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创业优惠补贴政策解读

来源:推荐阅读 时间:2016-08-02 09:53:4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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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四川的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为了更加系统的对四川的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做好宣传工作,我们从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了解到,最近的二年内四川省为了支持大学生创业工作,已经累计发放大学生创业资金达到200万,收到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得人数也在1000人以上。

四川的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从以下的几个方面开展工作:1. 大学生注册公司零首付政策。所谓的大学生注册公司零首付政策就是指工商部门取消了所有的收费,包括营业执照的成本费。在市场准入的时候,登记公司需要注册资本,大学生创办公司可以没有注册资本,在两年当中逐步到位。2. 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要做到对于创业的大学生给予有关房租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贷款担保及贴息的扶持。3. 加大对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的扶持力度。这一政策的实施,在很大的程度上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成立了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和小额贷款担保对从事科技、创意等各类创业的大学生给予创业前的融资支持。4. 加强对有创业意向高校毕业生的咨询指导。劳动保障部门要引导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积极落实有关创业培训的费用补贴。

四川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应该如何申请:凡申请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的四川籍大学生可通过各级工商部门注册大厅“绿色通道”优先登记注册。其经营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外,一律放开核准经营。申请人需要提供登记申请书、验资报告等主要登记材料。对于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以高校毕业生的人力资本、智力成果、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的,允许抵充40%的注册资本。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毕业生,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救助机构提出借款资格认定申请,填写《小额担保贷款资格认定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创业项目可行性及效益评估报告书、有关抵(质)物和第三者担保证明等凭据。具体的申请步骤

大学生创业贷款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步骤

大学生创业贷款的优惠政策已经公布了很长时间,可能是由于申请程序上的复杂化,无法使得这些政策真正的荫及创业的大学生们。只有充分的对国家对于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进行了解才能对自己的创业计划提供帮助。

符合大学生创业贷款的申请条件的大学生很多,但是取得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的人数很少,因为这种政策的宣传和程序上还有很多的有待改进的地方。大学生创业贷款的申请一般包括二个方面,分别是企业注册方面和金融贷款方面。这二个不仅是创业贷款的步骤也是取得大学生贷款的必须条件。那么怎么取得大学生创业贷款,我们将从这二个方面给大家解答:

首先是从企业注册登记方面

1、程序更简化。凡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下同)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申办私营企业的,可通过各级工商部门注册大厅“绿色通道”优先登记注册。其经营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外,一律放开核准经营。对限制性、专项性经营项目,允许其边申请边补办专项审批手续。对在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经济特区申请设立个私企业的,特事特办,除了涉及必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外,试行“承诺登记制”。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书、验资报告等主要登记材料,可先予颁发营业执照,让其在3个月内按规定补齐相关材料。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高校毕业生的人力资本、智力成果、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的,允许抵充40%的注册资本。

2、减免各类费用。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工商部门自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收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包括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补照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各种证书费。对参加个私协会的,免收其1年会员费。对高校毕业生申办高新技术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如资金确有困难,允许其分期到位;申请的名称可以“高新技术”、“新技术”、“高科技”作为行业予以核准。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等活动的,经居委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后,1年内免予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免收各项工商管理费用。

提醒:据省工商局个体处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有关政策已经执行,大学毕业生在办理自主创业的有关手续时,除带齐规定的材料,提出有关申请外,还要带上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等有关资料。

在金融贷款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

3、利率优惠。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提醒:在榕的中行、农行、建行、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银行相关人士均表示,该行目前没有开办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这项业务,这种尴尬情况主要缘于此类贷款的高风险。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办公室有关人士表示,银行在追求资金收益性、流动性的同时,也要考虑其安全性。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相对其他贷款,风险高。大学生刚毕业,缺少社会工作经验,又没有合适的抵押物或担保,银行一般不会轻易贷款。另一位业内人士也表示,即使大学生手头上有合适的项目,但这也只是个别现象。作为企业,银行发放这样贷款投入成本和收入不成正比。

事实上,大学生创业贷款难就难在无法提供有效资产作抵押或质押。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榕已有多家银行开办了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满18周岁自然人的个人创业贷款。此类创业贷款要求个人采用存单质押贷款,或者房产抵押贷款以及担保贷款。

国家对于税收缴纳方面也提供了很多的优惠政策

【四川省创业优惠补贴政策解读】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在企业运营方面国家对于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也有很多:

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业的毕业生、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免2年费用。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两年。3、社会保险参保有单独渠道。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第二篇:《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与解读》

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与解读

1. 放宽创业行业和领域范围。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

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允许创业人员自主选择经营范围。

2. 放宽创业投资领域范围。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投资领域外,一律向

民营资本开放。除法律规定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地区、所有制、行业经历、从业年限等限制条件。

3. 放宽创业投资人员范围。允许除公务员、现役军人等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

符合出资条件的合法投资主体参与投资组建各类企业。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允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继承,接受赠与成为公司股东。

4. 放宽前置审批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例行的前置审批外,区级

部门自行规定的前置审批一律取消。创业主体暂未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的前置审批,而急需证照的,可先行发给筹备期营业执照。

5. 放宽名称登记条件。对与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存在投资

或者其他关联关系的企业,允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统称或简称。

6. 放宽经营范围。投资人申请企业登记时,除涉及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及建设

项目环境评价行业外,对筹建时间长且前置审批较为复杂的企业,实行将经营范围暂定为“经营项目筹建”,可先行确认市场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待完成审批后,再办理增加审批项目的变更登记。【四川省创业优惠补贴政策解读】

7. 放宽出资方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资金数额申

报制,不需提交验资报告。科技人员经单位批准,可以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出资兴办科技型、中介型企业。对具备生产经营条件,注册资本在50

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企业,允许投资人首期注册资本到位10%,即可先行登记注册,三年内全部到位。放宽高校毕业生、归国留学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退伍转业军人注册资本限制,3万元即可申办公司,允许货币出资低于30%。【四川省创业优惠补贴政策解读】

8. 放宽住所登记条件。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工商登记时,只需提【四川省创业优惠补贴政策解读】

交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无需再提交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允许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用自有或租赁的住房兼作经营场所。

9. 引进和鼓励归国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创业。制定和完善无偿资助、市场

拓展补贴、贷款贴息、有偿投资、企业租房补贴、优先安排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以“两区四板块两基地”为主要空间,吸引和鼓励归国留学生人员和高层次人才来长安创业。

10. 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大中专毕业生5年内在我区从事个体

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者,经审核后提供创业贷款。在我区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经审核后,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保管人事档案;其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计算为工作年限,可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后,人事代理期间工龄连续计算;5年内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就业、免费进入人才库。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私营企业就业或自办实体自主创业。

11. 鼓励和支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及城镇退役士兵参与全民创业。进一步完善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体系,从事个体经营的军转干部、随军家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免费办理人事代理、免费托管人事档案。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以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工商部门批准经营之日起,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个体经营的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建立军队转业干部创业鼓励资金,对自主创业的军转干部给予扶持和奖励。

12. 鼓励和支持机关干部带头创业。鼓励机关干部带头走向发展一线,带头兴

【四川省创业优惠补贴政策解读】

办各类实业。一是企业需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帮办实业的,将采取组织选派、挂职帮扶、自愿申请等形式,支持其到企业工作。二是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辞职创办民营企业的,区财政按工资渠道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具体补偿实施细则由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牵头制订。三是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提前退休,从事创业活动。可参照《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机关公务员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可申请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发挥个人专长,从事创业活动。四是鼓励支持离退休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专长,积极参与创业,并尽快建立起全区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人才信息数据库,面向社会公开,方便用人单位。

13. 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零

就业”家庭从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领取低保金人员创业的,可享受低保渐退政策。下岗失业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除政策规定的行业之外,3年内免交

登记类、管理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依法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经税务机关审批,按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期限最长可享受3年。【四川省创业优惠补贴政策解读】

14. 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突破体制和机制障碍,充分调动科技人员自

主创业和服务全民创业的积极性,鼓励他们以资金、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入股参与经营和收益分配;允许其兼职兼业,从事第二职业;扶持其创办科技型、中介型企业,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有机结合,推动科技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科研人员经单位批准,可到民营企业兼职,以技术参与分配。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的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鼓励各类专业人员创办教育培训、律师、咨询、会计、审计等中介组织或机构。

15. 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发挥近郊优势和农业资源优势,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引导扶持农民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创业。区财政每年安排800-1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以“四线四板块”为主要区域,以建设“一村一品”为抓手,对规模种植蔬菜、苗木花卉、特色水果的农户进行扶持,引导农民以市场为导向,改变传统的种植养殖习惯,积极发展都市农业,推动农民在创业中增加收入。

积极拓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范围,努力解决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建设用地问题,减免工商管理费用及相关税费,提高科技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农民

创办农产品加工、运输、销售企业,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链,大力推进农产品商品化发展。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进一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双百工程、信福工程,加快建设农村市场信息服务与流通网络,发展农村商贸流通服务业,对从事批发和零售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的农村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免征增值税。

发挥农业科技特派员的科技服务职能,提供小额贷款、信用担保等服务,鼓励科技特派员创办企业,培育“科技特派员+农户”的创业模式。

发挥区内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在旅游景区(点)周边、秦岭北麓、主干公路沿线等有条件的村庄,在统一规划指导下,政府提供道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扶持,强化卫生防疫、运输绿色通道、集中宣传等服务,引导鼓励支持农民开办高档次农家乐,鼓励支持农民开发农家乐产品,推动农家乐产业化发展,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加快农村经济组织创新步伐,成立产业协会、经济联合体及销售公司等各类经济组织,着力培养经纪人创业队伍,发挥经济人队伍在全民创业中的作用,带动提高农民及农产品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积极培育发展劳务派遣公司、劳务经纪人等劳务中介组织,扩大劳动力转移,鼓励农村有技术特长的劳动者通过劳动力转移到外地创业,同时鼓励和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投资创业。

16. 鼓励和支持长安籍能人回乡创业。支持鼓励长安籍在外人士,带资金、技

术以及先进管理理念回乡创业。对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的,享受与外地

第三篇:《创业优惠政策汇编》

(二十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大力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意见》(川委办〔2014〕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办发〔2014〕2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0号)等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税收优惠:简化大学生创业流程,取消《大学生自主创业证》。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四川省将8000元标准提高至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享受创业补贴:四川省从2014年1月1日起,对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校创业园、孵化园、科技园、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创新创业平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和通过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上述高校创新创业平台以外进行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以及在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孵化的创业项目,经有关部门确认,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可达到10万元。

(3)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四川省将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对象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扩展到在校创业大学生。领办创业实体(不含“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在校大学生,可向其就读高校提出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创业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4)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5)享受培训补贴:四川省鼓励在校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将创业培训补贴对象从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

月1日起的12个月)的在校大学生,扩展到在校大学生。对自主创业愿望强、有一定创业潜力和培训需求的在校大学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需求情况,制定年度在校大学生培训计划,并组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大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

(6)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对基地内大学生创业企业要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延长企业存活期。四川省已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网络平台和部分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2017年底前,四川省所有高校普遍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组织创新创业论坛、创业讲座培训、创业规划大赛、创业经验交流、创业项目推介等专题活动;搭建大学生之间及大学生与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创业导师、金融投资经理人、政府部门负责人之间随时沟通、深入交流、学习研讨平台;提供法规政策咨询、创业项目评估预测和投资融资服务;推荐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四川省各市(州)、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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