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是哪三证 三证合一的税号是哪个 三证合一的纳税人识别号是什么呢

来源:创业资讯 时间:2017-07-28 17:15:3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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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下面是www.01hn.com范文网小编整理的三证合一是哪三证 三证合一的税号是哪个 三证合一的纳税人识别号是什么,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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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变更三证合一后续国税事宜提醒

  一、办理税号变更手续必须在月初申报并缴纳税款以后。

  工商变更后需要在30天内到国税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二、涉及需要办理的事宜

  1、发票专用章变更

  2、银税协议变更

  3、涉及法人变更的,需要带好法人身份证原件到2、3号窗口进行核对。

  4、防伪税控变更

  (1)变更防伪税控前务必上传所有已开具发票,并进行报税清卡操作。

  (2)把未开具的所有空白发票带到发票发售窗口进行退票,也可等发票全部开完上传信息报税清卡后再来办理。

  (3)原税号防伪税控信息暂不注销保留6个月,即到期后原税号进项发票无法再认证。 提醒:以上操作完成后,进项发票务必要求销货方以新税号开具。

  三、三证合一单位使用电子税务局申报

  电子税务局网址: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发票认证

  变更税号重新发行后,一般纳税人新旧税号的发票都能认证,月初申报后,纳税人凭新旧税号的认证相符通知书到12号窗口进行手工清卡,同时填写异常处理表,经核实税控系统和征管系统无误后,启动一窗式比对工作流,予以手工清卡。

  2、海关专用缴款书

  仍按照先比对后抵扣操作。纳税人凭两个税号的稽核比对相符通知书,在申报期内到办税服务厅进行手工清卡,经核实税控系统和征管系统无误后,启动一窗式比对工作流,予以手工清卡。

  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先比对后抵扣的要求与海关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要求一致。

  4、开具红字发票

  (1)对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信息表》的,若购买方以需做进项税金转出为理由开具的原纳税人识别号的《红字信息表》,需退还购买方,要求购买方按新纳税人识别号重新开具《红字信息表》。

  若购买方以其他理由申请开具《红字信息表》的,若销货方已经完成档案信息维护(防伪税控新税号变更),销货方识别号既可以是原纳税人识别号也可以是新纳税人识别号。

  (2)对销货方申请开具《红字信息表》的,若销货方已经完成档案信息维护(防伪税控新税号变更),既可以原纳税人识别号也可以新纳税人识别号申请开具《红字信息表》;否则需办税服务厅维护档案信息。

  三证合一变更流转单

  注:三证合一变更所需资料:

  1、 公章、发票专用章

  2、 剩余未开具的空白发票,未验旧的作废发票、红字发票

  3、 营业执照副本

  4、 金税盘或税控盘

  5、 6、 有出口退税资格的企业以上流程结束后,请到出口退税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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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工商注销不等同于税务注销。根据目前的规定,企业开业、变更登记环节,先工商后税务,在注销环节,是先税务后工商。工商部门的简易注销对应的是“三证合一”的证。税务方面,改革后,“三证合一”企业的税务注销从字面上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清税申报,这在清税申报表和原先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相近的格式上就能看出一二。作为工商注销的前置程序,它担负的是结清企业税务事项,出具清税证明。

  其次,工商简易注销(以浙江省为例)的简易主要体现在免去了拟注销企业清算组备案的登记手续,取消了原清算组备案手续中的登记材料,减少了清算报告和股东的确认清算报告文件,同时由工商部门代企业履行公告义务,将报纸公告改为政府网站公示,45天的公告时间缩短为10天,由此,注销手续最快可在10天内办结。

  税务简易注销是指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在办理清税申报时,如风险等级低,可当场办结,省去了原先的调查巡查环节。

  最后,工商简易注销和“三证合一”企业当场办结的清税申报都只适用于各自的特定企业。

  工商简易注销主要适用于新设的未开业企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非公司法人和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及另外8种情况;税务方面,针对的是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且风险等级低的企业。对于过渡期间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税务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

  大白菜提醒:关键看最后一段!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补充通知》,明确“三证合一”后,工商部门与税务部门将共享22项企业登记数据,同时明确,办理简易注销时不再要求提供清税证明。

  政策原文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

  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自今年10月1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以来,各地工商(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精心组织,强化落实,通力协作,形成了改革合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进展总体顺利。为了进一步推动改革深入有序开展,有效解决各地在改革进程中遇到的业务调整、系统对接以及数据共享等方面的问题,现就工商(市场监管)、税务部门进一步协同做好企业登记和税务管理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信息采集范围和要求,确保信息共享顺畅

  (一)明确数据项采集和交换范围。企业登记机关和税务机关对各自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项进行全面梳理,建立起数据项的对应关系。按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文件要求,企业登记机关将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数据项见附表)及时共享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共享交换平台;税务机关按要求将清税信息、税务机关名称及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的变更信息及时共享到省级交换平台。企业登记机关对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企业分别加注标识。对于未办理税务登记证、仅换发新营业执照的,企业登记机关将前述企业相关信息及时共享到省级共享交换平台(不含财务负责人等税务机关发起变更的数据项)。地方企业登记机关和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共享范围。

  (二)做好数据采集、传输、接收和导入工作。企业登记机关应确保共享的登记、变更信息完整、准确,税务机关要及时接收、获取,并做好数据的导入、整理和转化工作,确保共享信息在税务部门业务系统的有效融合使用。对企业登记部门无法采集的信息,税务机关应在当事人办理涉税事务时采集纳税人信息。

  (三)完善登记(备案)信息采集。对涉及各类主体股东(出资人)出资情况变化章程备案的,当事人要一并填写《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对各类主体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进行同步完善。

  二、进一步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交换机制,确保信息应用衔接到位

  (四)完善信息传输应用、对账核实机制。各级企业登记机关、税务机关要按照相关要求修改完善业务信息系统,及时共享信息,确保共享信息的准确率和完整率。建立相互间数据共享对账机制,加大对共享信息的核实力度。各部门要将数据共享记录日志(数据发送数、实际接收数、失败数等)及时反馈给对方,对于信息共享过程中出现的数据问题要及时沟通并协调解决。

  (五)继续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目前尚不能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传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登记机关和税务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协作,共同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尽早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传递。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上的税号怎么看

  三、进一步做好企业登记和税务登记相关业务工作

  (六)有序做好已登记企业证照的换发工作。对于已登记企业因原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过期等原因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七)办理简易注销时不再要求提供清税证明。对试点开展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的地方,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简易注销时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清税证明,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简易注销企业的监管,及时将有关信息通告企业登记机关,企业登记机关经核实发现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应终止简易注销程序,恢复注销前登记状态。

  (八)做好档案查询和管理工作。各级企业登记机关应积极协助税务机关做好查询、调取企业登记档案工作,税务机关应保证查询工作的规范和档案安全。

  (九)加强检查督促。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将组织不定期联合检查,并就落实情况进行通报,重点围绕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在采集、共享、接收过程中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各级企业登记机关、税务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不折不扣地执行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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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证合一的概念及税号变更流程是什么?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企业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一般纳税人变更税号流程如下:

  1、告知纳税人变更前,应将所有以取得尚未认证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全部认证。在税号变更后,其取得的发票应为新加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无法完成认证,不能抵扣。

  2、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对尚未使用的空白发票做“作废”处理,并做抄报税处理后,前往大厅发票窗口做注销抄报税,完成当前属期的申报纳税后,对防伪税控器具做注销发行操作,并注销防伪税控系统档案信息。

  3、由税务的登记窗口将原税号变更为新加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发票窗口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对Ctais中已变更税号为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的同步操作,登记新档案信息后做初始化发行操作,并更换发票领购簿后重新配发发票。

  5、告知纳税人,税号变更的后续涉税事项:

  (1)及时更换发票专用章,开具发票上载入的税号,必须与发票专用章一致。

  (2)及时前往库税银签约银行更新银税协议,否则无法完成税款自动划缴。

  (3)及时告知网上申报的服务商(高信),由服务商对网上申报系统做相应维护,否则无法进行网上申报。

  三证合一”后,纳税人识别号有什么变化?

  答:“三证合一”推行后,新办企业及换发证照的企业将取得工商登记部门核发的载有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既是企业的工商登记号,又是税务登记号。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中的“三”和“一”分别指什么?

  “三证合一”中的“三”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个证照;“一照一码”中的“一照”是指新营业执照,“一码”是指统一代码

  “统一代码”是什么?

  统一代码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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