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

来源:活动方案 时间:2018-10-13 08:00:04 阅读:

【www.zhuodaoren.com--活动方案】

安全生产法(共9篇)

安全生产法(一):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的( )法律,适用于各个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A、基本 B、专门 C、特殊 D、根本

答案:B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的( 专门)法律,适用于各个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法(二):

制定《安全生产法》,就是要从( )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健康有序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A思想上
B组织上
C制度上

制定《安全生产法》,就是要从( C制度上 )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健康有序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三):

《安全生产法》根据民事违法行为的主体、内容不同,将民事赔偿具体分为()并且分别作出了规定。
A、连带赔偿、事故损害赔偿
B、人身伤亡赔偿、事故损害赔偿
C、无限赔偿、事故损害赔偿

民事赔偿的强制执行
  《安全生产法》根据民事违法行为的主体、内容的不同,将民事赔偿具体分为连带赔偿和事故损害赔偿并分别作出了规定。
所以答案应该选:A。
话说我做这个题也挺头痛的,各种查资料。望采纳。

安全生产法(四):

安全生产法 规定从业人员享有的八大权力和三项义务是什么

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对单位安全生产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五):

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履行哪些职责?
A.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B、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C、确保安全生产 D、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abcd
这是《安全生产法》里面的相关条款。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六):

(初中政治)我国法律体系按规定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哪两类法律?它们之间有什么联系?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指我国全部现行的、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特征
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正在构建之中.这个体系具有3个特点:
1.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阶级意志具有统一性
2.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多样性
3.法律规范的相互关系具有系统性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由母系统与若干个子系统共同组成的.从具体法律规范上看,它是单个的;从法律体系上看,各个法律规范又是母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的层级、内容和形式虽然有所不同,但是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的辩证统一关系.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究竟如何构建,这个体系中包括哪些安全生产立法,尚在研究和探索之中.我们可以从上位法与下位法、普通法与特殊法和综合性法与单行法等3个方面来认识和构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从法的不同层级上,可以分为上位法与下位法
法的层级不同,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也不同.上位法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高于其他相关法的立法.下位法相对于上位法而言,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低于相关上位法的立法.不同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或者同一个安全生产行为做出不同的法律规定的,以上位法的规定为准,适用上位法的规定.上位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下位法.下位法的数量一般要多于上位法.
1.法律
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体系的最高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下位法.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有《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劳动法》、《工会法》、《矿产资源法》、《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港口法》、《建筑法》、《煤炭法》、《电力法》等.
2.法规
安全生产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1)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高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等下位法.
(2)地方性法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相同.
3.规章
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1)部门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制定发布的安全生产规章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规章.
(2)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是最低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其他上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4.法定安全生产标准
我国没有技术法规的正式用语且未将其纳入法律体系的范畴,但是国家制定的许多安全生产立法却将安全生产标准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的技术规范而载入法律,安全生产标准法律化是我国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趋势.安全生产标准一旦成为法律规定必须执行的技术规范,它就具有了法律上的地位和效力.执行安全生产标准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义务,违反法定安全生产标准的要求,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将法定安全生产标准纳入安全生产法律体系范畴来认识,有助于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法定安全生产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两者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法定安全生产标准主要是指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
(1)国家标准.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是指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标准化法》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2)行业标准.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依照《标准化法》制定的在安全生产领域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对同一安全生产事项的技术要求,可以高于国家安全生产标准但不得与其相抵触.

安全生产法(七):

生产经营单位( )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A.可以 B.通过协商,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可以 C.不得以任何形式 这个应该选什么?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给予罚款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法(八):

危险化学品销售
对危险品试剂的销售有哪些规定?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管理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GB 18265》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交易和配送的任何经营企业.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活动,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中应用的有:
《gb15603-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16179—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2005》
等等.

安全生产法(九):

关于安全防范的读后感

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对于我们在生产一线的员工来说,安全永远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警钟.无论是谁都应该爱惜生命,而我们电力行业的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安全工作刻不容缓、绝不能掉以轻心.
昨天下午,我们观看了一部关于安全生产的教育片,主要是讲了一些由于在工作中没有注意安全而导致的事故:某某人安全意识淡漠,严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某某单位安全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某厂的安全监督检查小组不负责,导致事故等等.
在观看当中,那一幕幕触目惊心的场面映入我的眼帘,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难能可贵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通过这次安全学习,我们认真的分析了事故的惨痛教训,贯彻我们的安全生产主题“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不断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未雨绸缪.在今后工作当中,确保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确保各项现场生产的安全和完整.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安全责任体系的建设,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我们的安全工作水平.为了我们自己、为了家庭、为了孩子,请保护好自己,注意安全.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fanwen919927/

推荐访问:安全生产法2016 安全生产法培训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