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租房合同协议书

来源:合同范本 时间:2018-10-20 11:00:0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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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租房合同协议书(共10篇)

三人合租房合同协议书(一):

合同纠纷
甲、乙、丙三人为同胞兄弟。三人父母生前拥有一幢私有楼房,这幢楼房于1996年出租给张某夫妇居住,租期为5年,每年租金为2万元,年底支付。
2014年1-2月,甲、乙、丙父母相继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于是楼房由三人依法继承。甲、乙均有房屋居住,而丙暂无自己的房屋,办理遗产继承时,把房屋约定由丙管理。2014年10月5日丙将房屋作价给丁,价款为人民币30万元,丁以为丙即是房屋的产权所有权,于是二人签订了合同,丙将房屋产权证书交由丁,二人一并到房产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同年11月1日,丙告知张某夫妇其已将房屋卖与丁的事实,并要求张某夫妇搬出房屋。张某夫妇不允,要求购买该幢楼房。后甲、乙得知丙卖房一事,向丁提出异议,遂起纠纷。问:)张某夫妇有哪些权利可以主张?丙应对丁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如果张某夫妇租期未到的情况下,丙和丁是无权让其搬走的,因为该段时间内房子使用权属于张某夫妇。买卖不破租赁,张夫妇有优先购买权。

三人合租房合同协议书(二):

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A,三人签订合伙协议部分内容如下:甲以现金10万元出资,乙以劳务作价3万元进行出资,丙以房屋使用权作价3万元进行出资.合伙企业事务由甲全权负责,乙、丙不得过问企业事务.如果有利润由三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亏损由甲独自承担.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需要购进一批原材料,甲于是决定从自己投资的另一家企业购进该材料.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1)关于合伙企业协议的内容,下列说法哪一个是错误的( )
A.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B.合伙协议不得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C.约定由甲全权负责合伙事务后,乙想要查阅企业帐簿和其他企业文件,甲有权拒绝
D.甲不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时,乙、丙一致同意可以撤销委托,不再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关于甲从自己投资的另一家企业购进原材料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可以,因为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事务由甲全权负责
B.不可以,除非经合伙协议约定或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C.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即可
D.经其他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

(1)答案: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33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A、B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29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D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28条“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C说法是错误的,因此答案是C.

(2)答案:B
本题考点是考查合伙人能否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32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正确答案为B.

三人合租房合同协议书(三):

甲乙两人共同出资,合伙购买丙房屋一幢,甲乙丙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将丙的一幢房屋以50万的价格卖给甲
甲乙两人共同出资,合伙购买丙房屋一幢,甲乙丙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将丙的一幢房屋以50万的价格卖给甲乙。该合同所产生的债是( )
A.单一之债.B.简单之债.C.按份之债.D.连带之债.

应是C按份之债

三人合租房合同协议书(四):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2006年7月11日,户主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全家户口6人,三辈人(公公,大伯,二儿媳,孙女二人),需安置6人。按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算,全家居住面积为48平方米,而还房建筑面积仅为50,98平方米。

不合法

三人合租房合同协议书(五):

甲乙二人合伙开设一家公司,甲的股份是乙的1.5倍,现有丙欲入股此公司,三人协议由丙拿出1500万元购买甲,
乙二人的部分股份,使得三人的股份都各占1/3,那么丙付给甲多少万元?

甲、乙两人合伙开设一家公司,甲的股份是乙的1.5 倍.现有丙欲入股此公司,三人协议由丙拿出1500万元购买甲、乙二人的部份股份,使得三人的股份都各占三分之一.那么,丙付给甲 1200 万元.
开始时,乙的股份占总数的 1÷(1.5+1) = 2/5 ,甲的股份占总数的 1-2/5 = 3/5 ;
后来,甲乙丙三人的股份各占总数的 1/3 ,
即:丙从甲购买了总数的 3/5-1/3 = 4/15 ,从乙购买了总数的 2/5-1/3 = 1/15 ,
所以,丙给甲乙的钱数需要按 (4/15)∶(1/15) = 4∶1 支付,
可得:丙需付给甲 1500×[4/(4+1)] = 1200 万元.

三人合租房合同协议书(六):

租赁合同中,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房子进行了装修,后因第三人造成了房子损失,维修费等如何解决?
甲把房子租给了乙,约定租期10年。房子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经甲同意,对该房进行了装修,共花费了4万。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1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
(1)对于乙对玻璃墙的维修费用,应如何处理?
(2)对于乙对房屋的装修,若甲要求乙拆除,乙应当拆除,装修费用和拆除费均由乙自理,这是对的吗?

你好,出租人一般作为管理人,有义务为承租人提供一个安全的经营和居住环境,有义务随时检查和排除危险,出租人有责任承担维修费用,出租人承担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根据你们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你可以与出租人协商折算,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你可以拆除并要恢复原状,费用应该是你自己承担。【三人合租房合同协议书】

三人合租房合同协议书(七):

物流案例,及其相关分析答案
甲、乙、丙三人为同胞兄弟。三人父母生前拥有一幢私有楼房,这幢楼房于1996 年出租给张某夫妇居住,租期为5年,每年租金为2万元,年底支付。1999年1-2月,甲、乙、丙父母相继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于是楼房由三人依法继承。 甲、乙均有房屋居住,而丙暂无自己的房屋,办理遗产继承时,把房屋约定由丙管理。1999年10月5日丙将房屋作价给丁,价款为人民币30万元,丁以为丙即是房屋的产权所有权,于是二人签订了合同,丙将房屋产权证书交由丁,二人一并到房产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同年11月1日,丙告知张某夫妇其已将房屋卖与丁的事实,并要求张某夫妇搬出房屋。张某夫妇不允,要求购买该幢楼房。后甲、乙得知丙卖房一事,向丁提出异议,遂起纠纷
(1)父母去世后,甲、乙、丙对楼房具
有什么财产关系?
(2)丙、丁之间签订的合同有无效力?
为什么?
(3)现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
(4)甲、乙、丙、丁有无权利要求张某夫妇搬
出房屋?
(5) 张某夫妇有哪些权利可以主张?丙应对丁
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1.合法的继承权。 财产平分
2.无效 房屋部归丙个人所有 ,虽然拿着房屋的产权,但其真实的权利并不属于他一个人,这种行为触犯了法律
3.当前属 张某夫妇 因为合同没到期 租订了5年 现在才过3年
4.没有
5.要求夺回房屋居住权 承担诈骗钱财【三人合租房合同协议书】

三人合租房合同协议书(八):

三兄弟争遗产问题 求解!!!
三兄弟遗产争夺案
甲、乙、丙三人为同胞兄弟。三人父母生前拥有一幢私有楼房,这幢楼房于1996年出租给张某夫妇居住,租期为5年,每年租金为2万元,年底支付。
1999年1-2月,甲、乙、丙的父母相继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于是楼房由三人依法继承。甲、乙均有房屋居住,而丙暂无自己的房屋,办理遗产继承时,把房屋约定由丙管理。1999年10月5日丙将房屋作价给丁,价款为人民币30万元,丁以为丙即是房屋的产权所有权,于是二人签订了合同,丙将房屋产权证书交由丁,二人一并到房产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同年11月1日,丙告知张某夫妇其已将房屋卖与丁的事实,并要求张某夫妇搬出房屋。张某夫妇不允,要求购买该幢楼房。后甲、乙得知丙卖房一事,向丁提出异议,遂起纠纷。
问:(1)父母去世后,甲、乙、丙对楼房具有什么财产关系?
(2)丙、丁之间签订的合同有无效力?为什么?
(3)甲、乙、丙、丁有无权利要求张某夫妇搬出房屋?
(4)张某夫妇有哪些权利可以主张?丙应对丁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1)继承的财产一般都是按份共有的关系。
2)有效,但是会存在很多问题:
房产和一般的动产不同,房产证上会写明“所有人”“共有人”,而根据案情,办理了遗产继承,房产证肯定有共有人甲、乙,丁在购买时应该看房产证,也就会知道甲、乙作为共有人的存在。此时应该要求丙提供甲乙的授权书或直接找到甲乙,否则丁在购买时就是属于明知交易有瑕疵。
但是这里还有个问题,根据案情,丙、丁已经去房产部门办理了变更手续,那么要么是房产部门出了问题(没有所有共有人的认可,房产部门根本不敢办手续),要么是丙有伪造授权。
但因为已经由官方管理部门进行了产权变更,为了保护公信力问题,会认定该转移有效(除非证明丁有严重问题)。甲乙丙之间的纠纷,把丁摘出去。
无论如何,丙、丁的合同有效。
如果丙后来取得甲乙同意自然好,如果没有取得,那么也是丙履行合同瑕疵或欺诈,合同有效,丙承担履行不能的违约责任(但是题目中又是已经做过产权变更了,其实丙已经完成了本方义务,并没违约)。
3)没有,买卖不破租赁,同时继承、赠与也不破。原来的房东自动把权利义务转移给下一个房东。但是特殊情况是,如果先有登记的房产抵押,然后再出租后,房东还款不能,被人把房子卖了,那么这个购买人可以要求承租人离开(因为登记的房产抵押,会在房产证上留下备注,承租人在租房前可以预见这种风险,所以仍然愿意租房的话,法律上就认定其原意承担这个风险)。
4)承租人可以要求同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但是因为已经变更房产登记,基于公信力的问题,承租人只能被迫放弃该购买权,但可以要求赔偿(找甲乙丙和房产部门,因为这种有问题的房产变更,一般都伴随着房产管理部门的差错)。
丙对丁很可能有欺诈行为,但是丙已经完成其合同义务,不再有责任了。但是如果房产部门的变更登记被推翻(这是有可能的,虽然很难,还是基于保护公信力原因),那么丙的合同义务就没履行好,自然承担违约责任。
这题其实有些问题,你也看出来了,这里面肯定是有房产部门的问题。不知道是不是作为一道题,我给的答案太多了,出题人估计不是想让答题人这么想……

三人合租房合同协议书(九):

能不能看一下我这份合同是否有什么问题
房屋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XXX 身份证:XXX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XXX 身份证:XXX
姓名: XXX 身份证: XXX
姓名:XXX 身份证: XXX
姓名: XXX 身份证: XXX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烟台 市 福山 区 永安 街 福海阳光004号002单元902室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2014 年 7 月 8 日至 2014 年 10 月 8 日,计 3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三个月结算。
三、乙方预交  2000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甲方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宽带、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五、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
  七、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乙方应在期满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若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八、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九、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十、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共 2 页,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审核合同是收费服务,请见谅。

三人合租房合同协议书(十):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作文。
一个游客去波罗的海度假,找到一处房屋,打算同房东——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签下租房合同。老人劝他不妨先试住几天,看究竟合适不合适,再作决定。
游客住下后感到很满意。到第5天,将要签合同时,却发生了一点意外:一个精美的玻璃杯被他不小心打碎了。他有些忐忑不安地打电话告诉了老人,老人说:“不要紧,你又不是故意的,我过来签合同时再拿一个来。”游客把碎玻璃和屋里的其他垃圾打扫了。不久,老人来了,进屋后就问:“玻璃杯碎片呢?”游客回答说,已经装进垃圾袋,放到门外了。老人赶紧出门,打开垃圾袋看过后,脸色凝重地对游客说:“对不起,我不再把房子租给你了。”
然后,老人仔细地将玻璃碎片一一捡了出来,放入另一个垃圾袋,写上:“玻璃碎片,危险!”
要求:①结合材料的内容和含意,选准角度,明确立意;
②自拟标题,自选文体(诗歌除外),不少于800字;
③不得套作,不得抄袭。



成功从小事做起

游客因为一点小事而没有能租到已经感到满意的房子告诉我们,做好小事是成功的基石,成功要从小事做起。

东汉时有一少年,独居一室而庭院龌龊不堪。他父亲的朋友去看他见状说:“孺子何不洒扫待客?”他回答说:“大丈夫处世,当扫除天下,安事一屋?”朋友立即反问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这位少年从此从小事做起,志在四方的他终于成了杀敌良将——陈蕃。

只有将小事做好,将伟大理想埋在心中,才有可能成功。试想,连居屋之地都懒得扫,谈何一扫天下乎?

再伟大的事业都要从平凡的小事开始。克洛克家境并不富裕,他下课就到一家快餐店打工。起初老师让他擦桌子,可他毫无干劲,当天就溜回家。回家后,他父亲叫他如何擦好桌子,克洛克用心地在快餐店里依次用五条毛巾擦每一张桌子,最终得到老板赏识。之后,努力工作的他继承了这家快餐店,并将它发展成了赫赫有名的麦当劳。

如今,麦当劳已经风靡全球,你可曾想过它是如何打造成功并与肯德基并驾齐驱的呢?你可曾想过克洛克是凭借什么继承并发展它的呢?是啊!他拥有从小事做起的精神,从而缔造了自己的辉煌。正是因为他首先擦亮了桌子,所以他擦亮了自己的坦荡前途!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积累小事,才能做好大事。

美国钢铁大王卡耐基成名后,对新闻记者表达过成功的原因。他说:“我事无大小,都认真做,我12岁纺过纱,后来当了邮差,我尽量把小事做好,下次便有人把大事交托给我。”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大凡在小事上让人放心的人,在大事上也必将靠得住。只要用心将小事做好,那么做好多个小事就是一件大事。

材料中游客的故事让我想起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前苏联著名宇航员弗拉迪米尔·科马洛夫驾驭的联盟一号宇宙飞船,因在地面检查时忽视了一个小数点而使飞船坠毁。能说小事小看吗?如果当初地面检查时重视了这个小数点,会发生飞船坠毁的惨剧吗?

我们不仿把小事当成大事,无论在学习中、行为上、生活里,力求把细节做好,做得极至。大事成功,固然值得自豪;小事做好,却能承载一份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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