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例

来源:推荐阅读 时间:2016-07-15 10:24:2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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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食品安全事例》

二○一二年食品安全事件回顾

2012-5-2

一、注胶虾事件

时间:2012-2-16

地点:天津王顶堤水产批发市场

罪魁祸首:胶

冷冻虾解冻后会变得瘦小干瘪,分量也会减轻。所以现在比较流行的做法就是往虾头、虾的腹部注射明胶。这样既能增加虾的重量,还可以避免虾头出现凹陷、塌瘪等现象。

目前胶的种类比较多,有硅胶类的、琼脂类的、明胶类的,还分工业用的和食用的。若是添加工业用胶,就可能含有重金属和致癌物。

工商部门披露了整个注胶过程:不法商贩从市场上以每斤17元至20元的价格收购大批养殖虾。把保鲜剂粉末按照一定比例溶解在温水里,通过水泵将胶水压到喷枪中,再把喷枪上的针头刺入虾头,按压喷枪的开关,“胶水”很快就被注入虾头中,等“胶水”在虾头中冷却固化后,就可以销售了

二、“立顿”茶叶事件

时间:3月初

地点:北京

罪魁祸首:17种残余农药超标。

绿色和平于在北京随机购买了四份“立顿”牌袋泡茶,品种分别为红茶、绿茶、茉莉花茶和铁观音。具有国家资质的、独立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立顿”绿茶、茉莉花茶和铁观音样本均含有农业部明令禁止在茶树上使用的高毒农药灭多威。此外,“立顿”铁观音被发现含有早在2002年农业部就禁止使用在茶树上的三氯杀螨醇,而“立顿”绿茶则含有国家规定不得在茶树上使用的硫丹。

三、柴鸡、过期鸡胗事件

时间:3月15日

地点:家乐福

罪魁祸首:白条鸡、三黄鸡及过期鸡胗

央视3·15晚会中,家乐福被曝以价格低廉的白条鸡、三黄鸡替代柴鸡,以赚取数倍利润,并以过期鸡胗打散重新包装再卖给消费者。

在生鲜区,肉类产品上面都贴有标签,上面有包装日期和最佳实用日期,售货员信誓旦旦,当晚七点,记者购买了一盒鸡胗做了记号,之后返回家乐福,把这个做了记号的鸡胗放在货柜上,如果这些鸡胗没有售出去,该如何处理?第二天早上刚开门,记者再次来到了生鲜冷柜前,冷柜一共摆了四盒鸡胗,记者当四盒鸡胗全部买回来,逐个打开包装,惊讶的发现之前做过记号的鸡胗。带有记号的鸡胗分散在三个盒里,这些鸡胗经过重新打散包装,包装日期变成了当日。除了鸡胗,其他的鲜肉是不是也存在更改包装,更换日期呢。一些保质期较长的冷冻肉品,售货员每隔几天也要换包装,对于这样换包行为,家乐福也有明确的规定,检查重点,食品安全检查要点,第一条就赫然写着,禁止返包产品。那么,如果发现员工返包商品的行为,家乐福店主管又是怎样处理?2012年1月8日晚间七点左右,国贸360广场家乐福店生鲜处处长和肉课课长,在店中巡查发现售货员在拆返包装,两位巡视员一番耳语后,立刻上前制止。【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例】

四、硫磺竹笋事件

时间:3月27日

地点:温州市

罪魁祸首:硫磺。

温州市查出8000斤竹笋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这些被硫磺熏过的竹笋在端上消费者餐桌前的最后一步被成功截获了,很多家庭也因此无法品尝到硫磺的味道了。用硫磺熏蒸食品很普遍

况永明所长介绍,杨用硫磺来熏蒸竹笋,是为了迅速将竹笋中的细胞杀死,防止其迅速老化来保鲜,同时让竹笋增白,卖相更好。因为硫磺在熏蒸过程中与氧结合,产生二氧化硫,而二氧化硫具有很强的漂白作用。所以,不法商贩就利用硫磺熏蒸来漂白或增白美化出售的食品。同时硫磺又有杀菌作用,故还可用来防止食品腐败,以延长其保存期。

不法商贩用硫磺熏蒸食品是常见的一种制假方式。竹笋、银耳、干辣椒等各种干货以及馒头、包子等食品都是硫磺熏蒸的常见对象。

危害

常食硫磺熏蒸食品影响智力

用硫磺熏蒸食品对食用者以及生产者都有害。专家介绍,硫磺是不能用于直接入口食品的添加剂,硫磺含有很多重金属,在熏蒸过程中会产生铅蒸气、氧化砷、氧化铊等可挥发性有毒物质。

如少量食用硫磺熏过的竹笋,会明显增加流感等病的发病率。大量长期食用会危害造血机能,使胃肠道中毒,甚至还会毒害神经系统,损害心脏、肾脏功能。对婴儿和孕妇的危害更为严重,影响儿童的身体和智力的发育,造成智力衰退、呆傻现象发生。

辨别

购买食品莫被“漂亮”迷惑

专家介绍,市民在选购食品时,不要选那些看上去新鲜又十分光亮的,这些食品多半是经过硫磺熏蒸“打扮”过的。

那么,如何辨别硫磺食品呢?专家介绍,市民应尽量不去购买那些雪白的银耳以及看上去老、但又很干净、无光泽的竹笋和玉兰片。无污染的鲜竹笋本色白并稍带微黄(黄色越重并透棕色表明越老),带有竹子的清香气味,口尝舌尖应稍带苦涩。如果口尝舌尖有强烈刺激的发辣感觉,闻之感觉刺鼻子刺眼睛的,则表明有硫磺残留,应小心购买。

五、螺旋藻铅超标事件

时间:3月28日

地点:云南绿A、汤臣倍健、清华紫光(金奥力)在内的多家的保健功能食品企业

罪魁祸首:铅超标。

铅超标危害:铅中毒对机体的影响是多器官、多系统、全身性的,临床表现复杂,且缺乏特异性。

神经系统最易受铅的损害。铅可以使形象化智力、视觉运动功能、记忆、反应时间受损、语言和空间抽象能力、感觉和行为功能改变,出现疲劳、失眠、烦躁、头痛、及多动等症状。

铅可以抑制血红素的合成与铁、锌、钙等元素拮抗,诱发贫血,并随铅中毒程度加重而加重。

【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例】

铅中毒时,能导致细胞内钙离子的过量聚集,使血管平滑肌的紧张性和张力增加引起高血压与心律失常。

长期接触可致儿童及成人慢性肾炎,由于肾脏代偿功能大,因此对铅的肾脏毒性作用常估计不足,铅使肾脏清除作用降低,进而加重铅在肾脏及其它组织中潴留。

铅能结合抗体,饮水中铅含量增加使循环抗体降低。铅可作用于淋巴细胞,使补体滴度下降,使机体对内毒素的易感性增加,抵抗力降低,常引起呼吸道、肠道反复感染。

铅可抑制维生素D活化酶、肾上腺皮质激素与生长激素的分泌,导致儿童体格发育障碍。血铅水平每上升100μg/L,其身高少1-3cm。

六、问题奶粉系列事件

事件1 雅培的喜康宝

时间:2012-3-22

地点:香港

罪魁祸首:配方奶粉中乳清蛋白与酪蛋白的最低比例低于6∶4

中国的新国标要求婴幼儿配方奶粉中乳清蛋白与酪蛋白的最低比例不能低于6∶4,而雅培的喜康宝一段完全没有达到这个标准,相差甚远。新生婴儿食用过多的酪蛋白被证实会导致肠道出血,营养不良,腹泻,及对肾脏功能造成很大的压力。

事件2 阪崎肠杆菌

时间:4月

地点:广东

罪魁祸首:阪崎肠杆菌

“太子乐牌”金100益生菌婴儿配方奶粉和“摇篮牌”钙维健婴儿配方奶粉的两批次奶粉被检出含有致命病菌“阪崎肠杆菌”,死亡率高达50%以上

事件3 老牛挤鲜奶

时间:4月20日

地点:河南

第二篇:《中国食品安全典型十大案例》

中国食品安全典型十大案例

由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法律评论、知识产权出版社共同主办的中国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发布暨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研讨会邀请了学术界、政府监管部门、法律实务界和食品行业的代表,法律、公管、农业、食品科学、环境学等多学科的专家参与。法律出版社总编辑助理张雪纯,知识产权出版社副社长李程,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在会上发言。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焕芳主持。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推进食品安全法治化,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也是其中一项重要的任务;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保障国民健康素质,确保舌尖上的安全,为民众生活提供安全是政府的基本义务。

韩大元在发言中提到,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化、长期化的过程。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与清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单位共同建立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创新中心以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推进食品安全法治保障、培育传承食品安全文化为使命,坚持问题导向,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格局。

据悉,此次发布为首次。会议发布了《中国食品安全典型十大案例(2015)》。

案例一:王某甲等生产、销售“毒豆芽”

基本案情 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王某甲伙同郝某某、王某乙,在西宁市城北区某粮油店内使用购进的AB粉及无根豆芽剂,加工有毒、有害“毒豆芽”,并以盈利为目的销售“毒豆芽”。2014年1月2日,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区分局从3人经营的豆芽作坊内查获价值6139元的豆芽4900斤、半成品绿豆芽432斤,无根豆芽剂1497支、AB粉4包。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鉴定,查获的豆芽中的6-苄基腺嘌呤含量为2.6ug/kg。

审判结果 3名被告王某甲、郝某某王某乙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扣押物证无根豆芽剂1497支、AB粉4包,没收销毁。

原审被告人王某甲、郝某某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经审理,维持一审法院分别对王某甲、郝某某和王某乙的定罪及附加刑部分的判决,及对扣押的物证无根豆芽剂1497支、AB粉4包,没收销毁。但鉴于3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行为被较早查处,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其3人在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二审期间足额缴纳罚金,对3人的有期徒刑部分的刑罚作出了分别予以从轻处罚的判决。

案例二:汉丽轩烤肉店剩菜流回餐桌

基本案情 2014年7月28日,《新京报》记者接到汉丽轩烤肉昌平店原店员的举报,记者应聘进店暗访,发现其存在剩菜回收、重复利用、发臭食物重新加工、后厨卫生差等情况。经报道后,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查处结果 报道刊登后,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组成检查小组来到事发的烤肉店。经查,该餐饮企业员工有10人无健康体检证明,同时,检查人员还发现其存放的真空包装羊腰子、预包装鱿鱼片,存在无标签标识和冷面过期的情况。根据检查结果,昌平区永安路的汉丽轩烤肉店被责令停业整顿。同时还被开出全市首张餐饮企业违法行为公示书,张贴在该店门前,以示警戒。

案例三:食品加工滥用工业原料生产的“毒明胶”

基本案情 2014年3月15日,央视报道,福建三铭公司从制革厂大量采购经有毒有害工业原料处理过的垃圾皮料,通过一系列漂洗处理,最后生产出所谓的药用明胶。这种有毒、有害工业原料处理过的垃圾皮料,不但做成了所谓的药用明胶,而且还被加工成大量的食用明胶,作为食品添加剂原料被广泛用于糖果、乳品、饮料和冰激淋等食品加工。经调查,雅客、金冠、蜡笔小新等大型糖果企业都使用此类所谓食用明胶生产糖果。【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例】

查处结果 自3月15日央视披露了与福建省有关的明胶事件后,福建省、市、县食药监局启动应急预案,联合调查住前往现场调查核实。其中,福建三铭胶业有限公司已停产,有关的药用明胶库存量也被查封。调查组对库存的所有批次产品进行抽验,并对原材料供应商评估情况进行核查。福建省食药监局根据国家总局统一部署,下发《关于对明胶、明胶用空心胶囊和软胶囊药品开展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

案例四:亨氏公司高蛋白营养米粉严重铅超标

基本案情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4年二季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检中,发现亨氏联合有限公司生产的AD钙高蛋白营养米粉严重铅超标。对此,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向省内各市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清查行动,对全省涉及经营该批次亨氏米粉的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检查,封存9.4吨问题批次产品。浙江省食药监局已约谈了生产企业亨氏联合有限公司,并责成生产企业密切配合各地查处工作。

查处结果 2014年8月15日,亨氏联合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致歉,称召回问题批次的“AD钙高蛋白营养米粉”,并预防性召回与该批次产品所用同批“脱脂豆粉”原料的另外3个批次。消费者可以将包装盒、小票、个人收款银行卡信息、联系方式等以邮费到付形式将问题产品快递寄送到其广州公司,公司协调退货。对召回的产品,亨氏公司进行了单独封存,在政府监督部门的指导及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彻底销毁。

案例五:皮口镇养殖海参大量添加抗生素

基本案情 2014年9月,央视曝光辽宁大连普兰店市皮口镇——大连周边海域养殖海参最大的一片区域,由于养殖户大量添加抗菌素等药物,导致近海物种几乎灭绝。记者调查发现,每当海参圈放水的时候,周边就会有死鱼,对于近海的候鸟来说充满威胁。据一位海参养殖【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例】

场老板介绍,他们清理海参粪便或污渍,使用的都是次氯酸钠和医用双氧水。最终,这些养殖废水都将排到海里。除了漂白剂,养殖中还要投药杀死海参圈里的其他生物,以便其他生物不会与海参争营养。为了提高海参幼苗成活率,防止生病,养殖户会在参苗池里大量添加抗菌素等药物。不仅仅是大连庄河,整个渤海湾的辽东半岛至山东半岛一带,生态系统已经处于亚健康状态,水体呈严重富营养化,氮磷比重已严重失衡。

各方意见 针对央视曝光“大连养殖户大量使用抗生素等药物养海参”事件,2014年9月16日,辽宁省海洋水产养殖协会组织专家召开发布会回应称,报道以偏概全,已对当地海参产业造成冲击。与会专家强调大连海参养殖“工艺已经非常成熟”,仅在育苗期用药,上市时已降解。国家对养殖业使用抗生素有严格的规定,正确使用抗生素是安全的。也有观点认为水产养殖中不应使用抗生素。这种做法十分有害,不仅会加重养殖业者的经济负担,还会造成药品的浪费,更重要的是会因抗生素的过滥使用而造成水产养殖动物产生耐药菌和正常菌群失调的结果,从而影响机体健康。

案例六:广善堂销售伪劣保健酒10倍赔偿

基本案情 2013年7月10日,吴德贤在广善堂新民路店购买“晟仁十全大补酒”和“晟仁虫草养生酒”各5盒(以下简称涉案产品),支付价款共计1880元。吴德贤购买涉案产品后没有食用。“晟仁十全大补酒”外包装标明主要原料中含有党参、当归、黄芪等。“晟仁虫草养生酒”外包装标明主要原料中含有冬虫夏草、灵芝等。2013年9月,樟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申诉举报,对涉案产品外包装标注的生产企业“江西省同乐堂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相关检查,未发现申诉举报的“晟仁十全大补酒”“晟仁虫草养生酒”的生产原料、包装材料、产品和相关进货记录,亦未在申诉举报提到的地址发现有“江西省同乐堂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任何生产公司或销售公司。广善堂新民路店销售的涉案产品,系一个体食品商行供货,广善堂公司、广善堂新民路店向法庭提交的供货商行相关证照及生产方的相关证照均系复印件。

审判结果 法院一审判决新疆广善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民路店返还吴德贤购物款1880元;新疆广善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民路店支付吴德贤赔偿金18800元;新疆广善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对上列判项承担补充清偿责任;驳回吴德贤要求新疆广善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民路店支付交通费、误工费315元的诉讼请求。

广善堂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称涉案产品属合法渠道进货,我公司已尽相关审查义务。吴德贤是在明知产品成分的情况下购买涉案产品,存在过错在先;原审法院采信证据程序违法且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吴德贤的诉讼请求。

经二审法院审理查明事实与原审判决相同,驳回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案例七:消费者因“转基因”标识不明显要求双倍返还货款

基本案情 2014年8月16日,昆明退休市民楚先生在沃尔玛超市挑选食用油时,因见“一级菜籽油”的金菜花菜籽油广告宣传,就选购了2升包装的菜籽油,售价27.9元。回家后,他仔细观察发现,所买的食用油是转基因食用油。楚先生认为,如果厂家在外包装上明显标

注“转基因”,他可能就不会选购,称厂家对“转基因”标识不够显眼。

各方意见 原告认为,“转基因”标识不够明显,根据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明文规定:转基因食品应在产品标签上进行“明显”“醒目”的标识。金菜花的生产厂家为了不让菜籽油销售受到影响,故意以较小的字体在产品包装上进行标注,请求法院确认其所购买的菜籽油商品标签上标注的转基因标识违反法律规定、确认该产品为缺陷、不合格产品,具有欺诈行为,同时双倍返还货款55.8元。

超市代理人为,超市有严格的进货验收制度,进购的金菜花菜籽油属于合格产品。涉案的菜籽油产品标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销售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销售者有过错,涉案产品并没有质量缺陷,更没有给消费者造成伤害,并没有对原告构成欺诈。

厂家的代理人认为,厂家已经在外包装上标注了转基因食用菜籽油,原告作为消费者,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厂家和超市都没有强买强卖的行为,不存在隐瞒和诱导。

目前此案尚未判决。

案例八:王申良等生产、销售“毒腐竹”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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