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三胎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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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三胎新政策篇(一):2016-2017年河南洛阳超生三胎罚款标准,超生三胎落户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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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超生三胎罚款标准  近日,一篇名为《超生子女落户不再罚款》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里被广泛转载。文章中称:“今后公安机关在对外办理户口登记时,不得把缴纳社会抚养费作为前置条件,同时严禁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公民进行违规罚款和其他违规收费。”不过,文章中并未表明政策出处、适用地区和施行时间。  《洛阳晚报》记者向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求证后得知,这篇文章可能是一条“过时新闻”。就我市来讲,我市公安部门从2008年起就不再把缴纳社会抚养费作为超生子女落户的前提条件,也无任何罚款和其他违规收费。  该负责人称,超生子女落户时,只要能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予以办理落户手续,不得增设任何条件和程序;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结婚证之一的,需同时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派出所户籍窗口也会当场予以办理落户手续。  不过,有网友在转发这则消息时,将所谓的“罚款”与超生应负担的社会抚养费混淆。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社会抚养费仍应征收。  对不符合计生相关规定超生的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三倍计征社会抚养费;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六倍计征社会抚养费。扩展阅读  北京市征收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要点  要点一:违规生三孩按收入3-10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草案》提出: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夫妻,每多生育一个子女,按照北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或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10倍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意味着, 今后生二孩将不用再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生三孩或者更多,也无需加倍缴费 。  要点二:非婚生二孩无需缴“巨款”  根据《草案》,对非婚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当事人,每非婚生育一个子女,按照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非婚生育三个及以上的子女,才按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10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  要点三:高收入人群仍需多缴费子女数量计算标准明确  根据《草案》,若违规生育的当事人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以下简称实际收入)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当事人仍需以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相应倍数缴纳社会抚养费。  此外,《草案》还明确了子女数量计算标准: 当事人子女的数量,指当事人双方曾生育和收养、并存活的子女数量之和 。  各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不尽相同  各地征收数额不一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22个省区,在新修订的《人口与计生条例》中明确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从2-3倍到3-10倍,各省标准不尽相同,不少地区的标准还与超生人群收入、职业等挂钩。

生育三胎新政策篇(二):2016-2017年新疆乌鲁木齐超生三胎罚款标准,超生三胎落户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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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超生三胎罚款标准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布,条例送审稿中提出统一征收标准,限制自由裁量权,拟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对比各地现行标准和统一后标准,各地超生一个子女的社会抚养费用将普遍减少。  社会抚养费如果按省会城市中夫妻双方均为城镇户口且超生一个子女、对夫妻双方分别计算,在征收标准统一后,不少省份都将大幅下降。如北京市,2013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321元,现行征收标准是3至10倍,夫妻双方最低会被征收24.1万元、最高可达80.6万元,而且如果实际收入高于平均水平,则按实际收入为基数的3至10倍征收。按统一后的标准,征收额最高不超过24.1万元。再如成都市,2013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968元,现行征收标准是6至8倍,夫妻双方最低会被征收35.9万元,最高47.9万元。按统一后的标准,征收额最高不超过17.9万元。收入超过平均水平的,超过部分按1倍至2倍征收。类似有较大幅减少的城市还有上海、广东、陕西、江苏、河南等地。广东和陕西的现行标准为按基数的3至6倍征收,上海和河南为3倍,江苏为4倍。  对比各地现行标准和统一后标准,也有社会抚养费用征收变化不大的地区,如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市2013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265元,现行征收标准是2至3倍,不高于平均水平的夫妻双方最低会被征收12.9万元、最高19.3万元。若按统一后的标准计算,征收额为6.4到19.3万元不等,与现行标准差距相对较少。  据悉,目前实施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具体征收标准等授权各省制定。据国家法制办介绍,《办法》出台后,全国30个省(区、市)先后对本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明确社会抚养费具体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征缴方式等内容。但是,在实践中存在着全国征收标准不统一、征收情形不一致等问题。  条例送审稿对超生一个子女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进行了统一,但对超生多个子女的情形只规定了加重征收,具体征收标准由各省区市制定。  各地现行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标准统一后变化情况  注:表中社会抚养费按省会城市中夫妻双方均为城镇户口且超生一个子女、对夫妻双方分别计算。  按各地可支配收入排序。表中计算金额仅供参考。  省份现行相关规定摘要省会/首府/直辖市按现行标准计算按统一后标准计算2013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扩展阅读  上个月,一封由32名律师、学者联名的建议信,被寄往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这些学者呼吁全国人大、国务院尽快清理各地新生儿落户与计划生育挂钩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取消计生与户籍的捆绑,消除部分省市“无准生证不能上户口”等不合理的现象。那么当前,这“计划外”出生的孩子落户到底有多难?  山东潍坊景先生的女儿已经5岁多,但一直没有办理户口登记。孩子只有出生证明,没有准生证。  景先生和妻子都曾有过婚姻,也各有孩子,离婚时孩子都判给了另一方。两人2006一结婚就开始办准生证,但因妻子长期没在户口所在地昌邑市居住、没在昌邑体检等历史原因,准生证一直没办下来。现在孩子快上学了,不能再是黑户。按照原本的出生落户手续,需要向派出所提供计生部门介绍信等材料。  昌邑市奎聚街道计生办说,要先找村里、找计生局:  奎聚街道计生办:你主要是把计划生育关系先找地落下,你再看看需不需要交罚款,交多少钱。  随后,景先生又到了昌邑市计生局,按大厅工作人员指示,景先生先到了政策法规科:  政策法规科:我这个科室是管你应该罚多少钱,但具体呢你怎么办理,在哪边办理哪边处理,你应该找规统科。  于是,景先生又到了发展规划科:  发展规划科:我这个科室只能在没生孩子前给你批,生了孩子那就管不着了。  如此,景先生只好又再次回到政策法规科,这次被指回了起点,让去大厅接访处登记。  折腾一圈,景先生终于在大厅成功登记,但工作人员并未给出具体答复期限。  大厅工作人员:你说的信息我都登记下来了,只要老百姓反应的事我们都是先登记,只要符合政策,最快速度给你办,不符合政策,我们就回应书面说明。  记者:几天啊?  大厅工作人员:具体我们不负责给你办,很快,我们很快。  这一趟走下来,景先生说,感觉就是一个字“懵”。对他们家的具体情况,谁都没个准确的界定,即便想交社会抚养费,都无从交起。不过,今年2月山东省公安厅的一份文件让景先生看到了转机,那就是:《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超过1周岁且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申报出生登记的婴幼儿,公安派出所应在调查核实基础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予以办理。那么,有了新政策,景先生的办证之路会一帆风顺吗?  揣着出生证明和有关落户的新文件,景先生到了昌邑市奎聚派出所,但却被告知,当地还没按这个执行。  奎聚派出所:你来过是不是?没下来。这个文件,反正就是省厅下来以后潍坊转省厅的,到昌邑,昌邑再转过来。那反正这个文件是一级一级往下发的,只能等。省厅这个文件很笼统,具体需要什么材料派出所不知道。  2月出的文件,5月潍坊仍未依此执行。有新闻报道称:自新政策实施以来,山东省公安机关共为30余万新生儿办理了出生登记,其中1周岁以上的出生人员达12万余人。据潍坊市公安局户籍科工作人员讲,现在只有潍坊市还没有施行新政策。  工作人员:现在山东省只有潍坊没有了,其他地方全都开始了。潍坊市政府不让。本来4月1号要开始了,3月31号我们市公安局就同意,准备4月1号,结果市政府就给我们打电话,不让弄。但是我们是在市委领导下,可能也快了。  工作人员:以前是和那个计生委出台了一个东西。不像别的地方似的,一家伙捅上去以后(开始实施),公安的东西公安办,就好像和政府唱对台戏呢不是。  “新生儿落户”捆绑“超生罚款”是各地长期通行的“土政策”,落户成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筹码。在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翼看来,这次山东省公安厅的新政策目的就是为了把计生政策和落户政策“脱钩”。  张翼:这个政策的出台啊,终于把父母亲的超生的这种行为,跟小孩的无辜的行为作了一个区分。小孩是无辜的,给小孩落户本身是承认不承认这个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的一个基本前提。  同时,公安大学教授伍先江也认为,计生工作和落户“脱钩”,从户籍管理的角度来讲也有积极意义。  伍先江:超计划生育的人,如果按照以前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才能落户,往往导致老百姓落不了户。很多情况下会导致一系列的公民权利受到影响。没有办法落户,会对人口管理造成很大影响。这个就是你落户了,你还可以执行计生政策,可以使人口管理更规范有序。  今年以来,不光山东省,福建、江西南昌等地都出台政策,不再把计生政策当做落户的前提。不过,也有相关调研显示,在农村地区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到位率只有大约20%,“超生罚款”征收难也是个老问题。难么,失去了“落户”这个筹码,社会抚养费是否会更难收?  对此,社科院研究员张翼表示,理解地方计生部门工作的难处,不过,应该用其他手段来保障征收罚款和计生工作,而非和落户捆绑:  张翼:国家现在正在建这个,国民的信誉指标体系,如果你违规,那本身你在这个信誉体系诚信体系,就存在了一个污点。那么你不交社会抚养费,你在这个信誉体系里面又增加了一个污点。  对于可能面临的“征收难”问题,同样实行了落户和罚款“脱钩”政策的南昌市计生委曾向媒体表示,现在他们的做法是:计生委根据超生情况下达通知书,在缴纳的法律期限到达之后,会提交给法院,由法院执行。

生育三胎新政策篇(三):2016-2017年湖北超生三胎罚款标准,超生三胎落户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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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超生三胎罚款标准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照下列规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处理:  (一)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前款当事人的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核实的,按其年实际收入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湖北省超生落户流程  非婚生或超生人口难落户口问题,将可全面获得解决。昨日上午,河南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多个部门联合出台重大户籍管理便民利民新政策关于解决我省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的意见,专项解决全省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  该政策明确规定,今后在对外办理户口登记时,公安机关将不得把交纳社会抚养费作为前置条件,同时严禁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公民进行违规罚款和其他搭车收费。  10种情况可办落户手续  按照此次便民户籍新政策,凡是具备河北省户籍的公民,其非婚生或超生人口,以下10种情况可办理落户手续  1、凡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予以办理落户手续,不得增设任何条件和程序  2、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结婚证之一,同时提供亲子关系(亲子鉴定书法院裁决书司法公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予以办理落户手续。  3、无法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属于下列情况的,提供相关证明并经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派出所户籍窗口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4、公民在父母离开户籍所在地后出生,因父母没有办理《结婚证》且长期离开户籍所在地,能够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并经父母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后,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5、公民在国外境外出生不满5年,父母仍非法滞留在国外境外,本人持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证件,并从我国开放口岸入境,由国内亲属抚养的,经抚养人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派出所户籍窗口给予办理随抚养人或监护人落户手续,并登记为非亲属关系。父母回国后,能够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的,可办理随父母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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