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石溪狗王读后感

来源:读后感 时间:2018-09-08 08:00:0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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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狗王读后感(共8篇)

沈石溪狗王读后感(一)

《双面猎犬》的读后感

[《双面猎犬》的读后感]
\x05\x05\x05《双面猎犬》的读后感
说起《双面猎犬》,大家一定都十分熟悉吧?当然再说出作者是沈石溪,大家的表现更是一片沸腾了,对,他是动物小说大王,《双面猎犬》的读后感.其实《双面猎犬》和《混血豺王》应该是一本书,因为《双面猎犬》写的是关于混血白眉儿的身世介绍,《混血豺王》是介绍白眉儿最后经历坎坷,勇敢面对,战胜一切困难,在豺狼之中成了豺王的辉煌历程.
故事主要讲了有一条狗和一条豺生了一只豺狗,名叫白眉儿,后来那条狗因为意外而死了,于是那豺便把白眉儿带回了埃蒂斯红豺群,可不幸的是没过多久那豺也因出血过多而死了,那可怜的白眉儿从此开始了苦难的生活,它到两岁时已经和成年公豺差不多大了,因为豺王害怕将来王位不保,所以找了一个借口把它赶出了埃蒂斯红豺群,正因这样,他投奔了人类,来到了一个农庄,读后感《《双面猎犬》的读后感》.开始主人让它去偷鸡,后来因事情败露,主人便想把白眉儿卖了,可却阴差阳错的被村长买了去,于是它开始了辉煌的猎狗生涯,村长带它出去打猎,都是例不虚发,百发百中.
通过对《双面猎犬》这本书的阅读,我深深感受到了动物世界中的喜怒哀乐,豺王白眉儿从小就饱受欺侮,可它没有放弃,经过次次磨难,它终于成为了一条好猎狗,最后成为一名豺王.我们应该学习它顽强不屈,坚持到底的精神!这是一本好书,希望大家都来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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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05\x05  〔《双面猎犬》的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沈石溪狗王读后感】

沈石溪狗王读后感(二)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五分钟立马回复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既感慨又觉得伟大.感慨的是母狼紫岚为了培养狼王所作出的努力,伟大的是紫岚的母爱.
为了争夺狼王的位置,不惜偏心,坚持不懈.紫岚最偏爱黑仔,把所有的爱都放在他身上,因为他想被野猪撞破肚子的黑桑.她常把乳汁先给黑仔吸个够,其余的给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喝.做得不好就对他又撕又咬,尽管自己心很痛.读到这里,我感受到紫岚非常想完成黑桑的心愿.黑仔很小就敢独自闯荡山林猎食野兔了,紫岚担心黑仔的安全,在地面上寻找野兽的踪迹,很安全,附近没有野兽,但最后黑仔还是被来自天空的金雕雕走了.之后是培养蓝魂儿,蓝魂儿是被铁疙瘩砸在腰际死的.最后培养双毛,双毛有自卑感,紫岚侮辱他,他终于本性发出,并打断紫岚的一条腿.紫岚虽然很痛但是痛得.我为他的坚持不懈而感动.争夺狼王位时,差点打败洛戛,不幸洛戛叫喊一声,双毛自卑感又回来,结果被其他狼吃了.紫岚只好把期望托付给下一代.这是我又为他伤心,这么多次的努力都白费了.
她的母爱也是更加感人,她为了媚媚刚生下的狼崽着想,在太阳下晒了两天,结果被金雕雕走了,和他同归于尽.这是我又非常的感动.在蓝魂儿被铁疙瘩砸住时,紫岚很亲切得舔蓝魂儿,一直守在他身边,为了不让他被猎人嘲笑,一瞬间要断了喉管,尸体带回去埋葬了.这时我心里一阵悲一阵感.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是不变定义,母狼紫岚在母爱和梦想中选择了梦想,但母爱却隐藏在心中.他的努力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他没有放弃,反而勇往直前,这只能够精神是我们的示范也是鼓励.
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她,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狼王梦>>,一个邪恶却辉煌的梦,一段悲惨的生命冲刺
沈石溪的《狼王梦》【沈石溪狗王读后感】

沈石溪狗王读后感(三)

《双面猎犬》读后感450字
急,

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讲述了双面猎犬白眉儿一生经历的苦难及最后牺牲的故事.文中的白眉儿苦难的童年让人感动,读了让我更加了解、关爱动物.
白眉儿是本书中的主人公.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猎狗和母豺相爱,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白眉儿刚生下来,父母就离开它了.虽说是狗和豺的孩子,但是它没有放弃活下来的希望,始终有一种坚持的信念,经历了千辛万苦,最终成为了埃蒂斯红豺群的新一代的豺王.故事最后,它为了解救自己和大家的孩子,纵身跃入了刀山火海,不惜牺牲生命踏入了猎人布置的陷阱.
夏索尔是埃蒂斯红豺的旧豺王,它用心险恶,并且有些自高自大,自以为是,而且很会怀疑别“人”.不过,作为白眉儿的对头,恶有恶报,最终,它还是无可奈何地把王位让给了白眉儿.
书中写了白眉儿苦难的一生,让我联想到了它坚持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吧.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沈石溪狗王读后感(四)

跪求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感悟生命系《五彩龙鸟》读后感1000字!)

 《 五彩龙鸟》读后感
  看完后,我长呼了一口气,开始了深深地思考:一个弱小的种族生存下来了,而一个强大的种族陨灭了,这是为什么呢?也许是因为:强大不是永久的,弱小也不是永恒的,犬齿甲龙的庞大、冷血、麻木在弱肉强食的侏罗纪是巨大的优势,但在黑暗寒冷来临时确是致命的缺陷.中华龙鸟们的翼、亲情却正好相反.所以天空中翱翔着鸟类,不可一世的恐龙却灭绝了.某种“缺陷”也许就是进化的契机,也许就是特殊才能的导火索,也许就是事业的跳板.假如善良是缺陷、诚实是错误、简朴是罪过、温情是弱点,那么人类要一大堆财富又有何用呢?而爱与情感的滋润,却在灾难面前支撑和守护住了整个种族.爱也许是进化的催化剂吧!
  人类从来都没有停止过探究过去的脚步.当然,支配全球陆地生态系超过1亿6千万年之久的重要历史角色——恐龙身上的谜题也常常困扰着科学家们.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娇小的鸟竟然是庞大的恐龙的后代!中国作家沈石溪写的《五彩龙鸟》这本书里写着他对恐龙和鸟儿的关系的看法.《五彩龙鸟》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两只原本种类相近的恐龙,在不同的的遭遇、行为下,它们的后代子孙也有了不同的命运的故事.
  书中的两只恐龙,一只恐龙的后代越来越强大,一只的后代越来越弱小;一只的后代变成了可怕的食肉恐龙,一只的后代越来越瘦小,并长出了彩色的羽毛;一只的后代让自己的卵自生自灭,而另一只的后代却“发明”了抱窝孵卵;一种在陆地上由于食物的缺少而残忍的杀害同伴,另一种因为顾及未出世宝宝的安危而爬到了树上生活;一种冷酷无情,一种感情丰富;一种在侏罗纪大黑暗中彻底灭绝,而另一种却展开双翅,翱翔蓝天,变成了中华龙鸟!
  一切一切都是那么不可思议不错,就是爱产生了这一奇迹.如果,那种恐龙没有“发明”抱窝孵卵;如果,那种恐龙并不在乎它的孩子,不会爬到树上生活;如果,那种恐龙没有亲情,没有感情,那么中华龙鸟就不会存在,人类不会存在,我也就更不可能写这篇文章了.爱是生命进化的能量.
  当大批恐龙在中生代晚期相继退出历史舞台时,人们相信,这种称霸一时的爬行动物已经彻底完结了.其实,恐龙并没有绝灭,它们中的一支或几支,正试图离开陆地向空中发展.
  翼龙类最早具备飞行的“翅膀”,只不过这种翅膀上没有真正的羽毛,翼龙的胸骨很宽,像鸟一样具有龙骨突,但它们不能做长距离飞行,还不是空中的征服者,在没有成为真正的飞行家之前就从地球上消失了.谁是空中的征服者呢?鸟类出现了.
  1996年8月,辽宁省的一位农民捐献了一块化石标本,它体态很小,但形似恐龙,嘴上有粗壮锐利的牙齿,尾椎特别长,共有50多节尾椎骨,后肢长而粗壮.此外,最引人之处是它从头部到尾部都披覆着象羽毛一样的皮肤衍生物.这种奇特的象羽毛一样的物质长度约0.8厘米.科学家们经过认真地研究,确认这是最早的原始鸟类化石,由于是在中国发现的,被命名为“中华龙鸟”.
  爱与感情是高智慧生物不可缺少的.我们的身边有母爱、父爱,有老师的爱、同学的爱,有兄弟姐妹的爱,有陌生人的爱……如果没有了这些爱,你会感觉到什么?一阵冰冷,毫无信任!那是多么可怕的一个场面哪!
  体会爱,付出爱吧!一定不要忘了中华龙鸟的故事.作者说的对——苦难催生智慧,善良净化灵魂,爱永远是最宝贵的、不可替代的生存技巧!
PS:

沈石溪狗王读后感(五)

《动物王国的故事》读后感--李睿哲

[《动物王国的故事》读后感--李睿哲]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童话故事书,讲的是在亚欧大陆中心遥远的普拉森林深处,有一个广阔的动物王国,这是一个拥有几十万公顷的辽阔土地,那里居住着各种各样的动物,它们混合居住在一起,奇妙地和平共处,过着无忧远虑的和谐生活,《动物王国的故事》读后感--李睿哲.主人公珠珠是一只善良可爱的小猪,她和爸爸妈妈生活在美丽的"无忧"镇,12岁那年,珠珠认识了兔仔哥唐杰,从此开始了一段惊险而又快乐的冒险旅途,最后,经过珠珠的不懈努力,终于战胜困难,实现了梦想,铸就了自己的荣誉,读后感《《动物王国的故事》读后感--李睿哲》.读这本书的时候就感觉自己好像也走进了的大森林,神奇而又充满艰辛.珠珠怀着一颗高尚的心,承受着磨砺,它用自己平凡朴素的美德,在逆境中不屈不挠的精神令我非常敬佩.




  〔《动物王国的故事》读后感--李睿哲〕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沈石溪狗王读后感(六)

求 沈石溪 动物小说 题目《混血豺王》.
《混血豺王》 啊
那些是啊

  混血豺王
  沈石溪
  (1)
  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
  一位40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来,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洛戛,快上!”
  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飞出一股黄飙.
  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食草动物群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
  绿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
  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追逐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
  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
  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一条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杜宾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豢养它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用一头牦牛外带七张冬狐皮的昂贵代价,把它从国营农场那位鹰钩鼻的牧羊人手里换了来.它也确实值这笔钱.在它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杂交优势.它体格高大,差不多是当地土狗的两倍;它四肢细长,宽胸窄腰,身体呈漂亮的流线型,奔跑起来快捷如风,即使以善跑著称的长耳兔,一旦被它盯上,也很少有逃脱的;它嘴吻尖长,一口结实的犬牙白得像冰粒,泛动着寒光,能一口咬穿坚韧的熊皮.它长着一身黄毛,光滑得就像用水晶石磨过,还能奇异地变幻色彩:进入红山土地带,它缩紧绒毛,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整个身体就变得金黄泛红;进入枯黄的深秋草原,它蓬松开绒毛,金红色的毛尖下面便是一片纯粹的土黄,这使它很容易蒙蔽猎物.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它跟随阿蛮星已一年多,无数次撵山狩猎,积累了丰富的追捕经验.
  面对四散溃逃的豺群,洛戛就瞄准一只毛色艳红的母豺穷追猛撵,母豺上山它上山,母豺下坡它下坡,母豺钻灌木丛,它也跟进灌木丛,不受任何干扰,一心一意拼命追击.不一会儿,它和母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已经听得见母豺吭哧吭哧的喘息声了.
  母豺拐了个弯,踩着一片罂粟花朝前飞奔,呦欧呦欧,向同伴发出求救的叫声.
  突然,一丛稠密的罂粟花里蹿出一只黑耳朵公豺,斜刺里从洛戛面前蹿过.黑耳朵公豺离洛戛实在太近,豺尾巴几乎蹭着洛戛的狗鼻子了.看起来黑耳朵公豺已累得口吐白沫,似乎还断了一条前腿,歪歪斜斜跑得很慢,几乎一个扑跃就可以咬住那条肮脏的豺尾,仿佛是一个可以白捡的便宜,但洛戛并没有改变自己追击的路线.它明白,一旦它掉过头去追黑耳朵公豺,这家伙立刻会跑得比兔子还快.豺是一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断脚也是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它洛戛产生容易擒捉的错觉,而把那只毛色艳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它已经跑累了腿,假如丢弃跟它同样劳累的母豺,而改追精力充沛的黑耳朵公豺,是无法追撵得上的.
  洛戛仍然紧紧盯着母豺不放.对付豺,重要的就是锲而不舍,穷追到底.母豺的速度渐渐放慢,嚣声也变得低沉嘶哑,凄凄惨惨.洛戛晓得,照这样追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母豺就会累瘫在地,在它凌厉的扑咬下徒劳地挣扎两下,便成为它口中的猎物.
  当它叼着母豺回到阿蛮星身边,主人一定会伸出茧花粗糙的手抚摸它的脊背,赏它一根骨头的.这么一想,它追得愈发起劲了.
  又有两只公豺从山茅草里冒出来,拦在母豺与洛戛之间.豺眼凶光闪烁,张牙舞爪似乎要和洛戛作困兽之斗.洛戛毫无畏惧地迎头冲过去.它晓得,豺不像狼那样有跟猎人和猎犬殊死拼搏的胆魄,豺深知人的厉害,尤其惧怕人手中握有的那杆能喷火闪电的猎枪,只要猎枪炸响,空气中弥散开刺鼻的火药味儿,豺便心无斗志,不敢恋战.再说它洛戛体格高大,这两只公豺果真胆大妄为敢拦住厮杀,也不是它的对手.
  果然,两只公豺见洛戛蹿到面前,呦——地怪嚣一声,分左右两头逃进草丛.
  洛戛看都不朝两只色厉内荏的公豺看一眼,狗尾巴平平地和脊梁形成一条直线,脚下生风,继续朝疲于奔命的母豺追去.
  豺群的车轮战术破产了,又没有勇气跳出来同体魄和狼不相上下的洛戛较量;都晓得这讨厌的狗有猎人和猎枪撑腰,谁惹得起呀!豺们一只只溜之大吉,整个豺群都逃远了,只抛下孤零零的一只母豺.
  母豺继续顽强地奔逃着.
  洛戛离母豺只有20多步远了.突然,母豺一个左拐弯,朝一片红松树林跑去.洛戛很纳闷,红松树林稀稀落落,既没有灌木可以隐蔽,又没有洞穴可以躲藏,对正在逃避强敌追踪的母豺来说,相当不利,无疑是条死路.难道这只母豺已逃得昏头昏脑糊里糊涂了?不,不可能.豺生性狡黠,不可能在危急关头犯傻的.母豺一定想搞什么鬼名堂了,洛戛想,心里便警觉起来.瞧这母豺,一面奔逃还一面偏斜脑袋偷偷朝左侧窥探.洛戛顺着母豺的视线瞥了一眼,立刻识破了母豺的诡计,母豺假装往红松树林跑,其实真正的逃跑路线是左侧怒江江畔那块红土坡!母豺是想利用身上那层保护色来逃过劫难.
  动物身上皮毛的色彩在进化过程中往往变得和周围的环境非常协调,这有利于隐蔽自己,逃避天敌,求得生存.日曲卡山麓的豺多为红色,因为这一带土质为红色,尤其是怒江两岸,由于水土流失严重,大块大块山坡没有植被覆盖,裸露着褐红色的酸性土壤.豺背脊上的毛也为褐红色,进入怒江畔的山坡,几乎与大地融为一色,即使以千里目著称的金雕,也很难在一片炫目的红土中识别出豺的身影来.
  一旦让母豺逃进那块红山坡,母豺就会像鱼游进水中似的轻松自在.母豺随便跳到哪块土圪塔旁,突然弓起脊背静止不动,就要让它洛戛好一阵找,才能辨明哪几块是山土,哪一块是豺背,而母豺已小憩了一阵,喘过气缓过劲来,又飞也似的奔逃了.狗的嗅觉和听觉都极其灵敏,视觉却相对来说要弱一些.和带有自然保护色的母豺在红山坡上周旋,就像只睁开一只狗眼在扑敌,当然对洛戛不利.
  决不能让母豺的诡计得逞.
  母豺果然是在玩声东击西的把戏,眼看就要逃进红松树林了,突然一个90度的急拐弯,嗖的一声朝左侧那块红山坡蹿去.幸亏洛戛早有准备,不然的话,准会被惯性带着朝前滑去,等返过身来,已贻误了时机,彼此拉大了距离,母豺就赢得充裕的时间逃进红山坡了.
  母豺刚刚转身,洛戛一甩狗尾,四爪腾空,紧跟着在空中完成了拐弯动作,不但没浪费时间,还节省了时间,把自己和母豺的距离又缩短了一半.
  现在,一条黄毛大公狗和一只红毛小母豺已差不多首尾相衔,近在咫尺了.
  洛戛暗中使劲,准备进行两级前扑.这是它捕猎的拿手好戏.狗的前扑和蹿跃是两码子事,虽然姿势有点雷同,都是两条后腿用力朝后蹬,两条前腿齐崭崭朝前挺举,但内在的差别却是很大的.前扑时脊梁先弓耸后挺拔,狗尾竖直,腹部收缩,腰肌大幅度绷弹,狗头尽量朝前探伸,落地时四只狗爪作搂抱撕扯状,而蹿跃时狗身体的各个部位动作都很节制.一个蹿跃最多能跨出一米,一个前扑却能达到两米开外.蹿跃可以不间断地连续进行,前扑却不行,前扑时,所有的意念、勇气和力量都集中在狗爪狗牙上,准备落到猎物身上后立即和猎物扭成一团.假如前扑落空,一般的草狗锐气顿减,要好一阵才能缓过劲来;就算是训练有素的猎狗,前扑落空,奔跑的姿势已经散了形走了神,要重新进行第二次前扑,需要好几秒钟才能把散了形走了神的姿势重新收拢回来.能不停顿不间断地连续进行两次前扑的狗是十分罕见的.洛戛是狗中的佼佼者,在这方面可说是独领风骚.它凭着极其灵敏的反应和极其协调的动作,一次前扑落空后,在四爪落地的一瞬间,散了形走了神的奔跑姿势会奇迹般地恢复原状,眨眼间身体又能像支利箭朝前飞出去,简直比澳大利亚袋鼠还利落.它就凭这套两级前扑的技巧,捕捉了无数只极善奔跑的麂子和岩羊.
  洛戛又跟在母豺后面追了几步,冷不防扑了起来.它没有吠叫,不叫的狗才善咬.
  母豺骤然间加快了速度,吱溜一下蹿到前面去了.这在洛戛的意料之中,豺不可能像蠢笨的豪猪那样一次前扑就扑倒的.它刹那间又进行第二次前扑.母豺己经是竭尽全力在飞奔了,但速度还是比不上狗的前抒来得快.洛戛计算得十分准确,第二次前扑的落点正好是在母豺的脖颈上,它的两只前爪可以稳稳地搂住豺的脑壳,两只后爪踩住豺背, 把豺蹬翻,在豺惊慌挣扎之际咬住豺的颈窝.
  洛戛犯了一个强者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轻敌.它低估了母豺应付危机的能力.
  被洛戛紧追不放的母豺名叫达维娅,是埃蒂斯红豺群中最年轻漂亮的单身雌性,今年刚满三岁.三岁是豺的黄金年龄,体力、精力和智力都处于鼎盛时期.达维娅曾跟猎狗打过两次交道,凭着豺聪慧的头脑,都是很容易就把猎狗甩脱掉了.它没想到这一次这条大黄狗却这么难以对付,简直是油盐不进软硬不吃,智商似乎也特别高,豺的拿手好戏诸如接力奔逃、车轮战术等等都骗不了它,简直像个无法摆脱的幽灵.当洛戛第一次前扑时,它使出吃奶的力气一阵狂奔,总算幸免于难.它以为大黄狗前扑落空后追击速度会减慢,它趁机可拉大彼此间的距离.它没想到讨厌的大黄狗能连续两次前扑.幸好它两只尖尖的豺耳贴在脑壳上,一面飞奔,一面谛听身后的动静,它听见尾后的空气再次被撕裂,一股刺鼻的狗气味再次从空中散播下来,眼看四只狗爪就要像张网罩住自己身体了,它急中生智,戛然刹住脚步.嗖——大黄狗的身影掠过它的头顶飞到前面去了.好险哪,狗屁股就坐在它的豺头上了.这不大雅观,却是一个反咬一口的好机会,也让大黄狗尝尝豺的厉害吧,它闪电般地朝大黄狗的后腿咬去.
  大黄狗的动作比它快捷,它的豺嘴还没来得及撕咬,大黄狗两条后腿猛地往后蹬踢,动作很像是马在尥蹶子.它没有防备,被踢中下巴颏,身不由已朝后仰倒.它是沿着怒江旁的山脊线在奔逃的,一个仰倒,咕咚咕咚顺着山坡朝怒江滚落下去.幸好坡势不太陡,又长着一层松软的狗尾巴草,没伤着筋骨.一直滚到江边,才好不容易翻爬起来. 这一跤跌得晕头转向,还没回过神来呢,大黄狗已顺着斜坡居高临下气势汹汹朝它压了下来.它没其它选择,只好朝怒江逃去.
  怒江正值汛期,凶猛的洪水挟带着大量红山土在落差很高的峡谷间暴跳如雷.水位涨得极高,把地势较低的树林和草地都浸没了.一层一层的浪互相扑击着撕咬着吐出一团团浑浊的红泡沫.
  豺虽然会游水,却只能在风平浪静的水塘里游游,不可能从浊浪翻滚的怒江上泅渡过去.母豺达维娅实在被逼急了,望见江边有一棵枝杈繁茂的珍珠栗树泡在浅水湾里,便不顾一切地跳了上去.
  达维娅没想到,自己这一跳,不仅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改变了整个埃蒂斯红豺群未来的命运.
  ( 2)
  洛戛后悔自己不该冒冒失失跟着母豺跳到珍珠栗树上来的.它求胜心切,以为母豺已被自己逼到绝境,只要:跟着母豺跳上这棵躺在江边的珍珠栗树,就能在树梢的尽头把母豺咬翻逮住.
  洛戛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跟着母豺跳上去后,刚才还稳稳当当停搁在江岸上的珍珠栗树忽然间活动起来.还没等它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珍珠栗树已载着它,还有那只该死的母豺,驶离了江岸,迅速漂向江心.
  开始,洛戛还想继续完成主人交待的追捕任务.母豺待在树冠上,三面环水,无路可逃.它伸开带钩的狗爪,抓住粗糙的树皮,朝前挪动.刚爬了两三米,珍珠栗树漂离了水面较为平静的浅水湾,进入湍急的江心,猛烈晃荡起来,它用狗嘴咬住伸出水面的细树枝,四只狗爪紧紧搂抱住树干,才勉强没被摇落进江去.无穷无尽的水浪接踵而来,珍珠栗树猛烈地起伏颠簸.洛戛虽是杰出的猎狗,却从未经历过水上锻炼,很快就头昏脑涨了.连站也站不稳,还怎么扑咬呀,它不得不放弃继续向母豺追击的念头.它想,反正母豺已是网中鱼,笼里鸟,陷阱里的麂子,就让其多活一会儿,等珍珠栗树漂回岸后再收拾也不迟.
  但愿这棵珍珠栗树只是在同它洛戛开个小小的玩笑,在江心漂游玩耍一阵,就会靠岸停泊.
  它的希望很快落空了,珍珠栗树漂进江心,像被穿了鼻绳的牛,被激流牢牢牵拉着,在蜿蜒的怒江里顺流而下,丝毫没有要靠岸的意思.
  太阳在乌云中若隐若现,日光由东边升至当顶,又向西边倾斜.
  也不知是珍珠栗树在水里浸泡的时间长了,在悄悄下沉,还是水流改变了树干的位置, 洛戛所在的树根部位一点点地被淹没到水下去了.起先江水漫到它的腿关节,又渐渐涨到它的颈部.它必须重新找个安全的地方.它观察了一下,整棵珍珠栗树上地势最高的当然是树冠,但细嫩的树枝摇晃得厉害,能否爬上去实在没把握.除了树冠,就树干和树冠的分叉部位最理想了,隆出水面有半尺多高,几根茁壮的枝权像个托盘,很稳当哩,还有不少树皮瘢节和树瘤,能踩稳狗爪.它艰难地抠住树皮,一寸一寸地往前爬,也不知爬了多长时间,总算如愿以偿爬到了树杈部位.
  这时,珍珠栗树漂进地势峻峭的峡谷.惊涛拍岸,訇訇如雷.珍珠栗树越驶越快,不时被激流冲入空中,又跌落在江心的矶石上,树枝纷纷折断,树冠像被—把巨大的剪刀在不断地修枝剪叶,越缩越小.
  母豺达维娅也开始向树杈运动.
  不好意思,我只有这些,你可以去沈石溪吧看看,说不定有的,你也可以去那里面发帖子、提问,会有更多的人帮你哦!

沈石溪狗王读后感(七)

《动物王国》读后感———三年二班 王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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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狗王读后感(八)

小学六年级语文改错
《斑羚飞渡》是一篇中国动物小说之王沈石溪倾心打造的经典之作.它描写了一群被逼至绝境的斑羚,为了使种群获得生存机会,老斑羚用自己的死亡作为桥墩,让年轻的斑羚成功飞渡山涧.斑羚在为难中表现出来的智慧、勇气和自我牺牲精神,让每一个读过这篇文章的人巨大震撼.
1这段文字中有一处语序不当,应将()一词调至()一词之前
2文中第二句漏掉了一处标点符号,应在()一词处加上()
3文中有一处用词不当,应将()一词改为()
4文中有一处缺少成分,应在()一词前加上()
第二处答案:桥墩 “ ”

1这段文字中有一处语序不当,应将(中国动物小说之王沈石溪倾心打造的)一词调至(一篇)一词之前
3文中有一处用词不当,应将(为难)一词改为(困难)
4文中有一处缺少成分,应在(巨大震撼)一词前加上(感到)
第二处抱歉没改出来,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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