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资金测算

来源:策划书 时间:2016-08-17 09:08:2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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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资金测算(一)
新农合总额预付实施方案

××县新农合统筹资金总额预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好新农合监管工作,确保新农合平稳、健康运行,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意见》(×卫基妇„201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实行新农合统筹资金总额预付,是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国家医改政策要求,完善医疗保障监管,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完善支付制度。河南省卫生厅提出50%的县市在三年内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定点医疗机构搞好医疗费用控制。

(二)实行新农合统筹资金总额预付,是科学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有效措施。近年来,各医疗机构参合农民住院医疗总费用呈逐年上升趋势,且住院率增长速度过快,导致新农合统筹资金支付率过高。总额预付可以有效控制医疗费用虚高,降低新农合统筹资金透支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二、基本原则

总额预付是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的有效方式。通过实施新农合统筹资金总额预付,从制度上引导医疗机构加强自我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适宜技术、适宜

设备和基本药物的运用,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益,提升参合人员受益水平,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促进我省新农合制度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新农合住院费用总额预付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总额控制、收支平衡。根据当年新农合统筹基金总量,科学测算统筹基金预付总额,以收定支,合理控制,确保基金安全。

(二)多方参与、公开透明。建立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合管办、定点医疗机构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谈判机制,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协商确定预付总额。

(三)结余奖励、超支分担。鼓励定点医疗机构有效利用预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激励与约束并重,结余资金按比例奖励,超支部分按比例分担,切实维护参合人员利益。

(四)综合考核、动态调整。加强监管,定期考核,及时通报,严格奖惩,适时调整预付总额,确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内容不减少,服务水平不降低。

三、主要内容

(一)总额预算【新农合资金测算】

根据2011年实际住院补偿情况,分别计算出县级、乡级、县外住院补助资金占总补助资金的比例。根据2011年各定点医疗机构实际住院补偿情况,计算出各定点医疗机构

住院补助资金占所在级别总补助资金的比例。以2012年大病统筹基金总额的85%为基数,测算出2012年各定点医疗机构拟分配的补助资金。

测算公式:某定点医疗机构拟分配的补助资金=2012年大病统筹基金总额×85%×2011年该定点医疗机构所在级别补助资金占2011年全部大病统筹基金支出比例×该定点医疗机构2011年补助资金占2011年该定点医疗机构所在级别补助资金的比例。

(二)结余奖励

医疗机构年度实际补偿资金低于预付总额的,结余部分按以下比例给予奖励:

1、实际补偿资金控制在预付总额80-100%的,结余部分按70%奖励;

2、实际补偿资金控制在预付总额70-80%(含80%)的,结余部分按50%奖励;

3、实际补偿资金控制在预付总额60-70%(含70%)的,结余部分按30%奖励;

4、实际补偿资金未达到预付总额60%(含60%)的,结余部分不予奖励;

(三)超支分担

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实际补偿资金超出预付总额的,超额部分由统筹资金按以下比例分段支付:

1、超出预付总额5%(含5%)以内部分,支付30%;

2、超出预付总额5-10%(含10%)部分,支付20%;

3、超出预付总额10-15%(含15%)部分,支付10%;

4、超出预付总额15%以上部分不予支付。【新农合资金测算】

(四)支付方式

年度预付总额基金实行“按月拨付、年终结算”的方式支付,预付总额分解到月,每月按照当月预付额的90%预拨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年终结算。

(五)控制指标

根据统筹基金预算总额、医疗服务需求等情况,严格控制各定点医疗机构参合患者次均住院费用、平均床日费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所占比例、年度出院人次数等指标。

1、严格控制次均住院费用增长幅度。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得超过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得超过8%,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得超过10%。

2、严格控制平均床日费用增长幅度。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得超过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得超过8%,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得超过10%。

3、严格控制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所占比例。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得超过1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得超过5%,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使用目录外药品和目录外诊疗项

目。

【新农合资金测算】

4、合理控制年度出院人次数增长幅度。乡级定点医疗机构控制在10%以内,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控制在10-1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控制在5%以内。

四、具体要求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制定具体、有效的医药费用控制措施,努力做到合理收治住院病人,按规定标准收费,控制住院病人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对连续三个月费用控制不力、超出月平均分配指标的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给予警告;对连续三个月费用控制不力、超出月平均分配指标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提请市新农合领导小组给予警告。

(二)实行新农合统筹资金总额预付后,各医疗机构不得以此为借口推诿、拒收或借故外转住院病人。

(三)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改善服务条件,控制大处方、滥检查等不规范的医疗服务行为,努力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附件:2012年新农合统筹资金总额预付分配表

主题词:卫生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方案 通知 ××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 日印发

新农合资金测算(二)
新农合调研报告

民权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工作从2007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先后经历了起步实施、制度完善和规范运行三个阶段。几年来,在各级领导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监督下,我县新农合工作已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并得到长足发展,农民群众对新农合政策的认知程度逐年提高,满意度不断上升。关于当前新农合运行过程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县政协新农合调研组于2014年6-7月,深入县级医疗机构、部分乡镇卫生院进行调研,并走访部分村委会及参合农民,获得大量信息材料,本着少谈成绩、多谈问题的指导思想,现整理归纳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农合实施8年来,实现了三个提升:一是参合人数、参合率持续提升。2007年共有647168人参合,参合率83.7%,2014年825894人参合,参合率99.8%,比2007年提高16.1个百分点。二是国家补助资金大幅度提高。2007年各级财政补助资金40元、个人缴纳10元,筹资总额为人均50元,提升到2014年各级财政补助资金320元、个人缴纳60元,筹资总额为人均380元;三是群众受益程度不断提高。报销比例从2007年的最高60%提高到2014年最高90%,报销封

顶线从2007年的1万元提升到2014年的20万元,享受新农合补偿人次从2007年的13万人提升至2013年的62万人(2014年1-6月已有368432人享受了新农合补偿)。

二、基金使用情况

2013年住院报销103482人,住院总费用:43609.46万元,补偿费用:21958.95万元。实际补偿比:50.35%

门诊报销474576人,门诊总费用:4125.95万元,补偿费用:3687.83万元。

慢性病报销41675人,总费用:1704.19万元,补偿费用:1146.06万元。

2014年1-6月住院报销:54389人,住院总费用:25671.73万元,补偿费用:13205.06万元。实际补偿比:51.43%。

门诊报销:283339人,门诊总费用:2599.01,补偿费用:2364.96万元。

慢性病报销:30704人,总费用:1163.03万元,补偿费用:764.89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新农合资金测算】

1、住院率过高,有关研究资料表明,住院率每增长1%,合作医疗费用相应增长10%,按照临床诊疗规范住院标准,统筹区域年住院率应控制在5-7%较为理想,未实行新农合之前,我县农村居民年平均住院率为3%以下。而今我县参合农

民年住院率一直处于高位,如2012年住院率达 12.02%,名列全省第二位,导致住院率过高的根源,一是医疗机构住院指征把关不严,本应在门诊就医的病人转为住院治疗,致使医疗费用大幅增长。二是部分患者小病大养,积极要求住院治疗,但这不是主流。

2、医疗行为不规范,也就是过度医疗问题,主要表现一是乱检查,几乎所有住院病人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如核磁、CT、彩超等)为必检项目,而且重复多次检查,甚至许多检查项目与所患疾病几乎毫不相干。二是不合理过度用药、开大处方、开贵重药现象非常普遍,以致次均医疗费增速直线上升,例如2007年次均医疗费为982元,2012年次均医疗费为3483元,2013年次均医疗费为4245元,次均医疗费年均增长超过24%。统计数字表明,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超出政府财政投入的2倍以上,超过GDP增速的3倍以上。

3、总额预付执行情况。按照省卫生厅新农合总额预付文件指导方案,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对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住院基金进行了合理分配,通过两年多的执行情况来看,除极个别乡镇卫生院出现基金超支现象,绝大部分卫生院达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县级医疗机构除妇幼保健院略有结余,其他医疗机构均出现总额预付严重超支现象,例如县人民医院2012年2013年两年度累计超支4000多万元,县中医院两年度累计超支700多万元。

4、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现行的卫生政策对医疗机构的投入严重不足,以至于医疗机构为了自身建设与发展以及医务人员的工资待遇,主要靠创收予以弥补,这势必增加患者的负担,因此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受到严重损害。这种创收现象不是一城一地的孤立表现,而是全国性的普遍现象,尤其在大城市更高层次的医院表现的更加恶劣。这在一定程度上反衬出国家政策方面的缺失。但是从另一个层面上国家对需方(即患者)的投入逐步不断加大。医疗机构如何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回归到公益性,从而将需方的投入转化为规范合理的收入,这将是一个长期而又深远的探讨课题。

5、医用材料及药品招标问题。药品及耗材虚高定价(多年来焦点访谈多次曝光),医用器材及药品经销商暗箱操作,非中标产品不允许采购,标的超招超高,医疗费用也水涨船高,医务人员为攫取灰色收入,不惜抛弃职业操守,损害自身形象,增加了患者负担。

6、医疗机构自身管理问题。国家自实施新农合制度以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费用控制方面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但是在医疗机构执行过程中,未得到中规中矩的落实,甚至臵若罔闻,对抗政策。例如按病种付费项目,既能降低医疗费用,又能提高住院病人的受益水平,如果该项目能执行到位,新农合基金就不会出现风险,但是医疗机构实施该项目

等于形同虚设,基本没有执行。再如一张彩超检查报告单,纸质报告单成本不足1元,而换成塑料报告单成本达到12元,其实1元和12元的报告单所起到的作用没有两样。再如医务人员的收入与患者的医疗费用直接或间接挂钩也是导致医疗费用居高不下的重要因素。

7、县外转诊转院问题。近几年统计数据表明,我县外诊就医病人仅占全县住院病人10%多一点,但是其医疗费用报销数额却占全县住院基金的30%以上,而且这种苗头正在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一是打工人员患病在外地就医占主要部分。二是部分患者就医门坎和期望值过高,本来在县级医疗机构完全可以诊治的病人,坚决要求转上级大医院,造成资源不必要的浪费。三是近期由于相关部门的介入,医疗机构不愿多接病人,导致部分病人外流。

8、关于家庭账户资金。我县2007年开展新农合工作以来,一直实行农民个人缴款纳入家庭账户,归个人所有,用于门诊就医使用,但是有相当大一部分农户很少使用家庭账户,有些家庭账户结余资金达一两千元,截止目前全县家庭账户资金累计结余6千多万元,造成大量基金不能发挥应有作用。

9、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新农合筹资额度及补偿水平逐年提高,新农合补偿政策每年都有所调整,虽然已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新闻媒体报道、公布咨询电话等方式

新农合资金测算(三)
新农合住院总额预付实施方案

***县新农合住院统筹基金

【新农合资金测算】

综合支付改革实施方案

为积极探索推进新农合综合支付方式改革,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充分发挥新农合基金效率,确保新农合的平稳、健康运行,根据《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2年版)>的通知》(豫卫农卫„2011‟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认真调查测算,特制定本方案。

一、 目的意义

近年来,我县新农合住院医疗总费用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是2012年新的补偿方案执行以来,住院人次及医疗总费用大幅度上升,导致新农合资金支付率过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

制改革的意见》指出:“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完善支付制度,积极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约束机制”。

二、基本原则

1、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总额控制、按月拨付的原则。根据基金总量确定补偿支出规模,规避透支风险。通过认真测算后,按月平均数,每月拨付至各定点医疗机构。

2季度小结、全年统算、超额自付、结余按转的原则。每季度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助资金进行一次小结,每年进行一次统算,各医疗机构按照全年分配的统筹资金总额使用,超出部分由各医疗机构自付,分配资金年底有结余的,转入下年度预付资金。

3、质量优先、控制费用、简化程序、有效支付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是开展支付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必须在支付制度改革全过程中树立质量优先的原则,降低参合群众的医药费用支出,在保障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简化结算程序和报销手续,合理高效的用好新农合基金。

三、实施办法

1、合理分配,实行总额预付。

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业务量、服务能力及新农合基金使用率,进行测算,实行新农合住院统筹资金总额预付,将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由外部监管转入内部控制,建立新农合基金有效使用和风险防范机制,

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切实减轻参合农民就医负担,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2012年,我县住院总基金13318.41万元,其中扣除省厅提取风险金274.43万元、重慢病350万元、2012年1—2月份已报销2907.48万元,我县住院报销可使用资金9786.50万元。以2009—2011年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住院报销费用为依据,按2009—2011年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费用占总报销总费用的平均比例进行推算,推算出2012年各级定点医疗机构3—12月的报销费用分别为乡级1902.62万元,县级3091.46万元,市级2042.76元。省市外不可控2699.65万元(2009—2011年人次平均增长率×2011年省市外补偿人次×2012年省市外人均补偿费用-2012年省市外1—2月份报销费用)。

以推算出的2012年各级定点医疗机构3—12月份报销费用为基数,依据2009—2012年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费用占所在级别的平均比例,计算出该定点医疗机构2012年3—12月份住院报销总费用,实行总额预付。

2、有效控制,开展按病种付费。

通过对我县近3年来新农合补助疾病种类分布和医疗费用情况,在广泛分析、测算、征询、座谈的基础上,依据发病率高、诊疗技术成熟、治疗效果可靠、次均费用较高的农村常见住院病种, 制定了相应病种的最高限价。各病种价格为最高限价,各定点医疗机构不得超过相应病种的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医疗费用由医院自行负担,

患者不予支付,鼓励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使新农合的监管模式逐步由“要医疗机构控制费用”向“医疗机构要控制费用”的转变,降低新农合资金透支风险。

实施总额预付和按病种付费相结合的方式,转换经济风险承担角色,促使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有效控制医疗服务成本不合理增长,为参合农民提供质优价廉、方便快捷服务,减轻参合农民经济负担,提高卫生服务的合理性、公平性,积极探索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医药费用控制机制和费用补偿机制,更好地促进我县新农合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3、完善考核制度

医院要成立院长为组长的综合支付管理质量控制小组,明确院长是质量控制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要明确职责,责任分工到位,负责院内综合支付管理质量控制的各项工作,建立完善的内部质量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依据内部质量控制标准定期对医院内部综合支付管理运行情况进行考核。

制定考核细则县合管办定期或不定期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成立质量控制专家组,每季度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结合日常督导情况,确定下季度补偿基金的继付,年度最后一个季度,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年终终付。

四、加强督查,确保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工作顺利实施。

禁止医疗机构推诿重症或病情复杂的病人、诊断升级、分解住院、

转移费用、减少必要的诊疗服务。

(一)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临床路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师版的临床路径,将临床路径中患者应该知情和配合的有关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患者。县合管办应定期组织专家组与新农合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是否严格执行了临床路径。完善病人举报投诉制度,鼓励病人依法维权。

(二)签订专项协议,实行协议管理。医疗机构要保证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实行首诊负责制,严禁医疗机构拒收、推诿重症病人;严禁将定额范围内的费用通过门诊取药、门诊检查、外购药品等方式排除在定额范围之外,变相增加患者自费费用;严禁以合并症、并发症等为由将符合病种付费指征、符合临床路径的患者转换成不按病种付费的类型;防止定点医疗机构诱导或强迫病人未愈出院,或将重症患者分解住院。严禁串换第一诊断与第二诊断的位次,损害病人利益或增加新农合基金支出。

(三)建立和完善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的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分析全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的次均费用、自费费用、实际补偿比。对次均费用、自费费用超出平均增长水平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预警,情节严重的降低下季度预付基金,对降低次均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的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表彰奖励。。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院长任组长的监督管理小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严格掌握住院标准,严禁挂床住院和门诊转住院现象,对查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县合管办要经常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例进行抽查,查看新农合住院病人实际补偿比、补偿基金兑付、满意度等

新农合资金测算(四)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献综述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但是“看病难、看病贵”这一现状依然严峻。2003年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始试点,到2014年已基本实现全面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实施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具体来讲,好的方面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几乎覆盖全国范围,参合率在高位上保持稳定,新农合财政补助水平由最初的10元提升至320元,补偿水平大幅提高。不好的方面是发展过程机制体制的不完善,缺乏法律监督等问题日益突出。本文结合外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研究现状,从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实出发,对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研究现状进行阐述所做的文献综述。

  关键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一、国外研究现状
  (一)欧洲国家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
  以德国为代表,最早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坚持推行强制性社会保险制度。在德国,实行以强制性的法定保险为主、自愿的私人保险为辅的医疗保险体系。绝大多数人必须参加法定保险,这类保险属于强制性医疗保险,只有极少数的特别富有的人可以不参加法定医疗保险,选择参加志愿保险。法定保险又可分为普通疾病保险和农业者疾病保险两类。普通疾病保险的参加对象主要为工人、职员、学生、特定的实习生、失业者、残疾者、养老金领取者等;而农业者疾病保险的参加对象主要为农业劳动者。农民疾病保险的基金来源为其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及国家补助退休人员的保险费。保费缴纳的金额与收入挂钩,但所有参保农民获得的补助均相同。同时,德国实行保险基金运营市场化。农民的健康保险业务由20家农民医疗和照料保险公司经营,参保农民可根据各公司的运营能力及业绩任选一家加入。这样不仅扩展了个人在福利领域的决策权,也强化了农民医疗保险市场的适度竞争。
  (二)东亚国家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
  以日本为代表,日本的医疗保险组织从大的方面来看,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产业工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公共事业人员等在职职工及其家属为对象的叫做“职工医疗保险”,亦称雇佣者医疗保险;另一类是以农民等为对象的叫做“国民健康保险”。国家和地区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个人交纳少部分保险费。国民健康保险有一个较为健全的法制保障,在其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中都有相应的法律制约。同时日本国民健康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不仅保险收入构成不同,保险费在政府的财源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也不同,其中政府对农村医疗保险的投入比重较大。
  (三)拉美国家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
  以墨西哥为代表,经济发展水平在发展中国家属中上等水平,全国共有两大医疗保险系统:一个是以企业工人和农业工人为主的“全国职工社会保险协会”;另一个是以政府工作人员和文教科研人员为主的“国家职工社会保险协会”。另外,还有一种对穷人的免费医疗救济,对象是城市和偏僻地区的贫困居民(储振华,1994)。墨西哥农村医疗保险的基金来源主要是:一方面,农业工人的医疗保险基金来源为雇主和雇员交纳的资金和政府的少量补贴;另一方面,由于贫困农村居民的医疗服务由全国职工社会保险协会的农村事务部总协调员负责管理,由政府和协会签订协议,利用协会的人才和物力为没有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贫困农民提供免费医疗救济,因此他们的费用全部由政府来负担。
  二、国内研究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来,人们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但是看病难、看病贵却成为令人头疼的一件大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试点转入全面推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侯圣武、王宏智、赵欣等(2013)指出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存在政府深入宣传力度不够、经办机构不健全、缺乏必要的法制监督等问题。周家荣、黄洁琼等(2013)指出我国新农合的问题有如下几方面:第一,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经费投入不足;第二,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相对较少,基础设施薄弱;第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够完善。张晓红、韩俊江、王天鑫等(2013)认为在新农合支付方式中存在支付方式改革的目标不明确、思路不清晰、支付标准的测算不够科学合理、监管能力不足导致无法做出正确的支付绩效评估、支付途径不够方便快捷、医药费用的过度控制,大大减弱了医疗机构工作的积极性。李磊、张颖、刘孟子、张亮等(2013)指出在新农合即时结报中存在参合患者身份不易识别,冒名住院现象时有发生、医院新农合管理工作人员短缺、新农合补偿款到位不及时,医院垫付款积累较多、各地新农合政策不一致、网络环境、电脑硬件配置影响结报效率、参合病人要求回去报销现象较多。
  三、文献述评
  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出现的各种问题,一些研究学者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各自独到的见解。杨福泉、杨士杰(2009)、曹兆飞(2013)、朱新武(2013)等认为需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参合率,加强农村对医疗机构及基层医务人员的能力建设,提高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参合率,加强农村对医疗机构及基层医务人员的能力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机构的业务水平,将新农合纳入到法制化管理轨道,强化监督职能。孙春歌(2013)认为要平衡城乡医疗资源,加大对新农合资金投入力度,促进公共卫生向农村倾斜。魏红英、雷春兰(2013)指出自愿性与强制性相结合,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逆向选择的产生。郝奋荣(2013)指出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其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另外,要采取一定的政策手段对药品价格进行调控,避免药品价格的不合理上涨,以减轻农民的负担。
  总结以上所述,合作医疗的困难比开展农民养老保险和合作金融任何一项工作都困难。医疗服务比较特殊,信息极不对称。患者大多也不懂医疗知识,不清楚他要花多少钱才能把病看好,不懂要什么样的医疗服务。而医生有诱导服务,过度医疗的条件。而养老保险和合作基金会,没有合作医疗那么多环节,都失败了,可想而知合作医疗的困难有多大。由此看来,要真正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落到实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作者单位: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侯圣武、王宏智,富拉尔基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情况研究[J],理论观察,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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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杨惠芳、陈才庚.墨西哥和巴西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及其对中国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启示[J].拉丁美洲研究,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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