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住房公积金查询

来源:推荐阅读 时间:2018-06-26 11:00:0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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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宁住房公积金查询]青海西宁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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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一、网上查询:登陆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左侧网上服务平台下的公积金查询;选择查询年度,输入身份证号及查询密码;查询初始密码为111111,可修改;如果丢失了登陆密码,可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科进行修改(黄河路23号,国源大厦10楼)。 二、电话查询:拨打12329服务热线进入西宁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服务;按照语音提示选择您想查询的业务类型进行操作。 三、短信查询方法:编辑手机短信“身份证号+空格+密码”(该密码与网站查询密码相同,初始为111111,可登陆网站进行修改)发送至10657311008;发送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一条包含余额和贷款信息的短信;若系统返回“sfzh+空格+密码”字样,则表示格式输入有误,请参照第二条重新输入;手机短信查询服务目前仅限于移动用户。点击查看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资讯>>>>

(2) [西宁住房公积金查询]青海西宁城中区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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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住房公积金联系地址: 地址:西宁市黄河路23号国源大厦 归集科电话:0971-6132418 信贷科电话:0971-6134199 财务科电话:0971-6133418 铁路分中心财务部:0971-7122557 信贷部:0971-7122559 湟中管理部信贷部:0971-2232631 归集部:0971-2232631 湟源管理部信贷部:0971-2433150 归集部:0971-2433150 大通管理部信贷部:0971-2816056 归集部:0971-2816056西宁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 http://www.xngjj.gov.cn
2013年度西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一、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请各缴存单位如实填报《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以下简称《汇缴清册》)。 二、各汇缴单位、受托银行要认真核对汇缴单位名称与行政公章是否一致,单位信息录入是否完整,缴存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正确(如有误,请本人携带单位行政介绍信、身份证明等材料到中心或受托银行修改)。 三、201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职工或工资收入超过在职职工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均按统计部门公布的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注:1、青海省统计局统计公布的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6824元,月平均工资为3902元 西宁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新规定: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通知》(青政办〔2013〕254号)精神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要求,按照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西宁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通知》(宁公管委〔2013〕5号)精神,结合实际,就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在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房款的情况下,经本人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父母、子女”)同意后,可以申请提取父母、子女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总额西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通知》(青政办〔2013〕254号)精神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要求,按照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西宁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通知》(宁公管委〔2013〕5号)精神,结合实际,就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在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房款的情况下,经本人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父母、子女”)同意后,可以申请提取父母、子女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总额

(3) [西宁住房公积金查询]2016年青海西宁公积金提取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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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下称“该规定”),放宽西宁公积金提取业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切实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该规定称: 1、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未付清房款提取公积金时,无需提供首付款收据; 2、职工提取公积金时,无需提供《西宁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 3、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含二手房)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契税发票取得之日起),三年内可持相关要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自此之前,西宁市公积金中心已出台多项规定,再次简化提取手续,西宁迎来公积金提取最宽松时代。点击查看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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