选岗(仅限于竞秀区医务岗位)
由竞秀区卫生局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分岗位(含调剂后)依据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选岗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选岗的时间、地点、要求等由竞秀区具体拟定并另行通知,无故不按时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市属单位报市人社局审批,区属单位报区人社部门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之后办理增编、增资、调配等手续。
(五)报到
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应及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15个工作日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试用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同时,严格执行保密等规定,在试卷印制、运输等环节,建立严格的责任保障机制,确保不发生泄密等事故。
咨询电话(建议遇有不清楚问题对口咨询):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 5037344
保定市政府办公厅:0312-3088355
保定市教育局: 0312-2065059
莲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5077083
莲池区教育局: 0312-5078604
竞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5907860
竞秀区卫计局:0312-308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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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保定人力资源篇2:2017河北保定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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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河北保定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小学教师招聘100人,报名时间:8月11日——8月15日,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满足我县教育系统用人需要,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高中教师20名,初中教师30名,小学教师50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超同志任组长,副县长魏彦茹同志任副组长,人社、教育、财政、编办、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蠡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苑东念同志兼任,工作人员分别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局、教育局、监察局等部门抽调。
二、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说课)相结合的方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蠡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蠡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中学历及所学专业要求(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初中、小学岗位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现在蠡县公办学校连续任代课教师5年及以上的,报考小学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
6、具有报考学段相应及上行教师资格(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初中、小学岗位可先参加考试,非个人原因到岗一年内必须通过教师资格认证;现任代课教师可先参加考试,非个人原因到岗一年内必须通过教师资格认证);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现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需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0日,在保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蠡县人民政府网、蠡县电视台、蠡县人民政府、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蠡县教育局公开栏发布,并视情况在保定日报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办法
(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某一岗位报名应聘人员不足1:3时,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调整为1:2,调整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空出的计划调整到其他岗位,并予以公示。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1日——2017年8月15日。
报名地点: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7年8月11日——2017年8月15日,应聘人员持本人毕业证、报到证(现在蠡县公办学校任代课教师5年及以上的,可凭全日制中专学籍档案及招生部门出具的国家统招生证明代替)、教师资格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下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复印件请用A4纸)报名,并填写《蠡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填写《蠡县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三份),依据冀价行费函[2006]10号文件执行收取报名费每人100元。
六、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①应聘高中、初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改革、教育理念、教学教法等)。
②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其中,013号岗位小学语文、数学学科知识各占50%。
③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l7年8月20日9:00——11:00。
3、笔试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17年8月19日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领取地点: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报名地点相同)。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按《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因故未带身份证者可允许先参加考试,待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相备查。考试开始信号发出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考试结束前中途不得提前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带出场外。
5、笔试题型为客观题,采用答题卡答题的形式(答在试卷上无效)。
6、考试结束后,拟当日在考点、蠡县人民政府网、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蠡县教育局公开栏发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l、按招聘岗位数l: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方法:2017年8月27日;面试方法为说课,每人10分钟,说课内容在报考学段现行教材中,临时抽取。同一专业、同一内容、连续完成。其中,应聘013号岗位说课内容在小学语文教材中抽取。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2017年8月26日,领取地点: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报名地点相同)。
3、面试满分100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方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其中,面试得分低于60分者,取消其后续资格。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参加面试人员按《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未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生入闱后,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再私自活动,面试考生私自离开面试区,将被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面试考生严禁将面试题目、备考资料带出面试区。
(三)个人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个人总成绩=笔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
七、考核、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层次高的、毕业时间早的。
2、考核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协调下,由县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核通过考试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作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时,拟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
3、体检由县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办公地点和蠡县人民政府网、蠡县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开栏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及考核、体检不合格者空出的岗位,不再递补。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的确定,由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负责落实,招聘单位适时通知应聘者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自接到报到通知的15日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到岗后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就业者试用期十二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教育局负责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编制、人事、工资、保险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5年内不允许变更工作岗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岗位安排者解除聘用。
九、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凡在报名、考试、面试期间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考试作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举报电话: 0312—6211911)
十一、最终解释权归蠡县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招聘咨询电话:0312—6210996 621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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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蠡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rar
 

保定人力资源篇3:2017年河北保定市三支一扶招募14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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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7]14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 ,结合实际,现就我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2017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数量:保定市100名;雄安新区40名。具体岗位信息见《保定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
保定市生源(雄安新区岗位只限入高校前雄县、安新县、容城县户籍人员报考)2016届、2017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取得相应的学位证明)。
三、服务岗位和服务期限
服务部门主要是乡镇中小学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扶贫机构、农村文化服务机构、乡镇(流域)水利站(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服务期限2年。
四、招募办法
(一)报名。考生于7月12日8时30分至7月14日17时30分,到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一楼大厅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二代身份证(代办人须携带双方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低保证(特困生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寸免冠红底照片两张。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领取《体能测验准考证》。
(二)体能测验。考生凭二代身份证、《体能测验准考证》于7月15日上午7:30入场,入场后认真阅读《体能测验协议书》,确认签字后方可参加体能测验。男性考生体能测验项目1000m跑,4分25秒以内完成;女性考生体能测验项目800m跑,4分20秒以内完成。体能测验合格的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需提交2寸免冠红底照片两张。
(三)笔试。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验》。笔试设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加分项为:1、研究生加5分;2、本科生加3分;3、特困生加3分;4、属地生加3分(属地生即入高校前户口与报考岗位在同一县(市、区)的考生)。空缺的岗位待初选人员名单公布后,经本人申请,根据综合成绩,结合四优先(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原则,进行补录,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公示、体检。笔试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六、其他事项
(一)2017年“三支一扶”计划有关待遇、期满就业、日常管理等事项详见《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7〕141号)。
(二) 招募考试进度请关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bd.lss.gov.cn)。凡考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募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联系电话:0312-5051093
方案由保定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保定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表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shenghuo83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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