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太阳能发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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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晋城市关于推进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

印发晋城市关于推进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晋城市关于推进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2009年9月30日第5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晋城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晋城市关于推进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

为了推进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实现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推进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的重要意义

可再生能源是自然界可以不断再生、能够永续利用的资源,主要包括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对环境无危害或危害极小,而且资源分布广泛,适宜就地开发利用。太阳能、浅层地能等资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前景广阔、潜力巨大。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推进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积极推进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晋城太阳能发电政策。

二、推进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的指导思想晋城太阳能发电政策。

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发展模式、推进绿色转型为主线,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社会需求机制,搞好示范工程和技术推广,加快普及和推进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切实转变建筑能源增长方式,降低建筑对常规能源的消耗,促进节能减排。

三、推进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中长期目标

推进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中长期的总体目标是:

1.到“十一五”期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到25﹪以上,基本形成可再生能源的配套政策、技术和标准体系,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验小区示范工程,集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及其推广。

2.到“十二五”期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到40﹪以上,形成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一体化、成套化应用的政策、技术和标准体系,实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示范工程,推动成果的工程化和产业化。

3.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形成产业链完整、相关产业高度聚集、相关产品和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可再生能源应用产业基地,实现建筑新能源开发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四、建立推进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长效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建立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工作协调机构,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组,建设、规划、财政等相关部门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专门的班子,由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主要任务是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以及具体实施方案,协调项目实施工作,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推进推广。同时,建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支撑和保障体系,推进建筑用能结构调整和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长期平稳发展。

(二)深入调查研究

对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资源进行充分论证和评估,切实把握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在本地区推广的适用性和可行性,坚持适度发展,合理布局,避免盲目性和对资源的非合理利用。

(三)积极宣传推广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意义,积极推广具有示范效应项目的运作模式、技术应用、运行管理等成功经验,营造有利于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的社会氛围。

(四)建立完善激励机制

1.应用太阳能技术。新建、改建的1 2层以下住宅建筑(含别墅)和新、改、扩建的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采用建筑与太阳能一体化设计;12层以上建筑鼓励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可采取建筑与太阳能一体化设计;有条件的工程(小区)项目,道路及庭院照明应采用太阳能照明,可推行太阳能采暖及其它太阳能利用技术;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鼓励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对使用太阳能系统的建设工程项目,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适当予以奖励补助。

2.应用热泵技术。新建、改建及既有建筑采暖系统改造工程项目,选择使用热泵技术系统(土壤源、污水源、水源等)进行采暖、制冷,提供生活热水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认定,可享受政府补贴政策,根据使用热泵技术的不同,给予地下(表)水源热泵35元/平方米、地源热泵和再生水源热泵50元/平方米的项目奖励补贴。

3.其它可再生能源技术利用。使用其它可再生能源的工程项目,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参照太阳能、热泵技术有关政策给予奖励补贴。

4.奖励政策。利用可再生能源采暖、制冷以及中水回用、污水处理、垃圾降解、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的建设工程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在可再生能源系统建设应用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资金管理:

(1)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奖励补贴的资金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财政核定后,提交市人大批准,列入当年财政资金预算。

(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奖励补贴资金拨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优先用于技术高、管理模式新、推广价值大和具有示范效应的项目。

(3)市财政根据批准的项目资金预算,向项目承担单位拨付奖励补贴总额预算50%的资金;项目完成后,根据项目验收评估合格报告,拨付剩余奖励补贴资金。晋城太阳能发电政策。

(五)建立健全科研技术(产品)体系

加强可再生能源技术 (产品)及应用研究,建立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及高新技术产业体系,为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六)培育和规范能源服务市场

建立合同能源管理、能源审计、节能改造与融资等多层次、多元化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服务体系,以市场化推进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工作。

五、加强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建设管理与运行管理

(一)加强过程控制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1.根据地域、气候、资源等情况,编制《晋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发展规划》;研究太阳能、浅层地能、污水源等可再生能源的适用性,形成可再生能源技术设备的可持续维护管理模式,建立严格的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提高可再生能源技术及应用水平。

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由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可再生能源系统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由建设单位招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执行相应标准、规范;使用水源的可再生能源项目须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后,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并要求全部回灌。

3.建设单位在选用可再生能源技术(设备)时,应执行国家制定并公布的推广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目录和山西省制定并公布的推广使用补充目录,严禁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民用建筑材料和设备。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对示范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咨询服务。

5.建设单位委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检测机构对完成项目进行检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检测报告和其它相关资料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估。

晋城太阳能发电政策。

(二)强化运行管理,提高利用效率

1.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耗统计报表分析制度,对建筑物用能系统进行实时监测,定期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建筑能耗统计报告。

2.建设单位在可再生能源系统投入使用前,应组织有关单位对系统进行整体运转调试,编写调试报告及运行操作规程。可再生能源系统建设单位或供热单位应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系统运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须经技术培训合格。

3.水利、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定期进行水质变化和生态环境动态监测

【篇二】:晋城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晋城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2011年8月3日,记者在市人社局社保科了解到,晋城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已正式启动,具体补贴方案正在制定中。年满60周岁的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至少可领取55元。

据了解,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人群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这一制度的实施,填补了养老保险领域的最后一块制度空白。它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起,实现了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其中个人缴费为: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缴费后便可享受基础养老金补贴和缴费补贴两项财政补贴,多缴多得。 目前年龄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居民,允许补缴(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累计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后,到达60周岁时,居民便可按月领取到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储存额度除以139所得数额)。举例说明如下:

1、比如,一位居民到达60周岁以后,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上的总金额为13900元,那么他从60岁开始每月便可领取到13900除以139之后所得的100元,还能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总共是155元。

2、再比如:(为方便计算,暂不考虑个人账户利息收入)。若城镇居民选择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档次,缴费满15年,个人缴费共为1500元;政府最低缴费补贴为30元,也就是30×15年=450元,60周岁以后可享受月养老金待遇标准为55元+(1500元+450元)÷139=69元;若选取每人每年1000元缴费档次,政府缴费补贴可达到50元,也就是50×15年=750元,缴费满15年后,则月养老金待遇为55元+(15000元+750元)÷139=169元。

个人账户存储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2011年11月22日一年期存款利率为3.5%)

目前,晋城市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正在进行调查摸底以及具体补贴办法的制定,正式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可到户籍所在地居委进行申报。

■名词解释

1、基础养老金补贴:

晋城太阳能发电政策。

是一项全部由财政全额支付的补贴,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2011年7月1日前年满60周岁的市民,可以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缴费补贴:

缴费补贴是财政根据参保人员缴费档次给予的补贴,其最低标准为30元。在100元至500元之间的档次,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补贴增加5元,500元及其以上档次,均为50元,缴费补贴和居民所缴养老金一并计入居民个人账户。

举例:王大妈今年59岁,选择每年1000元缴费档次。

1、今年缴费1000元,一次性补缴14年,就是(1000×14)+1000=15000元;

2、今年获得政府缴费补贴1×50元=50元(注意补缴部分14000元不享受政府补贴);

3、缴费当年一年定期存款利率3.5%,则利息为:

(15000+50)×0.035=526.75元;

4、到年龄60岁后,个人账户每月可领取:

(15000+50+526.75)÷139=112元

5、基础养老金账户每月至少55元。

6、两个账户合计:

每月可领取112+55=167元;

每年可领取167×12=2004元,

7、2004×7.5=15030元,7.5年可收回投入。

2011年11月22日

【篇三】:晋城市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中共晋城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0年12月24日 08:07 来源:太行日报

(2010年12月16日中国共产党晋城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十二五”时期(2011年-2015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晋城在新起点上谋求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对于抓住机遇、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进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实现再造一个新晋城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推进转型跨越发展,努力开创晋城科学发展新局面

(1)“十一五”的主要成就。“十一五”期间,全市上下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解放思想与破解难题、外部环境与自身优势、政策措施与市场需求、城市定位与地域特色紧密结合,抓机遇、促转型、谋跨越,经济社会呈现平稳较快的发展态势,开始步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对照省政府的综合考评体系,晋城发展水平和发展指数均处在全省前列。农业基础地位继续强化,农林牧渔全面发展。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取得突破性进展,新型能源和煤化工基地建设成效显著。基础设施日趋完善,高速公路网络基本形成。大力实施扶贫攻坚和城乡一体化“双轮驱动”战略,特色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科技创新成果显著,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发展动力和活力显著增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可以说,过去的五年,是晋城应对各种挑战、谋求转型发展的五年,是积极探索发展新路子、争创发展新优势的五年,是晋城综合实力提升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的五年。

“十一五”取得的巨大成就,得益于坚持突出转型发展主题,努力营造全市人民凝心聚力、争先发展的浓厚氛围;得益于科学提出拓展转型内涵,提升转型品质,用创新办法破解发展难题、放大发展优势的正确举措;得益于用改革创新精神,通过城市建设支撑大发展的准确定位;得益于不断改进作风,强化各项保障,狠抓工作落实的政务环境。“十一五”尤其是近两年来转型发展的丰富实践,为推进“十二五”全面转型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2)“十二五”面临的发展形势。展望“十二五”,晋城站在转型跨越发展的新起点,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劳动力资源丰富、资金供给充裕、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结构步伐加快,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并将扩大内需作为长期战略,为我市加快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国务院将山西省列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政策机遇,有利于晋城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晋城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交通环境全面改善,参与区域合作的区位优势更加明显;多年来的持续投入,城市功能品位明显提升,为加快转型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市

上下创先争优、奋力赶超,形成了转型跨越发展的强大合力。

与此同时,我们也面临着不少挑战和压力:一是产业结构调整的压力。经济过度依赖煤炭,新兴产业发展不足,既迫切需要上规模,更亟待大力调结构。二是绿色增长的压力。国家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建设两型社会放在现代化建设的突出位置,对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区域竞争的压力。近年来,省内各市和周边省市都在抢抓机遇,竞相发展,且发展势头十分迅猛,对我市形成“不进或慢进就是倒退”的压力。四是社会矛盾凸显的压力。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加速,我市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产生,新旧矛盾相互交织,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城乡发展不协调、收入分配差距大等问题都比较突出,民生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重要。

综观全局,“十二五”时期,我市具备了加快发展的经济基础、体制环境和政治保障,只要因势利导、狠抓落实,就一定能够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把经济社会推向一个新的水平。对此,全市上下既要大力增强转型跨越发展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又要增强加快发展、争先发展的坚定信念和坚强决心。

(3)“十二五”时期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转型跨越发展为目标,以改善民生为落脚点,全面推进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特色城镇化、城乡生态化,突出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突出现代服务业发展、突出中心城市带动,不断增强产业集聚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城乡统筹发展能力,建设全省以煤为基、多元发展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定位是,突出一个主题,即争先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加快两大转型,即实现经济和城市两大板块全面转型;明确三个定位,即建设晋豫区域中心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和重要门户城市;实现五个跨越,即由煤炭大市向煤化工强市跨越,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由内陆小城向开放型区域中心城市跨越,由发展不够均衡向全面协调可持续跨越,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跨越。

在“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我们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要求,抓住山西列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政策机遇,先行先试,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基本要求是:

——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加强对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推进产业升级、产业延伸、产业多元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构建多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要坚持以“一区六园”建设为平台,实现产业发展的集群化、集约化、循环化。以实施强县带动战略为抓手,进一步激活县域经济,培育转型跨越发展新的增长极。

——坚持把科技创新与进步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提高教育水平,壮大创新人才队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加快建设创新型社会。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始终注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坚持用改革的思路突破体制上的束缚,用创新的办法破解发展中的难题,抢抓扩大对外开放、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新机遇,努力争创晋城发展的新优势。

(4)晋城“十二五”期间的主要目标。综合考虑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条件,晋城“十二五”期间总体上要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经济总量翻番,努力再造一个新晋城;经济结构明显优化,主导产业带动作用大大增强,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和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较大转变,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继续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生态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建设明显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完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加强,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居于全省先进水平。

二、强化发展的基础条件,构建转型跨越发展的战略体系

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必须全面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在优化投资结构的基础上,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上大项目建大企业,壮大县域经济,构建转型跨越发展的战略体系,增强发展后劲。

(5)实施大项目大集团战略。发挥大项目带动作用,集中建设一批产业转型重大项目。发挥大企业支撑作用,集中培育一批以资产和股权为纽带,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企业。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优化投资结构,控制传统产业投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发挥晋煤集团和兰花集团的带动作用,做好投资和项目储备,积极谋划建设一批发展前景广阔、附加值高、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加强重点工程建设,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引导资金投向,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有效遏制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

(6)实施基础设施提升战略。按照优化布局、配套成网、提升功能、适度超前的要求,继续加强全市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完善高速公路网络,推进区域高速公路和交通枢纽建设,加速与中原城市群和周边城市的交通对接。加快推进太原-长治-晋城-郑州客运专线建设,推进高平-沁水、安泽-郑庄-阳城-济源、阳城-垣曲高速公路建设。进一步加强铁路专用线建设,推进专用线在县(市)域内的小循环。实施国、省道干线公路新建、改造工程和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加快农村公路的全面改造。加强河流治理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建设新水源工程,着力构建“井”字形供水网络。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要大力

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推进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

(7)实施强县带动战略。根据产业基础和自然条件等不同情况,加强规划引导,坚持民营主导、园区承载、集群推进、循环发展的思路,以县级工业园区为载体,打造特色产业集群,致力形成区域化、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推进县域工业化,促进县域经济总量快速扩张。各县(市、区)都要按照全市产业总体布局,充分发挥当地优势,上大项目,上好项目,尽快形成独具特色、实力雄厚、势头强劲的县域经济体。特别是泽州、高平、阳城、沁水四县(市)要在中部强县建设中,瞄准一流,赶超争先。要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建立完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人才、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向县域流动,不断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和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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