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心得体会

来源:心得体会 时间:2018-11-30 18:00:0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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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心得体会(共9篇)

监察法心得体会(一)

法在心中作文500字.
写给老师的德与法的感悟信,畅谈学法守法用法遵法的体会和感受,要求举一实例.急

  法在心中
  从我有记忆起,爸爸妈妈就在我心里播下了“法”的种子:他们整天跟我说“君君,要遵纪守法!”过马路时,他们告诉我,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和小朋友一起玩时,他们告诉我不能欺负小朋友,要和小朋友互相谦让,一起玩.在街上看见警察,他们还会吓唬我:君君,要是你做了坏事,警察叔叔会把你抓起来的!末了还加上一句:你千万不要做坏事啊!那时,我只隐约地知道不能做坏事,但是其实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做坏事.
  及至上学,法在我心里慢慢生根了.上学后,教育我遵纪守法的人多了,那就是学校的教师们.和爸爸妈妈一样,老师也整天告诉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怎样遵守规章制度.不同的是,老师不仅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而且学校还请来了很多叔叔阿姨给我们讲违法乱纪的危害,用活生生的例子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在他们的教育下,看到那些活生生的例子,我知道了:做坏事不仅仅是要被警察抓起来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做了坏事会给别人也会给自己带来不方便,会影响别人的生活,也会改变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走向深渊.作文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也在慢慢长大.在电视报道上,在报刊杂志上,甚至就在我自己的生活中,我看到了,也深深地意识到:遵纪守法应该从小做起,我们应该从小学会在法律的制约下生活.否则,很可能会触犯法律,而如果触犯了法律,最终后悔的会是自己!法律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每个人正常自由地生活而制定的,法律约束的就是争强好霸的人的不当的会影响别人生活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果我们从小不学会约束自己,争强好胜,就很容易会触犯法律了.到那时可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很可能会抱憾终身.法在我心里扎根了.
  将来我们还要走上社会.那时法更重要.我们更应该时刻提醒自己遵纪守法,让法的警钟声时刻在我们耳边响起.我们要有法的意识,要有明辨是非的能力,要有对不良品行的抵制力,还要心胸宽广,不要让虚荣心害了我们.还记得轰动全国的“马加爵”案,一个大学生,还得过全国的物理奥林匹克奖,可是他因为忍受不了同宿舍的同学对他的侮辱,把同窗三个室友杀了.他就是心胸不宽广、自私狭隘造成的犯罪的最典型的案例.他的一念之差,给四个家庭带来了永远不能平复的伤害.我想他在杀人的时候,他的心里已经没有法了.我们一定要让法永远在我们心中!
  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

监察法心得体会(二)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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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在无意中,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监察法心得体会(三)

四个凡是(凡是工作必有计划、凡是计划必有落实、凡是落实必有监督、凡是监督必有汇报)心得体会怎么写
没写过心得体会、按标题谁能帮我写一篇500字左右的

工作要有计划是因为避免出现工作中主次顺序不分,先后顺序部分的情况.同时避免没有目标,不知工作方向,缺乏工作热情和效率.计划是用来增加工作的积极性和紧迫感的.
计划必然要落实,否则就没有意义,工作不是为了吹牛的,是要落实到实处的.
如果落实的时候出现问题怎么办,不按计划走怎么办,就要有监督,来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监督完了,计划做完了,那么计划落实的结果是什么样子的呢,需要汇报,只有汇报才知道到底怎么样,落实的怎么样.

监察法心得体会(四)

法律心得体会作文 急【监察法心得体会】

学习《教师法》心得:
我们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新教师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

监察法心得体会(五)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400字
30分钟内要
【监察法心得体会】

法制教育学习体会
大千世界,五彩缤纷.我们身边的诱惑无处不在.网吧、游戏机、垃圾文化……它似一座泥潭,一但陷入,便无法自拔;它似一把匕首,一但插入,便血如泉涌.因此,我们一定要对身边的不良诱惑说:“不!”!
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
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 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我们一定要对身边的不良诱惑说:“不!”!不然,我们就会误入犯罪道路了.
这样可以么?

监察法心得体会(六)

写一篇自己感受最深的法律案例,并写出自己的感受和体会.400字左右.

“捡”还是“盗”---梁丽案有感
2008年12月9日,深圳机场清洁女工梁丽在机场内“捡获”了一纸箱价值约三百万元的黄金首饰并私自携回家中,当日下午却被接到报案的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的民警上门索回,梁丽于当日被刑事拘留,随后又被正式批捕.2009年3月中旬,深圳市公安局就此案向深圳市检察院提交了起诉意见书,认为梁丽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梁丽的“拾金”行为被司法机关认定构成盗窃罪,她将面临10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的判罚.
像许霆案一样,梁丽案又一次挑战了公众的道德直觉.有法律专家认为梁丽案“是一个可以写入教科书的经典案例”,其在法律界的影响力甚至大于许霆案.梁丽案和许霆案之所以经典就在于目前的法律没有一项罪名与他们的行为相符,也正因为如此才值得人们探讨和商榷,从而推动法律逐步的完善.
此案的关键在于涉案纸箱的性质,是暂放物、遗失物、还是有主物.而此案公布的情节不够完整,尚不足以说明这个小纸箱的性质.“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基于此,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梁丽被无罪释放.既能保全一个家庭的幸福,又能顺和民意,还可以维护法律自身的尊严并美化司法机关恪守法律的形象.但是,这样的结果仍然让人担心,担心类似案件数量会日益增加,不过此类案件存在特定性,不易重复,所以发生的机率不会很大.
总之,梁丽案让我们又一次看到了法律的空白,但是我们相信随着我国立法的逐渐发展,今后法律定会日益完善!

监察法心得体会(七)

《今日说法》观后感
2009年的、 字数200左右.
有几篇就给我上几篇哈、
如果很棒的话、给你加好多好多分哦~

今天看了《今日说法》对翼城县县长、县委书记武保安卖官案的报道,心情久久难以平静.武保安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卖官,上任仅8个月疯狂聚敛财富数百万.对于影响如此恶劣,情节如此严重的贪官仅仅判处有期徒刑15年(部分来历不明家产退还,可能期间还会因为“表现良好”减短刑期),似乎太温柔.相对矿井工人不一定能兑现的一二十万的死亡赔偿,可以看出人命还是有贵贱之分.
我不禁想起“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老话.看来当官的利润比做什么生意来的都大,为什么一个小小的县官都这么不得了呢?站在法庭上的武保安及其妻子王临风有很多“心得体会”.王临风说:“当书记与当县长就是不一样”.3年县长任期,武保安受贿不过十数万,而当了县委书记后,8个月即敛财500多万元.我们不难看出,在某些地方,一把手权力集中到了何等地步,按权分赃的潜规则已何等分明.“我和武收钱收得都有点害怕,可是没办法”.武保安的老婆王临风退休后主要干两件事,一是打麻将,二是到银行存款.从2003年下半年以来,她频繁进出附近的储蓄所,有时两天存一次,有时一天存两三笔,次数之多、数额之大,都令人咋舌.让人无比郁闷的是,社会呼声甚高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哪里?像武保安这样的官场富豪不断涌现,已直戳官员财产监督软肋,建立完善官员财产监控体系却一直是空谈.
欲刹住卖官腐败歪风,笔者倒有一个馊主意:与其让贪官卖官而中饱私囊,倒不如将卖官合法化,公开化,把卖官收入上缴国库或各级财政,然后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造福社会和人民.当然,这只是玩笑.社会主义的中国岂能如此乱搞?
最后,让我们重温马克思的经典论述:“如果有50%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任意横行甚至无视绞首的危险.”卖官是无本生意,其利润何止300%?卖官者岂能不疯狂?不过,疯狂也许就意味着毁灭
《今日说法》观后感
在近日收看的几期央视《今日说法》中,涉及到我们人民警察的某些人事表现,给人一种非常压抑、忧郁的感受.仅举几例:
在8月27日《追凶19年》中,19年前农民妇女何爱红的丈夫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刺身亡,报案却遭遇冷漠,此时有人投案自首,民警却不认真究查他为何自首?与真凶有何关系?结果很草率地把人放了,结果错失了办案良机.公安靠不住,何爱红历尽艰辛自己追凶19年!终于在异地找到真凶时,她拾急慌忙地赶回去再报案,不料想公安人员竟说:几年来领导不断地变换,侦查员也不断地更新,这个案子不可能重新再查了.
在9月8日《追捕进行时》中,郑州市民胡广兴由于身份证号码与一名网上通缉犯的相同,结果几个月内分别被本市三家基层警方分别反复地抓了放放了抓.三家接受同一个市局领导,三次抓人也都在相同的地方,竟然彼此之间就不沟通和交流!算官僚渎职?还是算荒唐可笑?有资料显示,由于种种原因在全国估计有近百万人身份证重号,那么要以这三家警方的态度办案,就不知该有多少人要遭遇如此厄运呵!
在9月10日《寻女》中,陕西被骗女子小霞失踪后,其父母找警方寻求帮助,却被派出所拒绝.自己四处探寻无着时有人捎信说在山西某地,赶到去屡次扑空(人被转移),在山西报案还是遭遇派出所拒绝.历尽艰辛,小霞的父亲差点哭出声来,一个素未谋面的人能反复尽心地帮助他,而两地的警方却几乎无所作为.
在9月11日《烂尾楼烂在谁手》中,建筑商齐女士投入了百万元建造的一栋楼房,因建设方的破产而停建,她奔波了7年没要回一分钱,建筑工人的工资也一分没有兑现.在无法讨回债务后她上诉到区法院,虽然胜诉了,下达的判决书却只不过是一纸空文,其后可笑又滑稽的是:同属一市的县法院因建设方曾欠有其辖区某单位20万的债务,就大胆地将此楼180万给拍卖了,钱到那儿去了至今都还在闪烁其词,其间还出现了一个毫不相干的女人办了假房产证(已潜逃)拐走了100万,个中缘由可想而知,而伤害最深、苦难最重的倒是齐女士和工人们.
虽说“十个指头不一般长”,我们不能要求法官都像宋鱼水,公安都像任长霞,但是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明明白白地写入《人民警察法》第3条中的.尤其是在第21条里更加明确的申明了职责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这应该说是每一个端这个饭碗的人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然而在现实中,类似上面几则例子中的情形却屡屡出现,的确令我们忧心忡忡,在法定职责面前的渎职不作为,甚至于违法乱纪,是基本的失职失责.难怪现在许多人眼见危难而畏葸不前,明知真相却缄口不语,听见盗贼偷窃邻居自己却赶快闭门熄灯(防盗门业现时成了一大行业)……,很值得我们认真总结的是:当人们对正义与安全保卫的渴望与呼唤变成失望时,那曾经疾恶如仇、奋不顾身与邪恶斗争的激情也就消融了,留下的就只能是愤怒和辛酸,抑或是对执法疲软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担忧!
更有甚者,某些地方的某些执法部门,纵容与不作为就为黑恶势力和沉渣泛滥提供了生存的土壤与活动经营的温床,这些情形难道媒体报导与我们耳闻目睹的还少吗?如今,一些类似电影里的情景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有“南霸天”式的欺行霸市和胡作非为、有当街持刀(枪)抢劫杀人、有“小姐村”的公开营业,这些与社会主义社会极不和谐的现象,许多人已经见怪不怪了,个别警察还伦为土匪(如不久前才见报的四川南部县某某,还是由受害者而非警局监督、监察出来的).因此最高人民检查院最近明确指出:查办渎职罪案重中之重是严惩“黑保护伞”!
当然,在媒体中报导的也好,在我们周围耳闻目睹的也好,日常为人民群众慷慨解囊、排忧解难,抗险救灾中舍己救人、舍生忘死,跋山涉水扶贫救困,不畏恐吓勇揭黑幕、拒绝利诱“得罪”权贵、铁面无私惩恶办案,特别是与邪恶势力和歹徒斗争中冲锋陷阵,中弹挂彩,流血牺牲的英雄的人民警察也是不乏其人,据报导,近几年来,每年牺牲的人民警察平均达到了四百人之多,在他们面前,我们只能肃然起敬!只有情不自禁地撒下我们珍贵的眼泪.
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改革开放与社会转型期,因此真善美好与假恶丑坏同生是必然现象,于是清纯浊杂共处也就不足为奇了,正是这样,我们的党才确定了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略,在以法治国中大大地扩充了人民警察的队伍,不断改善着物质装备条件,千方百计在加强他们素质的培训提高,党的要求,人民的重托,都寄望于所有人民警察都能勇往直前地挑起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呵!

监察法心得体会(八)

我的学法感受 作文

我的学法感受
六横中心小学五(1)班刘力源在生活中,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如果我们不学习法律知识,就会不自觉地犯下错误。如果学习了法律就会遵守纪律、尊重道德。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律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每次我和妈妈看“庭审现场”、“法律讲堂”这些法律栏目时,经常看到犯罪嫌疑人流下悔恨的泪水,都说自己不懂法律,才犯下如今的错,可见从小学习法律是多么重要。
学习了交通法后,我知道过马路的时候,红灯亮时行人和车辆都不能通行。所以我们在红灯亮时,千万不能闯红灯,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小孩在红灯停的时候,一见车辆很少,就去闯红灯,结果被车辆撞死。他的妈妈向法院提出了要肇事者赔偿的诉讼请求,可被法院驳回了赔偿请求。理由是孩子没有遵守交通法则,所以司机不用赔偿小男孩父母的精神损害费和丧葬费。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遵守交通法则是多么重要。
学习了法律安全法则,我还知道了小学生不能玩火。曾有一个真实报道一个小学生在野外玩火,结果引起了火灾,火势迅速蔓延开来,渐渐地把家乡的森林烧掉了一小半,他的几个同学见状,也一起帮着去救火,可是大火是无情的,五个孩子在救火中都丧失了生命。显然遵纪守法是多么重要,要是这个玩火的孩子遵守法律安全法则,就不会发生火灾,也不会在一夜之间,让其余四个无辜的孩子葬身火海。更可悲的是我国法律并不支持孩子救火,四个小孩舍身救火的事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四个父母在痛失孩子的同时,也怨恨自己法律意识的淡薄,没有管好自己的孩子。
从上面的事例中,我们知道了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增强法制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提高自我法制观念,做到自尊、自爱、自强、自信,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使我们真正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监察法心得体会(九)

学习宪法心得体会的作文800字

按人大党组通知的要求,我在会前认真的学习了刚刚颁布的宪法修正案和相关的宪法方面的知识,刚才又听了几位副主任作的专题发言,使我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刚刚结束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的第四个修正案.这份修正案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时代气息浓郁,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必须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政治主张,通过修改宪法的程序,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变成国家意志.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4次修改,都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后,在执政党确立了新的指导思想和制定了新的行动纲领的前提下,通过修宪,及时地反映执政党的最新执政理念.此次修宪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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