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

来源:创业资讯 时间:2018-11-30 18:00:0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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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共10篇)

监察法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一)

公安机关继续盘问规定与人民警察法的冲突
人民警察法对继续盘问的规定是,首次留置,时间就是24小时,有特殊情况的能延长到48小时。公安机关继续盘问规定,首次留置,时间是12小时,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到24小时,再出现几种情况的能延长到48小时。这两种法里,对留置的时间、条件规定的不一样。按照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冲突的原则,按照人民警察法的规定留置人员到48小时,会不会违法?

留置询问的时候,民警在做笔录开始时会记录时间,结束后也要记录时间,一般讯问都在有监控头的房间,结束后还会要求被讯问人在讯问时间上按捺指印,就是为了规避留置盘问时间超过要求被告,一般基层派出所在处理留置盘问时,均不会超过24小时,但是如果问出问题,讯问笔录前后不一致等,经报请县区级公安机关,可以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48小时。希望能够帮到你!

监察法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二)

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人民警察法的传唤和盘查的法律依据是否有冲突?
最近正在研究一些法律的问题。有一个疑惑,如果警察对一个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但后果尚不严重的,人要进行调查,是可以调查8个小时,还是24小时?
下面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说是8个小时。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下面是人民警察法,说是24小时。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上面两条法律是否有冲突?如果像我说的那种情况,可以调查多长时间?
就好比我说的,一个人,可能做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事情,有这个嫌疑,但是没有经过调查,不能确定,需要调查的话。这样适用哪一条?
又比如一个人,确确实实做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事情,但后果不严重,达不到拘留,如果要做调查,又适用哪一条?

1、并不冲突。人民警察法讲的24小时是一般情况下(特殊情况下48小时)的最长时间,该情况未必都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办理的,所以如果是依据其他法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进行办理时,就可以查证24小时;而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的前提下,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又将这种情况分成两种情况,一是无需进行行政拘留处罚(比如只需罚款就可以等)的,只能在8小时内询问查证完毕;二是情况复杂,可能进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最长可以到24小时,与人民警察法一致。
2、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中关于人民警察的规定,相对于人民警察法来说是特殊法,应优先适用。
3、你说的那种情况,就得经过调查后看看是否需要拘留,不需要的只能8小时,需要处以拘留的,可以24小时。如果经过8小时都还不能查清情况以致不能确定是否该拘留,说明是情况复杂,就可以24小时。
满意的话请采纳,谢谢!

监察法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

基础分部各部位的标养及同条件试块留置组数
基础部分因为没法做回弹,留置同条件试件.也需要留置标养试块.
如果刨去混凝土立数及工作班次的要求,这同条件及标养试块最少可以留置几组才不影响评定?这个留置试块的最少组数要求是在哪本规范上面有要求?

同条件及标养试块最少可以留置三组.都在混凝土规范里面.
GB 50204-2002(2011年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4.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100 盘且不超过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 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附录D 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D.0.1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 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2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 组,且不应少于3 组;
4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监察法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四)

国家规定个人发表文章,出版图书获得稿费的纳税计算方法是1.稿费不高于800元的不纳税;2.稿费高于800元不高于4000元的应缴纳超过800元那部分稿费的百分之14的税;3.稿费高于4000元的应缴纳全部稿费的百分之11的税;若某人获得一笔缴纳了420元的税,则此人的这笔稿费是多少?如交纳了770元的税呢?
用一元一次方程啊

4000元时,应缴纳(4000-800)*0.14=448元
缴纳420元时,说明他的稿费小于4000
420/0.14+800=3800为他的稿费
770元时 说明他的稿费大于4000
770/0.11=7000为他的稿费
设稿费为x
420元时(x-800)*0.14=420
x=3800
770元时
x*0.11=770
x=7000
究竟是用哪种方案是分类讨论出来的

监察法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五)

下列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不得制定规章,应当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B.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须由法规规章规定
C.行政法规应由国务院起草、讨论和通过,国务院部门不能成为行政法规的起草单位
D.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可以直接依据法律制定规章
答案是D AB错在哪?

A 项,《立法法》第72条规定,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所以A 错误
B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规章没有规定收费的权利

监察法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六)

(x-800)*14%=434x
国家规定个人发表文章获得稿费的纳税计算方法是:1.稿费不高于800不交税 2.稿费高于800不高于4000的应交纳超过800的那一部分稿费的14%的税 3.稿费高于4000的应交纳全部稿费的12%的税.王老师获得一笔稿费,按规定交税434元。王老师获税前稿费多少元?
可能方程有问题

x-800=434x/14%
x-800=3100x
(1-3100)x=800
x=-800/3099

监察法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七)

五天八小时工作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请给出具体法规的名称.周六上班算加班么?
劳动法是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和上面有差别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那么是不是认可星期六上班不算加班呢?

一周上班五天每天八小时,不是五天一共八小时.这个县搞清楚.
估计是你理解上的错误.
加班加点要付工资的一倍
周末加班要付工资的两倍
节假日加班要付工资的三倍
前提是要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 临时雇用的一般伸张自己的权利比较难.【监察法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

监察法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八)

劳动法每周工作时间问题
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是44小时,每周不得少于一个休息日,如果第一周的周一休息,第二周的周日休息,中间连续工作12天,违法吧
【监察法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

不违法,劳动法只规定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天休息日,不规定每7天必须有一天。具体每周休息一日,还是两日,是周六,周日休,还是周一到周五某两日或者某一日休,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监察法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九)

关于传唤: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公安机关包括检察院吗?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这句话怎么解释?家属已经被检察院叫了2次了,说还会叫家属过去传问,是询问的时间总共不超过12小时,还是一次的时间啊?

公安机关不包括检察院
不得连续传唤的意思就是字面理解,不能说下午3点刚放出来3点10分就又叫回去,达到实际拘留的目的,这样不行.原则上要至少有一天的时间差
是一次不超过12小时,不是总共

监察法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十)

综合工时制,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时间,那以一年制综合工时制为例,总法定标准时间是多少?怎么计算?
是250天*8=2000小时么?不用加上“一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即36*12=432小时,对么?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中以周、月、季、年为单位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如何确定?
年为单位: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1天/年(法定休假日)=250天×8小时=2000小时.
季为单位:250天/年÷4季=62.5天×8=500小时.
月为单位:250天/年÷12月=20.83天×8=166.64小时.
周为单位:直接以40小时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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