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商户合作协议

来源:推荐阅读 时间:2017-01-29 10:04:5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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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商户合作协议【一】:银行特约特惠商户业务合作协议书

特约单位受理昆仑银行银行卡

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推动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充分发挥双方业务的优势,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的原则,昆仑银行与特约单位就有关业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乙方同意成为甲方的特约单位,并同意为甲方持卡人提供持卡消费结算时的特别折扣优惠或特殊服务。

(一)优惠期限: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二)优惠对象:昆仑银行银行卡(包括: )。

(三)优惠内容:上述优惠对象在乙方刷卡消费时,享受以下优惠活动:

1、凡在乙方刷卡消费的客户即可享受 折优惠(乙方指定不参与优惠的商品除外);

2、 。

(四)参与优惠活动的乙方营业场所如下表所示: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积极宣传乙方的服务和产品,积极推荐本行持卡人到乙方持卡消费。

(二)甲方负责使用合理方式对乙方业务主管受理人员进行昆仑银行银行卡的功能、使用和受理知识的培训。

(三)甲方有权通过各种渠道对乙方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相应优惠服务,乙方须自接到甲方转来客户投诉日起5个工作日内查实并履行约定的优惠。无法履行时,应给予甲方持卡人相应的补偿。给甲方造成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从宣传渠道上将乙方名单撤销,并保留进一步索偿的权利。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负责为甲方持卡人提供合作内容的优惠项目,并同意甲方将合作内容以各种形式和途径进行宣传。

(二)乙方须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应培训,以书面形式印发下

属分支机构,保证工作人员熟知乙方所承诺的优惠项目,并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合作协议提供相关优惠服务,在顾客消费时主动提示客户本协议规定的优惠活动。

(三)乙方同意在乙方经营、服务场所显著位置摆放甲方提供的昆仑银行特惠商户信息标识桌牌或其他宣传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标识、图片、相关宣传资料,同时授权甲方在协议期内进行特惠商户业务宣传时,免费使用乙方提供的标识和相关信息。

(四)乙方确保提供给甲方持卡人的优惠不低于其当前提供给其他银行同等级卡种持卡人的优惠,协议期内乙方如给予其他银行持卡人更大的优惠,甲方同等级持卡人自动同时享有同等优惠待遇。

四、保密条款

(一)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要求向政府所或其他监管机构等部门提供的除外)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关联方商业秘密。

(二)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仍需遵守上述保密条款的规定,直到对方同意解除此项义务。

五、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并承担守约方就违约事件提起诉讼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赔偿金等合理费用。如双方均有违约行为,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合同期限

(一)本协议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以同等条件自动顺延,顺延次数不限。如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协议,应当在协议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处理好有关事项的善后工作后,方可终止本协议。

(二)如遇如下情况一项或若干项,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

1、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二)、(四)款约定给予甲方持卡人应有的待遇并拒绝履行或补偿;

2、乙方不再具备受理银行卡的条件;

3、乙方有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如果因乙方的上述行为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七、附则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二)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或附件以及有关文件经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为本协议附件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三)协议双方本着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对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

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四)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无效,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有权人签字:

日期:特约商户合作协议。

乙方(盖章):有权人签字: 日期:

特约商户合作协议【二】:中信银行特惠商户合作协议书

中信银行特惠商户合作协议书

特约商户合作协议。

甲方: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

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150号中信广场

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实现双方客户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就下述事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相关定义

一、特约商户:指与某一收单银行签有合作协议,安装有金融POS设备,能够受理银联卡的零售商、公司或其他组织机构。

二、特惠商户:指与某一发卡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并向该发卡机构的持卡人提供专享服务和优惠的特约商户。

第二条 合作内容及方式

一、乙方与甲方签署中信特惠商户合作协议,成为甲方的中信银行信用卡的特惠商户。乙方按

照协议约定,在甲方持卡人刷中信银行信用卡消费结算时,给予甲方持卡人下述专享服务和优惠;

[ 优惠服务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具体优惠服务内容:

二、甲方承诺通过下述途径,积极宣传乙方给予甲方持卡人的专享服务和优惠:

1、中信银行相关特惠商户宣传品

2、中信银行信用卡网站主页

3、条件成熟时,双方联合举行各种促销活动

4、其他传播媒介形式及现有宣传资源

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本协议书约定的合作范围内免费合理使用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徽标、特色产品名等相关标识。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积极为乙方创造品牌宣传途径,向甲方持卡人宣传、推荐乙方优惠服务项目。

二、使用合理的方式对乙方相关收银员进行中信卡业务功能、使用和受理的培训,提高其受理、

操作中信卡的能力。

三、有权通过各种渠道,对乙方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持卡人提供优惠服务,给甲方造成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从各

种宣传渠道上将乙方的名单撤销,并保留进一步索偿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将双方的合作内容,以书面形式印发下属分支机构,并对每一位收银员、领班经理等相关

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甲方持卡人能够顺利使用合同所约定的专享优惠服务。

二、有权要求甲方对其相关收银员进行中信卡受理、使用的专项培训。有权要求甲方用合理的

方式对乙方的优惠服务进行广泛宣传。

三、同意在收银台或其他显著位置安放甲方提供的特惠商户宣传物料或配套设施

四、乙方应将法人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营业地址变更等重大变更信息及时通知甲方。

五、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使用、复制甲方商标、徽标等相关知识产权标识,否则甲方保

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 协议期限及协议的变更、终止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原则上不得短于一年。默认优惠服务期限的截止日期固定为协议签约生效日后的次年的同一天。

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协议时,应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有效期结束前一个月(含),甲乙任何一方未就终止本协议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则本协议有效期顺延一年至下一年本合同生效对应日止。顺延不受次数限制。

二、合作期间,双方应共同遵守并承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欲变更合同内容、解除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并征得对方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对双方合作内容及从对方获得数据、资料及其他信息负永久的保密义务,不得提供、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亦不得将前述的数据、资料及其他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用途。如有违约情形由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其他

一、甲方非商品服务之提供者,与乙方间无任何广告、代理、保证或经销关系,倘客户与乙方之间有产品交易纠纷,应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概与甲方无关。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双方对于本协议若有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双方同意定期进行业务合作交流,以扩大双方的合作深度,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各类问

题。双方同意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而给予对方的通知,应送交如下地址: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_________咨询电话_______ 联系地址: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特约商户合作协议【三】:银行特约商户合作协议书

XX银行特约商户受理银联卡协议书

甲方(收单机构): 收单清算网点机构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乙方(特约商户): 工商注册名称: 工商注册地址: 工商注册编号: 税务登记证号: 主营项目及经营范围: 营业名称: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特约商户编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互利和共赢的合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作为甲方的特约商户受理消费者持有的银联卡(“银联卡”是指按照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联”)的业务、技术标准发行,卡面带有“银联”标识,发卡方标识代码(BIN号)经中国银联分配或确认的银行卡。),甲方作为收单机构,为乙方受理银联卡提供POS终端安装维护、业务受理培训、交易处理、交易资金结算、账务核对和差错处理等收单服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机关制定的银行卡相关法律、法规,中国银联制定的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以及相关规定。

2、负责为乙方提供受理银联卡的POS设备,并进行安装及维护。

3、负责对乙方受理银联卡业务的收银员及其他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向乙方提供特约商户银联卡业务受理手册、终端操作手册、空白签购单和银联卡受理标识等业务受理用品,业务受理联系电话。

4、对乙方进行定期回访,对安放在乙方处的 POS 终端进行维护、保养,对乙方在使用 POS 终端或受理银联卡过程中发生的终端故障,按甲方对外服务承诺及时处理。根据乙方内部人员流动、经营范围变动等情况,及时做好对乙方的再培训等工作。

5、负责为乙方进行资金结算,将当日 POS 消费交易资金在扣除本协议中规定的交易手续费及其它应扣款项后,于交易次日起3个工

作日内,按乙方指定结算账户划付交易结算资金,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对账明细。并认真受理乙方的查询和投诉,不得无故推委。 乙方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6、对经查实的交易差错或乙方需调整的账务,负责按照中国银联差错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对有疑义的交易,有权向乙方调单。发生退单业务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7、甲方有权对安装在乙方处的 POS 终端收取相应的终端押金。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检查终端设备无任何损坏,将押金退还乙方。如因乙方使用、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POS终端损坏、丢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8、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从乙方应收的银联卡交易结算资金中抵扣乙方在本协议下应支付的款项。如乙方交易结算资金不足抵扣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补足差额资金。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垫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1)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发卡机构退单;

(2)乙方发生退货交易;

(3)由于计算错误或其它原因导致甲方向乙方多支付的款项或其它经乙方确认的长款;

(4)其它应由乙方支付的款项。

9、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采取暂缓乙方全部或部分交易资金结

算、中止乙方银联卡业务受理等措施。

(1)甲方提出调单时,乙方拒绝配合或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有效交易单据;

(2)甲方有合理理由认定交易存在可疑处,或有合理根据怀疑乙方违反协议或有欺诈行为。

10、乙方出现下列违规操作行为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整改。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仍未停止违规操作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协议,由此带给甲方的相关损失和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1)未按照甲方提供的特约商户银联卡业务受理手册和终端操作手册规范受理银联卡或拒绝受理银联卡;

(2)要求持卡人支付额外手续费;

(3)涂改签购单、分单操作;

(4)不仔细核对签名;

(5)以现金方式退货;

(6)其它违规操作的行为。

特约商户合作协议。

11、甲方在接到乙方受理银联卡故障通知后,应及时给予解决。

12、乙方若多次出现违规操作,经指出拒不更改的,或多次无故拒绝受理入网银联卡的,或屡次无理拒绝或故意拖延甲方查询查复业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并立即终止该乙方的银联卡交易,收回全部机具设备。

13、乙方出现下列任一种情形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银联卡

交易,收回全部终端设备,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协议,由此带给甲方的相关损失和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根据中国银联风险管理规定,将乙方相关信息报送至中国银联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并向执法、监管部门通报。

(1)虚假申请:以虚假资料或冒用其它商户的资料向甲方申请为特约商户;

(2)侧录:乙方和/或乙方员工默许、纵容或与不法分子共谋在POS终端上装载侧录仪器,盗录持卡人磁条信息,出卖给伪卡制作集团或自行制作伪卡;

(3)泄露账户及交易信息:乙方和/或乙方员工违反银联卡账户信息与交易数据安全管理的规定,违规使用、存储、传输银联卡账户信息与交易数据,导致银联卡账户信息与交易数据泄露或发生银联卡账户信息与交易数据被篡改、破坏等情形;

(4)套现:乙方和/或乙方员工与持卡人或其它第三方勾结,或乙方和/或乙方员工使用银联卡以虚拟交易套取现金;

(5)洗单:乙方将其它未签约商户的交易在安装在乙方的POS终端刷卡,假冒乙方交易与甲方结算;

(6)恶意倒闭:乙方接受银联卡支付的预付款后故意破产,使甲方承担退单损失;

(7)虚假交易:在持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乙方利用持卡人账户信息编造虚假交易或在持卡人消费时重复刷卡,并冒用持卡人签名进行虚假交易;

特约商户合作协议【四】:特约商户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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