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来源:各类报告 时间:2016-08-05 09:44:1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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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安置房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文 章来 源 w w w.5Y k J.cO m文秘 市征安办:   为了保证开发区安置房建设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安置房建设检查工作的通知》(*征安办〔2006〕1号)和《**市征迁安置房建设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我单位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况   为了保持开发区的社会稳定,促进开发区繁荣发展,解决失地农民的居住问题,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了开发区农民安置点(新城花园)工程。该工程位于**路西段北侧、泰山大道东侧,占地面积119419.86平方米,目前总投资为7255.7万元。   二、项目组织机构   **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新城花园工程的建设主体,协议委托了市建城置业有限公司进行代建。建城置业公司专门成立了项目部,并配置专业技术人员,从专业角度对工程进行严格管理。根据代建协议,建城置业公司提供管委会1324套安置房,总建筑面积为128449.28平方米。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建城置业公司的主管单位,监督项目投资及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委托相关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审计。   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建立了项目部资金专户并专款专用,由管委会根据工程进度预拨项目款,项目部每月按照实际进度扣除甲供材的50%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全部验收合格后(交钥匙)付至合同价款的70%,半年决算审计完毕后,再付至决算总价的95%,留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目前总共支付工程款4548万元,无拖欠工程款现象。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网络.com网。   四、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1、抓紧项目前期准备。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开发区规划》,科学规划、选址,按照规定及时办理了“一书两证”。努力做到项目准备“四落实”,即责任部门落实、设计单位落实、实施措施落实、完成时间落实。加强组织与协调工作,科学编制项目的建设方案,提高设计水平和深度,加大征地拆迁力度,为项目开工建设做好了前期准备。坚持项目的“四制”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2、新城花园工程的建设主体是开发区管委会,代建单位建城置业公司是新城区建设投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控股企业,根据代建协议,建城置业公司充分行使管委会赋予的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建设优质工程。   3、加强工程管理,节约建设资金。一是严格按照《开发区建设工程货物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各项符合条件的工程、甲供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对不在招标范围内的工程、甲

供材料实行议标报价。先后签订各类合同、协议约130份,有效地控制了工程成本。二是制订工程签证及甲供材料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控制经济签证,避免不合理签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以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为准绳,对确实需要签证的,经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三方现场确定后30日内完成并加盖公章归档后方可生效,杜绝工程结束时补办签证行为;对不合理的坚决不予签证,尽可能地节约建设资金。在甲供材料管理上,我们首先根据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编制甲供材总计划表,每月初根据工程进度供应甲供材,每月底确认当月实供数量,再与总计划进行核对,确保甲供材料供应及时、数量准确。三是坚持每星期监理例会制度和每月业主召开一次协调会制度,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安排下步工作,对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坚持每月编制《开发区工程建设进度报表》,及时了解、反映工程进度,以确保工程如期完成。通过这些管理办法保证了工程的有序进展,有效地控制了工程成本。   4、规范合同管理。在工程招标工作结束后,采用规范文本,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和甲供材供应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加强对工程进度重要节点的监控,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兑现合同奖惩办法。   今后,随着开发区区域面积的不断扩大,我们还将陆续开工建设农民安置房,对此,我们将以新城花园建设模式为基础,不断完善、不断创新,努力打造出一批精品。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二00六年六月三日文 章来 源 w w w.5Y k J.cO m文秘相关公文:<div id="

第二篇:《安置房安置情况调查表》

安置房安置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单位:元

第三篇:《关于安置房项目第三季度质量安全自查自纠的报告》

题 目:关于安置房项目第三季度质量安全自查自纠的报告 为确保工程质量及现场施工安全,长沙建筑责任有限公司对星城新宇•颐景苑项目施工现场作业情况进行第三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相关检查和整改情况及预防措施如下:

一、施工中存在如下方面的问题

质量检查情况:【安置房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1、人工挖孔桩的护壁混凝土配合比未严格按设计要求执行。

2、护壁钢筋及流砂层的处理必须按设计和专家论证要求进行施工。【安置房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3、个别钢筋笼加筋箍的焊接未满焊,竖向钢筋的连接没有绑条焊。

4、基坑支护局部的厚度不够。

安全检查情况:

1、人工挖孔桩

⑴有个别钢丝绳、挂钩等施工用具未做到及时更换。

⑵临电线路需及时规范,特别是移动箱体外壳脱落,部分电缆摆放混乱。

⑶个别作业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后,不佩戴安全帽、打赤脚。

⑷个别超宽井口摇架的支撑未使用钢管架。

⑸桩口覆盖大多数基本到位,但个别施工作业后未及时恢复。

⑹排水系统需加强。

⑺个别护壁质量不满足安全要求。【安置房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2、塔吊的备案登记未办理好

3、临电需要求甲方及时提供正式电源,按规范要求和设计架设好管线【安置房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4、基坑支护

⑴南向边坡需呈报城投公司做出相应的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⑵锁槽钢注意安全,防滑防摔。

⑶及时做好上下排水沟。【安置房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5、未及时做好相关资料

二、整改情况

质量方面:

1、人工挖孔桩的护壁混凝土配合比已要求班组严格按设计要求执行,并且多处设置混凝土配合比表。

2、护壁钢筋已按要求设置,流砂层严格按设计和专家论证要求进行施工,加设了斜锚钢筋和稻草。

3、钢筋笼加筋箍的焊接未满焊的已补焊,竖向钢筋连接已经绑条焊。

4、基坑支护局部厚度不够的重新喷锚。

安全方面:

⑴有个别钢丝绳、挂钩等施工用具未做到及时更换的,已更换。

⑵临电线路现场已按要求布设,移动箱体外壳脱落的已更换,部分电缆摆放混乱的已理顺。

⑶个别作业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后,不佩戴安全帽、打赤脚的,已要求工人严格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⑷个别超宽井口摇架的支撑未使用钢管架,已派专人搭设。

⑸桩口覆盖大多数基本到位,但个别施工作业后未及时恢复的,现场管理人员已及时帮助覆盖好。

⑹排水系统需加强,已加设水泵和排水沟。

⑺个别护壁质量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已进行整改。

【安置房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三、预防措施

针对以上检查情况,在质量安全上,已做出以下预防措施:

1、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深入现场每道工序,掌握安全重点部位的情况。

2、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施工班组,限期整改。

3、对相关质量安全问题责任到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4、所有工序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质量交底,班前召开相关会议。

5、所有职能部门和相关责任主体及施工分包单位提出的相关问题及时整改,做好施工中的过程控制,确保施工质量、安全。

6、定期检查,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促使整个工程质量达标、确保施工安全。

长沙市建筑工程责任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第四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10月14日)》

xx县人民政府

关于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情况

自查报告

(2012年10月14日)

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收到贵单位《关于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张保安居办„2012‟33号)后,我县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住建局等、国土局等有关单位对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围绕省市下达的自查内容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安置房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一、 总体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继续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常抓不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开创保障房建设工作最佳局面。在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后,及时出台了《xx县2012年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对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及全县廉租住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合理调整。同时,于4月2日召开了由县四大班子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明确了工作任务,细化了工作职责,确定了完成时限。在此基础上,对保障房建设工作实行最严格的督察考评制度,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部门工作汇报,不断深入工程一

线督察考评工作,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其责任,切实营造出真抓实干、奋力进取的保障房建设工作氛围。

二、“三率”进展情况

(一)2012年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

2012年市政府下达我县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任务为580套,其中廉租住房80套、公共租赁住房12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380户。截至目前,我县实际开工建设廉租住房80套,总建筑面积5554平方米,其中40套主体已完工,正在装修,剩余40套已建到主体四层;实际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20套,总建筑面积9857平方米,已建到主体四层;实际改造城市棚户区390户,其中325户货币安置已完成,65户回迁安置房主体已建成。以上项目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均及时办结。

(二)2012年拟竣工项目情况

我县2011年新开工的建设项目预计在2012年10月底前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其中廉租住房120套,目前88套已竣工,32套主体完工,正在紧张装修;经济适用住房120套,限价商品住房88套,国有林区危旧房改造90套,目前形象进度均为主体完工、正在装修。

(三)2008-201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入住情况

2008-2010年市政府下达我县廉租住房建设任务193套,目前已全部分配入住。

三、政策落实情况

(一)“双配建”落实情况

过去几年,我县一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今年针对我县已总体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且较好满足了弱势群体住房需求,为避免政府过剩积压保障房现象出现,我县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经过慎重研究,决定暂不在2011年3月以后出让的9个地块配建保障性住房,将应配建的根据2013年以后上级下达的任务数由县政府划拨建设用地集中配建,建设模式上由开发商垫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政府统一回购。【安置房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我县已在集中建设的2012年廉租房、公租房项目中配建商业基础设施1200平方米,专项用于小区居民生活服务。

(二)税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

1、资金落实情况

2012年我县共建廉租住房80套,总投资759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306万元,其中,申请并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160万元;县财政配套146万元。

2012年实际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20套,总投资1259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630万元,县财政配套630万元,中央及省、市补助资金均未下达。

2、土地落实情况

我县2010-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已全部落实并

办理了用地手续。其中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占用原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供地性质为政府划拨。限价房项目占地,按照在开发商所建商品房中强制配建、共享用地的方式解决。

3、税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县直有关单位对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需交纳的城市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自来水接口费、用电接口费、暖气接口费和相关税收等费用进行了全部减免。

(三)信息公开实施情况

为认真做好全县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根据《x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河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十公开”》,制定了《xx县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按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住房保障信息,项目现场设立了公示牌,竣工项目设立了永久性标牌,真正做到了信息公开及时、内容齐全、数据准确、情况真实。

四、工作推动情况

为加强保障性安居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及廉租住房分配领导小组,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小组成员进行适时调整。领导小组专门下设办公室,人员充实,设备齐全。

专门出台了《xx县城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准入、退出管理实施办法》、《xx县城市廉租住房分配方案》等文件,为廉

租房分配工作科学、合理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办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相关手续中,县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鼎立支持,全面畅通绿色审批通道,为保障房建设工作提供了优质服务。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2013年工作谋划情况

为确保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取得理想成效,近期我们对明年工作进行了合理谋划:全年计划建设廉租住房48户、公共租赁住房48户、城市棚户区改造26户。项目总用地16.38亩,其中安排新增建设用地5亩。工程建设资金总需求952万元。

(二)分配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xx县城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准入、退出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规范开展廉租住房准入、退出工作。经过申请、审核、入户调查、二次复核、公示等程序,最终确认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向其核发《廉租住房准入通知书》,进行实物配租。在年度审核中如发现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存在买卖、赠与、继承、抵押和转让、转租廉租住房或有实施办法中列举违规情况之一的,县住房保障部门做出取消保障资格的认定,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由于工作严谨、规范,我县廉租房分配管理工作深受社会各界高度评价,到目前未出现一起因廉租房分配不公、管理不严等原因引发的群众举报或上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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