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教育局邮箱

来源:推荐阅读 时间:2016-12-19 09:00:5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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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教育局邮箱【一】: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对校车安全进行专项治理工作的

通 知

各学校(幼儿园),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的交通安全宣传和安全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收到通知后,在校园大门口设置拒乘非法校车的警示牌;在校园或周边墙壁上刷制拒乘非法校车及报废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的宣传标语(内容见附件1),并注明宣传单位名称。

二、各校(园)要印制“为了孩子安全,请拒绝让孩子乘坐非法校车—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内容见附件2),通过“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学生人手一份,带回家与家人一起学习后,将回执单由家长签字后,交学校(幼儿园)存档。

三、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张贴区教育局印制的“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关于拒绝非校车接送学生的公告”(内容见附件3),张贴到校园周围,加大拒乘非法校车的宣传力度。

四、各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完善校车使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出车记录和出车前的各项安全检查记录。

五、各乡镇(街)“两基”责任学校要向乡镇(街)教育工作领导组专题汇报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在乡镇(街)教育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校车进行集中整治;要定人包园、包校,并按照年初签订的“校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逐车逐人落实安全责任,盯死看牢,要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对超载的校车要及时处理并报交管部门、区安监部门、乡镇安全部门及教育局,情节严重的,将报区安监局等部门,由区安监局从重从严处理。

六、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利用周一例会、周末总结、校会、升旗仪式、班会、团队(中队)活动等渗透交通安全教育;积极采取宣传画、挂图、卡片、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拒乘非法校车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强化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

各“两基”责任学校要将以上工作要求通知到辖区内的民办校(园),并将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于12月10日前书面上报教育局安全办公室。教育局将按照区政府要求,会同安监、交警等部门对全区的校车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学校(幼儿园)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2.为了孩子安全,请拒绝让孩子乘坐非法校车—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3.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关于拒绝非校车接送学生的公告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1:

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警示牌:

禁止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超员超速的车辆及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等非校车上下学。

标语:

加大校车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黑校车。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从小做起,从我做起。

坚决杜绝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和报废拼装车辆接送学生。 关爱生命,拒乘非法校车。

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 严禁使用非校车运送学生。

严禁使用货车、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拼装车、报废车等车辆接送学生。

家长不租用“黑校车”学生不乘坐“黑校车”。

严厉打击非校车、非客运车辆非法接送学生。

附件2:

为了孩子安全,请拒绝让孩子乘坐非法校车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2011年11月16日,甘肃省正宁县一辆严重超载的幼儿园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目前,已造成20人死亡,18人重伤,26人轻伤。长期以来,我区学生乘坐“非法校车”的现象也存在,这些“非法校车”的存在,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给您带来了便利,但是您知道“非法校车”的危害吗? “非法校车”由于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立校车档案,不受管理部门的约束,车辆技术状况得不到保障,车主为了非法获取最大经济利益,一般都会超载运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车人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引起的纠纷无法得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协调解决,乘车人利益得不到保障。

生命无价,平安是福。家长朋友们,让孩子乘坐经公安交警部门审验合格,贴有校车统一标识的专用校车或者合法运营车辆是明智之举。为了您的孩子安全,要坚决抵制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不乘坐超员、超速、违章、驾证不符等违规校车,更不要乘坐农用三轮车、四轮车等非法载人车辆。当您发现这类车在接送我们的孩子时,请您及时向安监、交警等部门举报,为我们的孩子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待,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用自身良好的交通行为和安全防范意识影响孩子,教育孩子,共同构建我们的安全和谐家园。

举报电话:

江阳区安监局:3123851

交警大队:3121697

车管所:3990771

江阳区教育局:3123589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

2011年11月18日

江阳区教育局邮箱【二】:2015年秋季泸州市江阳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www.fz173.com_江阳区教育局邮箱。

四川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教师资格证考试真题

四川教师资格证考试辅导简章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我区第十四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

户籍为江阳区,符合条件且愿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和必备的材料

(一)、我区2015年度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9月20日开始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可打印);

2.单位(必须是占编正式编制)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二份(思想品德鉴定表在

3.承诺书一式一份(网报成功后,请打印);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7.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一式一份(确认通过后由确认点统一组织体检);

8.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带上:

a.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b.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9.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带上自考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1.公办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应提供最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审批表和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复印件请使用A4纸。

三、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

1.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网址:),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步审查确认。

3.申请人参加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点)统一组织的体检。

4.需要测试人员参加相应的认定机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试讲、答辩等)。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导组进行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四、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相关事宜及有关文件资料可在四川教育网教师资格认定栏目查询(网址:),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步审查确认。

3.申请人参加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点)统一组织的体检。

4.需要测试人员参加相应的认定机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试讲、答辩等)。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导组进行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三、现场确认的要求:

请于9月29日——10月14日(工作日)到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江阳区党政大楼305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报送的纸质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可打印);

2.单位(必须是占编正式编制)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二份(思想品德鉴定表在

3.承诺书一式一份(网报成功后,请打印);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7.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一式一份(确认通过后由确认点统一组织体检);www.fz173.com_江阳区教育局邮箱。

8.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带上:

a.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b.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9.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带上自考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1.公办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应提供最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审批表和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复印件请使用A4纸。

四、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事宜将公布在“江阳教育网”上,请大家随时查看(预计体检时间在10月15日-25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在10月25日-11月20日)。www.fz173.com_江阳区教育局邮箱。

温馨提示:

1.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

3.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现场确认时交的照片必须一致。

4.咨询电话:0830-3123593

附件二:

网上报名认定教师资格时间安排

内容时 间地 点需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9月20日—10月10日中国教师资格网

网址:详见本公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需提交基本材料要求

现场确认9月29日—10月14日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体 检10月15日—10月25日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确认点)安排到指定医院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确认点)要求提交

能力测试10月25日—11月20日认定机构通知按认定机构要求提交

证书发放12月1日—12月10日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确认点)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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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教育局邮箱【三】:57关于开展校本研修培训和结对帮扶的通知(18号上报)

古教办„2014‟57号

古蔺县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校本研修培训和结对帮扶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直属学校:

经研究决定开展校本研修专题讲座和结对帮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校本研修专题讲座

(一) 讲座时间: 4月22日 上午8:30-11:30 (二) 讲座地点: 古蔺二小阶梯教室

(三) 参会人员:各乡镇中心校教导主任1名;片区学

校(含一幼、二幼、三幼、护家、龙山、观文、石屏幼儿园)负责校本研修的人员各1名;初中学校(一级预算单位)校本研修负责人各1名;

-1-

已验收为县级校本研修示范校和2014年申报县级校本研修示范校的学校负责校本研修的人员各1

二、 结对帮扶活动

(一) 活动时间:4月22日上午9:00开始 (二) 活动地点:古蔺县二小会议室 (三) 参会人员:见附件2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填写在附件1上于4月18日前报古蔺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徐志强 邮箱:1216393836@QQ.Com) 2.参加校本研修专题讲座的人员务必于22日上午8:00前进入会场签到,8:30准时开会。

3.参会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安全规定,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1、校本研修培训会参会人员花名册

2、“2014年江阳区对口帮扶古蔺教育”结对学校

安排表

3、江阳区参加人员名单。

古蔺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

【此文件通过网发】

古蔺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4 月16日印发 (共印5份)

-2-

名。

附件一

校本研修培训会参会人员花名册

填报单位:石宝镇中心校 2014 年 4月17日

-3-

附件二:

“2014年江阳区对口帮扶古蔺教育”结对学校安排表

-4-

附件三:江阳区参加活动人员名单

罗直秀:江阳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贻宗:江阳区教育局人事师培股股长 邓启荣:江阳区教研培训中心教师培训分管领导 张本兴:江阳区教育局人事师培股师培管理员周忠诚:泸州市梓聂华伟:泸州市泸南中学校长李维兵:泸师附小校长邱利平:泸州市实验小学校校长刘正芬:泸州市广营路小学校校长杨 宏:泸州市忠山小学校校长张礼平:泸州市铜店街幼儿园副园长 橦路学校校长

-5-

江阳区教育局邮箱【四】:2015年秋季泸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四川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教师资格证考试辅导简章

根据四川省2015年秋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现就我市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

泸州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且愿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tuijian56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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